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转正,两人的面孔便近的呼吸可闻,三眼大大一怔,夺手道:“开甚么玩笑?”我有点儿奇怪他神情中的忸怩,重新又去握他的手:“谁说开玩笑了,我说真的!”
三眼俊秀的脸微微泛红,薄怒道:“苏小妹!你……”
我已经拖着他向外跑,三眼话说一半,停了下来。由我拉着向外,将近黄昏,路上仍旧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我们俩手牵手跑的很快,自然是人人侧目,三眼忽然反手握了过来,飞纵向前,像牵着一个纸鸢,迅速脱离人群,一直跑到近郊,三眼才问我:“去哪?”
我指了一个方向给他,他更是飞的高远,袍角在我的眼前翻飞,身姿极之潇洒。我发现我的飞毛腿不论在佛印、花无期还是三眼面前,统统都要甘拜下风,他们都很擅长赶路……想着想着走了神,直到三眼问我:“还有多远?”
呃?我这才发现已经冒过了很多很多,看了他一眼,也不敢说明,看脚下景色也很不错,便向下一指,“就这儿罢!”
三眼看看我,脚下便是一收,落下地来,这儿也是一个小山坡,地面是葱葱郁郁的草被,山边是瑰丽的夕阳,映的草被上都是一层霞光。我忍不住赞叹了一声,然后坐下来。拍拍身边,示意三眼也来坐,三眼居然并不迟疑,很顺从的坐了。
青草的气息,是极清净的芬芳,嗅之心旷神怡,我闭上眼睛深呼吸,笑道:“公子,这就是自然的气息。”
三眼不答,我侧头看时,他正闭着眼睛,神色一片静谧,棱角分明的侧面似雕塑般美好,我看着他出神,许久,他侧头一笑,道:“是的……清香。”
“是,是啊……”我喃喃的答,看着他宝光流转的星眸,忽然突发奇想,一把拉住他,便把他拉的平躺下来,三眼一怔。急要起身,道:“做什么?”
我赶紧按了他肩,把他扑倒:“公子,别动,快躺好。”
他皱眉,却并没用力挣开,我俯看三眼,心莫名的跳了一下,咬了唇对他笑一笑,在他身边躺了下来,柔声道:“公子。你看天空。”
他嗯一声,那种慵懒舒适的声音响在耳边,好似天赖,我好开心,轻声娓娓的道:“公子,你知道吗,天空是很美的。黄昏的天空,也是很美很美的。天空每时每刻都美,清晨有清晨的美,夜里有夜里的美,有时下雨下雪,这样躺下来,仰望天空,看着那雪花儿飘飘荡荡落下来,好生悠闲自在;看着那雨滴急急忙忙的投下来,好生匆促……”
良久,他仍是轻轻嗯一声,我便续道:“公子,你知道吗?呼风唤雨,俯首苍生,那是神仙;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那是侠客;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那是诗人;求雨问卜,那是农夫……只有这样仰首苍穹,他是他,我是我,好似全不相关,可是又全然融在一起,苍生如砂,我只是小小,小小的一个。这般想一想,那诸般喜怒哀乐,汲汲营营,其实到头来,不过是一笑罢了……”
————*———*———*————
写完这章。偶不知为啥想到一个搞笑短信:“遇见你,我会把你拉到卧室,锁上门,疯狂地把你推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张开手臂摞起袖子告诉你:看,我的手表是夜光的!”哈哈,自己乐了半天~~
作品相关 第25章:露水姻缘与忘情弃爱
第25章:露水姻缘与忘情弃爱
躺地看天,是我昔日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份。一提起话头,我就有好多话想说。我唠唠叨叨,说了许久,天色慢慢黑了下来,夜空中撒满了星斗,同样是仰望无边无涯的星空,身边有了三眼陪伴,回忆里的酸楚也变成了甜蜜。
三眼忽然动了一下,坐起身来,不知听到了什么,微皱一下眉,道:“小妹,我们走罢。”
“哦!”我赶紧应了,心里十分不舍,磨磨蹭蹭的坐起来,随了他向外走,这山坡我从来都没有来过,借了昏暗的天光,看脚下明明有条羊肠小道,三眼却拉着我向另外的方向走。那条路简直是杂草丛生,我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举步维坚。
不知为何,三眼并没带我飞纵,只是在我将倒未倒时,偶尔伸手相扶,凉滑的指尖好似冰玉,我不知为啥想到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心情忽然变的很好,忽然有了唱歌的兴致,于是咳了一声,开口唱道:“如此良宵如此月,月明如水照花香……”
才唱了两句,三眼已经急道:“小妹!”
