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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魂召唤师-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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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休息的时间,李斯恶补了一番,勉勉强强的记了七八首诗。

这时候,他们已经在唐人岛城区之中了,过往的人不少,他们好奇的瞧着四肢朝天的杨家两兄弟,看到他们那独特的长相,露出鄙视的神情,事实上杨大石的确长得不咋地,但杨小石却是斯斯文文的,面皮白净,虽然算不上帅,总也对得起观众,可是跟唐人相比,就明显的差了一个档次,两人累昏了,哪里还管别人是热眼还是冷眼,只顾张嘴猛喘。不久,李斯已经背下了十首诗,他停下来整理了一下思路,让大石小石继续走。

这时他才有空看一看这个岛屿上的城市,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起先都没注意,原来这个城市竟然是那么的熟悉,林立着的房屋建筑,曾几何时在横店影视城之类的古建筑群里如出一辙!那一霎,李斯几乎怀疑自己又他妈的穿越了!穿到古代去了!

几乎所有的房屋瓦片都是古代流行的黑瓦,墙壁清一色的刷白,不管建筑物里面是什么样子,但从外观上看,真的是八玖不离十,李斯在这一刻震惊了,起先的怀疑现在又添加了几分,老天爷,唐诗,唐朝建筑,唐人岛,丫的,这绝对是有唐朝人穿越了!

不过,唐人岛据说是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真有唐朝穿越客,那也早就作古了。

一边近距离观赏着古代风情的城市,一边胡思乱想,不久,马车在一间宅子前停下来,梁小雪道:“李公子,今天您就先在这里休息,明天小雪会派人来给李公子带路。”

李斯道:“我住这里?”

梁小雪道:“是,这宅子没有人,小雪已经事先整理过了,如果李公子饿了,周围有很多酒馆餐馆,小雪不能久留,还要回去向闵春姐回复。”

李斯道:“那也好,你回去跟闵春说,就说她只属于我一个人,文武双魁我拿定了。”

梁小雪嫣然一笑,宛如春花秋月。

马车渐行渐远,李斯推开宅门,这时候大石小石才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两兄弟累得不成样子,呼哧呼哧的喘着,杨大石恋恋不舍的瞧着远去的马车,道:“那个姐姐走了?”

李斯没好气的道:“累成这德行还念念不忘啊,你也忒早熟了吧?”杨大石腼腆一笑,那表情比大熊猫还憨厚。

当晚,李斯带着大石小石找了个餐馆打牙祭,回去又巩固了一下背熟的十首诗。第二天一早,果然有个青年找来,把他们带到了一个规模浩大的广场,虽然还很早,但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了,人人兴奋异常,而且非常守秩序,一张巨大的木制圆台上铺着红色的地毯,在圆台的外围,分左右摆放着十几张椅子,但却没人坐,人们并不过份靠近,只是在外围兴致勃勃的议论着。

李斯今天刻意打扮了一下,穿了一身从禁地之岛蓝乌那里搜刮来的束腰皮装,显得神采奕奕,俊美潇洒之极,即便是在盛产美男的唐人岛,他的相貌也是出类拔萃的,一出场就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尤其是他背上的巨剑雪焰焚天,更是惹人注目,他这一身行头,加上径直往里闯的架势,人们当然知道这是一位参赛者,互相打听这个帅哥的来历。

李斯带着大石小石来到广场中间,有身穿铠甲的军官把他拦住询问,当李斯报出名字时,那军官双目发光,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李斯被他看了老半天,不由得笑道:“怎么了?还没看够?待会儿你慢慢看就是了,反正今天的文武双魁跑不掉我的。”

不一会儿,已经有人陆续从外场走进来,李斯等得无聊,打量着这些后入场的人,看到他们一个个摇头摆尾的样子,却又互有敌意似的,料想这就是自己的竞争对手了,果然,他们在军官接待下,一一落座。李斯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就把这些人归于陪衬行列了,至少武斗,这些人就算一起上,李斯也只会觉得自己胜之不武。当然了,文斗嘛,这些土著也不可能赢,李斯不由自主的拍了拍肚子,这里面装的可不只有小雪那妞儿的十首诗,唐诗宋词,怎么着也能挖个三四十首吧,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什么的,嘿嘿,那货充足着呢。

杨大石低下头来,在李斯耳边小声道:“老大,那些人都没你英俊。”

