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到黑铠甲恶魔踏步上前,两手又有抬起的迹象,这些刚刚从强烈异能震撼中恢复神智的马奇精锐,二话不说转身就跑!什么祖先,什么神灵,什么死战不退的传统,都他妈是狗屎!现在,什么都压制不住他们内心的恐惧。
身上有六十多斤的重量,再怎么强壮的人也跑不快,他们只能成为敌军的活靶子。所以这边的马奇人一转身、一亮背,那边的标枪就飞到了。
刹那间,马奇人尖利的惨叫声蔓延了整个右翼阵列——那些倒地抽搐的人体、那些顺着盔甲缝隙喷溅的鲜血,又把更深的恐惧和慌乱传播开来,把更多的马奇人推上逃跑的歧途,也把马奇人中心阵型的防御扒个精光。
马奇人两翼完全垮了,到处是死状凄惨的自己人,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惨叫……两百来人的精锐部队,在一百多人的敌人攻击下只剩五十多人了,要知道距离中伏还不到十分钟啊。
对这股“精锐”的“马奇骑兵”,汤森一开始就没有要中心突破的意图,因为正面强攻的代价太高了。他的作战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先用雷霆手段达成两翼突破,然后再从两翼腾出手来,同时向中间挤压。
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敌军转身、让敌军逃跑——只要他们一动,阵型优势就完全消失,重甲反而会成为他们的累赘。
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马奇人终于在汤森这里领教到真正的作战技巧,一种只从兵种特点和战场条件作为出发点的简陋战术,用伏击先声夺人,再诱杀重要目标,最后以优势兵力控场。但马奇人不可能从中感悟和学习到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机会。
敌军两翼崩溃之后,荆棘玫瑰的轻步兵分出一部分追击逃敌,这是他们的战场主要任务了。五人一小队的轻步兵很灵活,毫不费力就追上了脚步蹒跚的敌人——他们先将击杀目标孤立出来,然后分出两人正面施压,另外两人侧翼前置,最后一个人是专门提着标枪找背。
就算遇到特别悍勇的敌人也不怕,因为每组轻步兵都携带着两套绳网,这可是对付单个重甲步兵的神器——兜头撒开,单边收紧,网中的敌人就倒地成为待宰的羔羊,用七八斤的破甲锤对着头盔“哐!哐!”猛砸,最多三下就解决了。
另有一批轻步兵去抢战场旁边的战马,看守战马的马奇人想投降,结果却被乱刀砍死。因为汤森战前已经说过,这些敌军精锐是不会真心投降的,留着就是祸害。
可以确切地说,马奇人的阵型被打乱之后,这场战斗就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他们沿着道路溃退,然后被敌军从容不迫的追上杀死……事情本来不应该这样,论单个战力,论体格强弱,他们都不应该输到如此地步。
汤森绝不会告诉他们,这就是个体对抗体系的下场。没错,荆棘玫瑰的士兵在武备和体格上不如马奇人,实战经验更是少得可怜,但他们却从战略层面开始谋划,细致的准备工作一直延续到每个士兵的站位和武器,全都是冲着马奇人的软肋去的。
荆棘玫瑰之所以不在路上挖坑和火攻,只要想要他们的战马和装备!
至于留在原地的那些马奇骑兵,玛西亚召唤出来的猛兽已经够他们受了。围堵他们的长枪兵和近卫都没有怎么动手,眼前就已经是一副血肉横飞的场景,偶然有一个被抛出圈外的敌军,也会被如狼似虎的近卫被瞬间放倒。
“绝不后退!”敌军指挥官已经断掉一只手臂,却犹自对猛兽挥舞着大剑,在红色甲壳上砍出一道道白色印记:“我们是马奇部落的战士!我们绝不后退!”
他算是很勇猛的军官,可惜一个军官光有勇猛是不够的。
“长官,你看这个。”手下喜笑颜开的牵来一匹雄壮战马,送到汤森面前:“这是最好的,好像是骑兵头子的坐骑。”
“哦?”汤森本来已经接过了缰绳,闻言又回转身,隔着五十多米的距离随手一点,只听“轰”的一声爆鸣,浴血奋战的敌军指挥官身上迸射出连片的血花,连断掉的那一根手臂在内、四肢完全从身体上弹出去,还没等光秃秃的身体坠下,脑袋又在飚升的血柱飞起。
“我的了。”汤森转身上马,惬意地拍拍战马的脖子:“记得给玛西亚准备一匹白马。”
“是!”看见这一幕的手下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冲着走开的首领大叫:“我一定挑好!”
“近卫上马!”汤森昂天长笑一声,冷傲的下令:“发总攻信号!”
