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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谣莫相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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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谣进门时,他正与一个大约三十岁的男人面对面坐着,听到脚步声刚要招呼钟谣过来,冷不丁发现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钟父多聪明的人,那么多年在商界摸爬滚打,这样个千疮百孔的小公司也能被他支撑得衰而不落,当然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关系。

钟谣分明看见他眼底透出的隐隐怒意,但他表面上依旧不露声色:“钟谣回来了啊?这位是你朋友吧,随便坐。来钟谣,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肖总,肖少俊,少俊公司的老板,真正的精英人士。”最后一个词他故作重点,还故意朝安子峰看了好几眼。

安子峰也感觉到这对中年夫妻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好感,于是只好装作没听出来,尴尬的坐在一边。钟父本以为自己这样一说再如何钟谣也总会给他点面子,谁知钟谣向那个肖总点了点头然后指着安子峰开口就说:“爸,这是我男朋友。”

钟父一定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表情都多么吓人,不过精英人士肖总看出来了,他十分有礼貌的站起来说:“看来今天钟总不太方便,我们改日再谈吧。”

“哎哟,哪的话哪的话,肖总不要在意才好。”

“没事。”肖总向钟谣点了点头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安子峰一眼便告别了。

肖总走后,钟谣爸妈就没给他们好脸色看,钟父一句话也不说,钟母就用重重把菜碟子扔在桌上来宣泄她的不满。

安子峰看情况不对,便想缓和一下气氛:“伯父伯母,我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安子峰,跟钟谣在一个公司工作。”

“编辑?”钟父闻言轻哼了声突然问。

“他是我们公司的总编。”钟谣接口道。

钟母将最后一盘本来要招呼肖总的菜敲在了桌子上问道:“总编?那是你的上司了?一个月有多少钱?”

安子峰愣了愣随即笑道:“啊这个,大概七八千吧。”

钟父突然笑了起来,却是对着钟母说:“我说她那个公司能出的起多少钱啊,人家肖总可是大公司的老板,一顿饭就不止这个价了。”钟母听完也随声附和还不忘冷嘲热讽一番。搞的安子峰比刚才还要尴尬。

钟谣说:“爸、妈,如果你们不欢迎我们回家吃饭呢,我们现在就可以走了,免得你们看着心里不舒服。”

钟父浓眉一横,眼看唾沫星子就要喷钟谣一脸,钟母突然拦住了钟父说:“算了,这事儿再说吧,难得回来,吃饭吃饭吧。”说着她顿了顿朝安子峰做了个请的手势,接着道,“这么贵重的菜不要浪费了是不是?”

安子峰本已经夹着菜要送到嘴边,被她这一说,吃也不是,放下也不是,脸顿时板了下来,不再多语。

偌大的房子里只余下碗筷碰触的声音,张嫂将墙边的落地窗打开了一条隙缝,不时开过的轿车吵杂而过,饭厅边的超大液晶电视播放着新闻:“……商业巨子回国……”钟谣面无表情地吃着饭,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这也许是她有史以来吃过的气氛最诡异的一顿饭了。

饭毕,安子峰便起身冷着脸低低道了声再见转身就要走,可怜的钟谣最后一口饭还在嘴里,她赶紧拿起包跟父母随口道了别亦步亦趋跟了上去。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本来钟谣打算住父母家的客房,可现在他们不得不大半夜的做两个多小时的车回家了。安子峰走在前面,高大的身材将钟谣的视线全然挡住,她酝酿了半天说:“对不起,他们就那样。我……”

“没关系。”安子峰闻言随口答了一句又继续低头走着,钟谣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个人就这样一路沉默着回到了上海。

第4章 叶漠隐
地瓜一听到开门声就在房间里哼哼唧唧,一看到钟谣就冲了过去,五十斤的体重重重压在了钟谣的身上,看钟谣跟地瓜闹的这么开心安子峰皱着眉说:“我先去洗澡了。”安子峰不喜欢地瓜,准确来说他是不喜欢动物,这跟他小时候因为扯一条狗尾巴而被咬的送医院打了好几个礼拜的狂犬病疫苗有着直接关系。

钟谣在安子峰回房后就匆匆洗漱完进了自己房间,一天的不愉快就像一朵大大的乌云漂浮在她的头上,地瓜躺在椅子边已经睡着了,它睡着后轻微的呼吸声就像是钟摆的感觉,让钟谣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不论是她的父母还是安子峰,钟谣都不想再想了,矛盾不是她一个人就能解决的,既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她又何必费心去想。不过,她还真是失败啊,钟谣自嘲笑着,从抽屉里拿出那本带着淡淡银杏香味的笔记本。

