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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奇闻录-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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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归立在楼梯口,眉毛不自觉地抽了抽,大尾巴蛆,不是早就被撵出猫耳胡同了吗?
大尾巴蛆其人,小矮个,五短身材,头发像是用糨子黏到了一起,乱糟糟的堆在头顶上,斜楞着一双芝麻绿豆眼,浑身上下就像八百年没洗过澡似的,又酸又臭,夏天净招苍蝇,要多寒碜有多寒碜。虽说凭他这副尊容,不次于粪坑里的蛆,但他这外号却另有所指。
大尾巴蛆从小就在猫耳胡同里混,却怎么着也混不出个名堂来。早年间他在胡同口卖艺,表演走钢索,没走两步就摔下来,生生砸折了一位看客的腿,不光赔了银子,还讨得了一顿好打。后来他又经营上了皮行,该当丁香座子,专治痔疮。他一个混星子,大字不识几个,哪里会通医理,不过是设局来唬人。
这局一般设在旅店里,先点上七八支香,弄得人一进门就晕晕乎乎。待病人坐好之后,解开裤头,他就用针在病人的屁股上放血,所谓见红。然后嘴里含着一个羊肠管子,里面灌了些动物的血水,趁病人屁股被扎得疼痛难耐的时候,把管子里的东西挤在伤口上,下面放着一盆清水接着,手术完毕后,便把那盆脏水拿给病人看,算是治完了。
这种买卖通常骗骗外乡人,倒也十有八九能成功,只不过有一次让大尾巴蛆恶心得够呛,而他的绰号也是从那次得来的。
那日他又哄骗了一个外乡人到旅店来,说是帮他治疗,谁知那病人正好闹肚子,被他冷不丁地用针这么一扎,没控制住,那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稀里哗啦全都落在大尾巴蛆的脸蛋上了,他当场吓得昏死过去。再醒来,人已身在何烈的诊所里。
他一身大粪味儿,赛过茅房里的蛆,所以便有了大尾巴蛆这个称号。
可惜,他这人不懂什么叫吃一堑长一智,不干丁香座子之后,改去守坟了。守坟就好好守呗,可他半年三更趁四下无人,竟勾结外人盗墓挖坟,事发之后又是一顿好打。
得罪了一大帮子人,他只好躲在野林子里,摸黑到附近地里偷点土豆玉米棒子垫肚。风平浪静了一阵子之后,大尾巴蛆瞧上了巧绣坊的小掌柜商紫梅,那时候商紫梅还未成年,娇滴滴水灵灵一个女娃子,也不知怎么就入了大尾巴蛆的眼。他是朝思暮想,□难耐,半夜竟然翻墙进了商家的后院,见厢房亮着灯,就要闯进去行那不轨之事。
谁知他却摸进了商紫梅奶奶的屋里,别看她奶奶年岁已高,但身手利索,眼睛清明,当即攥住烛台,照着大尾巴蛆的脸就是一刺,吓得他屁滚尿流,夺门而逃。
出了这档子事,他自知猫耳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不会轻易放过他,索性撒丫子颠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新开张的丽颜坊掌柜,听说身边还跟着五六个高大壮实的小伙。
这事儿,有得瞧了!
“南掌柜,您可不知道,大尾巴蛆盖得那二层小绣楼,别提多各色了。不是咱叶城传统的四合院式,也不是天安流行的那种穿斗式,而是颇有几分异域情调的新式绣楼。”
“不光如此,建房的全是外地人,我听人说,那屋里面的砖上全都刻着画呢。没想到大尾巴蛆出去这几年,竟然还讲究起装潢来了。”
“看来这小子是发迹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谁说不是呢。”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雁落悄悄来到南归身后,她伸手轻轻拉了拉南归的袖口,说道:“看来你对这人是讨厌得很。”
南归一抿嘴,不动声色地握住了雁落的手,有意无意地挠着她的手心:“他可不是什么讨喜的人物。”
“哦?”雁落冲南归挤挤眼,故意压低声音说道:“该不是因为他曾惦记过商小姐吧?”
