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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很惨吗?也许是这样。可既然开战了,我们就只能用刀子说话,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敌人。”刚开口时,汤森的语气比较温和,但半句话之后就变得很严厉:“所以从我开始,谁都没资格怜悯!哪怕不说出来、哪怕只有一点,也是对自己人的犯罪!”
严厉的训斥中,听到的军官们都保持立正,神情异常严肃。
“如果换了你们被敌军宰割,你们猜猜看,他们会怜悯吗?”汤森轻蔑地啐了口唾沫,语气冷酷:“记住,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少女们重新抬起了头,目光直视前方,因为戴着头盔,没人能看到她们的表情。
“打得还行,保持啊。”汤森放下厚实的面甲:“到我们了。”
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从火红旗帜下慢步走出。
在它走出几个马身之后,美少女们才明白过来,汤森导师这就要带自己上阵了——少女们催马跟上汤森,像之前训练中那样,在两侧组成横队,逼近前方的血腥之地。
自己的初战,终于来了!
在惨烈杀戮之后,战场中只留下满地的尸首,靠近后更加触目惊心。但少女们记住了汤森的话,面甲下的红唇紧抿,视线紧锁前方……这是战场!如果想活下来,就一定要适应它!
这时候,最受刺激的不是学徒,而是对面的敌人。
营地里不断传出阵阵喧嚣,各处营门都有部队蜂拥而出,似乎想报仇雪恨。
因为刚才这个亏,他们可是吃大了——想也知道,在荆棘玫瑰冲到营地附近时,有本事最先出营抵挡的部队肯定是精锐。部落酋长那小心眼,看见心头肉被灭,内心会是什么滋味?
“他们只有五六百人!大家操家伙上!围住了打!我们一定赢!”营地塔楼上,有个奇怪的生物正在蹦跳,手里还挥舞着一根木头棒子——花花绿绿的权杖,这孙子大概就是酋长吧?
也难怪他七窍生烟,丫肯定不知道自己被人“逗”了。
“复仇!我们要为勇士们复仇!”喧嚣声中,部落正前方营门内又冲出黑压压的一片人来,前面的骑马,后面的徒步,但队形整齐,军容严整,吼声也挺大。
从他们出门的流畅看,这支部队放在内陆也不算差了,应该是部落的主力。人数在八百左右,目标很明确,直接就往汤森这边冲——部落人多,用侧面牵制、正面强袭的战术没错。
汤森做出几个手势,要两支上前阻挡的骑兵让开。
骑兵指挥明显犹豫了一下,确认之后才接受命令,转向去支援别的吃紧地段——首领要独自对付这七八百人?就凭他自己和身边的十个重甲骑士?
“杀!杀!”敌军身后的号角被吹响了,前面的兽头节杖上下翻飞。
“复仇!”敌军发出震天嚎叫,挥舞武器直冲上来。
“保持间距!”骑士的重甲映出一片幽冷光辉,战马的四蹄反射出点点银星,速度提升。
七八百人的怒吼冲击,场面相当惊人;十一个骑士的反冲击,气势颇为雄壮!
“距离十息!”汤森左侧不远,妮莉雅在示警:“敌军队形密集!”
“准备。”汤森的命令透过头盔,清晰的传递到大家耳中。
远处的人看到,相互间隔不到十米的战马猛然提速,横列略有变化,现在是以汤森为锋锐。
可已经到了这个时候,连汤森带学徒,却没一个人抽出自己的武器!仿佛他们看不到面前的敌人、也看不到敌人手中的武器——荆棘玫瑰的人急得不行,而部落人那边肯定狂喜。
“距离五息!敌军前后脱离——敌军骑兵高速接近!”
“冲刺!”汤森的坐骑继续加速,披风在背后拖得笔直:“唤醒!”
马蹄声急,突破三十米!
第八节:奎尔萨战役(下)
“杀——”就在前列的敌军高举武器、即将劈向对方领头的黑甲骑士时,似乎有道光芒在前方迸射出来!
闪光过后,耳中只听到“轰!”的巨响,跟着自己身体一震,天旋地转!视野和思维都只剩下一片血红!
时间仿佛停滞,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看不见也听不到,剧烈的痛、自由的飞、软绵的沉重,这些感觉混杂起来包裹着他们,又好像正在抽离身体。
转瞬之后,就连这点困惑也被无尽黑暗吞噬……
声雷鸣般的轰然巨响传遍战场,观战的人目瞪口呆,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巨响乍起的瞬间,汤森当面那圈敌军,同时向后上方抛飞!
