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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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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卷毛,不服就开枪打我啊,我黄挺利要是皱下眉头,就不是娘养的”
  黄挺利也是个标准的亡命徒,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他粗暴的一把撕开了衣服,当着所有人的面,狰狞的掏出一把短小精致的匕首,一刀狠狠捅在自己肚子上,然后面无表情的回瞪着卷毛的目光,仿佛那刀是捅在别人身上一样,压根没有反应。卷毛实在没有想到,黄挺利会这么疯狂,一时被他这匪夷所思的举动镇住了,眼神不由自主的有些游离,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好”
  不知是哪位扒手率先忍不住,喊了出来,一时喝彩声此起彼伏,黄挺利宛如明星般接受着众人欢呼。而恼羞成怒的卷毛,则宛如一名小丑般,面红耳赤,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嘴唇都咬出血了。
  “草,都他吗不想活着离开东北了,谁再敢喝彩试试”
  卷毛从小就不是什么让人欺负的主。他气急败坏的掏出手枪,对着全国各地的扒手,嗷嗷怪叫。他一番歇斯底里的话,最主要是他手中的枪,让在场所有的扒手,愣了一下,短暂失声,然后是更大的喝彩声涌了出来。没办法,今天来的,都是全国各地真正的扒手精英,见过大世面,敢打敢拼的亡命徒。一把枪,总共十发子弹,就想吓住四百来号人,根本不可能。
  “哈哈哈哈”
  黄挺利猖狂的一阵冷笑,猛然伸手,把八戒还有旗下一众小弟叼在嘴上的烟头,拿到手中,然后面无表情的快速把一把滚烫的烟头按到了伤口上。皮肉烧焦的糊味,伴随着吱吱啦啦的响声,让人不寒而栗,看向黄挺利的目光,都变得不同了。英雄主义虽然未必能收到良好效果,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都有一个梦。真男人,真汉子,一向更容易被人接受,不是那些小白脸能比的。其实,老黄同志不怕死没错,但绝对没到关公刮骨疗伤那种境界。他的举动,全是有目的,有动机的。想要震撼全场,就要立威,而杀人只会让人感到恐惧、害怕,不会赢得人的尊重。想要收服一伙亡命徒,就必须让他们心服。对别人狠毒,很容易,可对自己狠毒,非常困难,一个人连对自己都这么狠,怎么能不成大器。所以,老黄用自己的身体做赌注,既是迫于无奈,也是最为稳妥保险的方法。况且,老黄是顶尖的扒手,对刀的掌控能力极强,看似全力的一刀,实际只有刀尖部分,捅入了肉里,伤势根本不重。而用烟头烫伤口,既可以消毒止血,还能起到再次震慑群雄的效果,何乐而不为。
  “玛的,死瘸子,算你狠,咱们走着瞧”
  聪明人,通常都不太讨人喜欢,因为太聪明,许多事就会想的太多,小心谨慎,不够爽快。反倒是那些敢爱敢恨,性格直爽的汉子,往往更受欢迎,朋友成堆。卷毛无疑,是个聪明人,他明白,如此狭小的空间,一旦开火,自己必定成为众矢之地,到时枪子无眼,在场的能有几人活着走出去,殊难预料。他可不想死要面子活受罪,为了几句言语,害大家一起玩完。至于火拼,那是迟早的,但不是现在,也不应该是在这种场合。
  阴狠的冷笑,挂在龙哥面庞上,他轻轻的站起身,拍了拍卷毛的肩膀,示意他稍安勿躁。今天这种场合,火拼这种事,是任何一方都不想看到的。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喜怒不形于色,几句言语之争,如何能乱了自己的方寸。他们一党人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火拼的。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有耐心的人才能笑到最后。
  “哼,黄瘸子,你不要逞嘴舌之能,想做贼王,可以,拿出真本事来,只要你能技压群雄,我们龙家一定承认你贼王的地位”
  场面话,其实是一种技巧。龙哥不是卷毛,他更加阴险狡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若是牵涉到自己的自身利益,难免任何人都会有私心。刚还团结在一起,对黄瘸子好感大增的一群扒手,立刻变得互相猜忌仇视起来。贼王,谁不想当。能号令群雄,成为新中国第一个贼王,何等荣耀,就算死了也值了。自古帝王将相,为了权力,父母兄弟皆可杀之,黄挺利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如何能让所有扒手,甘心把贼王地位让给他?