“你这只雁子……”南归无奈地捏了捏雁落的手背,谁说眼前这个姑娘迟钝来的?她这根本是大智若愚,那些乱七八糟、捕风捉影的事情记得比谁都清楚!明知道自己和商紫梅并无关系,却偏偏旧事重提,揶揄自己:“莫非是打翻了醋坛子?我都闻到酸味了……”南归故意贴在雁落耳朵上柔声说道,阵阵热气吹进雁落的耳朵里,她身子一颤,脸变得红润起来。
“我怎么没闻到?”雁落故意吸了吸鼻子:“该不是你的幻觉吧。”
“会吗?”南归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但身子却和雁落贴的更紧了,一时间,雁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南归强健有力的心跳声,她后仰着身子躲避着南归的体温。南归凝视着雁落红扑扑的脸蛋,以及鬓角上挂着的汗珠,只觉心潮澎湃。他低下头,本想躲避雁落那直直的眼神,却无意中瞥到了雁落一起一伏的胸脯,顿时手心冒汗。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
南归从小就见到过马啊、驴啊、牛啊、狗啊之类的动物发情,那种难耐的涨痛感快让他发狂了。一开始他只是对发情的畜生抱着几丝怜悯与同情,但现在他觉得感同身受。当人非常渴望与另一个人亲近、甚至是融为一体,但又不得不忍受这种感觉而慢慢等待,那种折磨让人既甜蜜又痛苦。
二人在霜叶茶馆内公然亲亲我我,毫不避嫌的秀着恩爱,引得众人全都别过脸去捂嘴偷笑。眼尖的程贝贝瞅到南归长袍内支起的帐篷,他实在是搞不懂南归,既然已经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为何还要憋着忍着,夜里闯进雁落房里一解裤腰带不就完事了。雁落肯定不会拒绝,说不准心里还往外冒糖水呢。但他们二人现在除了牵手也就吻吻嘴唇,根本没有进一步发展,让程贝贝在一旁看得十分心急。
发乎情,止乎礼,这么高深的学问,想来程贝贝是不懂的。
这时间说快就快,说慢就慢,转眼就到了黄昏,茶馆打了烊,程贝贝和季宝在一层收拾,雁落则在灶房里煮饭,南归一开始在二层书房算账,但只坐了片刻,就起身下楼跑到灶房门口和雁落聊天说话了。恋爱中的男女,就好似连体的婴儿,总想着腻在一起,任谁也扯不开他们。天热,雁落煮了一锅绿豆汤,然后把中午吃剩下的烙饼切成块炒着吃,里面放点绿豆芽、白菜丝和细粉条,既清爽又方便。
南归一边闻着饭菜的香味一边注视着雁落忙碌的身影,他的嘴角上挂着幸福的笑容。自从母亲去世之后,家这个字眼就被他埋藏在了心里,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将一个人活着。一个人活着并没有什么不好,但那仅仅是活着,而非生活。生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为自己忙碌,为自己欢笑,偶尔的拌嘴吵架,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可爱。
心意相通的感觉,胜过世间一切珍宝。
雁落炒完饼,突然意识到这顿晚餐太素了,没什么荤腥儿。她正在犹豫是不是炒个肉菜的时候,偶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吆喝买香酥炸小黄花鱼,她心思一动,转身朝后院走去。南归赶忙跟在她身后,雁落一扭头,冲南归甜甜一笑:“我去买两斤炸小黄花鱼回来,你在屋里等着就行了。”
南归略带尴尬地点了点头,便停了步子坐在后院的石凳上等雁落。
雁落见铁锅里随意码放着四五十条香酥小鱼,金澄澄的十分讨人喜爱。卖鱼的老汉热情地掰了半条小鱼、撒上椒盐递给雁落,雁落接过轻咬了一口,香脆可口,那蒜瓣似的鱼肉几乎不用嚼就进了肚子。雁落笑着买了十条小鱼,端着瓷碗朝茶馆走去。快走到门口时,她无意中瞥见一个中年妇人一手扶着围墙,一手捂在胸口。雁落心肠软,快步走上去问道:“这位大婶,您还好吧?”
