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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爸、妈,我神通广大,加上这副刀枪不入的身板,怎么会有什么危险,要危险也是他们危险。”凌云很是得意。
“对呀,爸、妈,你不用担心,我姐可是心黑手狠,她不去害人就不错了。”凌霄在一旁挖苦道。
“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害过人了?上次利用你捅了我十几刀的那两个人,我也只是把他们扔到孤岛上呆了一年,怎么就心黑手狠了?我这么善良低调的人可是世上少有,换个人早就天下大乱了!”
“是啊,你多善良、多仁慈啊。不过,你走了之后我们是不是又要住老屋了?”凌霄突然想到这一问题,这一段时间奢华惯了,再回到以前那拥挤的老屋,还真是不习惯。
“不用,我把戒指留在家里,你们随时想进出,对着手镯说一声就好了。”
“你不是说这空间有问题,不能住了吗?”凌霄疑惑地问道。
“已经解决了,绝对没问题,你们还是住在这个戒指空间里,想要戒指里面的时间加速、停止或倒退,也只要对着手镯说一声就可以了。”
……
三天后,凌霄将准备好的唐朝的全部资料都存在一个笔记本电脑里,并且为凌云购置了大量的生活用品。为了方便凌云穿越,凌霄还查阅了大量史料,找人为她赶制了几套唐朝女子穿的襦裙。凌云将所有东西都装入第二个发夹空间中,这个空间凌云一家也住了半个多月,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不用凌霄再去费心张罗。
准备好了一切的凌云一身唐装打扮,喜滋滋地手握玉如意,意念之力感应漩涡宇宙内唐朝所对应的时空点,“公元623年5月,长安城西市。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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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穿越唐朝之初来乍到 。。。
凌云之所以选择穿越到公元623年,是因为在这一年,唐朝统一中国的战争才基本结束,正是国泰民安,逐步走向繁荣兴盛的开端。
只见繁华的长安城西市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百步宽的街道两侧,衣肆、药材肆、旅舍、酒肆等商家鳞次栉比。大街四周也遍布各类摊点。
首次穿越的凌云在经过一阵眩晕后,出现在西市一家酒肆的后院。凌云心中暗自庆幸院内无人,随即信步走入酒肆之中。
店内的掌柜、小二以及就餐的食客,见到突然出现一位绝色的美人,立时便挪不开目光,一个个如醉如痴地盯着凌云,掌柜的停下了手中拨弄的算盘;小二端着盘子忘了上菜;食客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有几个甚至被饭食噎到、被酒呛喉。
凌云心中暗道:“这唐朝人也太没见识了,见到美人至于吃惊到这种程度吗?”
心中得意非常的凌云没有在酒肆多做停留,快步来到街上,打算找一家典当的柜坊,用在现代带过来的一些物品换取唐朝的金钱。
然而,西市街道上人们惊讶、诧异的目光和某些人的指指点点,让凌云彻底糊涂了。
“有什么不对吗?来之前我照过镜子了,没什么不妥呀!他们为什么都这样看我?”
迷惑的凌云仔细观察着街上的路人,发现以男人居多,很少有女人抛头露面,街面上少数的几个女子也是衣着朴素、端庄。再看自己,粉红色的丝质齐胸长襦裙仅仅盖住了胸部敏感的两点,□的双肩和双臂外的白色半臂纱衣也是几近透明,有很大一部分的酥胸直接□在空气中。
“为什么会这样,不是说大唐民风开放吗?这些女人怎么穿得这么保守?我身上的这套襦裙可是凌霄查阅了大量唐朝留下的壁画等资料,找人来设计制作的。不会有错啊?难道穿错了?这里不是唐朝?”
凌云快步走到一名卖蒸饼的老妇面前,眼里含笑,柔声问道:“老婆婆,请问这里是大唐的长安城吗?”
“是啊,这里就是大唐的长安,姑娘,你不是本地人吗?”老妇看眼前的姑娘谈吐有礼,气质不俗,虽说穿着暴露,但绝不似城里的那些风尘女子,便猜测她是异域人士。
“哦~是的,老婆婆,我来自西域,不慎和家人走散了。”凌云顺着老婆婆的意思回答。
“我说嘛,咱长安城可没有你这样装束的。”老妇深为自己的准确判断而自豪。
“那,老婆婆,请问,现在是哪一年啊?”
“现在是武德六年。”语罢,老妇怜惜地看着凌云,无奈叹气,“哎,你一个姑娘家,什么都不懂,又和家人走散了,今后可怎么办哪!”
