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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敬仰强者与黯然神伤的情绪中,管事打消了去寻求答案的想法。
好在兴致盎然的异能师做事很有节制,似乎他也体谅商队的难处:菜圃那边没有长出毒物,更没有破坏土质的现象。取用的金属没有被完全消耗,只是被改变了形状之后堆放在后甲板。尾舱的小船每夜都会被使用,船底沾了些浆糊状的鱼虾肉末,但船身没有被损坏。
向北行驶五天之后,运输船要靠岸装货了,这是个距离银涛城一千多里的中型海港城市,有丰富的出产,特别是外岛民族喜欢的调味品和甜酒,运到外海的话都是奢侈品。
这也是最后一个沿岸停靠点,运输船再起航会驶往外海,搭顺风船的人就得下船了。这些人身份不同,管事亲自送他们上码头,还派人为他们办理一些手续。名为汤森·奎尔萨的初级异能师就是其中之一,按照公会的惯例,他要求管事为他办理了一套普通人的身份证明。
随船有两匹骏马,是公会配给他的,这位异能师还额外要了些兵器盔甲之类的东西。管事一一办好。他埋头做事、不问缘由的做法博得了对方的好感,所以在交接的时候,这位异能师对管事说:“路上给你添麻烦了,船上的物资消耗,都算在我的名下。”
“好的。”管事这才知道,这些天在船上用功的人是汤森。
恭敬回礼的同时,管事心中一动,他有异能学徒的身份,消息灵通,见过听过的事情也多,面前这位初级异能师才刚刚晋升上来,居然能同时研习几系异能,而且还都有了成效……
管事决定回程后把这消息告诉几个好友,跟一个厉害的异能师拉上关系,对他们的家族和子弟都有好处——对方并不难相处,狂犬这绰号是不是传错了?
汤森不是怪物,当然不知道管事心里的小算盘,他套上旅行者外袍,骑上马离开了码头。
他先去了城中的武器店,选购了两柄精制双手巨剑,外加十二根短标枪和一面大圆盾。些武器不算是必须品,但有备无患,再说汤森练习异能时也用得上。
从船上领到的单手剑和皮甲精美多于实用,用起来非常不顺手,带着也是累赘,汤森毫不犹豫地把这些东西卖给武器店,换了顺手的同类武器。
出于好奇,他还买了一张马弓,准备在路上射兔子玩。
公会给的马不错,一匹纯黑,一匹枣红,虽然不算太神骏,体重只有八百斤左右,但腰身粗壮四蹄有力,很适合长途跋涉,而且都是调教好的,甚至比汤森以前的坐骑都要好一些。汤森舍不得让这样的马驮东西,又另外买了一匹马运装备。
这样装扮下来,一个风格奇特的骑士就新鲜出炉了。他穿着灰色的旅行者外袍,斜背着一柄双手巨剑,腰带上插着匕首,马鞍边还挂着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样子。但另一方面,他骑着一匹令人羡慕的好马,后面还跟着一匹备用好马和一匹驮马,算是肥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马肯定不会被埋没。就说那匹托东西的驮马吧,放在市场上也算是优秀马匹了,到这骑士手下却只能运杂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骑士看,但骑士本人却不怎么在乎,他采购了一堆干粮后直接出了城。
汤森关心的只是尽快回到荆棘玫瑰,解决商团那边遇到的麻烦。之前来银色联盟的时候拖家带口,也没有船只可坐,所以紧赶慢赶都走了一个多月。这回轻装上阵又没有拖累,应该可以把时间缩短一半。
公会配发下来的坐骑很不错,健壮又有耐力,每小时只需换乘一次。说日行千里肯定夸张了,但路面平坦的话,每天不紧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两百也不是问题。
为了节省时间,汤森的早饭和午饭都在马背上解决,全是难以下咽的肉干。只有邻近晚饭时分他才动用弓箭,随便找些小野兽猎杀。
没想到,射箭也是个技术活。虽然汤森为了打仗还练过几天,但远远说不上精通,第一天费了整整两袋箭,才射中一只疑似兔子的玩意。
他在猎人身上见过这东西,所以不会有中毒的担忧,挖了内脏切成大块下锅,炖出来的味道还可以。
第五节:前路被堵(上)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经验,再经过两三天的密集练习,汤森总算找到点射箭的窍门,胳膊虽然肿了,但也渐渐的脱离了“瞎蒙”的阶段。
现在,他对静止不动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两中,好在这一路上还有地方补充箭矢,不然马弓早成废品了。
但进入山区之后,山陡林密,马弓的远射作用顿时下降。
“还是弩箭好啊,就是上弦慢点。”汤森一边哀叹一边四下寻找猎物,可惜周围除了小鸟之外没其他东西,鸟这玩意就是射下来也没二两肉,还塞牙:“看来今天要吃肉干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边连飞鸟也变得稀少,汤森表面上还在继续哀叹,但心中已经暗暗警惕起来,马弓也搭上了羽箭——连鸟都没有,这有点不正常,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危机,脑袋里的那根弦就没松过。
“难道是伯纳的爪牙?”他暗想:“或者是艾德文娜那臭婆娘?”
