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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桃花源-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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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告诉你,这是一个秘密,谁都知道,可是,谁又都不知道。”木潸微微笑,低垂的眉眼间,有掩饰而过的仓皇和悲凉。
赵煜犹豫地看着木潸,讷讷问道:“木潸,姑姑她……爱而不得吗?”

“小姐她……是真正的爱不得,舍不去,恨不了,想不开。”福壤僵直地躺在床上,盖在被子下的双手紧紧握拳,脸上的表情却依然不为万物所动,“赵先生,小姐的心死了11年,如果你没有办法救她脱离苦海,那请你不要随意招惹她。”
“我从来就不打算仅仅只是招惹她而已。”赵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微微倚着,看上去休闲自得无比自在,“倒是你,死心塌地跟随在她身边十多年,看她心如死灰,喊她一声‘小姐’,这就是你要的吗?”
福壤昂起头,冷冷地看着赵钰,“我从未想过高攀小姐,小姐救过我,我这一生,唯小姐马首是瞻,若是你敢欺辱小姐,我纵使将死,拼着一口气,也要将你拖下黄泉。”
这个体型异常高大的男人平日里总是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即使危难时刻,也不过皱皱眉头,便又是义无反顾冲锋陷阵,像现在这般,冷凝着表情,说着你死我亡的狠话,听上去,格外叫人心惊。
赵钰直接忽视这只大型犬咆哮而出的獠牙,微笑问他:“福壤,在你眼里,木苒是个什么样的人?”
“好人。”大型犬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赵钰无声而笑,这个答案已经比他预想的要好上一些,他忽然便有了玩笑的念头,问道:“那我呢?”
“坏人。”福壤面不改色地回答。
这答案已在预料之中,赵钰低低地笑,笑声愉悦,“既然如此,你又如何解释,为什么你口里的这个好人,一直以来都是别有用心地接近那个坏人,她想做什么?或者说,你们,想做什么?”
福壤浓黑的眉头渐渐皱起,他谨慎地看着赵钰,厚实的嘴唇紧抿成线,眼神黑而亮,像一头蓄势待发的山林野狗。
赵钰若无其事地笑,他的嘴角扬得越高,眼神便越亮,“如果说,木潸和小煜相识是缘分的话,那么接下来,木苒和你的出现,就未免太过巧合,你们打着寻找木潸的旗号来到这里,伤好之后也并不急着离开,这随遇而安的心态,换成了别人,我是信的,可你们不是别人,一个是从小教导木潸躲避人类的姑姑,一个是姑姑身边最忠诚的仆人,若说起防人之心,只怕木潸都要比你们这两个长辈来得多一些,如此这般,又叫我怎么不去起疑你们留下来的动机?”
福壤静静地听着赵钰的话,脸色微变。
“我思来想去,你们总不至于是贪图了我手底下的那点家底,最有可能吸引住你们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我弟弟的能力。”赵钰换了个姿势靠在椅背上,脸上虽笑意盎然,眼神里却是冰寒一片,“我弟弟的这点能力,从小给他带来不少麻烦,但放到你们面前,却又是极其有利的,事实证明,他那一把火,足以烧毁任何妄图接近你们的异兽或人类,所以,他对你们的作用之一是:保护!”
“第二,木苒曾经暗示过小煜,所谓的金木水火土五行元素真实存在在我们之间,如果小煜是火,那么木潸就是水,木苒是木,你是土,我是金,五行相生相克,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我们五个人聚集在一起,是巧合,还是你们的有意为之?在这样相生相克的格局里,你们又能从中得到什么?”
“第三,小煜一度以为自己也是被某只异兽寄宿,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奇异能力,福壤,你能不能代表你家小姐,直接告诉我,这一点,有没有值得我怀疑的必要?”
赵钰的语调是温柔礼让的,说出口的话,却字字锋芒,逼的泰山崩于前犹然面不改色的福壤频频变脸。
福壤惊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小姐的?”
赵钰淡笑,“我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过。”
福壤庞大的身躯突然蹿起来,一副铁拳带着风声袭向赵钰。
赵钰不躲不避。
福壤的铁拳在赵钰俊挺的鼻梁前停了下来,“你为什么不躲?”
赵钰“哧”地一声轻笑,“横竖躲不过,何必浪费功夫。”
福壤的铁拳依然威胁在赵钰鼻梁前,怒目圆睁的眼底泛着阵阵血气,“你对小姐……”
“不信任是真,喜欢也是真,”赵钰微微侧过脑袋,绕过拳头去看福壤的眼,“如果你要追根究底我为什么喜欢她或者我喜欢她什么,我只能说,即使你是她最亲近的人,我也无可奉告。”
“你……”福壤脸上的神色惊愕片刻后,缓缓叹气,胳膊上绷紧的肌肉也慢慢松缓下来,他放下拳头,叹道:“小姐果然没有看错你……”
赵钰从容微笑道:“过奖了。”
“赵先生,你还有什么想说想问的,一并说了吧。”福壤重伤初醒,疲惫地,缓慢地闭了下眼。
“我只有最后一句话要说,”赵钰说:“我这个弟弟,性格耿直,又是打从心底里喜欢着木潸,木潸与他若能结缘,我自是欢喜的,但是,如果你们有一点点算计那孩子的心思,我这个做人哥哥的,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福壤张张嘴,刚要说些什么,房间的大门已经被一脚踹开,发出惊天动地的一阵响。
木苒惨白着一张脸,盛气凌人地站在房门口,眼神恼怒地瞪着椅子上的赵钰,冷笑道:“赵先生好雅兴,缠着病人说了这么多话,只是不知道赵先生的这些肺腑之言,怎么就不能直接与我说呢?”
她身后的木潸和赵煜一左一右地站在,俱都惊诧莫名地看向赵钰。
赵钰从椅子上站起来,轻轻抚平衣摆上并不存在的褶皱,温柔笑道:“柿子自然是要拣软的来捏。”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上早班,所以迟更了,抱歉》《
大家的回复我明天再回,那位终于看到最后一章的路人同志,辛苦你了 +




