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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萌主太子妃-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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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青青清冷的瞳孔骤然一缩,听他继续讲道:“那日主人离开后,妖女便好似疯了,继而自身一阵爆破,看来是被魔功反噬所致,待我和银风反应过来时,她已经没了气息。”

白青青听后波澜不惊地点了点头,其实没有《毒经》,魔功若不成熟,也会将她反噬,看来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那她和同党的尸身呢?”

金风道:“我们已经处理了,只是还来不及收拾残局。”

白云崖没什么弟子,如今崖上也就她和金风、银风,他们是她师父去世前从崖下带回的孤儿,师父去世后,便与她相依为命,如今两兄弟也不够十一二岁,能够逃出聂莎莎的魔掌也着实幸矣。

白青青轻轻点头,任由金风、银风留下继续收拾,而自己则去了自己师父的坟前,谈心事。

这一谈,就谈了两年,两年来,她不是下山看望叶沙沙,便是来她师父坟前说话,说得最多的还是当初救她一命的男子。

两年了,小春自从回去继任丐帮的帮主过了整整两年,他却没有回来一次,原来在他心里,叶沙沙也没有那般重要……

“主人,叶姑娘醒了!”她正在祭拜自己的师父,本不该让人打扰,可是她曾嘱托过金风、银风密切关注叶沙沙的动向,如今叶沙沙醒了,他们便来通报。

“我知道了。”她轻轻摸了摸墓碑,脸上没什么浮动,只道:“师父,对不起,我想去找他。”

她告诉自己,只要叶沙沙醒来,她便要离开白云崖,离开白云国,亲自前往宋国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顺便问一句,为什么两年来一次都没有回来。

*

昏迷了两年的叶沙沙终于苏醒过来,叶老爹大喜过望,老泪纵横。守了这丫头整整两年,整日提心吊胆,这下好了,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了。

可是醒来的叶沙沙第一个喊的居然不是他这个把她亲手养大的亲爹,而是一个消失了两年的人!

“阿瑗!是你救了我么?”

是的,郑瑗从碧海回来了,他带着碧海相思子以及阿毛一起回来了,他没有让老爹失望,也没有让叶沙沙失望,他终于活着回来了。

前往碧海的路途非常凶险,不过靠着阿毛的飞毛腿,以及一路上路人相助,总算没有白跑一趟,至于跨过碧海,不习水性的他也曾怕过,但是他非常幸运地遇到了一支漂洋过海的船队,再向他们说明情况之后,安全跨过了碧海,更巧的是,他一下船便找到了相思豆。

许是苍天开眼,才使他重新找回了原来的叶沙沙。

而她醒来想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他,为此,郑瑗感到自己就算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阿瑗,你是怎么把我从五毒神教救出来的?”她果然都不记得了,不过记起了他还是值得庆幸的。

仿若是一场很长的梦,他不知从何说起,断断续续的记忆,恐怕一时也绕不过弯,他并不打算立刻告诉她,然而叶老爹似乎早有准备,拿出了厚厚一本书,道:“这是我这两年写的日记,你抽空慢慢读给她听吧。”

郑瑗汗颜,老爹写不成盗墓笔记,竟无所事事写起了什么日记,还要他读给她听……

“我能否不读?”

“不读就休想娶我女儿!”老爹威胁道。这一威胁惊得两个孩子都不说话了。

郑瑗看了一眼叶沙沙,叶沙沙傻傻地抬着头,看着老爹说:“爹,我和阿瑗那不都是冥婚么?不作数的。”

老爹“嗐”了一声,道:“当时是不作数的,不过老爹看阿瑗值得托付终身,便想将你许配给他,闺女,你这什么表情,莫非你不愿意,若是不愿意,老爹可以帮你拒绝他。”

“不要!”叶沙沙忽然大声叫道,吓坏了老爹和郑瑗。

“丫头,你是不要和他成亲,还是不要老爹拒绝他?”