我吓了一跳,急收了声,不远处的野草间,忽然有人尖叫出来,接着,有一个白花花的物体跳出来,飞也似的向反方向跑去,有个男子的声音叫:“秀妹,秀妹!”然后另一个白花花的物体也弹跳而起,向先跑开的那个追去。
啊……
有人……
男人、女人……
难道这便是传说中的野合么?我听说过好多次,却是头一次见。怪不得三眼有路不走,偏拐杂草堆,难不成是怕惊散了这对野鸳鸯?其实我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去看看他们刚才的战场,心说俩人衣服都没穿。光着身子走了,会不会着凉哇?脚已经想要迈步,忽然想起身边站着的是三眼,顿时就有点儿讪讪,没话找话的道:“星星,真是亮呀……”废话,不亮能看这么清楚么?
三眼不答,只道:“走罢。”我赶紧迈步,他却又拖住我,道:“走这边。”嗯?鸳鸯都飞了,为什么还不让人走山路?我看看他的神色,心说那儿难道还有一对儿不成?偷偷瞥眼看去,不远处的草丛中,果然有奇异的晃动。这对儿显然比那对儿大胆,唱歌都没能吓到……今天这是怎么了,随便找一找,居然找到情人谷里来了,不过这儿草木繁茂柔软,好似天然的软榻,躺在上面,的确很是舒适。也算是一个野合宝地。
一直艰难的绕了大半个山,三眼才隔袖捏了我手腕,道:“我们回去吧。”这次是在夜里,不必掩饰形迹,更是飞的迅速,三眼越墙而入,直把我送到房间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小妹,这就是你的人间么?”
“是,众生百态,这就是人间。”虽然我也有小小的尴尬,却本能的要为人间说好话,“公子,两情相悦,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就算只是露水姻缘,不成鸳盟,也好过忘情弃爱,心如止水……苏小妹在人间,每一天,都不尽相同,而公子你的万万年,第一天,与第万万天,有什么不同吗?那活过万万年,又有什么意思?”
三眼笑笑,道:“好,我无意说服你……小妹,第一场比过了。那第二场,便是讼师。本朝管理京城治安的,是太守府,不如我们明早,便去那儿瞧瞧?
我能说啥?我只好点头,三眼便道:“那你最好换上男装……明早见罢。”
我答他:“好……”他点点头,银袍一闪,越过围墙,然后跃下。
………………
太守府负责京城治安,离苏府也并不远,我清早赶去杨府,跟三眼安步当车,慢慢走去,也不过用了小半个时辰。太守府门前,也像民间的县衙府衙一样,立了一面金边大鼓,紫漆大门关的紧紧的,富贵森严,
三眼指了指那太守府,道:“这一局,我仍是许你先选,只要有人来告状,你帮他写状子也好。以讼师的身份,帮他上堂辩驳也好,只消官司能胜,便算你赢了这场,你若是输了,便换我来……两人都输,也算你赢。”
其实三眼每次拟的规则都很偏我,只可惜我自己不争气。他一边说,我一边点头,心想这还不好说吗?京城里告状的本来就少,而我不论看到谁都说不好。一直挑下去,不就可以拖很久?
三眼忽然伸手来拉我的手,我吓了一跳,一紧张之下,扇子失手掉在地上,赶紧又手忙脚乱的拣起。三眼看我一眼,也不说话,拿过我手,在我掌心以指尖划动,所过处隐隐有金光闪现,可是划完了,却看不出什么异状,三眼道:“你若要上堂,捏着这道符,可免皮肉之苦。不过,效用只有十二个时辰,若是今日用不着,明日还要重画。”
我有点微怔:“什么?什么皮肉之苦?”
三眼微晒道:“你们人间的律法中有一条,专治讼师的,‘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啊……居然有这道律法,管他谁有理,没事先打了再说?我居然一无所知。可是我不知道不奇怪,三眼知道,就很奇怪了……我权且答:“谢谢公子。”
三眼点点头:“那便这样罢!”一边转身要走。
我赶紧问道:“公子你不在这儿等等吗?”