李斯呵呵笑道:“就你会拍马屁。不过,你似乎也没说错。”

“是啊是啊,这是实话,老大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什么说什么,从不夸张。”

李斯颇为意外的扭头瞧了他一眼,道:“没发现,你是人才啊。”

杨大石腼腆得宛如小姑娘,道:“老大您夸得我脸红了都。”

李斯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道:“你看看小石,多老实,一声都没吭,你得跟他学学。”

说话间,杨大石忽然站直了身,两只眼睛光芒大放,李斯顺着他的眼神瞧去,就见一个美女出现在圆台上,落落大方的走到前端,道:“今天是我们岛主的千金闵春小姐文武双魁招亲的好日子,欢迎大家的光临,同时也向驾临的诸位才俊致谢。”

坐在其他座位上的青年都站立起来,礼貌的回礼。李斯也跟着站起,微微一笑,那位美女司仪一眼看到打扮得快准狠,呃,是帅酷炫的李斯,眼中一亮,冲着李斯微一点头。

这一不寻常的眼神可没能逃过那些才俊们的眼睛,顿时都向这位竞争对手投去警惕的眼神,李斯视而不见,一脸的目空一切,坐了下来。

不多一刻,这位美女司仪开始介绍这些参加文武双魁比赛的人,都是五岛的族长的子侄之类的身份,看来,唐人也流行门当户对啊。当介绍到李斯时,头衔赫然让在场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砝码帝国皇子、铁血佣兵团团长、因扎吉岛岛主李斯。

老天,这些头衔足以令人震撼了,原本还在议论纷纷的现场一片沉寂。

李斯很斯文的行了一礼,在众目睽睽之下泰然处之。

第一百六十一章 文武双魁2

女主角终于出来了,一个花白胡须的威严老者身后,闵春一改往常的彪悍刁蛮,乖乖女一般,婀娜多姿的走了出来。

完全是两个人啊!李斯冲着她挤了挤眼,却被那威严老者锐利的眼神中途拦截,李斯怪眼一翻,忙装作纯洁无比,向那老头微微一笑,说有多礼貌就有多礼貌。

那威严老者一出来,外场的唐人和内场的参赛者及其维持秩序的士兵都是肃然,李斯一看这阵仗,就知道这肯定是未来的老丈人到了。

“各位,今天是小女的大日子,首先感谢尼库、番多拉、丹布、皮扎、米姆努五岛朋友的光临,谢谢你们对小女的青睐。”他眼神一扫李斯,脸上的笑容少许的收敛起来,道:“也要感谢砝码帝国皇子李斯的光临。”

李斯忙摆出一副恭敬乖巧的神态,闵春见了他这表情,冲他瞪了一眼,暗道:你居然也有这一面,狂得要死的家伙,见了我父亲还不是得乖乖的!

闵中坚道:“众所周知,文武双魁是分文场和武场两场比赛,但这次本岛主想改一改规矩,毕竟今天有外人在场,而且还是大国的皇族子弟,打打杀杀的,没的让人笑话咱们唐人粗鲁,所以,这次的武斗就取消了,单比文斗!”

李斯张口结舌,不武斗?切你鸡鸡,你这不是摆明了针对我吗?知道这些鸟人打不过我,就来这一套!这也忒损了吧!

李斯可不顾什么场合,立刻道:“岛主,其实我们砝码帝国是非常重视武力的,绝对没有关系,更何况,将来要保护好闵春小姐,如果只懂得耍弄笔杆子,那也是绝对不够的,岛主千万不要因为我的缘故破坏了传统。”

老东西,你真缺德!

闵中坚嘴角露出一抹看不太懂的笑容,道:“李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传统的东西未必就是好的,更何况这也是小女赞成了的,是不是,春儿?”

闵春嘴一歪,不清不愿的应了一声,道:“是的,父亲。”

李斯冲着她挤眉弄眼,闵春就好像没看到似的,李斯心中郁闷,这太潜规则了!摆明了是不想给老子机会啊!好吧,既然这样,老子学富五车,难道还怕了你们这些土著不成?

李斯朗声道:“既然如此,文斗便文斗吧,反正今天我是娶定了小春了。”

闵中坚笑道:“年轻人有信心是好事,希望你能成功。”

李斯心里好一阵郁闷,看那老家伙的表情,嘴里说祝你成功,脸上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丫的,老子今天就不信邪了,如果文斗真的输了,老子也抢了人就跑,然后找个地方生米煮成熟饭,看你这老头还笑不笑得出来!