接近三十个倒霉蛋,就像被一辆无形、巨大、高速行驶的马车迎面撞上,连惨叫都没一声,就全部倒飞出去——人在战场上被撞飞很常见,可谁见过眼前这种单骑撞飞二十多人的景象?他们抛飞的轨迹组成半个扇面,最有建树那位距地面至少三十米!
他们的身体在空中翻滚、扭曲,四肢也在怪异的甩动,显然已经没了知觉,身上穿的盔甲还算完整,但每个孔洞、每个缝隙都在向外喷洒鲜血!
喷血之快、之多、之强,就像挤牛奶一样,无比震撼,无比惨烈!
“不可能!”大家的脑袋都呆滞了一瞬,然后下意识的喊:“这是骑兵!”
没错,骑兵加上盔甲,一百五十斤肯定有,就算汤森拥有蛮神之力,他也很难把二三十人同时打上天——再说他还没亮家伙,他是空手啊!
“异能……”荆棘玫瑰旗下,有人捏着双拳喃喃自语:“这就是异能啊……”
“不错,”瓦胡哈哈大笑:“这就是首领的异能!”
汤森是异能师,所以决定这场战斗胜败的不再是钢铁,也不再是人数,而是异能!
“这是怎么回事!”哨塔上的部落酋长暴跳如雷。
哨塔视线很高,酋长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他知道自己的骑兵距离对手还有起码二十米距离,怎么可能被同时撞飞?
还没等酋长得出结论,战线上又发出“轰!”的几声巨响,丫用发红的眼睛一看,顿时就血脉贲张——在长达百米的接触面上,马上要跟对方接触的前列骑兵都飞了起来!
百米宽的战线上空全是飞人,何等壮观!
可飞起来的战士全是部落人,何等悲痛!
他们都是部落的精锐战士啊,体格精壮彪悍,还穿着金属战甲,怎么可能毫无抵挡之力?
酋长终于发现,所有被撞飞的人,都处于对方重甲骑士的前方十五到二十五米的距离内。这些面目可憎的重甲骑士,似乎套着层别人看不见的外壳。只要碰上了,人就会被撞飞、血液就会被挤出身体。
“异能?一定是异能!”酋长终于悟出这道理,但为时已晚。
重甲骑士已经冲进了阵型里,横冲直撞,通行无阻。
重甲骑士就像飓风,部落战士如同枯草,冲撞路线上部落人是一个个、一层层、一波波的被撞飞!前面飞完了飞后面,骑兵飞完了飞步兵……人体抛起又落下,周而复始,连续不断,远远看去好似浪花翻涌,又好像落叶卷边。
惊艳一飞过后,这些部落战士都没能再站起来。
他们软趴趴地躺在地上,既不挣扎也不喊叫,连抽搐都没给出一个,只有大滩的鲜血从盔甲缝隙中流淌出来,把战场染得处处斑驳……他们是部落的主力武装,也是酋长安身立命的本钱,但他们挡不住对手,他们的阵型已经被凿穿!
他们已经尽力了,他们试过所有手段,盾墙、枪林、标枪集火、侧后突袭,但这些办法一点用都没有,相反还给重甲骑士们送去不少战绩。
十一个人、对方只有十一个人!
到了这步田地,傻子都知道自己踢中铁板了,酋长“噗”地喷出一口鲜血,万念俱灰。
十一个重甲骑士肯定都是异能师,荆棘玫瑰赢定了。跟这么多异能师打,自己不是找死吗?
附近战场中,还没玩飞人的部落战士很有默契,他们下了战马,停了脚步,然后丢刀、解甲、五体投地,嘴里高呼:“奎尔萨王饶命!”
“奎尔萨王是我的主宰!”在强横无比的力量面前,他们只能求饶乞命:“归顺奎尔萨王!”
其他方向隔得远,所以那些部队还没反应过来,但他们的下场比主力好不到那去——就这会功夫,无论步骑,部落牵制军队都被荆棘玫瑰打得晕头转向。
他们被不断穿插、被多次分割合击,阵型也给撕得稀烂,伤亡大得连脑袋都麻木了。
如果主力还在,他们是为胜利而牺牲;如果主力完蛋了,他们就只算陪葬品……现在战局已定,主力已灭,无论牵制策应部队打成怎么样,结果都一样。
丢刀弃甲之声,就像水面荡起的涟漪,扩散到战场的各个方位。没过多久,活着的部落战士全都匍匐在地,就连营地里的守卫也放弃抵抗。这是弱肉强食的奎尔萨平原,战争规则深入人心,他们知道后果。
输光了还打,会亡族灭种!
无需等待酋长的命令,他已经不是酋长了。
战局锁定!
