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我只是来找我儿的。只要把我儿还来,我马上就回去!”李程氏咽了咽口水,只差没有腿软跪下去了。
“娘?”在李程氏这话说完之时,不远处李文华扛着一把出头,站在那。
“儿啊娘终于找到你了,你个坏孩子,就这样离家出走,你这是要了娘的命啊呜呜呜”
李程氏的心虚害怕,在看到儿子的那一瞬间消失殆尽。一下子朝着李文华的方向扑去。
第二百四十三章 预支工钱
“娘,你这是?”李文华全身都是汗水,看向自己的娘,皱了皱眉。
现在地里的水稻,早已抽穗,估计再过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就得熟了。他不过才去地里拔了一下草,又引了点水,在那忙活了不到一天,怎么娘就找到这里了。
“你还知道要叫我娘啊?当初李家出走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娘?家里有活你不干,偏偏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
李文华看到自己娘又开始碎碎念,便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行了,现在你也看到了。回去吧,我在这挺好的,不用太想我。”
李程氏听到这话,有些炸毛了:“你这死孩子,胆敢和我这样说话。你可别忘了,是谁辛辛苦苦的怀孕十个月,又将你生下来,拉拔你长大的?如今翅膀硬了,想要离开了娘,开始嫌弃娘了是不是?”
李文华无奈的叹息一声:“娘,我在这里挺好的。每天帮姑姑做点简单的事情,姑姑还给我银子。不管怎么样,都比在家强,也比出去打工来的强。还能够保护姑姑一家,我为何不在这?不管怎么样,我好歹算是姑姑的侄儿,难道她还能委屈了我不成?况且说,姑姑还对我很好,你就别操心了,赶紧回去吧!”
李文华住在这边那天,小小就找他谈过话。只要他在这边帮忙,一年到头,出了包吃包住,一年到头,另外在给他三两银子。除此之外,还有一年四季,各做两套衣衫。这些算起来,真的是其他地方都比不上的。
而小小当初是想着,到时候自己出嫁了,家里剩下娘和妹妹,不管怎么样,家里也算是有个男的,她也安心一些。
李程氏一听有银子,疑惑的问了一句:“你说的可是真的?”
“真的,比金子还要真。一年四季各做一套衣衫,除了包吃住之外,到年底还有一两五百文的银子。另外开春的时候,还会有红包。”
李文华藏了个心眼,不想全部对他娘实话实说。
李程氏一听这么多东西,包吃住,有衣衫还有银子拿,顿时双眼发亮:“文华,你问问你小姑还要不要人?其实娘也很能干的。娘要的不多,一年除了包吃住之外,给个一两银子就好了。”
他们家的饭菜,油水肯定很多。说不定还顿顿有肉,这样算下来,实在是值得了。
李文华冷冷的看了他娘一眼:“娘,小姑家就这么点东西,能要什么人?就一个院子,一亩地,简单轻松的很。”
李程氏听着儿子言外之意是不需要人,心里顿时撇撇嘴。算了,不要就不要。不过要他回去也成,那一两五百文的银子,现在可以给她一两银子了吧。反正儿子在这,不管怎么说,她要回去,也得要路费不是?回家还得吃住什么的,也得花钱吧。
“文华,那你去和你小姑预支一两银子先,反正那也是你的工钱。给娘一两银子,娘就回去。”
李文华无奈的叹息一声,他这个这个娘,真的是越来越无语了。幸亏他说的是一两银子,否则不知道又要闹腾到什么时候。
不过自家的娘,还是自己清楚。因而一脸为难的样子,看着李程氏道:“娘,你看我也才来这里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这就要一两银子,太说不过去了。
按照月给的话,那也才一百多文,如果娘你要的话,那我先去预支一个月的工钱。毕竟我都还没满一个月”
李程氏一听才一百多文,有些不甘愿,但有总比没有好。她这个儿子有多倔强,她还是知道的。省的到时候得不偿失,一文钱也捞不到。
“娘和你一起去!”李程氏还没进到院子里,便像进去看一看。而小小他们早在杜云轩和黎莫恒来的时候,就一起进屋去了。
“小小,这西瓜也快可以收获了吧。到时候我可得先尝尝,要是味道好,多给我来一些。”杜云轩看到一个个圆圆绿绿的大西瓜,眼神异常的火热。
来的时候,黎莫恒可是说了,那西瓜别看是绿皮的,里头是红色的果肉,多汁,鲜美,是夏季解暑的圣品云云。
“成,其实现在应该也还有成熟的,我去找一个看看。”小小说着站起来,往西瓜地走去。
一个个轻轻敲了敲,听声音看看熟了没有。而黎莫恒等人却莫名所以,这小小怎么找西瓜,这个拍拍,那个摸摸的,什么个意思?