“哈哈,岛主请放心,就算不武斗也没关系。”

闵中坚眼中的怒意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正常,环视一周,道:“那么,现在就开始文斗了,本岛主先讲一下规则,一会儿本岛主给诸位才俊发一块写有号码的牌子,按照号码的顺序进行比赛,大家在走到七步的时候,必须作诗一首,然后再七步,再作一首,直到七步之内作不出来为结束,大家以诗的数量和文采来决定胜负……”

七步成诗!这分明就是三国曹丕玩烂了的那一套啊!无语,难道老子还要先背一段“煮豆燃豆萁”不成?

闵中坚命人端出一个托盘,不一会儿,参加比赛的八个人已经都拿到了自己的号码,李斯的号码很靠后,在第七个。

第一个上去的念了八首诗,在第九首的时候超过了七步黯然退出,第二个比较牛逼,作了十七首,赢得满场喝彩,李斯没想到这些土著居然一个个的都是文化青年,这才有些紧张了。第三个吟了十一首,也是无奈落败,在第六个上场时,那是个来自米姆努岛的家伙,也真他妈的狠,一连念了三十首诗,强悍得让人想掐死他,这厮看着李斯和第八个参赛者,一副轻蔑得要飘起来的欠揍嘴脸。

终于轮到李斯上场,他深吸了一口气,见闵春面露忧色,不由得苦笑,三十首诗啊,脑子里的唐诗宋词都是残缺不整,很多诗不是记不住,上半段记得,下半段却又记不起来,真的很玄,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正要开始背诵,闵春忽然站了出来,道:“刚才那位仁兄,你背了多少首诗?”

那人见闵春询问,喜出望外,斯斯文文的道:“在下吟了三十首。”闵春略一点头,道:“那你还能吟出多少首?”

“这……”那人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闵春道:“我很欣赏你,也觉得你才华横溢,很想再听你继续吟诵,当然,接下来你吟的诗不限定七步,我单纯只是想听,可以满足我这个小小的心愿么?”

那人神色复杂,道:“多谢闵小姐赞誉。”闵春微笑道:“那么,请开始吧!”

李斯疑惑不解的瞅着闵春,不知她这是何意,闵春偷偷的给了一个“你安心”的眼神,李斯隐隐猜到了什么。

那人起先念那三十首诗的时候还算流利,现在却是有点结结巴巴的,念到第三句的时候,李斯已经明白闵春的意图了。闵春忽然打断了他,笑眯眯的道:“仁兄能背出这么多诗实在是很不容易,只不过,吟诗作对本是再风雅不过的事,你却跟背书似的,难免失去了诗歌的意境,这些诗,不是仁兄自己所作吧?”

那米姆努人臊得脸红了一片,作不得声。闵中坚忍不住瞪了闵春一眼,道:“他能背出这么多诗,也算是过目不忘,难道还配不上你么!你故意从中作梗,是什么意思!”闵春倔强的扭过头去,不敢顶撞父亲。

闵中坚瞧了李斯一眼,道:“你开始吧。”

开你老母!李斯连翻白眼,满腹牢骚,但也无计可施,只好开始背诵梁小雪小册子上的诗,他吸取了刚才那位猛人的教训,将那诗背得抑扬顿挫的,场内场外皆是暗暗点头,不知道多少妞儿瞧得目眩神迷,芳心倾慕。不一会儿,那十首背得滚瓜烂熟的诗已经全部背诵完毕,李斯念出一首最喜欢的岳飞版满江红。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李斯慷慨激昂的将这首千古流芳的名词吟诵出来,这是李斯最喜欢的一首词,每每念诵时,脑中都会想到当年的南京大屠杀,浑身热血沸腾,加上他英姿不凡的俊伟气概,当最后一句念完之后,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就连闵中坚也是忍不住叫了声好,闵春俏脸泛红,兴奋之极,这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这首诗,绝对不是小雪那些妮子能作出来的,这是他自己作的!慷慨激昂,壮志凌云,让人忍不住血脉贲张,引发胸中的那种共鸣。

李斯淡淡一笑,风骚的再走了七步,笑道:“下面这首诗是要送给闵小姐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良久无声无息,如痴如醉。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李斯剽窃古人的诗,那自然更不算了,反正老岳和老苏都不可能告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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