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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逢卿的影子映在了屏风一角:“记得这首诗么?”她问林筝。
林筝不必看也记得清清楚楚:“应该是什么人写给冯小屏的祭诗吧。”她脑子一转,“莫非是顾震寒?”
戴逢卿拉起林筝的手:“你过来,站到我的位置来。”
林筝依言而动,站定后戴逢卿说:“再看。”
她便抬眼看去,奇怪的是,诗言变了。
那八句原诗林筝烂熟于心,明明应为“岭春融冰尽,唁客践祭约。扬花新涧道,拂尘旧冢阶。恍惚终老去,忧伤度休歇。今夜月懂人,思君微如缺。”
什么时候换了样子?
林筝太过惊愕不能开口,眼前所见也是八句诗,却是另八句:
跹蝶应有情,何以花无情。
落花应有情,何以水无情。
流水应多情,安能动山岗?
青山谓无情,脉脉葬仃伶。”
她念了两遍,好似有所触动,却又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滋味。
“这个秘密发现的人并不多。”戴逢卿柔声说。“你觉得这两首诗,如何?”
“……我,”林筝终于把自己那混乱感觉理出些头绪,喃喃说,“两首诗应是不同的人写的,前一首是悼祭,后一首,似乎是在安慰前一首的作者?”她深呼吸了几下,不可思议地说,“这技法简直神乎其神,我对着屏风那么久,从没发现内里乾坤。”
戴逢卿笑意略深,她站在林筝身后,把手放在她肩头说:“这样的技法,我曾在大英博物馆典藏的一件袍子上见到过一次,那是明朝某个后妃日常起居所穿的一件夏衣;此外,我在美国大都会游学时,结识一位考古学家,他对我说,有一本中国古文献提到了,在正德年间,有一座宁王献给皇帝的乌金沉楠寿屏,也用了同样的隐针法。”
林筝深为震撼,明代妃子的夏衣,正德皇帝的寿屏,假设这些皆出自同一人之手,这名绣娘一定不会是市井普通人物,有极大可能是一位宫廷绣师。
只是,直接服务于天子的手艺人,南北相隔千里,怎会去绣一个扬州□的像?她与顾震寒是何渊源?
而这种令人惊赞的技法,又是因何失传?绝迹于世?
林筝百思不得其解,她觉得自己非但没有解开这个谜团,反而越陷越深。
×××
戴逢卿说自己会在国内逗留盘桓数月,筹备一个大型展出,她向林筝要了联系方式,也留下了自己的。
林筝想了一夜,开始觉得关键切入点在于扬州小屏的绣师,如果这个绣师真的非比寻常,当地府志县志一类的文献中说不定会有记载。
戴逢卿说过,那座寿屏是宁王献给正德皇帝的,林筝便从正德即位那年开始翻找。
正德在位十六年,《扬州府志》中,提到了他南巡等事,但寿屏只字未提,林筝倒没有灰心,因为地方府志三十年一修,向来只记大事,扬州又是当时全世界名列前茅的商业中心、文化中心,若是事无巨细,那还不写死一众书吏?某位能人给皇帝绣了一座屏风贺寿,在当时当地可能是很光宗耀祖的事,但在历史长卷中,那真是微尘中的微尘。
不过这线索太难得,林筝舍不得放弃,她把图书馆里凡是名字中有提到扬州和刺绣的书籍检索号全部记在本子上,按图索骥,一本一本翻来看,同时在各大网站发帖,筛选有用的资料。不得不说互联网发展得实在凶残,深秋的某个晚上,林筝来到机房上网,打开邮箱,里面塞满垃圾邮件,她删着删着,突然其中一封标题显示no subject的邮件映入眼帘,她差点手快删掉,还好及时刹住,想了想,点开。
内容是这样的:我是你帖子的一个读者,也是扬州广陵人,记得几年前曾在维扬郡志上看过一段话,提到了扬州、盐商和刺绣,具体内容记不清了,大致是说扬州有户盐商,家里有兄弟两人,其中一个就是你帖子里说到的顾锦书,当时是锦衣卫千户之类的职位,最重要的是,这段话里提到一个刺绣相当厉害的女人,都被载入郡志了能不厉害吗,她好像是嫁进顾家的,详细的我会再去查,几年了,不敢保证印象不出错。
林筝心脏狂跳,连忙回复邮件发送人,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请对方一找到那段郡志就联系自己。
第二天上课时,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内容是一段文言文,写着:
扬州东关业盐顾家,富甲一方,房舍逾百,园林十二,无不精妙。有兄弟两人,长子凌章,广陵孝廉,善诗工画,德义并胜,妻邱氏,始一而终,善绣,开江南画绣结合技法之序。次子锦书,字奉恩,为人谦睦,官千户。时宸濠之乱,皆受其害,兄卒,弟戎之,平乱居功不受,辞帝赏,归家尚武。慕女不得……长斋绣佛。
短信还注明了,这段是摘自正德十五年的维扬郡志。
林筝目光停留在这几行字上,来来去去,先前狂喜的心情逐渐平静,甚至,还有一丝淡到无法捉摸的悲伤。
她回到宿舍,把那条短信抄在她的调查手札上,然后就对着它不住发呆。不知为什么,明明有了进展,却提不起劲高兴。
门砰地开了,两个室友有说有笑地进来,其中一个扒住林筝肩膀:“快下去,你男朋友来了,在底下等你呢!”
