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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姨,”银花忸怩着开口,“只不过是耗费奴婢十年的阳寿罢了,只要表少爷能够康复,奴婢什么都愿意。”
“好孩子,”云姨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样,我立刻让表哥认你做义女,你嫁过来就是晋元的正房夫人、我们尚书府的少夫人。”
“多谢云姨爱护,”银花低垂着头,半蹲着行礼“但是奴婢自知身份低贱,配不上表少爷,哪怕让奴婢做个通房丫鬟,只要能够陪在表少爷身边,奴婢做牛做马也甘愿。”
“瞧你说的,”云姨亲手扶起了银花,“若是救命的恩情都不报答,我们尚书府也不配这冠冕堂皇的身份,你就安心等着嫁过来就是。”
“母亲说得极是,”刘晋元感受到银花对他深切的爱慕,也大为感动,“银花小姐暂且在府上住下,阖府上下都会将你看做贵客,日后晋元必定爱护小姐终身。”
把这一出好戏从头看到尾的金贝贝嘲讽地勾起嘴角,多单纯、善良、深情、卑微的银花,呵呵,早该想到的,她一开始就说过是为了刘晋元而来的,既然如此,她做到如此地步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只是,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银花抢夺了彩依的功劳并且借此上位,那么彩依凭什么不能得到一些好处呢?
自认为是彩依主人的金贝贝对着银花使用了抢夺卡,抢夺她说过的不过是种田用的随身空间。
抢夺卡
功能:在指定对手处抢得你所看中的道具或卡片。
使用范围:必须是地图视窗内指定的对手。
注意:可以先看看对手的道具卡片是否有自己需要的,如果不需要还能停止使用。
价格:25点
金贝贝看着游戏空间里多出来的“随身空间”按钮,心中甜蜜,这样子,她跟钱钱妈咪就更像了。
金贝贝不由自主地将精神力侵入到随身空间里,天呐,什么叫做种田用的随身空间,那小桥流水,庭院深深,花团锦簇,根本就是皇宫一样。既然银花抢了彩依的老公,那么这个地方给彩依做宠物空间也不错嘛。金贝贝将玻璃瓶里的彩依释放到随身空间里。
视线转换到地球。
钱夫人对美美使用了梦游卡,心里舒坦了,想想既然出来了,不如到媚娘那里走动看看。
“哟,我还以为不请你你就不出门呢。”媚娘打开房门看到钱夫人还有些意外。
“你今天怎么没出去狩猎?”钱夫人跟媚娘就没客气过,摊在沙发上抱起一个抱枕。
“我是领导,领导懂吗?你看到哪个领导天天出去跟小兵一起打猎的?”媚娘坐在钱夫人对面,打量着她的气色。
“干什么这么诡异地看着我?”钱夫人对媚娘打量的眼神不明所以。
“看你心情怎么样,”媚娘耸耸肩,给两人倒了茶,“你家杰克简直就是24孝老公,每次我遇到麻烦想要找你,杰克就拦着我,说你心情不好,不让我分派任务给你。倒是他自动自觉地费了不少力气,帮我办了不少事情。”
“听你这么说,是又遇到麻烦了?”
“嗯,”媚娘点头,“我们这么长时间收集了不少种子,但是你也知道,土地里种植不出来粮食,那群科学家正在做无土栽培,实验进展得挺顺利,但是想要大规模种植需要的资源很多,目前我们全国各个基地沟通之后发现,只有苗疆那里资源还算充足,苗疆的黑白基地也同意配合,但是派谁去就是个问题了。”
“苗疆的基地,你千万别告诉我,无土栽培需要虫蛊,不然我想到什么东西是苗疆有而其他基地没有的。”钱夫人对于黑白基地有些发憷。
“钱钱你肿么这么聪明呢,”媚娘大笑,“确实需要用蛊虫,最开始我也不信,但是实验的数据就摆在我面前,想要不信也不行。”
“我的天,我到现在也搞不明白黑白苗之间的关系,而他们竟然建立了统一的基地叫做黑白基地,想想就发毛,你说说,虫子都飞到天上去了,他们还如何培养虫蛊啊?”钱夫人摸了摸手臂,觉得玩虫子的人一点儿也不可爱。
“既然你今天来了,我就问问你,愿不愿意去苗疆黑白基地?我是看明白了,你要是不去,你家杰克一定不去,可是基地里最厉害的就是杰克,就连大海和花花都对他赞不绝口,对了,这次去的人里有大海和花花,毕竟花花的空间异能不可或缺。”
钱夫人考虑了一下,“我去,总不能这样无所事事地待下去,会变蠢的,况且我也想弄明白,为什么虫族都在海面之上的天空,而黑白基地还能豢养蛊虫,太不可思议了。”
13、与阿奴在一起
更新时间:2012812 14:36:20 本章字数:6566
金贝贝此刻正在思考;到底是要到驿站乘坐马车,还是徒步行走,既然剧情已经发展到李、林二人到蜀山锁妖塔解救赵灵儿;那么李逍遥很快就会遇到阿奴了,若是金贝贝已然按照以往的习惯慢悠悠上路;很可能要错过些什么。