而就在这时,李文华走了进来,他让李氏站在门口等着,只因他知道,小小表妹他们有多讨厌自己的娘。
李文华放下手里的出头,走到瓜地里,对着小小说道:“表妹,我想和你预支一百五十文。”
小小抬起头,看向李文华。看到他眼里的为难,略微叹息一声,她也明白,这是为何。别人怎么样,她不知道。但她知道,李文华还是不错的。至少对于自己娘的娘家人来说,这个表哥,还是不错的。
“你稍等!阿恒,你过来一下。”小小抬头看去,二丫和杜云轩躲在一旁,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有黎莫恒的双眼盯着这边。
黎莫恒听到小小叫自己,便走了过来:“怎么了?”
“阿恒,你身上有碎银吗?不,是铜板,先给表哥一百五十文。表哥,不是我不多给你,如果是表格自己要的话,多少我都给,但是如果是你娘,那就只能给一百五十文,再多就没有了。”
小小把丑话说在前头,希望李文华能够理解她的做法。
“恩,我知道。就算是表妹你多给,我也不会给我娘的。”李文华很是理解自己娘的心态,如果这次能给多的话,那么下次就会没完没了。
黎莫恒让李文华跟着他到屋内,由于身上铜板少,便和二丫还有杜云轩等人凑了凑,最后只有一百二十文,先给了。
就在李文华将银子递给李程氏后,小小也找了一个成熟的大西瓜回到客厅。而二丫早已将刀子准备好了。
“等一等,先去取点冷水来冰一冰,要凉的好吃。小妹,你去叫娘出来吃西瓜!”小小说着想了想又去摘了一个西瓜回来。
一个冰着傍晚吃,一个现在大家解解馋。主要是她也好久没有吃过了,现在光是看着,她也等不及。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赚一笔
李氏在自己的房子,想着今天自家嫂子找上门来的事情,她想着,是不是该叫李文华回去。可这个侄儿是真的不错,她也着实稀罕的很,让他回去的话,一时半会儿,她也找不到信任的人。
“娘,姐姐叫你出去吃西瓜!”二丫走进屋内,看到娘单手撑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氏回过神来,看着二丫,眼神有些复杂。张了张嘴,想问什么,最后又不发一语,只是点点头,率先起来,往屋外走去。
李氏刚到厅堂,就看到小小从瓜地里又摘了一个圆滚滚的西瓜,便惊诧道:“小小,你不是说还得等几天吗?”
“娘,这些是还得等几天啊,不过肯定会有个别的熟透了,咱们这不是先尝尝鲜吗?顺便也让云轩尝试一下,咱们才能够卖的好价格。”
小小笑嘻嘻的看着李氏,一想到这些卖出去后,家里就会有笔不菲的收入,心情就特别的好。有了这些钱,娘和小妹都不用未生活发愁了。
李氏看了一眼杜云轩,怎么他和黎莫恒都来了。算了,女儿大了,半点不由娘。不过好在眼光都还不错,没有找些乱七八糟的,让她闹心。
“水来了!”就在李氏拿着刀,准备且西瓜的时候,李文华提着一桶水进来了。
“文华,你娘”李氏的手顿了顿,抬眸看向提着水的侄儿。
“小姑,我娘已经回去了!”简单的一句话里,包含的意思很是明显。李程氏回去了,不会在闹腾。李文华则是继续留在这里,家里那边,不需要这边操心,也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那就好,先吃西瓜吧。想必你们都还没吃过,今天就让大伙儿尝尝鲜。”李氏说着,手起刀落,一个圆圆的大西瓜就被切成两半。
杜云轩的目光一直注视在这边,他想看看自己的选择到底有没有错。还有是否真的如黎莫恒说的那般,那西瓜是那么的好吃多汁什么的。
只听西瓜被切开的清脆声响起,伴随着是裂开两半,而且那红色的汁,随之滴到地上。鼻尖闻到的是那清甜的气味。
李文华“喝”的倒吸一口气。这西瓜怎么是红色的,还有那汁,和血一样,怪吓人的。
杜云轩倒是之前就听黎莫恒说了,现在见到了,虽然还是微微惊讶了一下,但也没什么特殊的反应。