三眼道:“不必,你若胜了,我自然知道。”一边说着,便转身去了。
我便在太守府门前探头探脑,天色渐亮,太守的大门仍是关的紧紧的,门前偶有行人经过,却并没有人停下来。我悄悄松了一口气,回过身来。刚倚了墙角放松一下身体,不远处便有人轻咦出来。叫:“苏小妹?”
呀?这地方怎么会有人认识我?我偏头看去,他已经飞快的奔来,笑道:“小妹,你怎么会在这儿?”居然是王元泽。
“那你怎会在这儿?”
“我家就在附近啊!小妹,我爹上朝还没回来,你要不要进来坐坐?”
“呃……还是不要了。”我指指太守府:“我在这儿随便看看。”
“这儿有什么好看的?你要告状啊?”
“不是,我在等人告状……”我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折扇展开来,摇了两下,扇子上“代写状书”四个字,每一个都比拳头还大。
王元泽讶然,然后失笑:“代写状书?小妹哇,真是能者多劳,连这种事你也要做啊?当真是女中豪杰,了不起,了不起!”他大力拍我的肩,我也不好打扰他的兴致,只好忍了一下,苦等他收了手,才悄悄抚抚肩,我悲哀的相信,王元泽是真的没把我当女人,他拍的我真够狠的。
两人正聊,忽听太守府门前轰轰隆隆,居然有人擂起鼓来,我大吃了一惊,急转头看时,见那击鼓的,居然是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衣履敝旧,面色灰败,却咬着牙擂个不停。
呃,越是怕有事情,偏偏就当真有事情发生……
我一时说不清是怨怼还是紧张,伸长脖子瞧着,王元泽也是瞧着稀罕,轻声道:“这老头只怕要挨扳子了……”
这人间小到县令,大到皇帝,都会在门前设一鼓一钟,而且只要鼓响,不论昼夜,官必上堂。可是,却极少有人当真击鼓告状。因为大宋律法中有一条,规定只有碰到“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可击鼓,而且凡击鼓者,是上堂先杖责二十才问案的,如果问案之后,不是啥大事,也就是说不到击鼓的级别就瞎击,这又是二十大板。而且,这京城太守,也算是除了朝中官员之外的最高长官了,除非是从下到上,一级一级都没能申冤的,否则,越级上诉又是个杖责……这些事情,就算是没见识的乡下人,也应该都明白的呀!
那老人已经放下鼓棰,在门前跪了下来,满面悲怆之色,太守府的大门打开,跑的跑,叫的叫,嚷的嚷,一眨眼间满眼是人,在我看来就是一团乱,他却始终跪着不动,毫无慌乱之色,瞧起来倒似是个久打官司的人。
有两个人上前拖起他,便把他拖进堂去,那老人很顺从的由他们拖进,我忍不住便冲上前,在堂下看着。那堂上果然连问也不问,一上来便掷下刑签,先杖责二十。
这叫什么混蛋规矩呀!于是便有人把他拖上刑凳,开始噼里啪啦。整个流程驾轻就熟之极,我回过神来时,那火杖已经敲到十几下了。
我忍不住倒抽冷气,王元泽在我耳边道:“不要紧,这时的仗责,是浮杖,声音响,力道却轻,只伤皮肉,不伤筋骨的。”
就算伤皮肉,也够受的,二十下敲完,那老人的屁股立马就见红了,有人上前问道:“可有状纸么?”
那老人始终很淡定,从刑凳上爬下来跪好,从怀里掏出一份状纸,双手高举过头,奉了上去,沙哑的道:“有劳主簿大人。”那人点一点头,便接了那状纸,微微一顿,迅速抬眼,看了那老人一眼,却什么也没说,便转过身,把状纸呈了上去。
我离的很近,看的分明,那薄薄的纸页上,居然隐隐泛着红色,这居然是一封血状,天哪,这究竟是什么旷世奇冤,居然被我碰上了?
————*———*———*————
俺今天很蜗牛,零点前居然没码完,刚才传的那个有错儿,临时顶空儿的,这个才是正确的,对不住大家了!
作品相关 第26章:官场黑白与丹青圣手
第26章:官场黑白与丹青圣手
我虽然不怎么怕事。却也一向都不是多事的人,只瞧的惊疑不定,忍不住去看那个太守大人。那人正身着官袍,高坐堂上,低头细看那封血状,微微凝着眉。看上去浓眉大眼,鼻直口方,倒似乎十分正直。
太守府这条街,并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