“那一片苍黄中……”她的笔尖在纸上触过,留下黑色娟秀的墨迹,泛着淡不可闻的墨香,而窗外的天色也如她笔下的那些字一般墨黑浓重,只是在远处那目不可及的地方,第一缕阳光早已越过了地平线绽开了绮丽的光辉。

“叩叩叩。”安子峰站在钟谣房门口,天知道他为什么一回到房间就浑身燥热,胸口就好像有一团火在烧一样,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心头的烦躁也不知是因为身体还是因为钟谣父母那令人难以忍受的白眼。

“你睡了吗钟谣?”

“就要睡了,我现在在写小说。”钟谣笔尖顿了顿却没有停下来,灵感如巨浪般在她脑海中席卷而来,她的故事现在停不下来。

安子峰缓着语气道:“钟谣,我觉得,我都已经见过你父母了,不分房睡也没有关系吧。我的意思是,既然见过家长那就肯定是定下来了,结婚只是迟早的事情。”他又轻轻敲了敲门,木门发出的声音很低,在凌晨安谧如此的房间里回荡着。

钟谣其实并没有在听安子峰说什么,她的思潮疯了般涌现着大漠的剧情,那是桃花缤纷的村落,粉色的花瓣洋洋洒洒落进荷塘,荡漾开圈圈涟漪,然后伴着水波往远飘去。那是满目苍黄的大漠戈壁,数以万计的人持剑相向,战士的血染红了一个世界,有人站在高处临风而望。那是寸草无生的绝壁孤谷,袅袅炊烟缓缓升,草屋中有个少女等待着归人……

“钟谣?”房门未开,连房间里的人也一语不发,安子峰又试探得喊了一声。

“对不起啊,我现在在写小说,有事明天再说吧。”钟谣的声音响起,她说得飞快,隔着门板有些走样了,可还是实实在在落在了安子峰的耳朵里。

一样的烦躁感又上升起来,他带着怒气说:“你整天写什么小说,我看你写了这么久也没有写完啊,你是要改行做作家?呵呵,那我就看好你哦。”

钟谣不理他,那声关门声比以前更重,就像有人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了门上。

笔管中的墨水在早晨的时候已经降到了一半的位置,钟谣看着一晚上写了的六张纸满心欢喜。她的世界正在慢慢完整。

她还记得有一个作者告诉她,写文章就像生孩子,难产的时候最痛苦,产了一半不产的更是天理难容,而在顺利产完的那一刻,就像是中华小当家里那群吃了美味飞起来的人,身边满是敦煌奏着仙乐,徜徉云海。当然那只是夸张的说法,不过钟谣觉得相差不远,她的“儿子”就要带着一段段传说出世了!

“滋滋。”手机在桌上震动着转了一圈,钟谣小心放好笔记本拿过手机,柯谩的名字在彩灯里时隐时现:“喂。”

“钟谣,你今天有空吗?我们出去散散步好吗?”

“好的,就傍晚我遛狗的时候吧。”

“好的……”

挂了柯谩的电话钟谣就躺下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三十分,手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想来是柯谩打的。

钟谣没有回电话,只是很快起了床,安子峰的房间虚掩着,钟谣悄悄往里看了看,他不在,也不知道去了哪。地瓜开心地在钟谣脚边走来走去,就跟平时出门前一样。

等她带着地瓜到了公园,柯谩已坐在中心花园的木椅上。市区公园占地极大,中心花园就占了其三分之一的面积,圆形的花园边上一张张木椅,高空看下来就像虚线一样。椅子的后方就是大块的草地,那里种着一棵棵枫树,火红的树叶不时掉落几片,落在柯谩紧紧握着的拳头上。

“柯谩。”钟谣才刚喊出声地瓜就飞快跑过去在柯谩身边摇着尾巴来回跳着。

“你来啦?”柯谩摸着地瓜,另一只手拍了拍身边的座椅示意钟谣坐过来。地瓜疯闹了会就盘坐在钟谣脚边,听着那两人的谈话。

“柯谩你是不是有事要跟我说?”钟谣早已看出柯谩的不对劲,她是一个很优柔寡断的人,所以每当心里有事她总是这样坐立不安,“有事你就说吧,我们这么久朋友了难道你还顾忌什么。是不是你男朋友?”

“不是的。”柯谩咬着下唇急忙摇头,“是关于安主编的。”

钟谣一愣:“子峰?”