声音极其尖利的响箭飞上天,一站站地向前传递,分散隐藏在敌军进行路线两侧的部队逐一现身。
稍作集结调整之后,他们用中规中矩的阵型开始了攻击。
第五节:染血(下)
除去两百骑兵,马奇人手里再没有其他重装部队了,档次最高的家伙也就是穿皮甲而已。而且更倒霉的是,他们各支部队的相互间隔很大,少的三五里,多的有七八里,根本来不及救援别人。看见前方友军遇袭,但等你一溜小跑赶到战场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面对这些普通部队,荆棘玫瑰的战术很简单,完全是之前练得滚瓜烂熟的那一套。
长枪压阵、轻兵袭扰、弓箭杀伤,始终保持着对目标的数量优势——因为马奇人只是外表光鲜,内里的固执、陈腐和愚昧还是跟其他部落一样,所以除了酋长等少数几个人,别的军官指挥两百人以上的部队都很勉强,也就是说,他们单支部队的规模最多两百人。
总攻开始之后,荆棘玫瑰沿着敌军的进军路线,像是吃甘蔗那样一截截的啃过去,却没有遇到超过自身数量的敌军集群——携首领新胜之威,将近四百人的生力军分成两组轮流上阵,他们带领着两千呐喊助威充场面丢石头的瓦胡男子,直杀得马奇人屁滚尿流!
能不屁滚尿流吗?不行,因为敌军杀到步兵面前,这就是说前面的骑兵已经完蛋大吉了。而长途跋涉没怎么休息的马奇部队,除了强弩之末,你还真找不到词语来形容他们……悍不畏死是一回事,浑身乏力又是另外一回事,把神经练得比大腿粗也不能为自己恢复体能。
马奇酋长总算有点威信,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镇住场面。他找了块开阔地,聚集了最近的另外一支部队,终于凑出四百五十人的阵型,他甚至丧心病狂地把平民也堆在战场上,其中的隐意异常悲愤——孤注一掷,跟你决战!
但马奇酋长的决心下得稍微晚了点,手里的底牌也小了点。因为汤森已经带着一群近卫骑马赶到战场,荆棘玫瑰的红色旗帜第一次出现在这个战场上。
“胜利!胜利!胜利!”兴奋的欢呼声响彻原野:“我们是荆棘玫瑰!”
“胜利!胜利!胜利!”骄傲的挑战声直上云霄:“从胜利走向胜利!”
眼前的景象和耳边的呼喊,都让马奇人疑惑不解,荆棘玫瑰是什么势力?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为什么会找上自己?
“荆棘玫瑰首领传话——马奇人听着!”一匹高头大马从荆棘玫瑰的旗帜下奔出,嚣张跋扈的绕着马奇人的阵型兜圈:“我们是荆棘玫瑰!从现在起,你们的领地归我所有!”
“好!”不等马奇人回话,四野里的敌军先震动起来。
“你们的财产归我所有!”
“好!”震耳欲聋的叫好声里,马奇酋长的脸色苍白。
“你们的生命归我所有!”
“好!”盛气凌人的叫喊中,几千普通马奇人惊恐万分。
“敢不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又是几匹战马冲上来,把几个圆溜溜的东西丢进马奇人的队列中。
“人头啊!是人头啊!”惊叫和混乱就像涟漪,一圈圈的荡漾开去。
汤森悠然自得的待在旗帜下面,从腰间的兽皮盒子里摸出一支烟草,慢条斯理的点上。
与此同时,在马奇人的队列核心中,马奇酋长也辨认出了这组人头的身份,全是前面那些部队的指挥官,都是他的心头肉,其中有三个甚至是他的亲生儿子。
“尊贵的烈火师,”酋长的嘴唇哆嗦着:“马奇部落的血都快流干了……”
“我知道了。”烈火师也认出包裹这些人头、被鲜血浸透的包袱皮是骑兵异能师的袍子,鼻子都给气歪了:“不管荆棘玫瑰是什么来历,我都会帮你出这口气!我要亲自反攻!”
“准备冲锋!决战阵型!”有了烈火师的保证,马奇酋长精神一振:“尊贵的大人,一切都看你的了,我会把最好的勇士交给您!”
马奇人的号角吹响了,他们咏颂着向祖先祈祷的古朴句子,开始移动着自己的脚步。他们在广袤苍凉的天空下组成冲击阵型,他们把尖锐的独角直指荆棘玫瑰的红色战旗。
一往无前、你死我活的惨烈气概,直指荆棘玫瑰图案下的汤森。
“勇士们——你们被神灵青睐!”一个身穿大红袍子的家伙来到马奇人阵型最前方,他用悲壮激昂又极富感染力的语气、向独角部位的三十多个马奇人呼喊:“你们会在神灵的目光下冲锋作战、你们会饱饮仇敌的鲜血、你们会夺取他们的一切!”
