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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辽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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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殿下,您看?”萧明远忍俊不禁的看向有些不知所措的太子殿下,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景可少见啊。
“还看什么!从哪带来的,带回哪去!”,看见萧明远询问的眼神中捎带着几分笑意,耶律濬有些狼狈。
“是!”萧明远向士兵们一挥手,那些士兵便推推搡搡的把地上这些跪成一地的犯人们拉了起来,准备带回去,还包括哭的稀里哗啦的陈晓冰。
“等等”,耶律濬叫住了他们,看向她“你就这么走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你还想怎样?”这人有些反复无常,是他把她硬拖过来的,也是他让那些士兵们把她带回去的,现在又想出什么办法来折腾她了?
“这些人本来是要到上京郊外的采石场去服劳役的,这死了一个便少了一个,要是影响工程进度可不好啊!”耶律濬有些不怀好意的看着她。
“那你想怎样?”人是他下令杀的,看样子这笔账估计要算到她头上了,陈晓冰有些郁闷猜测。
“不想怎样,这少一个便顶一个上去呗,牢里没那多闲米养那么多闲人。”
闲米?他还好意思说,从醒来到现在她滴水未进。什么服劳役,不就是干活嘛,让自己劳碌些总比在牢里提心吊胆的担心他下一步怎么玩她强。
“随便你!我饿了,到现在我连一口水都没喝过,你不想我饿死渴死在半道上吧!”陈晓冰有些挑衅的看向耶律濬,皇帝不差饿兵,想让她干活至少不能让她饿死吧!
耶律濬有些玩味的看着气势并不比他弱的陈晓冰,这个女人到底知不知道去采石场意味着什么啊!
“让她吃饱喝足,再随那些人一起带到采石场去,另外,把这个给她换上。”耶律濬从案台上拿起一个精致的盒子转身递给萧明远,对于她,他不能掉以轻心。
“是。”萧明远有些惊讶的接过盒子,他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看来耶律濬对这女子重视得很。
萧明远打开盒盖,里面装的是一副打造精良的手铐脚镣。这副镣铐是朝廷专门让大辽最顶级的锁匠师傅打造的,被锁过的人无一不是最危险的重犯,而且,为安全起见,没有设计钥匙……
萧明远让士兵去掉了陈晓冰手脚上的镣铐,然后戴上了这副。陈晓冰显然比较满意这副,至少这副比较长些,只要不跑步,还是不怎么影响日常行动的,尤其是比之前那副轻便多了。她正在研究这副手铐时,不经意的一抬头,正好对上萧明远那略带几分怜悯的眼神……

、第六章 劳役

耶律濬还算守信,他让萧明远给了她准备了一份足够她吃的食物。她实在是饿得狠了,当见到食物时,她便抓起碗里的不知道什么腿,便当着众人面胡吃海塞了起来。老实说她也不怎么吃得惯这种契丹口味的食物,但她知道,这可能是她今后很长时间之内最饱的一顿了,所以,她没权利挑三拣四。
陈晓冰吃完后,她和那几个宋人一起被押出了太**,他们几个人的双手都被绑着,然后用一根长绳拴在了一起,由一个士兵在最前面牵着走,陈晓冰是最后一个。
看到自己这个狼狈样,她突然想起小的时候,她经常在草地上捉蚂蚱,捉了之后便用一根草茎将蚂蚱穿起来,捉的多了,便成为一串,就像她现在这样。当时觉得很好玩,现在才知道那被串在一起的蚂蚱的感受,她决定从此以后再也不这么折腾这可怜的小生命了。
就在陈晓冰胡思乱想间,他们一行人走出了太**。她知道,这应该是辽国的都城临潢府,即所谓的上京。这上京,在后来的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在这个时代来说算是一个比较宏伟的城郭。民舍、店铺、街道井然有序,建筑风格她也看不出来是什么风格,但充满着异域风情,给人一种豪迈、洒脱的感觉。
如果不是现在的这种狼狈状态,她还是比较有兴趣来个上京几日游的。毕竟这种鲜活的城市,比起后世只剩下历史沧桑的残垣断壁有生命力多了。
契丹本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一般是逐水草而居。太祖耶律阿保机建国后,定临潢府为上京,后来不断学习中原文化,这上京才慢慢完整和繁荣起来。但毕竟时间短,文化底蕴薄,比起《清明上河图》中北宋首府汴京的繁华却是没得比。
就像他们一行人也不过被牵着走了一个小时左右,就基本上从市中心到了郊区,这里放眼望去也基本上没什么像样的屋舍了,基本上以草棚为主了。
前面的人停了下来,陈晓冰知道目的地到了。这里是一座荒山,她是南方人,这里的荒山显然和南方的山不同,南方的山上都是郁郁葱葱的植被,而这里的荒山基本上以光秃秃的的巨石为主,巨石之间间或有少量的黄土,期间点缀着少许极具沧桑感的野草。
这座足有三四百米高的荒山,也就这么孤零零不到十棵树,彼此遥相呼应着,这样的山不做采石场简直浪费。山腰较平坦处还有个高高的架子,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山上有百来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在把山上的石块搬运下来,再用平板车将石块运走。这些人有老有少,都带着手铐脚镣、伤痕累累,都穿着囚衣,也看不出是否都是宋人。还有十余个打着赤膊的监工,时不时地甩着手中的鞭子,威吓着这些劳工。
陈晓冰一行七人被挨个解开绳索,辽宋常年交战,再加上这些士兵管理的多是宋人,也多少能说些汉话。他们几个被分配在山脚下把山上运下来的山石搬到平板车上。陈晓冰看着这些基本上有她腰高的石块有些发愣,估计这些石块的重量比她还重吧!
