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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过两三天-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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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后头还有没有什么大人物可弄出来的——因为唐森一死,他交待的事,也就他身上为止步了——也就是打击了涉嫌非法经营娱乐场所,并且掉销经营牌照,就到这步为止。
小事一桩儿——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儿,为什么劳得谭琏出手,也不是他出手,是他督办的这事,主要是唐森树大招风,经营的那个场所真是出了大名气,背后好多人在传他身后有深厚的背景,结果是一锅儿给端了,同时倒下的还有港城警察局副局,——刑警大队队长,还有港城主管政法这方面的副市长被调职下放。
一系列的事,几天内都处理完了,雷厉风行的——自从案子落到保安局里头,唐员就从头到尾参与,按理说这事儿得归警察那边管,可惜这事儿涉及政府公务人员,就全权交由有监管职权的保安局处理。
其实唐员还有气憋着,由他看来唐森的死真是太便宜了,死的时机就那么巧的,他一死,案子只能是那么结了,——孬小情是吧,肯定跟唐森有关系,指不定唐森上下疏通的关系都是她打通的。
这委实是给孬小情戴高帽子,实在这本事太玄乎,她压根儿就没有插手过唐森的事儿,平时也就吃过几顿饭,也就莫局的那点管不住裤腰带的事儿联系过人——别的还真没有同唐森太走到一路的——
她还不知道自己给盯上了,将“辛苦”弄来的酒倒浴缸里狠狠地闻过一番后,她就把酒全部清空了,心里还在想这酒还真是不一般,闻着都全身舒爽的,要不是她在里头放过药,指不定整个人都窝在浴缸里头,泡一泡酒的。
酒是好酒呀——
招待所的房间还不小,放着两张单人床,张玲睡靠窗的那张,她就睡靠里侧的那张,被子往身上一盖,鼻间还萦绕着酒的香味,叫她全身飘飘然的,跟要飞起来一样一样的。
好觉一夜无梦。
到是张玲早上起来进浴室里闻着有股子酒味,隐隐的,又好像没有,她有些疑惑地又吸吸鼻子,好像没有——孬小情不喝酒的事儿,她是知道的,觉得是自己闻错了,洗把脸,又躲懒的躺回床里,侧头看看睡着的孬小情,“小情姐?小情姐?”
她叫得可轻了——
孬小情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小情姐?”
她再叫了一声。
“嗯?”孬小情这回有动静了,翻了一个身的,人侧过去睡,背对着张玲的方向,鼻子很重地又“嗯”了一声,这回声音拉得老长的——
张玲还以为她醒了,小心翼翼地问道:“昨晚我看了新闻、那个通报的,怎么就那么多人给处理了?”
“嗯——”孬小情侧着睡,没有特别的反应,也就再出个声——
“是没醒吧?”张玲笑了笑,看着将被子全卷在身上的孬小情,眼神有些异样,自言自语般的说,“唐森怎么就突然死了呢,真是件奇怪的事——死了也就死了,死的真是时候呢,死了到好,不会拉别人下水——”
声音很轻,不注意,还真听不到的,孬小情是装睡——她早上有些起床气,不想发作到张玲身上,才按捺住自己的起床气装睡,——谁曾想张玲说出这样的话,到叫她非常意外,更多的是错愕——
她还想着唐森死了,事儿就完了,没想到这事儿不算完,听张玲的意思,还真的是背后还有人——听到这种“秘辛”的她也是很有压力的好不好?
装睡,只能是一装到底——
毕竟她自己身上的事儿不是一桩,得想着赶紧把金元宝出手了,再放在身上,她都觉得心惊肉跳的,平时看着简单的张玲都不简单,她立即想到昨天她从外面回到省政府会议大楼里无意间看到张玲身上的那些个痕迹,——唔,难不成、难不成?
不——
不想了,这种麻烦的事,还是别沾的好,她要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
早上,她向来有晨跑的习惯,招待所后边位子挺大,她跑了一圈,都花了一刻钟,碰到早锻炼的人还挺多,——眼看着就再跑一圈,到是发现尽头站着一男的,双手插在西裤袋里,朝她扬了扬手。
这男人不是别人,正好是张加明——
孬小情停了脚步,敏感的发觉到周边的人有悄悄的投过视线来,毕竟省政府第一号发言人张加明,别人都是认得脸的,这一出现,确实是引起不小的关注——也仅仅是关注,好奇这位扯上关系的人都是谁。
他们不认得孬小情,这是正常事。
“今早有空儿?”孬小情停了脚步,笑眼盈盈的,问得别有意味。
“临时的公事,”张加明坦荡的两手一摊,上前两步,就要来拉她的手,嘴上还问道,“一起吃个早饭?”