李氏又将西瓜且才几块,自己率先拿起一块吃了,小小才拿起一块,递给黎莫恒:“阿恒,尝尝我亲手种的西瓜。”
二丫也学着姐姐,拿起一块,递给杜云轩。然后再拿起一块,递给李文华。
李文华僵硬着手,目光死死的盯着手上的西瓜,犹豫的想着怎么下口。这红通通的,看的感觉怪可怕的。真不知道,他们怎么就觉得好吃。
小小拿起一块西瓜,咬了一小口,抬头看到李文华僵硬的表情,顿时轻笑:“表哥,这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看的。很好吃的,你尝尝,包你吃了之后,还想吃。”
黎莫恒不语,低头继续吃下一块,而杜云轩则是点点头,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的说道:“嗯嗯,很好吃的。你尝尝,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真是解渴。”
李文华在众人目光的期待下,仿佛英勇就义一般,闭着眼睛咬了了一小口。心里正打算,一会儿如果觉得恶心的话,一定会吐出来的。
只是没想到,这尝了第一口,就有些欲罢不能了。之前虽然没有血腥味,甚至还有些清甜,以为吃到嘴里,肯定会有些怪味的。然而等真的吃了一小口之后,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这西瓜是真的很好吃,特别的好吃,超级解渴。要是能够每天吃上点,该有多好啊。
“小小,我想过了,这西瓜多给自己留一些,回头在咱们成亲的宴席上,我准备让大伙儿都尝尝。”
“这些的大部分我已经预定好了,剩下的,小小有用处的。这样吧,你可以和我卖,一个我也不用赚你多少,你意思意思的给点就成了。”
杜云轩听到这,却不干了,目光狡黠的一闪,计上心来。他还得攒一些娶苏苏的银子,放着有钱不赚,是傻子。
“那每个西瓜,我高于小小给你的一百文来算,如何?要知道,这成亲了以后,家里的银子,可就是小小的了,我得赚钱给她花。这一下子花太过了,小小嫁过来吃苦,我可会心疼的。”
二丫听到这话,拉了拉杜云轩的手,悄声说道:“轩哥哥,要不你看这样成吗?一个喜宴能用多少西瓜是不?你看看这院子里的西瓜,少说也有一两千个。给他几百个,剩下的咱们拿到全国各地买,每个地方局限卖多少就是了。
等到把这个抬高了之后,到时候京城那边,姐姐要求试验的那块地,应该也熟了。回头因为物种稀少,价格就任你抬了,对吧?前提呢,你先和我姐夫说好了”
杜云轩一听,赞赏的眼神看向二丫:“苏苏,你说的太对了,我怎么没有想到,差点因小失大。”
小小看到杜云轩和小妹两人躲在角落里,叽叽咕咕了半天,没多久就见杜云轩一脸笑意的点头同意了,但是加了个但书,就是京城那边的西瓜熟了之后,必须要卖给他。
黎莫恒一看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不过并未多说。只要成亲办酒宴之时,能让他用到西瓜便可。反正这些银子,来来去去,都在自己的小小的兜里就成。
时间过得很快,日复一日,四天的时间过去了。离小小成亲,也不过是六天的样子。西瓜全部成熟了,小小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明明只有一亩多的地,却种出了两千多个西瓜。
只是那西瓜并不如现代的来的大,差不多也就五六斤的样子,但在古代人眼里,那是了不得的重。
一颗西瓜,可以结出三四个西瓜。而小小一亩三分地,种了六百多不到七百颗西瓜藤,这些有两千多个西瓜,论起斤两有一万多斤。小小留了大约一百个,剩余的都卖给杜云轩了。
小小因为是第一批西瓜上市,为了抢第一桶金,和黎莫恒与杜云轩商量了半晌,最终以一个西瓜不论斤两,五百文的价格,卖给了杜云轩。而到手的银子,则是有一千多两,一下子就乐歪了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