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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我面前总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其实他只比我小两岁。这次他在我这儿干,父母可是要我好好看着他,其实弟弟哪儿都好,就是遇事儿没主见,什么事儿都问我这个当哥的。他来我这儿有一年多了,对公司的业务都熟悉,而且他很聪明,是我们业务上的技术骨干。我升了他做副经理,我对企业管理还是懂一点儿的,我不想搞什么家族经营,但弟弟在这个方面是个人才。再说了,我有意想把公司交给弟弟来经营。
至于我吗?嘿嘿!我不想一直在商海中打拼,有了一定的原始积累后,我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我可不想一辈子做钱的奴隶。只知道一切向钱看。等到老了,穷得只剩下钱了。我的志向不在里呀!我想在家里写写小说,写写自己看到的生活。冷眼看待世间的一切,就像在看戏一样,我是个导演,而生活中的人就都是演员,他们上演着人生的悲喜剧,等我想参加了,我就和他们一起去打拼,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今年已经二十九,马上就要三十了,可还没有正儿经八摆的恋爱过,我觉得这是人生的一种遗憾。我一直认为人的一生如果没有一个完美的爱情,那就是不完整的人生。这不是哪位名人说的,是我自己说的。
其实工作之余的我是很郁闷的,我不喜欢尔虞我诈的商场。一天忙下来,我什么都不想干,甚至有种想哭的感觉。生活没有了动力,不知道这算不算抑郁症,不过从各种表象上来看,应该是抑郁症了。所以我想尽快从商战中退出来,继续做我的自由写手。
往事如烟
第四章往事如烟
回到上海后,我把手头的工作处理好了之后,我就把公司所有大小事物都交给了弟弟来处理,我想回家看看父母,我有三年没有回家了,而弟弟每年都回去的,父母这三年中来过一次上海,而那时我的公司刚刚起步,也没有让父母好好的在上海看一看。
这再我看来,是我觉得对不起他们的地方,父母生养了我们。他们付出了很多,而我们却没有回报什么,虽然我知道他们是不图我们的回报的。
父母为了供我和弟弟读书,长年不辞劳苦的下地劳作,打零工,他们省吃俭用,把我和弟弟都供读完了大学。这其中还欠下不少外债,这也是我在大学四年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之一。
我在毕业的最初两年是没赚到钱的,那个时候进的是一家国企,每个月只有四百无的收入,吃住都不够,可我却挺了两年,一看实在是没有前途了,便辞职了,然后去了一家专营钢铁机器的公司实习。
公司需要的是业务员,我学了半年,在那儿,每个月只有三百无的收入,那个时候我吃住都是公司。还记得和我一同去公司的还有东子,他和我一块儿学习,一起工作,每天我们都是认认真真的学习技术和业务,我们都信奉李白的名言“天生我才必有用”,我们都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半年后,公司派我们两个一组出去跑业务,那个时候我们做的是推销机器,这个公司就是一个日本一家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我们的主管答应我们每卖出一台机器我们两个可拿到三千元提成,我们两个的工作对象就是江南的几个重点城市的几家大型企业,因为这种机器是绝对的重工业用品,普通的小厂用不起,也用不着。因为它的价格不菲,一台要一百八十万。
想想那时候我和阿东,风里雨里的,很是辛苦,整天做着发财的美梦。可是后来,我们还是一起离开了那家公司,不过我们都感谢那个公司,因为它给了我们人生最初的机遇。
第三次邂逅
第三次偶遇
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了,新的一年又开始了,一年之计在于春。我放下了公司的所有工作,想去北方看望父母,我不愿坐飞机,就是觉得那东西太快,全没了观赏旅途景点的机会。所以我坐的是火车,我因为放弃了公司的工作,时间就多的是了,在车上好好的睡上一天一夜。
我买的是硬卧,没买软卧。我觉得年纪轻轻的,能省就得点儿吧!弟弟到车站送我,临上车时弟弟还有些舍不得我走,害怕公司的事应付不过来,我说你就做主吧!这是考验你的能力呢!等我回来时,我也不管了,我要专心写作了。虽说心里有点放不下,但是弟弟还是有这个工作能力的。
站台上,弟弟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却无耐地坐回了卧铺的床上,想想弟弟要比我幸福的多了,不用像我那样吃那么多的苦去打拼,就可以有一个老板来当。
花开花落,人生如梦。我们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生活而奔波,很少有时间驻足观看落日夕阳。只有在夜不成眠时,才有时间思考人生的得与失,而不懂得享受生命所带给我们的快乐。其实,人生不只是急着赶路,也应该学会边赶路边看风景。
想着想着我就迷迷糊糊的睡了一会儿,从上海到我的老家吉林要三十个小时。眯了一会儿醒了;我就睡不着了,我的铺是下铺。上铺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还没看着脸,不过我扫了一眼好像是漂亮妹妹。对铺的是一对恋人,一副学生打扮,好像是学生情侣,。我闲着无事,看书打发时间。
这时我的上铺下来了,一双yùtǔi先下来,穿的是超短裙。我一抬眼,就看了不该看的,白如羊脂的yùtǔi,再加上半透明的内裤,看到这些我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
“君子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我怎么也算半个君子啊!不过这都是无意中看到,再说了我都脸红了,已经为我的行为在理论上道过歉了,不过哪个男人不希望有机会一饱这样的眼福呀!我的心里那个美呀!