“我当然不要老爹拒绝他!”如此直白的一句话非常明了地代表了叶沙沙心底的想法,老爹笑着点了点头,自家的闺女的那点小心思他老头又岂会看不出。

当初披星戴月,她推着驴车,载着他和郑瑗,趁郑瑗睡着的时候,她频频回头,似乎已经中意了郑瑗,可惜那时候的郑瑗还是个心思复杂的苦命孩子。

不过,他在武峡山上借机独自离开,放任两个孩子相依为命,看来还是效果显著的,总算没有白费他的一片苦心。

而这丫头一直以“冥婚”和“盖世英雄”做借口,想必是还没有真正开窍,还没意识到自己早就喜欢上了郑瑗,又或是在逼郑瑗率先说出真心话吧。

至于郑瑗,在他听了叶沙沙那句脱口而出的话后,整整呆愣了半晌,直到老爹拍着他的肩膀说:“听到了吧,我女儿说要嫁你,看来我该去筹备给你们办婚礼了。”

郑瑗终于回过神来,看向叶沙沙,道:“沙沙,你……”

“阿瑗,我想通了,你都能把我从妖女手中救出来,已经很了不起了,嫁给你应该不会有啥危险了。”

偏偏叶沙沙这一连串不经过大脑思考的话又令郑瑗陷入了困境。

叶老爹似乎也有些看不下去,迅速撤离了现场,徒留两个年轻人相互交心。

郑瑗一瞬不瞬地盯着叶沙沙,道:“倘若救你的人不是我,你是不是要嫁给别人?”

叶沙沙想了想,正要开口,却被郑瑗用唇堵住了,他不想听到那些乱七八糟的话,尤其是从她口中说出来,那会让他很闹心。

叶沙沙瞪大了双眼,不过很快就闭上了,因为他的双唇软绵绵、热乎乎的,就好像吃着刚刚出炉的肉包子,香极了。

想着想着,叶沙沙就闭着眼睛一口咬了上去,郑瑗虽然吃了痛,也有些惊讶她的主动,于是抱住她愈吻愈深,并且加大了尺度。

不过要是他知道了叶沙沙把他的嘴唇当成了美味的肉包子,恐怕是吻不下去,或是吻得更狠一点了吧。

叶沙沙显然没有想到嘴里的肉包子会反咬自己一口,而且还像人类一样伸出舌头,她终于害怕了,睁开了眼睛,看到的却是郑瑗。

叶沙沙又羞又惊,赶忙推搡,但也无济于事,她如今没了武功,对抗武功还算不错的郑瑗简直就是以卵击石。

他吻了她许久,直到她喘不过气了才放过她,他把她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胸口,她听到他急促的心跳声,她听到他低沉性感的声音缓缓响起:“沙沙,我爱你。”

“咚”的一声,她仿佛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他说“我爱你”,可是她连什么是爱都还不清不楚,要怎么消化他所说的“我爱你”?

叶沙沙傻了,靠在他怀里傻了许久。

她几乎忘了自己是叶沙沙,全由郑瑗掌控,包括夜里睡觉,由于床铺资源有限,老爹看他们就要成亲了,也就让他们睡在了一起,只不过三令五申不准发生婚前性行为,郑瑗不说话,默默答应,其实他早已与她融为了一体。

每每想到她的身体,她的味道,他总心猿意马,不过忍耐对他来说并不太难,只要完成了婚礼,她就是他的。

终于,他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她迎娶。

他不是太子,她也不是太子妃,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她便是这个普通人唯一的妻。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都回来了,撒花的人在哪儿TAT

 57卖萌可耻,无耻

天空湛蓝,阳光明媚;仿佛已经许多年没有见到这般澄澈无暇的碧空了;今天是个好日子;叶沙沙与郑瑗成亲的好日子。

那日郑瑗重返,让叶沙沙服下了“碧海相思子”;终于解了缠绕她多年的“百花散”之毒;叶沙沙也终于恢复了所有与郑瑗相关的记忆,只是她仍是想不起与郑瑗早已有夫妻之实的那几夜。

今天是他们成亲的日子,他会让她一点点想起。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没有媒婆;没有酒宴;没有隆重的嘉宾;没有体面的彩礼,更没有婚礼所需的种种繁文缛节,只不过请了几个江湖上的亲朋好友前来撑撑场面。叶老爹虽然是个不喜欢麻烦的人,但也需要面子,自己的闺女今日出阁,虽不能风风光光,但总也要知会江湖朋友一声,告诉人家,他女儿嫁了个好郎君。

一大清早,叶老爹便为叶沙沙准备了红嫁衣,那嫁衣是他珍藏了多年的宝贝,一直压在箱子底,不到女儿出嫁便不会拿出来。那是沙沙亲娘出嫁时的衣裳,原本是该穿给他看的衣裳,可是他还是没能亲眼看到她娘亲穿着那件嫁衣与他坐帐合卺,他便违心抛弃了她,她一气之下,做了人家小妾,令他悔憾终身。不过,如今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儿穿上这件嫁衣,总算是老来安慰。

当叶沙沙欢天喜地穿上那件美丽的嫁衣时,幸福的神色跃然整张脸,浑身散发着喜气与欢乐,除了与郑瑗冥婚,与千面童子假装成亲时穿过火红的嫁衣外,她还没有这般扬眉吐气地穿过美丽地衣裳。

原来,她是比任何出阁姑娘都美丽动人的新娘。就连与她朝夕相对,曾不止一次见她穿过嫁衣的郑瑗在看到她一身喜服时,都惊呆了。

望着惊呆的郑瑗,叶沙沙心下也是一惊,生怕是自己吓坏了他,便道:“阿瑗,我是不是很丑?”