  “啪啪”
  听了龙哥的话,乔四微笑着坐在那里,鼓起掌来。他很佩服龙哥的智谋、口才。人与人斗,其乐无穷,和一群只会点头哈腰,满嘴恭维的小鱼小虾斗,有什么乐趣,就是要和强者过招,才有点意思。既然龙哥想要斗上一场,那就划下道来,他奉陪到底。今天无论如何,他也要把黄挺利送上贼王的宝座,谁敢阻挠,他就杀了谁。不过,他对黄挺利是绝对有信心的,比拼偷技,他不信有人能比老黄技高一筹。


第168章 血腥王座(8)
  术有专攻,比拼偷技,黄挺利这辈子还没怕过谁。可怎么个比法,这里面学问可就大了。其实,聪明人虽然讨厌,但要办实事,还是要和聪明人一起。有句话说的好,不怕龙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乔四、郝瘸子、黄挺利、小克,都是聪明人,他们都明白,今天这场扒手大联盟,想要痛痛快快的让黄挺利坐上贼王宝座,是不可能的了。龙哥羊皮卷毛的意图很明显,偷盗界,就是偷盗界,按规矩来,乔四若是破坏规矩要插手,那他们也绝不会袖手旁观。这种结果,决不是黄挺利想要看到的,通常,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是插手人太多,那最终的结果,往往可能好好的一场扒手大联盟,变成一场闹剧,草草收场,所以黄挺利付不起这个代价。不过,来自全国给地的扒手,共有四百来号人齐聚一堂,一时半会想要分出个高低胜负,也不是什么容易得事情。
  “我们龙家对于偷盗这种职业,丝毫不感兴趣,不过我身后这位,就不知道了”
  龙哥笑的明显有些阴险,不怀好意。随着他的话落,一直低着头,戴着帽子的杜小武,冷笑着抬起头,走了出来。
  “吗的,原来是这个王八蛋”
  乔四瞳孔一阵收缩,他依稀记得这张脸,就是这个王八蛋,捅了他一刀,害他差点命丧黄泉。不过,事有轻重缓急,现在可不是报仇的时候,他叫过了两名机灵点的马仔,让他们盯死了杜小武,不管大会结局如何,他都要把杜小武做了。有仇不报非君子,君子尚且如此,何况乔四这个流氓,谁曾伤害过他,他一定要百倍奉还。
  “我当是谁呢,来的好,我正想找你呢”
  黄挺利的双眸,燃烧起了熊熊战意,变得有些发红。他和杜小武之间的恩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一山难容二虎,早在黄挺利未出手对付杜家之前,两人即已视对方为平生劲敌,恨不得将对方生撕活剥。尤其是在黄挺利偷袭灭了杜家之后,更是将两人间的仇恨,上升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一个是一心想要重振家门,为死去的家人复仇,为家族的荣誉而战。另一个则考虑到斩草不除根,必留后患,想方设法想要将对方找出,杀死。简直就是zha药碰到火,一点就爆。
  “黄挺利,你要是条汉子,就和我分个胜负赌一把,赌注就是贼王宝座,外加你我各自的性命”
  杜小武已经豁出去了,黄挺利势力庞大,即使他侥幸获胜,当上贼王,也很难为家族报仇。既然如此,那他就用自己的命去搏一次,他明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黄挺利不会拒绝他的。而且,他也不怕黄挺利反悔,人要脸,树要皮,反悔的后果,会让黄挺利臭名远扬,身败名裂,到时,黄挺利会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没有人会在跟他,他会变成光杆司令。其结局,只能在乔四等人的包庇下,苟且偷生,惶惶不可终日。
  “杜小武,我佩服你,你的脸皮真他吗的够厚,你们杜家都让我灭掉了,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谈条件。不过,我欣赏你,我给你这个机会,如果你赢了,我就自载在你的面前”
  黄挺利也是个明白人,这种场合,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服软、怕死。想要当贼王,就要拿出点魄力来,不答应也要答应。他的一生,都在为理想而活、奋斗,为了成为贼王,他死而无憾。
  “好,一言为定,如果我输了,那我不但在你面前割开自己的喉咙,而且我们杜家,也会彻底从东北消失,只要有你黄瘸子的一天,我们杜家就不会有一人踏足东北”