、番外一:我是福壤

番外一:我是福壤

福壤有一个秘密。
谁也不能说的秘密。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在蹲在墙角,在洁白的精装修墙壁上用力抠出一个小小的洞,然后对着那个洞说:嘘,我有一个秘密,谁也不能说的秘密,我把我的灵魂埋在我们初次相遇的森林里,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生命。
嘘。

那一年,北方大旱,田野龟裂,千里荒野,饿殍遍地,在一棵棵连叶子都被摘光的荒郊老树下,饥肠辘辘的农家人被逼流离失所,易子而食。
15岁的福壤蹲在一株光秃秃的老槐树下,茫然无措地看着正前方背脊佝偻的父亲,父亲弯折而起的臂膀上托抱着一个小鼠崽似的孩子,那孩子因长久的饥饿,羸弱的四肢上只是瘦瘦地包裹着一层白皮,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块无精打采的松垮白布。
福壤的心里按捺着烦躁与不安,他想站起身喊住父亲,又想闭上眼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深深凹陷下去的眼一扫到父亲肩膀上的孩子,心里莫名其妙地又有些恐惧起来。
“啊……”那孩子有气无力地趴在父亲肩膀上,愣愣地看着不远处的福壤,暗淡的眼珠子转了转,发出一声无意义的声响。
那声响听在福壤耳里,不远不近,飘飘渺渺,活像村中鬼话里寂寞幽怨的女鬼的叹息,叫人心悸。
福壤摸摸发寒的后脖子,站起身,看向那孩子,张了张嘴,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
父亲似乎已经和来人谈好了价钱,正举着双手要将那孩子交出去。
孩子的目光依然停留在福壤脸上。
福壤抿紧唇,青色的脸上僵得发白。
买孩子的那个人已经从父亲手里接过小鼠崽,轻轻松松地把他往怀里一塞,福壤便看不见他的眼睛了。
那双黑到发亮的眼睛。

福壤跟着父亲往回走,日头正烈,耀得人眼前一片恍惚,父亲走在前头,一字一句地说:“咱们有了钱,去镇上换点米粮,糙米也行,实在不行,地瓜番薯总还能买上一两个,只要是能吃的……”说到后头,父亲的声音戛然而止。
福壤在心里慢慢帮父亲把话接下去。
唯独不能吃人。
自己不能吃人,所以就把捡回来的孩子卖给吃人的人贩子。
福壤第一次对父亲的决定产生了困惑,他想问问身前高大的男人,这样,难道就不是吃人了吗?
父亲的停顿只是片刻的事情,他沿着干枯的河床往家里走,一路走一路数着能买到的食粮,最后,他终于想起自己的大儿子,于是他回头,想问问他的意见。
夕阳西下,宽阔的枯竭河床上,除了一道被拉长的扭曲影子外,再不见那沉默男孩的枯瘦身子。

福壤随地捡了根粗木棍子,猫一般尾随在那人身后,趁他没注意,一棍子敲了过去。
买孩子的男人无声无息地倒下。
那只小鼠崽挣扎着从男人怀里爬出来,扬起尖尖细细的一张脸,要哭不哭地看着福壤。
福壤俯身将他抱起来,粗略地用衣服一裹,转身就跑。

