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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将我推上了争夺权势的风口浪尖,也是他们迫使我毅然决然的跃下那高高的围墙,只求一种解脱。
来世,莫再为人,辛苦劳累。
便是这小小的愿望,他们也不想满足我。急欲将我再次拉回这让人生厌的俗世红尘。为了什么?
若是我就这样跃下去,想必这两人,一人丢了为夫的颜面,一人丢了太子的权势。两厢都得不着好处,所以,才不会让我死。
我从未看错,两人都是极为自私之人。只是,他们却忘记了。一个人性命,最能做主的,就是他自己。
一个人想要好好的活着,可能并不那么容易。若是想死,却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哪怕有人正扯住你的一只手腕,阻止你的行为。只要你微笑着,一根一根的掰开他的手指就好。
晏非发现了我的举动,惊惧的大吼着要云天炽把我抓牢,他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
这样的请求和条件,对于热衷权势的他来说,怕已是极限。相之于我,却是丝毫未损。
我垂吊着身体,继续扯离着握着我的大手,扭头朝着他笑的更加灿烂。
围墙上,侍卫们正小心翼翼的手拉着手里的腰带。我和云天炽的身体,正一点一点的往上升。
云天炽倒悬着身体,眼看着我用力去扯离他的掌控,并未出声阻拦。只是紧紧盯着我,将空离的那一只手,尽可能的勾扯住我飞扬起的衣角。
我用尽气力,仍旧挣脱不开他的大手,掰离开的手指,再次回到原处。手腕处被硬生生的拽扯的生疼。飞过脸颊的发丝,迷乱了我的眼。也让我想起了那固在头心上的那根发簪。
别在我发上的是一根样式极其简单那的金簪,在换衣的时候,一并被我选了出来。在那一堆做工精细,花样繁多的发簪里,丝毫也不起眼,却独独对了我的口味。
云天炽像是早有预料的说,他就知道我会选这一支。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两个时辰后,我会拿着这个簪子,猛然的去刺他的手臂。
我刺的很用力,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他吃痛的闷哼了声,手臂颤抖了下,却没有放手。
我意外他的坚持,手中握着金簪,一下有一下的刺着。眼见鲜血越流越多,顺着他的伤处,蔓延而下,流到了我的手臂上。还有一些,见到了我的脸上。纯白的衣衫,因此染上了别样的颜色。红红点点,似同茫茫雪原里散落开着的几株艳丽的梅花。
头上失了束缚,我的发丝凌乱,冷风吹的更加放肆。如果此时,我的面前有一面铜镜,铜镜里定然会出现一位嘴角含着冷酷笑容,脸上沾染着鲜血的疯狂女子。
眼见那条手臂上,被簪尖儿戳出的学懂越来越多,鲜血几乎染红了他半条手臂,在他疼痛的闷哼里,我心底竟然尝到了属于残酷凌虐的快意。
我从不知道,我竟然会是个如此心冷而狠毒的女人。死亡面前,我抛却了平日里的伪装,全数的真性情随之暴露出来。
想不到,淡情如我,精也可以如此的残暴。
我冰冷的凝视着云天炽,在他眼中看到一抹痛苦的痕迹,心底里流淌着从未有过的快意。
云天炽像是已经失去了痛觉,任凭我如何的用力伤害,他都没有再哼出半声。
我眼见他死也不肯放手,便失去了折磨他的兴致。我这已经被他的血染红了的金簪,该换了方向,在他惊骇不已的颜色里,笑得越发的冷酷。
“不要,情儿,不要!”他狂乱的摇着头,想要阻止我,挥舞的手臂却是怎样也够不着。
“情儿,求你不要——”围墙下,晏非哀痛欲绝的呼喊,不能动摇我分毫。
我不去理会他的哀求,将金簪对着胸口,冲着云天炽道:“我只说一次,你放手。”
“不——”
我惨然一笑,高高举起金簪——
“不,情儿——”
云天炽狂声的呼喊声里,终于松开了手。
我的脸上挂着得逞的笑意,闭了眼睛,敞开了双臂,向下跌去。
这一会,终于可以解脱了!死了,就再也不会有人提及什么红颜祸水了吧!那个害了我家破人亡的语言,也该破解了吧!
爹爹,娘亲,女儿来了——
呼啸的冷风从我的耳边吹过,我已经听见了属于死亡的声音——
一点点,只差一点点!