  杜小武是个极其冷静的可怕人物,他明白,自己没有把握一定能战胜黄挺利,一旦他输了,杜家二十年内,将再也没有人可以与黄挺利相抗衡,既然如此,为了家族的延续,他决不允许家族的人送死。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体,黄挺利可不是傻子,他虽然没有乔四心狠手辣,但也绝不会给自己留下后患,他是不会让杜家有翻身机会的。
  紧张的气氛,蔓延在大厅之内。家有家法,行有行规。杜家既然也出面了,那也就该商量一下具体的比斗细节了。偷盗界不是HEI社会,比拼的是偷窃技术,不是看谁能打,要是比功夫,相信没有人是李正光的对手。经过嘈杂的协商,各路精英、团伙,推选出了六十名佼佼者作为代表,开始比试。熊熊烈火燃烧,浓浓的油香味,飘散在空中,让人忍不住感觉有些油腻。十口巨大黑锅,被架到了会大厅中央,大锅底下,是正在燃烧的一截截粗木头。比试的第一项,基本功。
  偷窃的基本功,讲究的是眼疾手快,来去如风。其技术,主要分眼法和手法。眼法主要是练习如何能一眼就看出对方身上钱藏在哪里。手法则比较复杂,最初练习时,多是抓一大把豆子撒在地上,以最快的速度捡起,反复练习后,手指就会变得方便灵敏一些。然后,是在装满米的缸中放入若干钢镚,用两个手指去夹,必须每次都夹到而且动作要快,不能带出米粒,否则即为不合格。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后,手指就会彻底变得非常灵活,夹取物品既快而准。当偷窃技巧达到一定水准时,可在滚油锅中夹物练习。不过,一般只有顶级高手,才能出手快如风,在油锅中夹物而不伤。
  冷笑,浮现在黄挺利的面庞上,对于真正的顶尖高手,基本功不过是小意思。他的眼睛,压根就没有正眼去瞧那六十名精英,只是一眨不眨的盯着杜小武。在黄挺利心中,满场高手,只有杜小武才配和他一决高下。
  一根根香烟,被丢进了油锅里,很快发胀,变色。香烟,由于有海绵过滤嘴,所以短时间内,不会沉底,而烟身,经过油炸之后,极容易碎掉,所有高手,不但要在保证自己不受伤的前提下捞出香烟,而且还要保证香烟不会受到损害,难度可以说不是一般的大。除了黄挺利和杜小武外,六十名高手,只有两人胜出,这大大出乎了黄挺利和杜小武的预料。这两人,立刻引起了现场所有人的注意。
  第一个胜出的,是一名相貌平平,个子不高,小眼睛的中年人,他姓杨,名松,是浙江一带,专门组织培训聋哑人偷窃的团伙头目,名气极大。第二人,则有些让人大跌眼镜,竟然是位不到十八岁的瘦弱少年,他不是别人,正是当年黄挺利下广州时偶遇的小扒手,小傅李玉feng。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当年受人欺辱的小男孩,如今已经成为了雄霸一方,赫赫有名的天才扒手。他来了,带着自己的梦想,来到了哈尔滨,来找黄挺利一决高下。莫欺少年穷,莫笑白发翁。这些年,偶遇黄挺利的那一幕,时时刻刻激励着他,让他如着魔一般,日以继夜的苦练偷窃技巧,甚至说,为了达成梦想,他把自己的名字李玉方,都改成了李玉feng,因为他要成为巅峰,站到所有人难以企及的高度,扒手的最高荣誉,贼王。
  人,不可以没有理想,不能像行尸走肉一般生活。只要拥有理想,下三滥一样可以成为真英雄。小傅李玉feng,黄瘸子偷盗帝国的第二把手,一个年纪轻轻,即傲啸群雄的盖世天才。


第169章 血腥王座(9)
  不怕千招狠,就怕一招毒。任何一种基本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最强的绝活,若能将基本功练到出神入化,练到巅峰,即使那些得到了某某秘籍的幸运儿,也未必会是对手。胜负已分,多说无益。刚还信心满志,窥探贼王宝座的一众精英扒手,如今,耷拉着脑袋,颇有斗败公鸡的样子。不过,很快他们就兴高采烈的又重新抬起了头来。人吗,都有个自我安慰心理,得过且过,总不能因为实现不了理想,就去自杀。日子一样要过,太阳照常升起,不能当贼王,那就不当吧,反正现代社会,一切向钱看齐,只要有钱赚,管他谁做贼王。想通了此点的四百来号人,齐刷刷的将目光对准了场上的四人,准备看场好戏,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生怕错了任何一个精彩的比拼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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