势如破竹、摧枯拉朽,并不能形容这场短暂的战斗。荆棘玫瑰就像个无比夸张的巨人,被惹怒之后,他像扇蚊子似的伸出大巴掌,啪一声就把部落给拍平了。
“神罚啊!这是神罚啊!”酋长心如刀绞,泪眼浑浊,身体一软,就从哨塔上翻下去了。
因为大头冲下,所以哨塔下的青石地面就“噗”地响了一声。声音有点像爆胎,颜色嘛,就像打翻了一碗放过辣椒的奶昔……没人顾得上去清理,营地里的人不分男女老幼,这会全都匍匐在地。他们的身躯瑟瑟发抖,心里有说不出的恐惧。
因为凶神恶煞的重甲骑士,已经纵马冲到营门前方了。
他黑色的盔甲上一尘不染,火红的头盔飘带鲜艳夺目,宽大的披风在身后咧咧作响,这那像刚刚冲阵而过、碾压整支主力部队的杀戮悍将?
他肩上的那柄巨剑,根本就没在战斗中用过。可那场“飞人浪潮”却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就在自己眼前,就是这位的手笔。
“恭迎奎尔萨王!”这就是神秘威猛的异能?不可理解!
“奎尔萨王无敌!”这就是高不可攀的异能师?不可抗拒!
“我的王!我的主宰!我永不背叛!”肝胆俱裂的部落人低下头颅,把前额紧贴在地面。他们任凭急促呼吸吹起尘土,任凭尘土粘在满脸汗液上,任凭高高在上的强悍人物发落。
这种恭顺的行为,这种放弃反抗甚至逃跑能力的姿态,被称为“投降”。
黑甲骑士将战马停在营门前,对潮涌般的呼喊充耳不闻。只是掀起钢铁面罩,抬头看了看吊在门上的外交人员。后者的狂笑声已经在营地里回荡很久了。
之前曾经有部落长老跑来释放他,都被他用浓痰击溃。
“有格调。”黑甲骑士哼了一声:“就穿条兜裆布,还能笑成这样?”
“痛快!真他娘的痛快!”老骗子意气风发,摇头摆尾:“首领,我这口气已经出了,爽啊!”
“把这丢脸玩意弄下来,门拆了。”汤森转头吩咐跟上的军官:“这部落,以后给他管。”
“明白!”快马跟来的军官喘着气,先记下汤森的命令之后才问:“长官你去那?战斗还没有完全结束,某些地方还需要清理,这样出去不安全。”
“我安全得很。”汤森笑笑,脱下沉重的头盔挂在马鞍上,然后抬头瞟了瞟远处的天空:“那边有位客人,等了我很久了。”
“导师!”清亮的女生在汤森侧面响起:“我们来了。”
“干得不错!”汤森给了学徒们一个笑容:“遇敌不怯,忙而不乱,我很欣慰。”
“谢谢导师鼓励!”学徒们行礼答谢,心里却不免想起战斗时的种种不足,全都面带愧色,不敢揭开面甲。
“不要对首战要求过多,放松一下,晚上总结。”汤森当然知道美少女们的心思,但眼下却顾不上她们。
他拍马而出,顺着道路冲向战场边缘的一个小土丘。
哥达·西顿,这回成了苦孩子。
半个月之内到达奎尔萨平原(北方),这纯粹是坑人;借来的飞行兽也坑人,看起来很拉风,实际上它是个跑不快的短腿、飞不高的吃货。
哥达顶霜冒雪、披星戴月,翻过隆达山脉、飞过茫茫森林……沿路种种艰险真是一言难尽,他晋升三级异能师的时候都没使过这么大劲。
用尽浑身解数,他才在最后时限内抵达奎尔萨平原(北方)。
目的地总部很好找,荆棘玫瑰虽然规模不大,但风格很独特,跟周边蛮荒部落相比,它就像暗夜里的篝火那样显眼。
别说来的是哥达这等人物,就算来个小屁孩都不会搞错。
第九节:限时专递人(上)
哥达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说话做事之前,他都会考虑一番。所以他用比较含蓄的方式出现在在荆棘玫瑰的地盘上,通常来说,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然后,哥达就被巡逻队逮住了,他显然低估了对方的警惕心。这群老兵油子不听任何解释,异能师的招牌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看在他有军衔的份上才没绑他。
哥达无比郁闷,他很能打,但对上这群老兵油子,他没把握不伤人,只能被押着走。
在热火朝天的筑城工地上,他终于遇到个讲道理的荆棘玫瑰高层,她叫雯丽小姐。这位小姐肯定不是西海岸人,彬彬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