“恩。”柯谩小心翼翼抬头看了钟谣一眼才说,“我想了好几天了,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跟你说,怕说了其实是我想多了反而破坏了你们的感情,可是不说又怕你真的被蒙在鼓里。”

“你说吧。”

见钟谣淡然的表情,柯谩终于鼓起勇气,她握着钟谣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说:“我前几天晚上在路上偶然看到安主编和冯莉莉在一起,两人勾肩搭背很亲密的样子。”

冯莉莉?钟谣想了想说:“同事一起出去很正常,再说冯莉莉就是那样随随便便的人。”

“可是他们进了宾馆。”柯谩最后一句话将钟谣能帮安子峰找的所有理由都驳回了。不可否认,她信了,她对他的感情只是在追求安定,而安子峰只是一个能让她寻求安定生活的人,她的爱尚且如此淡薄,又凭什么要求安子峰对她死心塌地一心一意呢?

钟谣并不觉得生气,人都是自私的,她从小就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安子峰不该背着她偷情,就是与她挑明分手,在与冯莉莉在一起也行啊。脚踏两条船什么的最恶心了:“谢谢你柯谩,我跟他最近的确有很多问题,是应该谈谈了。”

她们没有再继续这个问题,柯谩是怕钟谣不开心,而钟谣正在考虑一会回去该如何开口问安子峰。心不在焉的两人这一句那一句地闲扯了半天,直到柯谩的男朋友打电话来催她。柯谩走后钟谣又跟地瓜在公园里走了一会。

天空慢慢透出胭脂红,如璀璨的华光那样点缀在天际,透着琉璃色彩的云这里一朵,那里一缕,飘飘缈缈,就像人生,兜兜转转,也不知道最后一站会是在哪。

“地瓜,回去了。”钟谣走在前面,晃着手中的项圈轻声喊道。

地瓜飞快跑了过来,在钟谣脚边绕了一圈,然后轻轻地汪了一声,钟谣一愣,地瓜的声音怎么正太了许多?她低头看,原来有一只与地瓜一般模样的萨摩耶正跟着地瓜也在她脚边绕着。

“眼熟,帅哥你哪来的?”那只狗漂亮极了,钟谣并不会太注重地瓜的饮食,她吃什么地瓜吃什么加狗粮,所以地瓜因为吃得咸了些,胸口的毛被口水染的有些发红,可那只狗浑身雪白,连一根脏毛都看不见,一双杏仁型的眼睛如眼线描过一般看了看她,然后又跟在地瓜身后。

钟谣越看越觉得眼熟。

“莫莫。”

钟谣只感觉浑身顿遭雷击,脑袋中片刻空白,那声音清明温和,从她记忆深处夕阳中棵树下带着轻轻的微风夹杂着声声虫鸣辗转而来,又恍若从天而降,带着无数的思念与执着落得她手足无措。

“莫莫,你怎么跑这来了?”夕阳半下,他站在光芒胜处,黑色的衬衫不带一丝褶皱,将他的身材衬得颀长非常,那玫瑰紫的光华从他身后铺洒下来,将影子拉的很长很长,蔓延到钟谣的脚下。

那只狗却完全不理它的帅主人依旧跟着地瓜到处瞎跑,地瓜跳上椅子,它就跟着,地瓜跳进树丛它也跟着,就像很久以前就认识而养成的默契。

叶漠隐看着莫莫在树丛里乱钻也不生气,他看了会才转头对钟谣说:“你家的狗?”

他依然明眸皓齿,双眼笑时微微弯起,她还记得第一眼她就被他那双眸子吸引了,那样清澈,就像一池清泉,映着山色,映着云天。钟谣闻言看向他,然后呆了一会,随即满心的失落,他又一次忘了她。

“是的……”

“很漂亮的狗。”

“……”钟谣觉得也许他不是只忘了她,他记性可能真的不好。可是,作为一个计算机系的高材生,记性不好有可能吗?

“那个……我们前几天好像见过了……”钟谣暗自握了握拳,鼓起勇气说。

“啊?”叶漠隐表情一滞,然后微微眯起眼睛看了钟谣一会,然后又看向正在跟莫莫嬉闹的地瓜,笑道:“我想起来了,就是前几天跳进我车里的那只吧?它叫什么?”

钟谣的失落已经可以填平马里亚纳大海沟了:“它叫地瓜。”

“哈哈,地瓜,好名字。”他突然笑了起来,就在钟谣决定跳海沟的同时,他又问:“那你呢?”

钟谣惊讶得看着他,急急道:“我叫钟谣。”

他问我叫什么!他问我叫什么!这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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