不过,金贝贝看看天;错过就错过好了;难不成这里还处处都是穿越女不成?没有她金贝贝,仙剑的剧情还不是照常发展?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于是;金贝贝果断的放弃了坐马车;徒步向西南方向行走。
官道上独自行走的娇俏女侠,引来了众人的注目,不过金贝贝依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压根不理会他人的眼光,来到了大理城,金贝贝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买白色衣裤和凤凰帽,觉得美极了,果然是“女要俏,一身孝”,虽然这些衣服只有蔽体和美观的效果,并不增加防御值。
在大理,金贝贝听到了不少的传说,她把这些传说写进了给钱夫人的信件里:
“钱钱妈咪,白苗人最崇拜的神是女娲,而女娲是盘古开天辟地之后,精、气、神所化就的三皇之一,与女娲并称的是伏羲和神农。众神为了对抗蛮荒妖兽,派遣轩辕氏、召唤五灵神对付蚩尤,令女娲在人世用黄土创造出人类。为了让人具备与妖兽作战的强大战斗力,众神教授人类咒语,以祈祷的形式借用众神力量。
好奇妙哦,那杰克爸比使用异能打丧尸是不是也是借助了众神的力量?
大战的结果是神族胜利了,蚩尤打开异界的通道将残部送飯飯*煙。默染 购买往异界,这些残部修炼成魔,魔界也逐渐成型。而此时五灵神不愿意回归神界,于是女娲用神力将五灵神逼回五灵珠之内。战争结束后,人类被天神抛弃,唯有女娲怜悯人族,她在地上继续发展人类,巫术也盛极一时。而女娲为了补天陨落,人类即便祈祷也借助不到更多的神力,于是巫术的力量大为减弱,只有少量的人可以获得。好在女娲心怀世人,让她的后代在人世间守护人类。所以,这个神话位面就有了赵灵儿。妈咪,我的任务究竟是什么啊?在这里呆了13年,我好想妈咪,好想回家。”
金贝贝在客栈里写完信,点点头,把信放在“出售栏”里找了间客栈住下,等待下一步的剧情发展。
第二天一大早,金贝贝随便吃了些东西,打算四处逛逛,正好遇到了一个光着脚丫子蹦蹦跳跳跟众人打招呼的爽朗女孩儿。金贝贝想了想,反正路面比较干净,又多是草地,干脆她也把鞋子脱掉,光脚踩在地上,果然好舒服。
“你是谁?”爽朗女孩儿几步凑到了金贝贝跟前,看着她光溜溜的脚丫,笑了起来,“你是不是也不喜欢穿鞋子?”
“对啊,光脚最舒服。”金贝贝回答。
“我也是这么说,但是师姐和唐钰都反对我,我叫阿奴,你呢?”
“我叫金贝贝。”
“那我叫你阿贝,”阿奴拉着金贝贝的手问道,“阿贝,你喜不喜欢吃虫卵?”
金贝贝摇头。
“好可惜,我最喜欢生吃虫卵,”阿奴一脸的惋惜,“我以为你跟我一样喜欢光脚,那也许会跟我一样喜欢吃虫卵呢。”
“我是汉族人,第一次来大理,连虫卵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金贝贝回答。
“怪不得,”阿奴拍着手跳起来,大笑起来,“我就说,你跟我一般大,这里的人我都认识,可就是没有见过你,原来你是汉人,唐钰也是汉人呢,他也不吃虫卵。”
“阿奴,你的蛊虫能不能借我看看,我很好奇。”金贝贝提了个过分的要求,但也是她很喜欢阿奴,才会这么提要求。
“好吧,”阿奴歪着头想了想,才回答,“师父和师姐都不让我把蛊虫给别人看,但是阿贝不一样,阿贝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把蛊虫给好朋友看。”
阿奴说完,不知从哪拿出来一只只有婴儿小指长、细细的碧绿色虫子,“阿贝你看,这是碧血虫,只要我把它养在身体里,以后就会养成碧血蛊,这只是幼生虫,我还没拿血喂过,你要是喜欢,就割破手掌养在身体里,若是以后遇到敌人就可以召唤它出来作战。”
“哇,”金贝贝看着碧血虫,一点儿也不觉得恶心,反而觉得很可爱,“我要养、我要养,阿奴,以后我就跟着你玩儿,现在我就把它养在身体里。”
金贝贝说完,用随身的端到割破了掌心,将细弱的碧血虫放到手心里,果然小虫子蠕动了几下,沿着伤口进入了体内,阿奴在虫子进入血管的时候觉得凉丝丝的,之后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这就好了吗?”金贝贝看着手心里已经没什么血迹了,连伤口都变得很浅,问着阿奴。
“就这样了呗,”阿奴双手背后,笑嘻嘻地说,“以后我们就一样了,你也可以用蛊毒跟别人打架,还能让别人昏迷,可好玩了。阿贝,我们去看凤凰吧,就在树林那边,她刚刚下了个蛋,好大好大,我们去看看吧。”
“凤凰蛋?”金贝贝想起来了,想要赵灵儿平安生下女儿,需要凤凰蛋壳、麒麟角什么的,“阿奴,你不会去搞破坏吧,凤凰妈妈好不容易下了蛋,你不会想要偷走吧?”