山路转了个弯,进入了一个山坳,山坳的空地上矗立着一座废弃多年的哨塔。之前汤森的车队还在这里宿营来着,对情况比较熟悉——看好环境,汤森驱动马匹快走几步,冲进塌了一半的围墙里面,然后翻身下地,把三匹马都牵进哨塔底层,又用杂物堵住了门窗。
对方没让汤森等太久,才过了一会,远处就有马蹄声传来。粗略辨别,来的人数量不少,而且两头都有,显然是前后堵截的经典套路。
汤森安抚好马匹,把自己背上的双手巨剑解下来,换了一长一短两柄单手剑挂上,检查了其他装备之后走上三楼,站在箭跺后面等着对方现身。
在此过程中,他开始为自己的淡定感到羞耻,这才几天啊,自己就开始骄傲了?
汤森的骄傲是有理由的,他这几天时间没白费,高密度训练硕果累累,选定的几系异能其实都能拿得出手——但他的首选依然是金属武器,这里面的原因比较复杂,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更喜欢用刀剑,沉重而冰凉的金属,能给他一种血肉交融的感觉。
双手剑战法在帐篷区发过威,而且被人重组了影像,短期之内不能再用了,汤森只能拿单手剑凑数。再说双手剑太显眼,小点的武器更有迷惑性,能混淆视听——改变金属重量的关键是异能,而不是金属本身的重量,所以对汤森来说,手里拿的是那种剑其实区别不大。
对方没有直接使用猛烈的伏击,说明他们有必胜的信念,也可以想跟自己交谈。虽然布置出前后堵截的局面,但他们大概是想给自己施加压力。
这样推测下来,自己身上一定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汤森不由笑了,自己居然不是小虾米了吗?什么时候变得重要了?
一声尖利的口哨响过,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山坳入口消失,伴着金属的碎响,一种萧瑟凝重的气氛渐渐成型。两边步调一致,显示出这群人有良好的纪律,还有精锐部队的气质。
这效果用来吓唬普通人还不错,但对汤森就太小儿科了。
“装神弄鬼。”汤森淡然一笑,就近在石墙上坐下,顺手从兜里拿了个果子出来削皮。对方跟衙内玩这手真是明珠暗投,要是手上有琴的话,汤森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弹一曲。
一阵整齐的马蹄声中,五名骑士出现在道路上,有恃无恐的靠近哨塔。
他们身材伟岸,身穿锁甲,没戴头盔,手里拎着的是双手长柄砍刀,身后是一袭鲜红的披风。但是,最显眼的却是他们的光头,连带中间那个首领,五人都是光脑袋,头皮上还泛油光。
“汤森·奎尔萨!”距离哨塔三十米外,光头中的首领牵住马缰,他表情严肃的高喊一声:“我知道是你!”
汤森咬了一口果子,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滴,含笑不语的表情跟打酱油似的。
没被搭理,光头首领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他的目光变得尖利,声音也提高了些:“汤森·奎尔萨!出来答话!”
汤森含混不清地答应了一句,慢腾腾的弯下腰,把啃了一口的果子放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马弓,对着喊话的首领就是一箭射过去——在弓箭即将离弦的那一瞬间,对方五人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意外,差点就尖叫出来了。
“嗖!”的一声,羽箭飞出,五个光头都是下意识的一缩脑袋,转马的有,取盾的也有。只听“噗!”的又一声,羽箭插在距离他们十步之外的地面上,箭杆震颤着,尾羽晃动不止。
“戒备——反击!”远处的光头们吼叫着,靠后的射手立即反击,一蓬羽箭啸叫着划过长空,“噼噼啪啪”的射在哨塔各处,铁质箭头很有力,撞在光滑石头上还会溅出几粒火星。
汤森毫无意外的射偏了,就他这水准,即兴发挥、没有瞄准还能射到人,那才真是有个鬼在叫。就连趁机溜出来玩的枯叶球们都被逗笑了,它们在地上滚来滚去,撞成一团。
“素质!素质!”汤森躲着对方连绵不绝的羽箭反击,干咳一声对枯叶球们说:“你们乐个屁啊!哥这是在蔑视他们,蔑视,你们懂吗?”
