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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都会第一次见她时,都会被她漂亮的脸蛋迷惑,却忘了一个在商场上打滚的女人,绝不是那种胸大无脑的花瓶型女人!
并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凌厉的气势,程辕依旧深深为这种气势所折服,命运有时候真的很不可思议,曾经心心念念要在娱乐圈闯出一片天地的他,现在却甘愿留在苏樱歌的身边,辅佐她创造盛世辉煌。
“好,那我多安排几个保镖跟在你后面。”
“好,”苏樱歌点点头,“明天我去工地,你去洽谈一下玉瑞集团的收购,这个集团快撑不下去了,价格尽量压低些。”
“我知道的。”说完,有服务员送了晚餐上来,两人照例是一起吃。
这两年工作很忙,有时候忙的连饭都顾不得吃,这时候程辕就会细心的给她先订好餐,然后两人一起吃,就怕她得胃病。
外面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柔和的灯光洒在简单的饭菜上,多了一份温馨,工作再忙再累,有个人陪着吃晚饭,便不再感到孤单。
“程辕,这两年跟着我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你了。相信你现在的成绩,你妈妈看到了也不会再说什么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复出?”
复出?重新回到娱乐圈?似乎很久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了。程辕刚吃了一口鱼肉,此刻听闻此言,放下筷子,想了一下道:“回不回娱乐圈,也无所谓。”
“那不是你的梦想吗?”苏樱歌没有意识到这个小男生的想法,自顾自地吃饭,就事论事地说。
“以前是,现在……也无所谓了。”他的心中弥漫着淡淡的苦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她的,她的一举一动,都是你生命中最动人的风景。她开心你就开心,她难过你就难过,她幸福你就幸福,她痛苦你更痛苦,于是她想要的,你就想努力帮她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不重要了。
还在北影上学的时候,他问过一个红颜知己,爱情是什么?
那个女生写了很多小说,看了很多言情,最后对他说了一句,所谓爱情就是一种快乐。她快乐你就快乐,于是你很想为她做任何事,哪怕她不回报你,只要她接受了,你就很快乐很快乐,会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笑了,那不是很傻吗?
是啊,很傻啊,可是陷入爱情里的人都是傻瓜。那个女生这样说。
我觉得我以后绝对不会这样,我那么爱自己,怎么可能为别人付出这么多,而且还不求回报呢?
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那么一个人,等你遇到的时候,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都是快乐,甚至你痛苦的时候,也是一种甜蜜的快乐。你为她甘愿付出一切,不为别的,因为你付出你快乐,如果她接受了,并同样的对你了,你会更快乐。
难道我们是因为快乐才谈恋爱的吗?他呲之以鼻。
那倒不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快乐多于痛苦,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痛苦多于快乐,但是喜欢一个人无论怎样快乐,随时可以结束,爱上一个人无论怎样痛苦,却迟迟不愿放手。
多么矛盾,我以后肯定不会爱上一个人,因为我最爱的就是我自己。
那你就等着吧!女孩笃定地说。
饭菜已经有些凉了,在微微异样的口感里,他想起当年的对话,就像是人生的一段谶语,那个他爱的人,他终于遇到了,可惜他知道她永远不会爱他。她的心里有座坟,而她愿意永远穿着孝衣在坟边守孝。
“那你打算怎么办,回你爸爸的公司吗?”
“暂时还没想过要回我爸爸的公司,等你不需要我的时候再说吧。”他微微一叹。
“那我要是一辈子都需要你呢?难道你要一辈子陪在我身边?程辕,这两年你的能力我是看在眼里,你不应该屈居在我身边,以你的能力,如果回到你爸爸的身边,你的前途将会更广阔。”
“我要学的还很多呢,”说着他又打趣道,“这么急着赶我走,不会是烦了我吧?”