一双有力的手臂,接住了坠下来的我。
“情—情儿——”颤抖的声音,轻柔的唤着我。两只手臂,像是重拾回了最心爱的珍宝,紧紧的固缚的托着我。
这声音好熟悉,是谁?
我似从遥远的地域重新又返回了人世间。
只是短短的刹那,我却似经历了千年万年之久。恍惚间,我睁开了双眼。
晏非那惊恐未定,却依旧绝美到妖孽的容颜,映入了我的眼帘。
地狱里又怎么会有终于的一张脸?!是了,我还没有死。
不急待我张口,眼前飘闪而过的身影,便将我从他的怀里夺走。犹自迷离的我,到了另一副怀抱里。
“云天炽,你该死!”晏非气急败坏的吼道。
他这一吼,倒是彻底的吼醒了我。也让我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我重新又被云天炽挟持了。
接下来,还会上眼之前胁迫的一幕吗?
想来,我死这一次是远远不够的。
只是,经历了一次生死,我像是失去了浑身所有的气力,也消耗掉了整个人的心力,再也提不起一丝气力和勇气去死第二次。
随便吧——
瞬间,眼前一阵黑暗,就爱你给我整个人席卷……这一睡,似有千年万年。久到我以为,再也不会睁开双眼,看这一方天地。
而事实上,却远没有我认为的那样久。
五天,仅有五天而已。
虽是只有五天的时间,却足以发生很多事情。
先是一场谋反叛乱,悄无声息的平定了。贼首,大运皇朝帝王亲封的忠义侯——晏非,率领着谋反的御林军,退出了皇城。紧跟着,像是从这世上消失了一样,失去了踪影。
其次,那些被他所掌控住的朝臣和当今的天子,也先后得到了解药——半杯鲜血,解了身上的毒。至于这血从何处而来,却是无人知晓。
我闻之此事,心口一阵抽疼。这世上,怕是除了他,也就只有我晓得那血的出处。他如此做,怕是要丢掉了大半条性命了吧!
他放弃了唾手可得的权势,不惜丢了大半条性命,取那心头血,解了那些人的毒,可都是为了我吗?
他既然深深的渴望着权势,急欲登上他万万人之上的皇座,那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只有才不枉费他这些年来,苦心经营的一切。
而我,只不过是区区一名小女子,与那可以掌控天下的权势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不该只有做的!真的,不该啊!
要知道,就算我知道了这一切,我也不会去感激他半分。一个经历过那样惨烈的场面,死过一次的人,心肠已变得冷硬许多。
宁为美人,放弃江山。只有的戏码,若是换做之前的我,定然会好一番感动。而此时的我,已经深深隐藏起心中那块最柔软的部位,只想好好的保护自己,再也不愿意被人所伤害。
不动情,就不会受伤。若是我早一些明白这个道理,该有多好……
除了这些,这五天里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当今天子永嘉帝——云中昱,经此变故,心生倦意,无心再理朝政。遂将众臣召至正殿,颁布旨意,昭告天下,将皇位传于太子云天炽。其退居“慈安殿”位及太上皇,颐养天年。
旧皇帝更替,但凭旨书一下,无人会有异议。
而熟知云天炽性情等我,却知道,这出退位的戏码并不如看似这么简单。
至高无尚的权势,对于很多人,尤其是男人,都充满了诱惑和渴求。而晏非,只不过是这些人当中,最有实力,攀爬的最近一个。如果有机会,自信会有太多的人跟他一样,为了这无比诱惑人心的权位;不惜代价的。
而与这些,只能渴望着却不能体会其中的人相比,身居此位的天子,则更加了解权势带来的好处。
天子的地位,除了可以为他带来美酒佳人,极致奢华的享受之外。则更多的是可以掌控人生死,那至高无尚的权利。何谓金口玉牙?说的就是身为帝王的无尚权势。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拥有这样的权势,又有几个人肯轻易放弃?