“神灵护佑!”独角部队的马奇人嘶吼着,开始群情激奋——有这位比酋长还要尊贵、从来没有出过手的烈火师大人为自己鼓气加油,战胜敌人是不成问题的!
“神灵祝福你们!神灵看顾你们!”大红袍手持精美华贵的金杯,把里面的液体洒向马奇勇士:“神灵现在命令你们,跟我一起冲锋!”
“神灵护佑!”调转了马头,大红袍的手指向五百米之外的荆棘玫瑰旗一点:“杀——!”
“杀啊!”马奇人的阵型在喊杀声中动了,尖锐的独角向前伸出,冲击方向极为明确。每一个队列里的马奇勇士都是同样兴奋,他们高举着大刀长枪,摇晃着弯刀斧头,一心要杀到那面红色旗帜下,用手中武器斩下敌军的头颅。
“这冲锋有鬼。”汤森觉得不对,对船长说:“去,带奴隶把他们的部队和平民隔开!”
“弓箭手准备!”在汤森的示意下,战场指挥官高声下令:“目标——敌军前锋——放!”
百多只羽箭同时腾空,它们尖啸着划破长空,整齐地向马奇人的冲击前锋覆盖下去!
“神灵——”前锋阵列后的大红袍高举双手,昂天厉声高呼:“看顾我啊!”
“呼——”的一声,马奇人的冲击前锋,三十多人突然燃烧起来!不是某个部位在燃,而是火星一闪,整个身躯瞬间变成火柱、再也看不到轮廓那种!
三十多人的武器跌落,但却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他们惨叫着、张牙舞爪的冲锋,就像是一群被控制的木偶,场面非常诡异。
第六节:烈火师(上)
“咻咻咻——”质量最上乘的羽箭已经落下,尖锐的金属箭头纷纷射穿燃烧的人体,却完全不能达到杀伤的目的。这些熊熊燃烧马奇人不断向外喷洒着火苗火星和黑烟,直端端地向荆棘玫瑰的旗帜冲过来,速度比刚才快了一倍不止!
看到眼前这种景象,跟汤森从尖兵队走过来的人都想起了当初秃鹫联队那一战。这种火人也曾经在战斗中出现过,但数量远不如今天这么多,个头也没有眼前这样大——只是跑过短短的五十米,他们身上的火焰已经窜起三人来高。
这个晨曦议会的烈火师,他的等级很高!
因为前面的顺利,荆棘玫瑰也犯了轻敌的错误。
“换标枪——长枪手列阵——拉大间距!”在危机面前,荆棘玫瑰的训练成效体现出来,战场指挥官大喊:“竖起盾牌——加固——轻步兵准备迂回!”
荆棘玫瑰的部队在紧张的调整,而汤森却一夹马腹冲出了阵列!
以异能专业人士的直觉,汤森知道绝不能让这些火人冲进队列,因为他们还不是这个异能的最终形态。如果真让他们冲进阵型之中,马奇人说不定能翻盘!
对襁褓中的荆棘玫瑰来说,每一个战士都非常宝贵,绝对承受不起这种异能打击。
纵马向前时,汤森劈手夺过一只长枪,另一只手指向远处的瓦胡:“你检漏!”
“是!”扛着狼牙棒的瓦胡下意识的回答,在他话音出口时,汤森已经转过身去,宽大的黑色披风在他身后像黑云一样飘荡起来,跳跃的背影比最勇猛的部落勇士都要英武彪悍!
雄壮的战马很给面子,短短几步就把速度提起来,借着战马前冲的惯性,汤森怒吼一声,把手中的长枪投出——寒光闪闪的枪头在空中旋转着,越过将近三百多米的距离,准确命中第一个火人的胸口位置!
沉重尖锐的长枪以倾斜向下的飞行轨迹,枪头直接穿过火人的胸膛,穿出背面之后去势不停,又牢牢的订在地面上,翘起的后枪身把火人的躯体固定在原地。
这一枪虽然没有烈火师来得华丽,但也足够震惊全场了。
“首领威武!”荆棘玫瑰的队伍中一片欢腾,可汤森眼中的戒备却分毫未减。因为在刺中对方的那一瞬间,熊熊火焰被长枪带起的气流吹开,汤森看到对方躯体上的皮甲和衣物已经被完全烧毁,也根本看不到任何皮肤肌肉,而是一种类似岩浆的流体,很恶心,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