那妇人艰难地抬起脸瞅了瞅雁落,她的脸叫毒辣的太阳给晒掉了皮,嘴唇上还起了好几个水泡。雁落见这种情况便搀起妇人的胳膊,把她带回了茶馆。
南归没想到雁落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他正要推门出去瞧瞧,却见雁落扶着一个陌生女人进了门。他赶忙吩咐季宝去盛杯天上泉水来,妇人喝过之后,才幽幽开了口。
原来她是从百里之外的赵庄来寻自己儿子的,她儿子是一个月前赶集市走失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五岁,身体有残疾,左腿从出生就比右腿短一大截子,且吃不上力,走道都靠拄拐。她远远近近跑了七八个村子,都没寻到儿子,后来还是一个赶车的邻人说,曾在通往叶城官道上隐约见到了她儿子,她当下收拾了小包袱出了门。一路上边走边打听,竟然听说每个大城里都有残疾孩子失踪,一细打听,竟然和她儿子走失的时间是前后脚。与此同时,临近几个城里开始谣传有个邪魔专门挨家挨户叼走那些残疾的孩子,说是把他们藏在地窖里,一天吃上一个,连骨头都不吐。
邪魔之说也许可以忽悠住这位质朴的农村妇人,但却糊弄不了南归和雁落,他们二人对视一眼,便领会到了对方的意图。雁落领着妇人去了客栈,待安顿好她之后,雁落才回到茶馆。
残阳如血,黄昏像是一出让人听不懂的猫腔大戏,透着诡秘与危险。
雁落在回来的路上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她觉得,黄昏要比白日和黑夜来的更真实,白日里人都带着面具伪装自己,而黑夜人又都躲在阴影里,只有在这短暂的黄昏时分,那些或狰狞或丑陋的嘴脸才慢慢浮现出来。似乎一到黄昏,叶城就总会有事情发生。到底是先有了黄昏,才有了事情,还是先有了事情,才有了黄昏,雁落并不知晓。
“安置好了?”南归一伸手,把雁落拉到了自己身边。
雁落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你说,会不会和那个大尾巴蛆有关?”
“说不好,就算和他有关,他抓一群残疾孩子做什么呢?”南归皱了皱眉头,果然,今天早上一听说大尾巴蛆回来了,他就觉得没好事。
“该不会练是什么邪门的武功吧?”雁落突发奇想问道。
“练功?”南归不解地看着雁落。
“有本侠义小说上提到过,一些邪派武功通常都不走寻常路。比如什么欲练此功,挥刀自宫之类的。”
雁落说得是头头是道,南归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哈哈大笑:“挥刀自宫?这种鬼话你也信?这是哪位小说家写的,分明是在逗读者玩嘛。”南归弹了弹雁落的额头继续说道:“等天黑透了,我会去大尾巴蛆开的那个店里打探打探。”
“也好。”雁落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亥时一过,南归就穿着夜行衣离开了。他不费吹灰之力地跃进了丽颜坊的后院,他小心翼翼地凑到窗台边上,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对话。
“今儿个运来了几位?”大尾巴蛆懒洋洋地问道。
“一个。”
“什么?怎么这么少?”
“这……”
“废物,还不快去别的城寻寻。”
“是。”
南归从这些只言片语中理出了头绪,看来人还真是在大尾巴蛆这儿,只不过,他这到底是为个什么?南归转身正想探一探那座二层小绣楼,却被三四个彪形大汉挡住了去路。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一个大汉阴沉沉地对南归说道。
南归见自己已被团团围住,断了脱身的路,只得拔出宝剑,准备一战。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南归的武功深得其师傅南疆红莲大侠的真传,甚至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什么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索命刀断魂枪,大凡江湖流行的武功套数,南归都略有涉猎。内外兼修,不敢说出神入化吧,怎么着也算是如火纯青了。平时抓个小偷流氓、或是三教九流的混星子,自然不在话下。就是真来几个不要命的顽主,南归也从未输过。虽说一般情况下,不待他动手,事情就能顺利解决,但这不意味着,南归的武功有所退步,相反是更加精进了。
面对三四个虎视眈眈的大汉,南归冷冷一笑,猛地一个鹞子翻身,竟然越过了一个大汉的头顶,宛若仙人般飘飘然立在了墙头。他故意冲那几个大汉摇了摇手指,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几个大汉垂头丧气地回到主子大尾巴蛆身边,他们皆是外乡人,并不认得南归,只能把身形和五官简单描述给了主子。大尾巴蛆托着下巴沉思了片刻,才从嘴里头吐出了两个字:“南归。”
与此同时,雁落正坐在霜叶茶馆门口,眼巴巴地朝胡同口瞅着。她一方面担心夜探丽颜坊的南归,一方面又惦记在客栈住着的那个妇人。掐指一算,娘亲抛下自己也有十年了,她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了呢?也许,某一天自己死了,她也不会知道。
中年妇人寻子这件事触到了雁落的伤口,她一直都在渴望着,会有那么一天,和母亲重逢,哪怕只是听她轻轻唤上一句自己的名字也好。雁落情愿拿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换取那么短短的一瞬。娘亲这个字眼永远都是她心尖上的一根针,时时刺痛她,刻刻折磨她。但这些话,她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雁落总是把微笑带给别人,把悲伤留给自己,哪怕现在身边有了南归,她内心深处仍有一间紧闭着的房子,任谁也寻不着打开房门的钥匙。
或许某一天,那扇厚重的大门会被推开,会有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踏着霞光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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