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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诺玛呀!那时候你和公子一起来这片绿洲建造了这里,你们在路上救了我们兄妹二人,你都不记得了吗?”
夏侯青翊面对满脸热情的巢原诺玛诺玛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你……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夏侯青翊抬头,小心的问道。
“小姐和公子对诺玛和哥哥有再生之恩,诺玛怎么会认错呢!”巢原诺玛的眼睛里有些晶亮的东西,她抬起头看着远方,又好像看到了几年前初遇公子和小姐的情景。边城。黄昏。奴隶场。
奴隶贩子一鞭子向着一个约莫十五岁的男孩挥去,口中谩骂道:“小畜生,再卖不出去卖你去做男倌,你要是再敢捣乱,我现在立刻就送你妹妹去飘香院。”
那个男孩并没有因疼痛皱一下眉头,只是抬起那张冰冷的脸狠狠地向着奴隶贩子盯去,眼神冰冷的让人浑身一震,仿佛能够杀人于无形。一名肥头大耳公子模样的男子猥琐的看了看男孩身边的小女孩,对着奴隶贩子说道:“我说,这小妞,长得还不错嘛,再长几年指不定就是一标致的小美人,本公子要了,什么价啊?”
“魏公子,您这可是好货色,这个数怎么样?”说完,那奴隶贩子伸出了他那又黑又脏的五个指头。
“要买我妹妹必须把我一起买了。”
“小兔崽子,我让你搅和!”奴隶贩子有些恼怒的抽了那男孩几鞭子,顿时皮开肉绽。
男孩只是用同样的眼神狠狠的盯着魏公子看。
“哎呀,反了啊,给我打死他,死奴隶,还敢跟主子叫唤!”魏公子被那眼神吓住了片刻,顿时觉得丢了面子,便气不打一出来,指挥着家丁们上前去打人。
奴隶贩子忙拦在前面,“哎哟哟,我的魏公子,您要是打死了,小的这不是要赔本儿了么……”
魏公子一把拉开那奴隶贩子,“本公子管你赔本不赔本的,给我往死里打!”
“别打了,魏公子,您不是说要买我吗?那是我哥哥,求求你别打他了。”小女孩看见哥哥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了,却不哼一声,眼泪不住的往下掉。
“十锭银子。两个奴隶我都要啦!”这时候,一个清脆却略显稚嫩的女声喊道。只见一名十二三岁的身穿黑色纱衣的女孩迅速解了兄妹两人身上绑着的绳子。
魏公子有些生气,“哎哟。你这小女娃儿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别妨碍本公子,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告诉你,这人我先看上的!”
黑衣的女孩并有动容,只是冷冷的说道:“我已经付了钱了,他们已经是我的了。魏公子可以离开了。”
“哪儿来的黄毛丫头!”魏公子这才转过身仔细打量了这名女孩一番。才十二三岁的孩子,身上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杀气,仿佛地狱的修罗一般。但是那张脸,已经可以预见,将来就算不是倾国倾城,也必定是个红颜祸水。“小丫头,要不你也和本公子回府去吧,跟着公子我,抱包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说完还咽了咽口水,一手搭上了女孩的肩膀。
“把你的脏手拿开!”
“哎哟,小丫头还挺倔的。”
“啊!”只听见魏公子杀猪一般的惨叫一声,顿时,整个奴隶场都寂静了。
家丁们才回过身来,“杀人啦!杀人啦!你等着,你杀了我们魏公子,我们府尹大人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等着!”
小女孩脸色依旧没有任何变化,只收收了收刚刚出手的两条白绫,白绫上的点点鲜血已经慢慢的被吸收殆尽,“说的话是你自己不听的,怨不得别人!”只见一名男子满头青丝不扎不束,任由它们微微飘拂,他的肌肤上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容貌如画,绝色不输女子,穿的一身火红长衫,手持玉箫,随意而潇洒,只是,他坐在一辆木质的轮椅上。
他摇着轮椅慢慢的靠近,脸上的神情看似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他的眼神,又似乎能把人吸进去一般。“青翊……你……有杀人了……”他的声音,温润如水,仿若举世无双的公子,若是身体没有残疾的话,那真是世间不可多得完美的男子吧。他,便是薄奚大陆四公子之一的葬花公子。
相传,葬花公子少年成名,尽管,现在的他,也不过双十年华,
小女孩低着头有些不知所措的拧着衣角,“师傅……我……”随即便神色平静的抬起头来,“师傅,我让他把他的脏手拿开了……而且,他不应该欺人太甚!”