“怎么会?”谈话的氛围被他的打趣给搅没了,苏樱歌也不再说,相信这孩子心里自有分寸,于是两人安安静静地吃完了晚饭。
第二日一大早,苏樱歌就带着几个保镖坐车去了工地。
工地的环境很不好,到处都是噪音,周围一片灰尘弥漫。苏樱歌带着安全帽,在楼底下巡视了一番,决定给工人们加一些工钱,顺便把住宿环境也改善一下。由于工程也不急着完工,苏樱歌便对工头说,大家平日多休息,不用加班。
工人们自然是一片欢呼,楼底下看完了,苏樱歌想了解一下情况,越是跟工人们聊了起来,工人们见她长得漂亮,又平易近人,也愿意跟她说话。
从工地这头到工地那头,苏樱歌跟他们聊天的时候一直很有耐心,将这几日工地事故的情况也了解了个大概。经过一个正在施工的建筑的时候,突然塌下一块厚重的水泥墙板,苏樱歌闪躲不及,虽然有身后有个保镖冲上来拉了她一把,但还是被砸伤了,整个左臂鲜血淋漓,胸腔也传来清脆的肋骨断裂声!
众人一片忙乱,纷纷围了过来,一个保镖立刻将苏樱歌抱着去了工地外的停车场开了车,将她送往医院。无奈半路上车子抛锚,情急之下,保镖只好拦车。
偏僻的地方很少见到出租车,拦下的第一辆车是一辆宝马Z4,车主人见保镖手里的苏樱歌半个身子全是血,知道事态的重要性,打开车门道:“是要送往医院吧?”
“是的,谢谢。”保镖感激的点点头,抱着苏樱歌进了后座,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好。
“其实出了这种事还是等救护车比较好,你这样搬动她,可能让她的伤更严重。”
“是我有欠考虑了。”
车子飞快的行驶在道路上,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车上放着音乐,是以前苏樱歌出的专辑里的一首歌《就算你忘记》:“如果声音不记得,那么风会吹过你的身旁,提醒你记得我;如果体味不记得,那么阳光会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告诉你这世上还有我;如果容貌不记得,那么星星会在天空指引我的方位,带你走向我;爱情连接着心灵,无论命运将我们冲散到哪里,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在寻觅,纵然强悍的是命运,我还是想拼一拼,如果视而不见对彼此都不公平。
爱情要我们用心倾听,同一个心跳频率的秘密,纵然有一天其中一个人很想逃离这段感情,至少这时候我真的很爱你,哪怕要与世界为敌,用长久的坚持一次燃烧掉所有的勇气。
就算有一天物是人非,我相信只有我能看见你,带着我们最甜美的秘密;就算有一天忘记成为一种习惯,人山人海你依然能回到这里,为那些舍弃生命都无法舍弃的曾经;就算有一天我们都变了好多,紫陌红尘你依然不离不弃,我知道全世界只有你能与我生死相依。
爱情连接着心灵,无论命运将我们冲散到哪里,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在寻觅,纵然强悍的是命运,我还是想拼一拼,如果视而不见对彼此都不公平。
爱情要我们用心倾听,同一个心跳频率的秘密,纵然有一天其中一个人很想逃离这段感情,至少那时候我真的很爱你,哪怕要与世界为敌,用长久的坚持一次燃烧掉所有的勇气……”
轻轻柔柔的歌声在车厢内回荡,像是带着少女的满腹情怀,有对美丽爱情的向往,有对未知的轻微恐惧,也有追求途中因为艰难而感觉到的委屈,更有不服输的坚韧,一声声就像是柔软的藤蔓,慢慢的舒展着自己的枝叶,缠绕向人的心头。而唱歌的人在这熟悉的乐声里已经因失血过多陷入了昏迷。
车上的男人有些微微的动容,每次听到这个声音,总觉得心里荡漾起了微微的涟漪,很奇异的一种感觉。记得第一次在下班的途中,在路上开车听着音乐电台播出她的歌后,他跟朋友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个明星的声音很熟悉。
那时候朋友呲之以鼻,王菲的声音我也很熟悉啊,人家好歹是个出过唱片的明星,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过她的歌也不足为奇。
不,不是这种熟悉,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包含了各种各样的情绪。
一路开到医院下了车,苏樱歌立刻被送到急救室,保镖身上带的钱完全不足以交手术费,于是男人二话不说帮他交了手术费和住院费。
因为是周末,医院的人很多,排队办好一切后,已经过了将近两个小时。
做完这一切本该立刻离开医院,可是鬼使神差的,他又走到了手术室旁,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放心。随即他又自嘲,有医生在呢,有什么可放心不下的?
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个护士推开手术室的门向坐在椅子上的萧北暄和保镖说道:“伤者的家属在吗?”