林筝愕然抬起头,男朋友?她说:“我几时交了男朋友?”
“哈还不承认!我要有这种奇货,早昭告天下去。”
“就是就是,放心吧今天不是愚人节。”
林筝三分疑惑七分好笑地趿着拖鞋下楼梯,心中认定准是室友同她开的玩笑,把前几天在食堂说过几句话的一个学长当成了她男友。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宣传栏前站着卓宁曦,咖啡色呢大衣敞着,牛仔裤,白帮帆布跑鞋。
林筝当场傻住,脑子里转了几个弯,终于自以为找到了答案,结结巴巴说:“宁凝住隔壁栋……”
卓宁曦稍稍莞尔:“我怎么可能找她!你等下有空吗?”
林筝彻底傻了,扬州一行后他们就没见过,平时除了网上聊几句也没其他交集,他不是在北京读书,怎么会出现在上海?
“你,来找我?”
“不可以吗?”他笑了,林筝见惯了他跟冯宁凝斗嘴的风凉模样,对眼前这温柔的笑容一时难以接受。
“找、找我什么事?”
卓宁曦朝林筝的脚上努努嘴:“如果可以,能不能换双鞋,我们出去吃饭,然后走走?”
林筝低头一瞥,大窘着回头朝上飞奔,卓宁曦好笑道:“慢点,我等你。”
林筝换了衣服和鞋,不想让他觉得打扮刻意,又怕太普通了无法取悦到他,拿捏这种尺度真是让她好一番头疼,最终在室友的联袂协助下有点小心机地擦了提亮肤色的隔离霜和裸色润唇膏,这才雀跃又小心地下去了。
“让你久等不好意思。”
“哪里,虽然你随便穿穿的样子已经够可爱了,但是肯为我慎重换套衣服,我还是很高兴。”
林筝脸又红又烫,卓宁曦笑着伸出手,林筝愣了愣,不知所措地让他牵着,表面怔怔,心中惊天动地狂叫,他牵我手!他牵我手!我是在做梦吧?第三次见面就进展到这种程度,发生了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吗?
可是这感觉,她并不讨厌,顶多有点心愿骤然实现时的不知所措,慢慢的就平静了。他走在她左边微微偏前一些的位置,不管她是看头顶梧桐,还是地面的枯叶,又或者来来往往的行人,只要回过神,目光第一时间总是落在他的肩头,林筝觉得这感觉温暖又熟悉,让人安心。
她暗暗对自己说,即便很快卓宁曦会像昙花一现,成为她的回忆,那也是绝顶美好、无法取代的回忆,只因为眼前这一刻,短暂得敌不过烟花,却无异于三生三世,地老天荒。
两人选了一家舒适安静的小店,卓宁曦帮林筝倒饮料,慢条斯理说:“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从今天起我就待在上海,不走了。”
卓家夫妇离婚后,兄妹俩像姓氏一样,一个随爹一个随妈,本来卓宁曦的前程是被安排好的,那就是毕业后进入政府机关,同时以单位的名义继续读研,然而卓宁曦何许人也?早就暗渡陈仓,在上海租了一处商住两用的公寓,既当办公室又当宿舍,和大学时的两个损友展树人、郑冉开始了白手起家的创业道路。他们这间公司卖一种专供自动导航软件应用的传感器,并且只针对高档轿车,所以要价不菲。展树人负责联系客户,郑冉负责温州厂房那边的生产线,卓宁曦自己做设计。
“刚刚安顿好,这不马上来找你了。”
林筝举起杯子和他碰了碰,心中仍惊讶不已,别看这件事卓宁曦三言两语就说完了,想必在他家里足以引起轩然大波,且不论今后打拼得如何,首先冲着他能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林筝除了钦佩还是钦佩。
“宁凝知道吗?”