“才不是,坏阿贝,”阿奴拉着金贝贝的手臂撒娇,“你和唐钰一样坏,唐钰就说我一定是去偷凤凰蛋,你也这么说。我阿奴才不会那么差劲呢,我就是想看看而已,我想看她孵出来小凤凰,一定很可爱。”
“哦,我知道了,”金贝贝故意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想要偷小凤凰,你一定是觉得自己孵不出来才不去偷蛋,等到凤凰妈妈把小凤凰孵出来之后,你一定会把小凤凰偷回家里自己养。”
“嘻嘻,”阿奴凑到金贝贝耳边说道,“小凤凰多好玩啊,咱们俩等到凤凰蛋被孵出来之后,趁着凤凰妈妈不注意,把小凤凰偷回家吧。”
“你要真偷回家了,看你娘不骂你。”金贝贝记得阿奴的娘是白苗的首领。
“你说的也对,不能偷回家,那要放在哪里呢?”阿奴转了转眼珠,“不如放在你那!你现在住哪里?”
“住客栈啊。阿奴,客栈里怎么养小凤凰?再说凤凰是你们的圣物,难道你忍心让小凤凰从小就跟凤凰妈妈分开吗?”金贝贝敲了敲阿奴的脑门。
“哎,”阿奴遗憾地摇摇头,“那好吧,不能养小凤凰,那我要等到小凤凰长大以后,让她认我做主人,这样我就可以在天上飞了。”
“这还差不多,你快点儿教教我怎么制蛊。”金贝贝现在所有的兴趣都集中在此处。
“这还用教啊,”阿奴横了金贝贝一眼,“阿贝,只要有虫卵、有毒虫,不就有蛊了吗?你好笨哦。”
“难道不需要放在一个蛊盅里让它们互相斗吗?不是最厉害的毒虫才是蛊吗?”金贝贝不解。
“我师父倒是那样培养蛊虫的,但是百毒出一蛊,你要浪费那么多很好的蛊虫吗?其实像我一样养在身体里就好啊,让蛊虫去咬敌人不是更好,我不喜欢它们在蛊皿里斗来斗去的,还要死掉很多。”
“虽然浪费很多,但是这样出来的蛊不才是最好的吗?”金贝贝问道。
“那是蛊王!”阿奴跳脚,“你以为蛊王到处都是啊?我师父制作蛊毒好几十年,也不过出来几个蛊王而已,你以为把蛊虫放到一个蛊皿里互相斗就会出现蛊王吗?阿贝,你个笨蛋!”
“好啦好啦,阿奴别生气了,”金贝贝安抚着发怒的阿奴,“我就是因为不懂,所以才问你啊。你要是觉得用血液养蛊最好,我就跟你学,也这么养着呗。”
阿奴又开心了起来,“阿贝,你要乖乖听话哦。我给你一些蛊虫卵,有些是可以养在自己身体里的,还有一些要养在别人的身体里,就是你讨厌谁,就把虫卵放在他的食物里,等到蛊虫长大之后就会吸光那个人的血,或者直接用毒把那个人毒死,是不是很厉害?”
阿奴接下来,跟着金贝贝去了小树林里,找了处阴凉的地方坐下,给她出示自己收集的虫卵,告诉金贝贝哪些是养在自己身体里可以强身健体、百毒不侵,哪些要下到敌人的食物里让他中毒身亡。两个小女孩儿越说越投机,言语中对付敌人的招数越来越奇怪,经常突发奇想,只恨不得找个人试试几种蛊毒配合起来是不是能害人或救人。
直到天都黑了,阿奴才恋恋不舍地看着金贝贝回到了客栈,约定第二天一起出去玩。
回到客栈,金贝贝开始写信。
而地球的钱夫人,又收到了一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