“苏总好像没有家属。”保镖有些为难的说。
“那怎么办?伤者失血过多,急需输血,可是她的血型是Rh阴性血A型,而我们医院昨天抢救了一个伤患,也是Rh阴性血A型,我们医院已经没有血可以进行抢救了。”
“我的血刚好是,抽我的吧。”男人不假思索地说。
“先生,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了。”保镖连忙道谢,松了一口气,要知道这位苏总背景不简单,要是她真的在自己手上出事了,自己也没什么好下场。
“不用谢,救人要紧。”男人温和的笑笑。
抽完血之后,保镖对男人说:“不知先生贵姓,给个电话吧,改日定当登门拜访。”
“不用了,我还有事要忙,先走了。”男人还是温和的笑笑,那笑容和煦的像是四月的春风,像是五月碧绿的湖面上反射着的粼粼波光。一般来说年近三十的男人事业上意气风发,给人的是一种张扬的感觉,可是这个男人却给人一种内敛的感觉,似乎浮华阅尽,人便由高调变得低调,因为他那种自信和成就已经融入了骨子里,不需要张扬出来了。
在那种温和的笑容里,保镖被折服地有一瞬间的失神,等反应过来的时候,男人离开了医院。
医院外是高耸的大楼像拔地而起的竹笋,高高的圆规似的,两旁种着的树木张开浓密的树冠为米白色的铺着地板砖的人行道投下一片阴凉,绿化道旁是鲜艳的花朵,在夏日热烈的阳光下张开美丽的脸,尽情享受。
长沙跟每一个繁华的城市都没什么两样,本来是因为公事才来到这个城市的,因此在匆忙的工作时间里,他根本没想过要好好欣赏这座城市。可是出了医院,偶然的一抬头,忽然觉得长沙也是个很有生机和活力的城市!
苏樱歌醒来的时候,陪在她身旁的是程辕。夏日下午的阳光没有中午那么刺眼,明亮的洒进了室内,程辕在桌前用电脑处理一些事情,周围堆着一堆文件。
跟在她身边两年半,曾经的少年也出落成了一个出色的男人,更适合演艺圈的俊美的容貌此刻褪去了当时的青涩,多了一份沉稳,像是经历了冬雷的恐吓和春寒的挣扎,顽强地破土而出的向日葵,在经历了无数风吹雨打,天晴天阴后,绽放开华丽的花瓣,如跳跃的火光,映入所有人的眼中。
不知是因为长时间守在病房还是因为她昏迷期间公司的事物实在太多,程辕有些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眼底隐隐可见一片淡墨般的青黑,眼中没有了那种火光跳跃的热烈,可眼神依然坚毅。这两年来,苏樱歌很信任他,很多事情都会交给他做,即使自己不在,他也是个很坚实的后盾,保障着后院的安全,以致从未有过后院失火的事情发生。
左手上了夹板,她实在爬不起来,只好出声道:“能不能帮我把水杯拿过来?”
程辕眼里闪过一抹喜色,见她挣扎着要坐起来,又紧张了起来,赶紧过去扶起她,在她的背后放下一个枕头:“小心点,你的左手暂时不能动。”
她苦笑了一下,伤成了这个样子,怕是短时间离不开长沙了,欧洲几家电子公司的收购事项,又得麻烦安晓伟去谈了。
程辕倒了杯温水过来,本来想喂苏樱歌喝的,她却拿出右手拿着水杯自己开始小口的喝了起来。
程辕的眼底闪过一抹黯然,她的拒绝总是这么不动声色,他是她最得力的下属之一,在旁人眼里,他们形影不离,非常亲密,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那种亲密,或者说他把她当成他爱的女人,可是在她眼里,他永远是一个得力的下属,或者说是朋友。
“以后再去工地,我和你一起去,你毕竟是个女人,没必要事事都那么要强。”程辕有些疼惜地说。
“那些人本来就是针对我的,就算你去我也不能幸免,”她苦笑,“是因为最近这几个月都没遇到什么危险,所以放松警惕了吗?还是这段时间没有好好练武,导致反应能力变差了呢?”
“下次我给你换一批保镖。”
“这批保镖是萧南瑾安排的,都没能让我安然无恙,再换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她有些自嘲地说,“我昏迷了之后保镖直接将我送了过来?”
“没有,半路上车子抛锚了,在路上拦了一辆车,多亏了那个车主,你才捡回了一条命。那车主不仅将你送到了医院,还帮你交了手术费和住院费,那时候你失血过多,情况危急,还是那个车主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