凌云谢过老妇,心里稍感安慰:“武德六年不正是公元623年吗,那就没有穿越错。身上这套衣服虽说与街上的人格格不入,但又不是裸体,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昂首挺胸,悠然行于街市之上,找到一家典当的柜坊,当了在现代带过来的一些物品,换取了大量的金钱。
“哈哈,唐朝,我来了!美女穿越第一步——shopping!”凌云兴高采烈地直奔一家店面华丽的衣肆而去,不管怎么说,还是赶紧换掉这身让人尴尬的衣服吧。
“这位小姐,请问您要买点什么?本店有各种款式的襦裙、半臂、褙子、大袖衫,保证是长安城里样式最全、做工最精、价格最合理的。……”衣肆老板见凌云虽然衣着暴露、怪异,但衣料都是他不曾见过的好货色,便认准了凌云是有钱的异域人,亲自滔滔不绝地向凌云介绍店里的东西。
凌云也不负老板所望,开口便是一副暴发户的口吻:“老板,劳烦你按我的身材,把你们店里最贵、最好的衣服,包括男服,都给我拿来试试,只要合适、好看,本姑娘全都要了。”
欣喜若狂的老板两眼放光,心道这回可是来了大买卖,连忙把凌云让到一处清静的座位,吩咐伙计奉上香茶,自己则和其他的伙计一同替凌云拿取店里最好的衣服。
等不多时,老板便领着伙计拿来一套套襦裙等服饰,请凌云跟着店里的小丫头去更衣室更衣。
由于唐朝铜镜照人的效果实在太差,并且还照不了全身,只试穿了一套衣服,凌云便没有了继续试衣的兴趣,直接出了更衣室。
听说凌云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大赚特赚了的衣肆老板吩咐伙计扛着凌云买的大包衣物,将她送了到西市最有名的君来旅舍。
旅舍老板见到凌云衣着华丽、气质不凡,连忙将其安排在了价格最贵、设施最好的天子一号房,看来以“衣貌”取人这套陋习古来有之。
进到所谓的天子一号房,凌云也未见其如何华贵,里外两间的套房,倒是宽敞、明亮,房中除了床、榻,待客的桌椅、茶具,以及供梳妆的桌椅外,便无他物。好在凌云对这些并不在意,她自有豪华空间居住。
凌云转过身吩咐门外带路的伙计:“我比较喜欢清静,不习惯有人打扰,在我住店期间,你们不要进我的房间,包括打扫,可以吗?”
见伙计点头应诺,凌云接着又说:“我初来长安,对此处还不熟悉,能否麻烦你替我找一个使唤的丫头。”说着,将一贯钱递到伙计的手中。
伙计受宠若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地说个不停,要知道,他一个月的工钱也没有一贯钱。
送走了伙计,凌云带着大包的衣服来到了发夹空间中,先是打开笔记本电脑,查阅唐朝的服饰资料。一番探究后得出的结论是,唐朝确实民风开放,妇女衣着大胆,但这指的都是盛唐时期的情况,现在是初唐,虽然没有找到相关的史料记载,但显然还没有达到盛唐时期的开放程度,凌云先前的装束显然太过超前,难怪人们都像看怪物似的看她。
弄清了事情真相的凌云暗骂凌霄做事不周,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穿着牛仔裤和体恤衫穿越呢,也不至于惹人笑话。
尴尬了一阵后,凌云站在穿衣镜前,开始逐一试穿每一件衣服。看着自己或高贵典雅、或艳丽妩媚、或清纯可人的各式造型,高兴得笑颜如花。一直到发觉空间外有动静,才又回到客栈房间中。
打开房门,见一脸谄媚的店伙计和一个长得机灵可人的小姑娘站在门外。
“小姐,按您的吩咐,我跑了一个下午,您看这位小翠姑娘怎么样,她干活麻利,人又老实。”
“小姐,您留下我吧,我化妆、梳头、打扫、做饭样样都会,每月只要一百铜钱。”小姑娘似乎很渴望这份工作,出口央告凌云。
凌云见这叫小翠的姑娘聪明、机灵,面相也淳朴、老实,很是喜欢。
“好吧,你就留下吧,如果做得好,我每月还会多给你一些钱。”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我一定会好好服侍您。”小翠面带欣喜,不住道谢。
“小姐,既然您对小翠还满意,那小人就告退了,有什么事情,您尽管吩咐,小人一定尽心尽力替您办到。”尝到甜头的伙计对凌云格外热情,临走还不忘为自己招揽生意。
小翠望着凌云的绝美容貌,不由出口称赞:“小姐,您长得可真美,真像下凡的仙女,小翠最会梳头了,您的头发散着,不如让小翠先替您梳头吧?”