福壤漫无目的地奔跑,他自觉自己抢了别人家的食物,这在这个饥荒的年代,是多么十恶不赦兼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他给自己判了死刑。
执行死刑的处所,在村庄后头的巍巍山腹里。

一日一夜,或者是几日几夜。
福壤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的路,也不知道自己爬了多高的山,他只知道,眼前的森林越来越阴暗,头顶的日光越来越稀薄,怀里的孩子越来越冰冷,自己的身体越来越麻木。
以及,越来越饿。
是谁告诉自己,人的身体一旦饿到极致,便会失去知觉,于是你再也尝不到饥饿的滋味。
仍然能清晰感受到饥饿的福壤驱使不动浑浊的大脑来思考这个问题,他只是吭哧吭哧喘着粗气,他的背再也挺不起来,怀里那个死去的孩子像一块沉重的铅,不吭不响的,便要压弯他的生命。
实在走不动的福壤靠坐在一棵巨大的榕树下,紧了紧怀里的孩子,呼呼喘气。
“那个孩子已经死了,你这么饿,为什么不吃他?”两条素白光洁的小腿从最低处的树干上垂荡下来,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俏生生坐在粗壮的树干上,两手撑在树干上,身体大幅度俯倾下来。
福壤半眯着眼,仰视头顶上的女孩。
“喂,傻大个,你知不知道你就要死了?”女孩的声音甜甜蜜蜜,故作老成的语调里难掩天真的无忧无虑。
福壤慢慢将眼睛睁开,痴痴傻傻地看着那女孩。
女孩的长发从肩上滑落,涤荡在空中,是最温柔的风声。
如果可以,福壤宁愿自己的生命就此划上休止符,不要经历之后的相守相伴,不要经历此后的生死与共,更不要经历曾经的得到与未来的失去。
如果生命可以结束在与这个女孩初逢的刹那,他是一个饿死的男孩,她是一个路过的女孩,那该多么完美。
可是,福壤没有死,他仰着脑袋,看向女孩的眼神认真到忧伤,他用他粗嘎难听的声音对她说:“……我不能……吃……他。”
“你宁愿饿死也不吃他吗?”
福壤极缓极缓地摇着头,“……他……不应该……被吃……”
“你难道不知道,一个活人的生命比起一个死人更有价值?你吃了他,你就能活,你可以走出这片林子,回到你的社会中,没有人知道你曾经吃掉过一个死掉的孩子,这些难道都不值得你吃掉他吗?”女孩顿了一下,轻轻笑道:“毕竟,他的身体,可是能救活你的命啊。”
福壤被她说得哑口无言,他笨拙混乱的脑子里想不出合理的言辞来反驳她,于是他只是摇头,吃力艰难地摇头,然后紧紧抱住那个孩子,仿佛那只小鼠崽就是他出窍的灵魂,他不愿做行尸走肉,便永世不能将他舍弃。
女孩见他不回应,浅浅淡淡地嗤笑了一声,收回自己的两条腿,斜倚在树干上,悠然自得地闭目养神。
半晌之后,那女孩再次开口,笑问道:“喂,傻大个,你喜欢过人吗?”
“……没有。”
“那你讨厌过什么人吗?”
“……没……”
“啧,那你见过北国的千里冰川吗?”
“……没……”
“南方四季如春的神仙小镇呢?”
福壤回话的声音越来越弱,直至后来,他窄瘦的脸深深垂下,鼻尖喷薄出的热气再化不开初冬里最凉薄的一丝白雾。
树干上闭着眼的女孩瘪起嘴角,清丽的眉头重重皱着,她狠狠地骂:“傻瓜!”

福壤在森林深处接近水源的地方,为那孩子赤手挖了一个小坟。
坟上无牌无碑,仓皇凄凉,像极了那可怜的孩子。
女孩站在不远处的树底下,百无聊赖地踢飞一颗小石子,微微不耐地看着福壤慢慢拍实坟上的泥土。
福壤拍得那么用心,好似安葬的不是一个死去的孩子,而是他尚在跳跃的灵魂。
最后,那女孩烦了,她走过来,踢踢趴跪在地上的福壤,说:“傻大个,走了。”
“哦。”福壤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膝盖上的泥,不解地看向女孩,“我们去哪?”
“天大地大,我爱去哪就去哪。”女孩撅着嘴,烦躁地往前走。
“哦。”福壤赶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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