再一看对方的脸,我差点没呆,她也正看着我,大大的眼睛,迷人眼神,应该知道是谁了吧,我的那个梦中情人哪!“你怎么也坐这辆车?”她娇嗔地问我。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上下铺啊!”我调侃到。
“你刚才脸红什么?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她也红着脸问。
这叫我如何回答,诚实地回答好像不行,那样我在她心中的形象不就全了,我不就成了一个下流的家伙,可要说什么也没看到,我又不会完全撒谎,那就招了吧!“其实也没看到什么,就当是欣赏钢管秀表演了!”其实这么多年工一直都没看过这种表演,只是在小说上看到过。
她上来就给我一拳,“流氓!便宜你这个家伙了?”
我说:“我可不是刘什么氓,你认错人了?”
“不过下次不敢看了?”我嘿嘿地笑道。
“还有下次?我废了你武功!”
她生气地一撅嘴,便红着脸不做声了。
我心里那个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接下来的旅途就不那么寂寞了,一路上的风景我也不看了。换了你,你也没心情看的,身边有个美女你不看,还看哪门子风景,除非你不是男人,哈哈,可我是男人,所以我看美女,不看风景。
一路欢歌
第六章一路欢歌
我们这是第三次见面才知道对方的名字,她叫方雨晴。
我故作卖弄地说:“前生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世的的一次相遇。百年修得同船渡,看来我们真是有缘,在婚礼上可以偶遇,在火车上可以重逢。我前世什么也没干是不是光看你了?”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
“我以前是打工的,现在辞职了,想做个自由撰稿人。”我盯着她的眼睛,想看她的反应,是不是带有鄙视的神情。
她深情地看了我一眼。
“挺了不起的啊!”带着那种赞许的成分。
我笑了笑,其实我的心里是想试试这个女孩子对金钱的重视程度。
她是回家给母亲看病的,她家在辽宁,算来我们也是东北老乡了。
我们见面也该哭一哭吧!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吗!她的心情却是出奇的好,一会儿谈这个,一会儿谈那个,我们就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无话不谈。确切地说是我们聊得很投缘,她是个很健谈的人,不知不觉中火车已到达了目的的,这是宁波开往吉林的车,我要在沈阳下车,时间过得真快。
有一句怎能么说的了,好像是恋爱中的男女感觉不道时间的流逝。其实我这么说有点大言不惭,我恋爱了吗?是单恋吧!