小翠此话正中凌云下怀,她早就想知道自己梳着唐朝的发型,身着唐朝的服饰会是什么样子。
“小翠,我初来长安,很多东西还没购置齐全,没有梳头的用具,不如我们现在就去买吧。”
于是,凌云带着小翠来到西市,再一次疯狂购物,什么衣服、鞋子、首饰、发饰、胭脂统统买了一大堆,由于不方便在外人面前将这些东西收到发夹空间中,凌云和小翠就像现代的小贩上货一样,扛着大包小裹地回到客栈。
小翠翻出梳头用的梳子和各种发饰后,将凌云的长发分成几股,像拧麻花似的把头发蟠曲扭转,最后缠盘在头顶,一个生动、舒美的灵蛇髻发型便梳成了,随后,小翠又挑选了几款珠钗装饰在凌云的做好的头发上。
“小姐,梳好了,您看还满意吗?”小翠拿来铜镜想让凌云照照看。
凌云可不习惯用这照人都变形的铜镜,敷衍地说了声好看,便进了里屋,并吩咐小翠不要跟进来。
站在空间内的穿衣镜前,凌云左照、右照,欣赏着自己的古装造型,心里极其满意,越看越觉得自己美若天仙。
凌云高兴地出了法力空间,打算带小翠出去享受美食,却见那小丫头正站在外屋嘤嘤哭泣。
“怎么了?小翠,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哭上了?”
“呜~呜~小姐,你不喜欢~刚才小翠给你梳的头吗?镜子都不照~就走了。小翠还会很多的~样式,这个不满意,我再重新给你梳个~新的好吗?你千万别生小翠的气啊!”小翠断断续续地呜咽。
“傻丫头,我什么时候说不喜欢了?我非常喜欢!以后可别再这样了。快去洗把脸,里屋有个青色的小包,里面是我给你买的新衣服,快去换上,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小翠见凌云真的是满意她的手艺,这才破涕为笑,不好意思地到里屋去换新衣服。
凌云也没闲着,挑了一双刚买的绣花云头鞋穿在了脚上。
“嗯~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唐代美人嘛!”
不一会儿,换好了衣服的小翠别扭地从里间走了出来。
“小姐,这衣服我穿着好像不合适。这不是丫鬟穿的衣服。”小翠心里暗叹,这凌云小姐可真是大方,给她买的都是只有富家小姐才穿得起的新衣。
“怎么不合适,我看再好不过了,你不把自己当丫鬟不就可以了。”说罢,拉着小翠的手便出了客栈,携手来到了长安西市最大的酒肆——福满楼。
这福满楼不愧是长安城最豪华、最高档的酒肆,红砖碧瓦、雕梁画栋,一看就不是普通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在凌云的要求下,店小二引领着二人来到二楼靠窗口的位置落座。
经过小二的热情推荐,凌云点了店里的几道招牌菜——光明虾炙、玉露团、金银夹花平截、分装蒸腊熊和蟹黄毕罗,这些菜光听名字就知道很好吃。
等菜上桌的凌云无聊地望向窗外,欣赏西市的繁华街景。
这时,几名身着铠甲的武将骑着高大的战马悠然地向皇城方向走去,为首一人身形矫健,相貌英俊中不失勇武,一双眼睛深邃而明亮,眼窝略微有些凹陷。
凌云不禁看直了眼,心中赞叹:“哇!好酷的混血帅哥啊!”
邻座靠窗的食客此时开始议论起来:“秦王!是秦王耶!”
“真的是战无不胜的秦王!”
“秦王长得可真是英俊啊!”
“秦王文武双全,真称得上是盖世无双啊!”
……
一时间,酒楼内的议论声和赞叹声不绝于耳。
那秦王也许是见惯了这种场面,对街面和酒楼上人们爱戴的评论并未有任何反应,继续骑马向前行去。
凌云听说这便是千古圣君李世民,哪肯放他就此离去,但是像花痴一样大喊“秦王,我爱你!”又不是她的风格。情急之下,抢过身旁小翠手中的罗帕,就向李世民抛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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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穿越唐朝之夜探秦王府 。。。
正在骑马行进中的李世民忽见一方罗帕自二楼酒肆向自己头上飘来,长臂一伸便抓在手心,随即抬头向二楼罗帕飘来处望去。见一美貌女子正毫不羞涩地凝神注视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