“看什么!想偷懒啊!”陈晓冰发呆之时,耳边响起了一声暴喝。吓得她一个激灵,刚想回身,背上一道火辣辣的疼痛传来,强大的力量把她带得跌倒在地。地上尖锐的碎石把她的左手、臀部和大腿硌得生疼。她回头一看,一个光着上身、满身横肉的壮汉正恶狠狠的瞪着她,壮汉看她有些发呆,继续扬起了皮鞭作势要打。
“还看?再不干活打死你!”
陈晓冰立刻识相的爬了起来,抱了块她能搬动的石块搬到车上去。那壮汉看她听话,骂骂咧咧的嘟囔了一句“贱骨头”便走开了。
陈晓冰硬压在眼眶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从小到大,她家境虽说普通,但父母也没让她真正干过什么力气活,哪里受过这般苦,可是现在她连个哭的对象也没有。
干了大约一个小时不到,她就累得头晕眼花,看着正当空的烈日,那些劳工及监工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估计这里也没什么午休了,可能连午餐都没有了。她的动作逐渐慢了下来,“啪”一道鞭子再度落了下来,把她的瞌睡虫赶得干干净净的。
好容易挨到下午太阳西斜,一阵锣声响起,那些监工的兵士才吆喝着收工。陈晓冰丢下手中的石块,她感觉身上的囚衣全都黏在身上,又湿又难受。而她已经无暇去管身上的衣服了,她只觉得全身虚脱得颤抖,每走一步都觉得两脚发软,天旋地转的。

、第七章 老汉

陈晓冰好不容易的跟着人群走到了一起,他们准备排队去领取今天的食物。虽说早间的时候她吃的饱饱的,可是一天的重体力劳动下来,她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毫不容易轮到她了,一天的劳动,她只分到了两个馒头和大半碗稀粥,而她连争取的力气的都没有了。
走到一块石块处准备坐下吃饭,刚一坐下,手中的一个馒头突然被另一个男劳工抢走了。那男人比她粗壮了不少,抓起馒头就往嘴里狼吞虎咽了起来,而旁边的无论是劳工还是监工都漠然的看着,似乎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弱肉强食本就是万古不变的真理。
陈晓冰颤抖地站起来,徒劳地想从那人手中抢回那剩下的半个馒头,但被那人手一甩便推倒在一边。她挣扎着爬起来,却见那人被一老汉三拳两脚的打倒在地,打得那劳工毫无还手之力。那老汉打完了,便从他手上抢过了那半个馒头,还抢了一个原本属于他的馒头,走到陈晓冰面前蹲下,把那一个半馒头递给了陈晓冰。
“孩子,吃吧!”这老汉就是今早耶律濬本来要杀来逼她的那一位。
“谢谢!”陈晓冰也不管是否是刚刚那个劳工啃过的,抓过馒头便塞进嘴里,三口两口便吃完了。从小到大,她从未觉得馒头有这么好吃过。刚吃了几口,她便噎着了,那老汉便把那碗粥递给她,她好不容易把气弄顺了,这才看向那老汉。
“大爷,谢谢您!”她感激得看向老汉。
“没事,说来我还要感谢你的。”老汉迟疑了一下,“孩子,你也是被他们抓来的吧,怎么那太子这么重视你?”