方雨晴也在沈阳下车,我要买一种叫做碳精粉的东西,是画画用的,这种东西是不好买的,只有这儿才可以买的到。我都把以后的生活盘算好了,写作、画画,轻松两年,可不像现在那些“白骨精”们那样的用命来赚钱。这个词不是骂人,现在的人们把具备“白领、骨感、精英”这三个条件的人称为“白骨精”。
在沈阳买了我需要的东西后,我就又坐了两个小时的汽车回到了,我昔日的家乡。踏上回家的路,感觉就是不一样。在外打拼多年,总有一种陌生感,外面再好也不是自己的家。一踏入家乡的小镇,就感觉到了亲切,感觉自己好像有了依靠。我的家并不在这个镇上,而在几里地外的农村,还记得在上学的时候,每次假期回家我都为了省路费,都是从这个小镇子走回家的,从来都不坐车。今天,我在外打拼了六年,挣的钱不算多,只要省点花,够我们一家人几十年的了。可我还是想走回去,无耐我带的东西比较多,还是打了辆车回去。
时值盛夏,郁郁葱葱的白杨立着挺拔身姿在路旁,好像在欢迎我回来!是呀!我都有六年没回来了,曾经它们都是我的朋友,每次去上学、放学,它们都是在那儿迎着我的,如今它们长得更高了,我也成熟了。
家乡修路了,修的是水泥路。汽车行驶在上面,平稳而舒适,小时候每次走这条路都在想什么时候才能修上柏油路呢?这可是乡亲们多年的凤愿哪!多少代人的梦想。因为我们家乡的地区,虽不算山区可也是半丘陵地区,乡镇之间的公路网四通八达,可是村与村之间就不行了,路面坑坑洼洼,每到雨天,骑自行车去上学都骑不了。一路走下来,满身是泥,那个时候也是“水泥路”。
乡情不改
第七章乡情不改
司机是个肥头脑大的家伙,不过很健谈,说了许多修路的好处,我一边听一边应和着,因为我从小就生长在这儿,这儿的一切我太熟悉了。这儿是我的根哪!不离开家的人是不会知道故乡的意义的。漂泊在外的人才知道月是故乡明,人是家乡亲。
到家后,父母问长问短,一切都没变,我邮给家里的钱,母亲都存上了,说是留着给我娶媳妇。呵呵!其实,娶媳要用那么多的钱才能娶的话,那样媳妇不娶也罢。那不成了用钱买来的了吗?
因为正是农闲时节,家里的活是没有多少的,可是母亲仍是不曾闲歇过,不是用扫帚扫院子,就是上地里看看,我在家也是无事。偶尔看看电视,再就是用我的笔记本电脑写写文章,也打打游戏。我只打算在家里呆上一个星期就走,就是回来看看,想四处逛逛。正巧我一个女同学叫王璐璐的结婚,她现在北京上班,婚礼在家乡举行。
我的家乡现在流行婚礼大操大办,甚至连孩子升学、当兵,丈母娘过大寿,都要操办,乡亲们都要“随礼”的,你来我往,便宜了饭店,怪不得现在的饭店越开越多,都是老百姓自己用钱“赞助”的呀!结果是百姓苦不堪言,一年的收入随礼就要占很大一部分。而到了自己家里有事的时候,也要这样,去掉给饭店的,也就剩不下多少了。可是别人都去敢礼,你不去,你和人家的感情不深,也就不在乎那点钱了,久而久之形成了恶性循还。
我和王璐璐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学,她的婚礼我自然要去的。婚礼是在一家饭店举行的,在这里我遇见了我的另一个初中同学黎莹,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在一起是死党,也就是少年时期的朦胧友谊吧!我一进门就看见了她,她和今天的新娘一块坐着,她俩是最好的朋友。我忙过去打了个招呼,对新娘说:“祝你新婚快乐,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谢谢!好久不见了,老同学柳永,我们今天好不容易又最到一块了,一会儿多喝点儿?”新娘璐璐面若桃花地看着我说。
这女人最美就是新娘了,我在心里嘀咕。嘴上说:“你不怕我喝多了,闹洞房呀!”
璐璐红着脸,看着我不说话了,其实她也算个美女,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怎么着当老板了,连老同学都不认识了?”这个时候黎莹说话了。
“这不是我的那个美女情人吗?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呀?来抱一个?”我的调侃对像又换了她了。其实我是伸出了手要握手的,没想到她真的上来抱住了我。我也只好礼节性地相拥了一下。
我这个人平时跟美女动动嘴皮子说说还是可以的,可一到真着,就不行了。现在被人家一抱,从脸一直红到脖子根。心砰砰……地跳了两百多下,差点没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