按理说,人家态度也不差,要是平时的孬小情也就接了这个了,可最近的事儿太多,叫她没啥子心情跟人闹,手“矜持”的一推,没让他拉住,跟他笑得可亲切了,呃,她是个很“矜持”的一人,“没空——”
转身就走。
但是——
他力道很大,就跟她小时候看过的无数韩剧桥段一样,被拉过去狠狠的热吻,——而像所有的韩剧女主角一样,她虚软着身子,无力反抗——近距离的,真能看到他长得好,睫毛浓黑,还有些卷翘起来,脸不是那么白,稍稍地透着坚毅的色彩。
他的眼睛微微闭着,并且加深了这个吻,被吻得——好像眼里只有他一个人,柔软的触感,火热的呼吸,叫人无限贪恋,身体的接触最叫人贪恋——
她喜欢这种感觉,唔,好吧,孬小情其实就等着这一招。
有时候,欲擒故纵的,效果反而会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夜里码了三千字;又删了重新码的;看了看是没找到感觉的;早上你们萌萌哒的短短找到了感觉;于是大清早的就来更新了;唔;更新完了就上班去了;可惜可惜呀这文收藏真叫你们萌萌哒的短短觉得被西伯利亚的风刮到北冰洋了;太冷哒 ;好像是写过最冷的文哒;离入V差好大一截子;真想撞墙呀呃;可怜哪;同学们挥挥你们的小手;收一个呗把我收走呗;收走呗收走呗。


☆、019

仅仅是个小情/趣——
逗弄的小情/趣,要是张加明不懂这一招,没把她给抓住,没给她一记热狠狠的吻,那么一切都是扯淡,她想很还是挺满意的,新恋情,新男人,一切都是挺好的开端——所以她暂时把他昨晚放鸽子的事丢入记忆的垃圾箱里头。
她轻轻地踮起脚,腰脚叫他的手臂揽住——试图加深吻,偏手机铃声响起……
特别的难听,她下意识地就皱起眉头,才发现他将她放开了,腰脚上的手臂也顿时松开了,他的人已经偏过身去——讲电话,这叫孬小情有些空落落的——
是的,好像本来温度窜到一百度,烧得人都差点熔化了,偏突如其来的意外,硬生生地就来个速冻,人还有感觉吗?
没有了——她觉得有些心凉,为自己的态度,好像太凉薄了,也好像太作了?可他偏着身,她看他时,他居然连个眼神都没给她——应该跟她交换个眼神,安抚的眼神,那是可以的吧?
他没有,一贯儿压着声音在说话——
她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偏着头,两手臂环在胸前,本来这手臂都是拥着他的,好像一下子就失去了把他拥在怀里的冲动,热切的冲动——她想其实她真是个要求挺高的,也不止是好像,是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这样子——
两个人离着两三步远,前一秒,两个人还在热吻,吻得难分难解,都要成为这招待所的一道风景线,偏偏的一通电话就让所有画面都成了过眼云烟,她站在那里,背对着他,好像跟他不认得似的——
继续跑,继续她的慢跑,嘴唇通红,是让他给吻的。
而她仰着头,在慢跑,不将任何人看在眼里,张加明让她抛在身后,远远地,两个人成了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她从这头出发,而他永远站在原地,追不上她的脚步。
这是一通漫长的电话,足足讲了十分钟,呃,十分钟不算是什么事,其实是很短的,多讲几句就容易有十分钟,——对于张加明却是跟一个世纪那般长,形容的是有点夸张,对他来说确实是的——
跟一个世纪似的。
他回头,朝身后——她人已经不在,顿时让他的眼神有些慌,视线立即放宽,瞧见她跑向另一边,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意,跟着就追了上去,——她是慢跑,而他是追,不是一档次的追逐——是他的追逐,而她没有跑,只是在慢跑,名为锻炼身体。
“小情——”
他快速地跑到她身边,与她并肩,身体素质极好,追过来也没见他大口喘气。
孬小情瞄他一眼,眼神微凉,“电话讲完了?”