“没事了,青翊,你的出手还是不够干净利落,幸好遇到的只是普通的小混混,若是遇到厉害的对手,便不会那么容易成功了,所以,修为还是需要增强。”
“师傅,青翊记住了。那他们两人呢?如果把他们丢在这里,那伙人回来寻仇怎么办……”
葬花公子不答话,而是转头看向了站在一边的巢原兄妹。
被他凌厉的目光扫过,那个少年本能的将妹妹护在了身后,说道:“既然公子和小姐买下了我和妹妹,而且让我妹妹免遭羞辱,那我和妹妹便愿意跟着公子和小姐,任劳任怨,绝不会有一句多言。”他的眼神镇定而沉着,完全不像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年该有的。
葬花公子抿着嘴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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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泪奔去……
第十四章 公子世无双
“巢原浩。我妹妹叫诺玛。”
“若我说,我放你们离去呢?”说完,探究的看了看看了看巢原浩。
巢原浩并没有马上回答,他看了看葬花公子那深邃的眼睛,有偷偷瞧了瞧站在葬花公子轮椅边的夏侯青翊。只见夏侯青衣悄悄地向他摇了摇头。
巢原浩忽然拉着自己的妹妹对着葬花公子跪了下来,“巢原浩愿意跟着公子,任劳任怨,绝不反悔。”
“哦?为什么选择跟着我?你们兄妹两能够自由离去不是最好的吗?”
“公子气质非凡,而且您的徒弟能够在转瞬间取人性命,相信公子也绝不是泛泛之辈,巢原浩若是能跟着学习些武艺,以后才能凭自己的力量保护妹妹,所以,恳请公子收了我。”说完重重地向葬花公子磕了一个响头。
葬花公子不经轻笑出声,“学武艺?你早就过学武艺的最佳年龄,而且,我此生不会再收徒弟了,而且,你没有那个天赋做我的徒弟,不配!”说完,摇着轮椅打算离去。
巢原浩顿时觉得羞辱万分。
夏侯青翊拉了拉他的衣角,对着葬花公子说道:“师傅,那我留下他们兄妹两人做伴可好?若是他们吃不起苦,再丢了他们也不迟啊。”
葬花公子推着轮椅的手顿时停了下来,转过头来看着他们,“青翊,你终究是动了恻隐之心……”
巢原浩有些不解的看着夏侯青翊,“那我们……?”
夏侯青翊向着巢原浩甜甜的一笑,她已经不记得,她有多久没有那样没有忧愁的笑了,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早就忘了该如何去笑。
“没事啦,我们走吧,有了你,可以帮师傅推轮椅,我就能轻松多啦。”毕竟只是十二岁的孩子,夏侯青翊与巢原两兄妹聊的甚是开怀,她觉得往日的压力仿佛一扫而光。“以后你就替我照顾师傅吧。”
听到这里,葬花公子有些无奈的扯了扯嘴唇,“青翊,在你眼里,我的腿有残疾,难道我竟像是个废人一般,需要别人来照顾?”
“没有啊。多个人照顾不是很好嘛。我练功的时候我就不会担心啦。”
不知为何,葬花公子听完,心中顿时觉得暖暖的,原来她哈市会担心他的呢。
“师傅最喜欢喝茶,他从来不喝水,只喝茶。是个怪人。”
“每年的七月初十,他都不喜欢有人陪在他身边,好像那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不过我也不知道,他从来不喝我说。”
“他的腿冬天的时候容易冻的麻木,你要给他多搓搓,这样他就不会觉得太冷了。”
“师傅生气的时候千万要离得远远的,他生气起来很可怕的。想起来我就毛骨悚然。”
“他喜欢早起,他总说早上载山间可以听见万物的声音,可以感受它们旺盛的生命力。”
……
巢原浩和巢原诺玛眼看着夏侯青翊和葬花公子不断向着沙漠的方向行进,巢原浩虽然心中有着很大的好奇心,这师徒两人,年岁不过只差七八岁,但是身上有着令人胆颤的气息,葬花公子虽然总是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但是,他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只要一旦有人想要伤害夏侯青翊,葬花公子身上所收敛起来的杀意便立刻让人不敢靠近,那种仿若来自地狱的气息,即使是心境再平静的人,也会觉得害怕吧。他甩了甩头,不想继续想着关于那对师徒俩的事情,他告诉自己,只要学到本领,能够养活妹妹,并且保护她不再被人欺负,就是他的幸福。
而巢原诺玛,却是个开朗的小女孩,她的心中一样有着疑问,是在忍不住了,便开口问道:“公子,再向前就是沙漠了。我们要到哪里去呀?”