但看历代帝王,哪个不是年事已高伙食缠绵病榻之时,方肯把自己的皇座让出来的。而今天子,年纪方才五旬,身上所中之毒又已解了。理应继续享受着他帝王的奢华和权势。只是一场小小的叛乱,就可以让他受惊过度,退位安养,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这是他亲口颁下的旨意。就算有人心存怀疑,又有谁敢去问?毕竟,他们一个是老子,一个是儿子,管他是哪个登位,说到底,也终归还是他云家的天下。又关他旁姓人什么事?不过,要说到有关系的,倒还真是有一个。
云中胤,掌握天下兵马的恭王爷,永嘉帝云中昱的亲兄弟。
大运皇朝的历代帝王的权位战争,一向都是不离亲兄弟、叔伯子侄的。生于皇家,也就注定只能有极其淡薄的亲情。相比起来,平民百姓则要幸福的多。
一早便有人传言,恭王爷手握重权,迟早是要争权的。
应该说,是晏非的这一场叛乱,让这位手握重权,却身中摄魂毒素的恭王爷,失去了争夺皇权的机会。想必,这是他远远不曾料及的吧。
相对来说,云天炽则要幸运的多。不但将谋反的晏非击退,在朝廷众臣及天下百姓面前树立了威信,大大的挣了面子。更是不费一兵一谋,便将另一个劲敌摒除在争夺皇位之外。与其说他幸运,不如说他是借了晏非的光。
想必,他也知道,他的这位叔父,会是他踏上皇位的一块绊脚石。所以,他就在这块石头被毒伤,还未复原之前,抢先坐上了宝座。
永嘉帝云中昱,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胁迫着让位。显然,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因为,大运皇朝一代新帝——云天炽,已经登位。
在我昏迷了整整五天五夜后,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登基大典礼成的礼炮轰隆声响起。
从那一刻起,属于康宁帝王的时代开启……
第七十四章 皇权
一个人若是做了天子,那从骨子里都透出一股子的帝王气质。这话,若是放在从前,我想必是不会信的。同样的一个人,就算是再变,又能变到那里去。
可是,当我见到已成为大运皇朝第七代帝王的云天炽时,我才知道,这句话说的一点儿都不假。
站在我面前一身艳黄龙袍的他,依旧是儒雅俊朗的外表,变的是那一身内在的气质。行走间,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君王独有的霸气和威严。
这就是所谓的君临天下,帝王之气吧!
仅是短短五天的时间,竟然改变若斯。或是,这本是他原本的性情,一直内敛在他的表象之下。一旦位及至上,便不需要再去隐藏。
这样的他,让我感到有些陌生,也更加剧了我与他的疏离感。
只是,他却显然并不这样认为。
扳过我的肩膀,对着简单妆容后的我,仔仔细细的瞧了一遍。然后,带着几分赞许的目光,说道:“情儿,你还是适合这样鲜嫩的颜色,鲜活而有生气。那纯白的衣衫,美则美矣,却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凌虚飘渺,似随时都会飞升成仙,让人有种无力之感。朕,实在是不太喜欢那样的感觉。”
我抬眸看他,一如我醒来后对他的态度,淡淡的冷,不远也不近,总有一种冷漠的疏离。
他看上去,并不是太过在意。不浮不躁,好似一虚温好的茶,冷热适宜,恰好入口。永远保持着温文平和的姿态。
我们相处的情形,大多时候,都像这样。一个只是安静的坐着,另一个总是能找些话题,温和的说着。
“情儿,你越来越安静了。”得不到我的回应,他叹了口气,又道:“这样子,你会闷坏的。若是你是在感到寂寞,不如到御花园里走走,那里的梅花开得很是好,你会喜欢的。”
我瞅着窗外,沉默良久,终是难忍的淡淡问道:“为什么不放我走?”我与他之间的情,早在六年前就已经结束。余下的恨,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消散无踪。历经死劫归来,对他已经无爱亦无恨。充其量,只比陌生的路人,多了些熟识而已。这样的我,强留下来,又有何用?
“情儿,那梅开得真的很好,不去赏赏,当真是可惜了。”他用着一贯的温柔,不做回应。拂过我的鬓发,微笑道:“反正今日朕也难得闲暇下来,不如陪你去园子里赏梅,情儿,你说可好?”
我未做应答,只是淡淡的瞅着他。明知道在他的温柔表象下,是不容人抗拒的性子,我又哪里会去做徒劳无谓的挣扎。任他叫来了服侍我的宫婢,将我包裹的像是个粽子般的严实,最后在外面又罩上了一件他刚刚命人送来的白狐围领兜边儿的斗篷大氅。
再看他,另两名宫婢已然服侍他穿上了黑金色的龙袍,外面罩了那件黑貂绒皮裘大氅,头上戴好了同样的貂绒皮帽。
我不得不承认,他有着一副极好的皮相。俊雅的外表,加上一副挺拔颀长的身材,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