“太子?!他是太子?!”她一听之下被吓得不轻。她大概猜到那男人身份尊崇,但怎么也没想到这人来头这么大,而她居然这么倒霉,惹到了辽国太子。
“怎么,你不知道?”老汉见她一脸诧异,也觉得好奇。“他叫耶律濬,是当今辽国皇帝耶律洪基的独子,当然是太子了。这狗贼还是辽国的兵马大元帅,听说用兵如神,这几年我们大宋和辽国只要开战,均被此人打得落花流水,只好割地赔钱求和。唉,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死在了他手里了。”
“唉,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被他们抓到的。大爷,你知道今天被他们杀掉的那位大嫂是谁吗?我看你身手不错,怎么也被他们抓来做苦力的?”她对于今天早上被耶律濬下令杀害的那位妇人很是内疚,便出言询问。
“唉!她、她是我家儿媳妇,唉,说来话长啊。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老百姓哪还有什么安生日子过啊!”老汉一提到家人两眼隐隐的有些泪花了。
老汉叫朱明,原本家住在金陵郊区,年轻的时候做过镖局里镖师。干了几年,有了些积蓄,便回家种地了,有个老伴,还有个儿子名叫朱同。十年前给儿子说了个媳妇,还添了个大胖小子。家境虽然贫寒,但媳妇勤快,儿子孝顺,孙子健康长大,一家老小倒也和乐。
可是好景不长,五年前,朝廷摊派壮丁,说家有两个成年男丁的必须出一个。朱明本来下决心自己去的,再怎么说自己老命一条,也给家里留个顶梁柱。可是朱同孝顺,抢先在老汉前面到衙门里参了军,等他再去的时候,衙门的人看他老迈,就将他赶了回来。就这样,一家人眼泪汪汪的送着儿子跟那些当兵的走了。
一开始,家里两个月左右基本上能收到一封朱同寄回来报平安的家书,说的都是些军营里大家有多照应他,他争取多立军功早日回家团聚什么的。可是两年前左右,这平安信突然断了。老汉曾多次到衙门打听,可是衙门的人不是敷衍塞责就是爱理不理,到后来就直接将老汉轰出了衙门。
老汉只好和老伴、儿媳妇四处打听,只要有参军回来的,和儿子最后寄信的地方比较近的,他们都会去打听,可他们都茫然不知。
一次次的希望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就这样持续了不到一年,老太太就一病就不起了,嘴里、心里就心心念念的就是盼着儿子早日回来。可是直到最后一刻,老太太也没有等到全家团聚就撒手人寰了。
朱同最后一封家书从瀛洲发出,朱老汉把老伴安葬了之后,把心一横,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当了,便带着媳妇、孙子去了瀛洲。一路上风餐露宿、历经艰苦走了四个多月才走到瀛洲。
到了瀛洲好不容易找到了驻守瀛洲的军营,他们连门都进不去,几次在军营周围打听都差点被当成辽军的探子给抓了起来。他们只好在军营周围住了下来,凭着媳妇的做菜的好手艺,他们开了间小店。
时间长了,陆陆续续的吸引到一些当兵的来店里喝酒吃饭,老汉自然殷勤相待,那些当兵的倒也爽气,几杯好酒下肚,不少人拍着胸脯担保一定帮老汉把人给找出来。可是这瀛洲军营有好几万人,且频繁换防,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他们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地问出些端倪。
原来一年多前,军营里突然说要挑选一批有些身手,会说契丹话且有心立功早日回家的士兵。朱同由于语言天赋好,不到一年就能说一口流利的契丹话,且在家跟着老爹学了些腿脚,便报了名,争取早日回家团聚。
可是从此之后,这些被选中的人就再也没了音信,那些军官们也吩咐手下,再也不能提这些人的事情。于是他们便好像消失了似的,再也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干什么去了。
就这样,任凭老汉再怎么打听,再也问不出朱同的去向。直到有一天,有一群衣着干练的人突然闯进店来,丢给他们一包银两,然后让他们回家,不然就全家不保。
老汉不服,就跟他们动起手来,可是没过十招,老汉就被他们打伤了,老汉没办法,只好带着媳妇和孙子变卖了店子准备回老家。可是就是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却碰到了打草谷的辽兵,朱老汉那三拳两脚还带着女人和孩子,哪里是那些训练有术的辽兵的对手,全家都成了辽兵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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