枯叶球们肯定不懂,它们直接扑向被咬了一口的果子,瞬间就“嘁嘁嚓嚓”的啃了个干净,然后打着饱嗝把果核吐出来——下面更加热闹,不但五个光头开始骂人,后面又有一推光头赶来支援,后来这些人如临大敌一般举着长弓,这玩意可比汤森的马弓大多了。
“停止!停止!”光头首领控制马匹转了一个圈,厉声大喊:“停止射击!”
羽箭稀稀拉拉地停下了,精锐气质也被消磨得差不多。
“汤森·奎尔萨!你别太嚣张!”光头首领也判断出汤森只是在立威警告,不是真心要射死自己:“咱们这么多人,伸出一根手指都能把你摁死!”
“有脾气你摁!”汤森施施然地站起身来,手里拿着第二个水果:“别跟爷客气啊。”
“文明人以胸怀感化野蛮,所以我们先礼后兵!”
光头首领看出汤森有点难搞了,于是不再跟他兜圈子:“汤森·奎尔萨,本人是草原黑鹰,今天是代表西海岸最强大的势力,来跟你谈判的!”
“晨曦议会而已,算什么大不了的势力?”汤森早就看出他们是晨曦议会的,因为光头们的穿着打扮太有特色了,一个个跟红包套似的。
他嘴里敷衍着,心里却在思索:他们知道自己名字中的奎尔萨,这就说明他们的情报更新很快,至少在银涛城里有内线,或者跟异能师公会的某些人有联系?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能逮住自己也不奇怪。
休斯大叔已经在银涛城城外清理过一批,他肯定不会说谎,眼前这批应该是新来的。
“西海岸异能师公会才不算大势力!”光头首领哈哈一声,然后郑重其事的声明:“咱们晨曦议会的圣堂遍布西海岸,十万圣师,百万狂徒,忠贞信众数千万!谁都比不了!”
汤森差点笑出来,真有这么多人的话,晨曦议会早打回安道尔联盟了吧?这数字里面,大概有百分之九十的水分。信他才怪。
“只有晨曦议会,才是西海岸的希望和未来!只有晨曦议会,才能把这世界的不公和苦难抚平!只有晨曦议会,才能宣扬博爱和正义!”光头首领显然被自己的热情感动了,一边长声咏颂,一边做着各种奇怪手势:“愚昧渺小的凡人,醒悟吧!”
“你说完了没有?”汤森没心情跟疯子交手:“说完了就走吧,爷现在需要充足的睡眠。”
即兴朗诵被无情打断,光头首领很是不爽,他对着汤森冷冷一笑:“睡眠?荆棘玫瑰抢占了晨曦议会的地盘,如果不给出个交代,我们就让你永睡不醒!”
“地盘是爷抢来的,你想要回去?可以!”汤森一只脚踩在石墙上,上半身向前一俯:“拿人命来填!”
“面对伟大的晨曦议会,面对不可置疑的博爱和正义,你连起码的愧疚和罪恶感都没有吗?”光头首领的表情纯洁而坚定,说辞更是大义凛然,更深谙抢占道德制高点的重要性。这令汤森有点无力,如果跟这种角色谈爱与正义……他丢不起那人!
他不是看不起光头或者红包套,他是看不起晨曦议会——如果用大义仁爱之名奴役凌辱别人算是理智的话,汤森的弱点是绝不屑于加入这个行列,他宁愿用卑鄙的借口维护底线。
“爷就脸皮厚点,从来不会愧疚,也从来不会有罪恶感,你趁早服气的好。”汤森说:“抢地盘讲的是拳头,跟博爱和正义有个屁关系!废什么话?”
“汤森·奎尔萨,不要无视我们的善良和大度,即便你是个异能师,也不可能从我们的包围圈中逃出去!”光头首领打了一声口哨:“不信你看看周围!”
第五节:前路被堵(下)
汤森转转头,目光所及,全是鲜红的色块在移动。整个山坳中涌动的人足有两百,已经完全把哨塔给包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