他耸耸肩,笑得优雅但无端欠槌:“当然。我放弃继承权,她肯定有得忙了,不出意外的话现在正恨得钉我草人吧,啊哈哈。”
林筝哭笑不得。这对兄妹简直是上辈子的死仇冤家,这辈子继续作对:“难怪好几天没看见她来上课。”
送走卓宁曦,林筝赶紧去冯宁凝的宿舍表示慰问,刚推开门就看见冯宁凝拿着个网上买的巫毒娃娃正戳得如火如荼,口中大骂:“混蛋卓宁曦,咒你丫秃顶!”
然后她发现了脸部表情僵硬、不知该笑还是该怒的林筝,气吼吼说:“你怎来了?”
不等林筝回答,冯宁凝又欲哭无泪道:“我妈通知我,这里的书不必读了,收拾收拾去美国上学,呜呜呜……”
看着几欲抓狂伤心不已的冯宁凝,林筝深深感觉到了投胎在一户普通人家的幸运。
要知道在冯宁凝的理想世界中,故事发展并不是这样的,她之所以考东华,还不是因为张慕阳乃是国内制衣业巨头春深集团老总张春深的长子,不管怎么看,都应该是卓宁曦继承家里的地产开发公司,死去造房子,而她嫁入张家,夫唱妇随做个誉满全球的设计师,如今美梦破灭在即,冯宁凝悲愤至极。
“别这样,只是留学,还会回来的……”林筝一边同情好友,一边佩服卓宁曦,同样都是家大业大的少爷公子哥,卓宁曦比张慕阳凶残多了……他骨子里与生俱来有种拼杀掠夺、逼人臣服的悍劲,很好地隐藏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亦儒亦商。而张慕阳,即使有多么辉煌的身家在背后撑场子,给人感觉也仍是无害的大型犬类。
自打从冯宁凝那里了解到张慕阳的成长经历后,林筝终于理解了他何以会是这副模样。彼时还没有高富帅这个词,刚刚踏入社会的张慕阳成为一众适龄女子兵家必争之地,然而有谁知道,张慕阳那身世称得上是曲折离奇、匪夷所思,可以不加修改直接写进故事会。他本来在一个工人家庭,和老实巴交的父母安安稳稳生活着,住职工宿舍,上子弟小学,就这样长到十六岁,升入高中后的某一天,父亲猛地病倒了,就在张慕阳毅然决然辍学,跑去建筑工地扛了大半年水泥之际,他被车撞了,这辆撞他的豪车上坐着的正是他的亲生父亲张春深。说起来张春深当年叛逆轻狂,和外语学院的洋妞学姐一夜风流,个中案情错综复杂,这里就不细表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对跨国情侣都以为孩子一生下来就死了,两人分分合合最终还是没在一起,各自听了家里的安排,该嫁的嫁,该娶的娶,谁能想到多年以后会有如此戏剧性的重逢。
于是乎张慕阳一下子有了两个爸爸,北铁职工子弟小学教师张朝东,春深老总张春深,又都碰巧姓张。他好像很难把自己当成富家少爷,喝几万一瓶的红酒就跟要他命似的,与亲父相认后仍过着吃食堂、搭地铁的简朴生活。
翻身农奴兼二十四孝好男儿张慕阳一直以来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女性”,不管穷或富,他就算牵狗上街遛弯都会被妇女调戏,有的调戏狗,有的调戏他,有的调戏完了狗就来调戏他,摸脸摸手摸臀各种级别都有,以至于大家在网上群聊时他打了个委屈的表情说:“旧社会都是有钱少爷牵着恶狗上街调戏良家妇女,现如今怎么良家妇女如此生猛QAQ?牵狗恶少反倒成了被调戏对象555……”笑得另外三人东倒西歪,卓宁曦总结发言,一个字:“该!”
可是现在,冯宁凝笑不出来了,她问林筝:“你说,二愣子那么招女人喜欢,他会不会……突然遇到一见钟情的人,然后就开了窍了?”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冯宁凝第一次见到张慕阳,是在十六岁生日后不久,十六七八,情窦初开,不搀功利,不想过去未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每个人都只能有一次十六岁,冯宁凝的则献给了成日闹离婚分家产的父母,晦暗无光。她和卓宁曦一个劝和,一个劝离,有时候父母还没吵起来,兄妹已经闹得不可开交。
长大成人后,冯宁凝回想当年,忍不住觉得,也许是因为讨厌卓宁曦的冷暴力,所以才对温热的张慕阳好似飞蛾趋火。记得他转到班里的第一天,尽管小心翼翼,仍闹出不少笑话,印象很深的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