郑瑗愣愣地点头,想想不对,又赶忙摇头,道:“不,很漂亮。”

叶沙沙知道他平时很少夸自己,难得逮到夸她地机会,心底立马乐开了花,也不管任何礼节,直扑到郑瑗地怀中,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颊两旁狠狠亲了两口。

这突如其来地举动显然又一次惊到了郑瑗,这丫头怎么自从醒来后,便一次比一次主动了呢?这对他来说可以说是一种惊喜,也是一种荣耀,至少不用他再多费唇舌苦心使她开窍。而他似乎也很享受这份热情。

红衣衬着雪白地玉颈愈发可口,体内的一股热流似乎不受自己控制似的就要蹿上来,鼓动着他的平凡肉体该做些什么,而他的神智也告诉他是该做些什么。

他猛地扣住了她纤细柔软的腰肢,仿佛一用力便要将她折断似的,所以他控制了手上的力道,却没有控制心上的力道,盯着她上下翕动的红唇,他终于忍不住低下头狠狠尝了一口。然而还想进一步时,门口忽然一声叫唤,打扰了他们的好事。

“沙沙,我回来了。”熟悉的声音,带了一丝悲凉。叶沙沙旋即推开了郑瑗看向门口,来人一身颀长,着青衫长袍,脚蹬皂靴,腰悬猫头棍棒,青丝高束,缕缕发丝随着和煦的微风轻轻飘扬。叶沙沙一看到他便兴高采烈地奔了过去,然后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笑着说:“小春!我好想你!”

她是太久没有见到儿时的青梅竹马,一时之间有些激动,而小春也是太久没有回来看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丫头,以至于面对她的投怀送抱,便不愿让她离开自己了。

他离开了两年,是以答应了老帮主继承帮主之位,打理帮中上下事宜,不到万不得已,不得随意离开。直到白云崖的飞鸽传书传来丐帮,通知他叶沙沙即将成亲,他才马不停蹄地放下所有的事情赶来白云国,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希望!

他见到了千面童子以及白青青,才知道他们是受邀而来,可是他没有受到邀请,若非白青青派人飞鸽传书通知他,恐怕再见到叶沙沙时,她已为人母了吧。

可是一见到她,便是她与那个人在缠绵恩爱,他心底的火苗顿时熊熊燃烧,再也忍受不住这般煎熬!

小春一把拉住叶沙沙,想拽着她远走高飞,却被郑瑗从旁拦截,冷冷看向小春,道:“你要带我的新娘子去哪儿?”

小春亦是不甘示弱道:“我有几句话想单独跟沙沙说。”

郑瑗道:“有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

小春说:“不管你的事。”

郑瑗将叶沙沙拉向自己,道:“她是我的妻子,如何不管我的事?”

“妻子?”小春反诘:“别忘了,你们只是冥婚,如今尚未拜堂成亲,她还不是你郑家的人!”

“不是我郑家的人?”郑瑗意味深长地瞅了叶沙沙一眼,然而这一眼正好被小春捕捉进了眼里,他心中发怵,猛然看向叶沙沙,叶沙沙显然被他如狼似虎的眼神吓吓得一声不吭,直到他发了疯似的拉住她的手臂,撩起她宽大的袖子,叶沙沙才回过神,喊道:“小春,你这是做什么呀?”

小春在看到她光洁无瑕的手臂时,已是错愕不已,跟不说不出一句话。那里原本有一颗鲜红的朱砂痣,以示女子贞洁。当她少不更事时,老爹便喜欢养蜥蜴喂朱砂,有次趁叶沙沙熟睡时,老爹为她点下了这枚朱砂。那时候他还醒着,看见这一幕倒也不惊奇,毕竟他总看见叶沙沙吃些奇怪的东西,想那是其中一种,便也不去深究了。后来,他无意间听人说女子手臂点朱砂都是为了给未来夫君守贞洁,便对此上了心,也希望那一枚朱砂是为他所点。

可是他等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显然,小春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而叶沙沙不明白他为何这般伤心,不过在看到自己手上的小红点消失之后,惊讶道:“呀!小红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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