“嗯——”他就简单的应了一句,伸手去拉她的手,拉着她一起跑,“早上的太阳真好,我们天天出来跑跑,应该不错。”
她不可置否,到也没有从他的手里挣脱出来,任由他拉着慢慢地跑。
再跑个一圈,孬小情就打算回房间冲个澡,——张加明就坐在楼下等,招待所的双人房是怎么样的,他是清楚的,她肯定不是一个人住的,那么为了不打扰到她的室友,他就等在楼下——
只是,他这么一坐,到让进出的人挺有压力,毕竟这张几乎是代表有要闻发生的脸——省政府第一号发言人张加明的脸,谁都认得的,所以才叫人有压力,要是不认得的,也没有背景的,谁也没工夫去注意一眼——
进出的人都尽量地忽略他,“自在”地走出招待所大厅。
孬小情回到房间,速度地冲了个澡,张玲不见人影,她的包也不在,应该是出去了,——孬小情本来还想着是不是要“客气”地叫一下张玲一起出去吃个早餐,现在见人不在,就把这个念头给省了,快速地从行李箱里找了件无领白色雪纺衬衣,衬上条不算短、还未到膝盖的包臀裙,简洁又显得有一丝的干练,——她对着镜上刷刷睫毛膏,将睫毛刷得又卷又密,又抿了抿唇瓣,粉色叫她的唇瓣更有一种亮泽度。
还是细高跟,衬得她的腿又细又长——她脸上的妆几乎看不太出痕迹来,这一手,还是精心学过的,化妆的境界是明明是化过的,却叫人觉得那是你本来的面目,她本来就不丑,妆容一上,就显得她的脸精致了些。
半个小时,冲澡,加上收拾一下自己,完全是她能挤得出最短的时间,手提起那只大包得过分的包,往肩头一挎,拔出老式的房卡,她刚要将门关上离开——
却叫人拦住了。
“是港城的孬秘书吗?”来人问的很仔细。
孬小情有意外,抬眼看她,才晓得面前的人是这个楼层的主管,不由得眨了下眼睛,“我是,是的,我就是,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张副局让我交给你的东西,他先走一步,有重要的事得处理一下。”楼层主管说得很慢,语气更是收得好好的,极贴心,将张加明的纸条递了过去,“孬秘书,我们这里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早餐,要不要我为你介绍一下?”
她接过纸条,也就几个字,大意就是他很抱歉什么的,有事得处理就急着走了,——到叫孬小情觉得有种、呃,也说不好到底是怎么了,反正就有些别扭似的,好像跟张加明非常不“合拍”的感觉,——
对了,就是不合拍。
还有纸条上还说了,早餐会到她的房间来。
这是男人的贴心,孬小情是懂的,但是等到送过来的早餐,她有些郁闷,皮蛋瘦肉粥什么的,她是最最讨厌的东西了,——好像那会儿她还在那里支援灾后重建工作时,在张加明的面前说过她讨厌吃皮蛋的,怎么就他没记得的?
她到还记得他不吃蛋的,——
情况好像不太对等。
忽然间,她就觉得恋爱这种事有些麻烦了。
早上没有她们两个秘书什么事儿,她也就没有去找张玲,那么大个的人,想出事也不是容易的,再说了人家出去了,她就想象人家会出事,这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话说回来,她最最要紧的事根本就不是张玲在不在招待所或者张加明自作主张的举动,而是包里的两个金元宝,明明轻得紧,却让她觉得有压得千斤重担般,得早早地脱手,——找个“合适”的古董店走一遭的,就把东西给甩手。
打定主意的孬小情再度去走走——好歹她也有认识的门路,想当年她亲爸造假时,真是什么假儿都弄过,就这个金元宝,要弄个假像真的实在是件太容易的事儿,——造了假就得有销假货的地儿,她亲爸认识的人,她也有几个认识的,把东西一卖,确实不是什么大事儿——
但,找熟人,纯粹是件不靠谱的事儿,万一事儿发了,他们围不住,倒霉的人还是她,得找个最讲利益的人,那么才能保得住秘密,——她想了想,赶紧回房间找了个小丝巾,这丝巾看上去一点问题都没有,到轻易地成了孬小情的“秘密武器”。
把东西往脸上一包,将将地露出鼻子跟眼睛,她保证这个样子就她亲爸来,也认不出来她的样子,唔,还戴个墨镜,把脸挡得更牢靠一点,手上还戴着双黑色的手套,那是为了不让金元宝沾上她的指纹。
她想得挺多的,就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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