“你要像你哥哥一样,即使在好奇,不该问的就应该牢牢地闭上你的嘴,不要问!”
巢原诺玛有些害怕的向着夏侯青翊靠了靠。虽然两人的年龄相仿,但是,俨然夏侯青翊比她的经历要丰富的多,仿若姐姐一般。
“没事的,到了就知道了。我也没去过。”
终于在沙漠中煎熬了三天之后,他们达到了这片沙漠中最大的绿洲。
一名管家模样的老人领着他们进入了山中。
“福伯,找人带他们两人下去吧。”
那名名叫“福伯”的管家立刻叫来了一名似仆人又似杀手的男子领着他们下去了。那名男子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脸色有些近于死人的苍白,仿若没有任何感情的木头。
“刚才那个就是?”
“是的,公子。如今山中的庄子里所训练的都是按照公子所吩咐的训练出来的。听话,没有感情,不知疲倦。”
夏侯青翊有些不太明白他们之间的对话,但是她还是认真的听着。
只是,两人没有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好好训练巢原浩和巢原诺玛,我希望将来他们可以有能力接管这里。”说完葬花公子便挥了挥手让福伯退下去了。
“青翊,走,我带你去看这世间最美的花。”说完,便摇着轮椅向门外走去。
“这世间最美的花?”
“是啊,最美的花,像浴火的凤凰留下的眼泪,火焰般的红色,所以叫做——凤凰泪。”
“凤凰泪!”夏侯青翊痛苦的捂着头,“啊!凤凰泪!世间最美的花——凤凰泪!我的头好痛,好痛!师傅!凤凰泪!啊……”然后忽然又昏了过去。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巢原诺玛有些不知所措,她把了把夏侯青翊的脉,除了气血涌动之外,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
小姐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不记得自己?为什么哟直喊着凤凰泪?巢原诺玛心中满是疑问。
一只白色的婆娑鸟从沙漠中的绿洲飞出。
相传,婆娑鸟是由上古的婆娑仙子幻化而成。婆娑仙子是个极美的女子,能歌善舞,尤其一曲广袖飞花舞倾尽天下,爱慕婆娑仙子的各族男子比比皆是。可是,婆娑仙子偏偏对族中的男子都看不上眼,唯独喜欢那敌对之族的一名男子。当氏族间的纠葛横亘在两人的感情中时,男子毅然的选择氏族的争斗,婆娑仙子悲痛欲绝,于是化身婆娑鸟,专为那些分隔两地的痴情男女互送信物,到后来,这种鸟就变成了薄奚大陆特有的信使,虽然驯养一只婆娑鸟的带价话费远比信鸽高出许多,但是婆娑鸟那种除非死亡,都则使命必达的坚毅性格,还是为很多各族的显贵们所喜爱,所以纷纷选择婆娑鸟作为信使。
公子,小姐不知经历过什么,似乎对沙漠山庄、石屋,甚至诺玛都不再识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公子,有一些身份很特别的人来到了这个绿洲,貌似是为了凤凰泪而来,小姐是与他们一起来的,诺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请公子给予指示。
此时的颜紫云、轩辕宇、慕容风清和碧羽烟凝已经几乎将这个绿洲的所有地方都找过了,就是不见江楚云和夏侯青翊的身影。
慕容风清有些不耐烦,隐隐觉得似乎什么阴谋正在酝酿,“什么众人中毒,只有凤凰泪能解毒,该不会是魔族编出来骗人的把戏吧?凤凰泪?这种只在传说中存在的花真的会有?还在我们人族的沙漠,我怎么从来都不知……”
“风清……”轩辕宇喊住了慕容风清还未出口的话。
颜紫云有些不解,“不知慕容公子为什么如此痛恨魔族的人?其实三族在上古时期本为一家。”
“哼,一家?魔族的个个丧尽天良,年年征战,死了多少我人族的子民,战后对待侥幸存活的城中子民更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虐待战俘,哪一样是世人看的下去的?”
“战争所带来的伤痛,是双方的。可曾记得,十年之前的金城之战?人族大军挥军金城,金城沦陷之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