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是阿杜啊……”
“不许你叫他阿杜。”
“你怎么叫陆迅泽迅哥儿来着?”
“呦呦呦,自己挖坑自己跳了呦,杜鑫牧现在是我男朋友,陆迅泽是你什么?”
“是我好朋友的男朋友的舍友,行了吧?”我气息赢弱,“不过你男朋友的名字看起来也太对称了点。”
“你画图纸画疯了。”灵月白我一眼,“不过,你说我魅力是不是特别大,你们宿舍四个美女杜鑫牧都没看上,怎么就偏偏挑了我呢。”
我欢愉的拍拍她红扑扑的脸蛋:“感谢唱歌那天我把你也叫去吧,我听说可心可意新出了一款芝士蛋糕呦。”
“买了!”这时候的周灵月纤手一挥,潇洒大气。
第二天见到陆迅泽,他却极受刺激:“灵月和鑫牧都一拍即合了,为什么咱们俩还是原地踏步。”
“挺好的呀,慢工出细活。”我不以为然。
“而且,什么叫做我是你好朋友的男朋友的舍友!好歹我才是你认识最久的那个人。”他显得很委屈。
我特别想把他按进鱼缸或者马桶之类的容器。认识最久又怎么样!高中时期明明就是一个坏人!
可我又为什么在此时此刻觉得满足而甜蜜?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每天都会听到到陆讯泽用疑问的口气跟我讲话:“我送你的三色堇标本你有没有挂在床头每晚凝视?”“我送你的手链你怎么不戴?”“你为什么一直叫我'喂'?我的名字有那么让你不屑说出口么?”“你喜欢周杰伦还是李宇春?”“你是不是学过画画?给我画个绅士骑马行吟图呗?”
……
舍友们给他起外号叫疑问小狂魔。
而灵月说我是贱女人,所有想让喜欢自己的男生只做自己的男性朋友的女生都是贱女人。我没告诉她,其实她在我的舍友们的眼里也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贱女人,因为陆迅泽宿舍里最帅的杜鑫牧竟然被她拐走了。
信息学院要举行周年庆。形象姣好的学生会红人迅哥一人分饰主持人和活动策划两角,形象姣好嗓门嘹亮的阿杜则有一首独唱和一个乐队主唱的任务要完成。所以二人最近几乎忙的脚底朝天。灵月一边吵着很久没好好和阿杜待在一起,一边兴冲冲的拉我到信院学生活动中心看活动彩排。
我没好意思承认自己也想来,更没勇气承认,连续几天只在睡觉前收到陆迅泽非常简短的一条“已忙疯,改天打给你,晚安”的短信的我,很想看见他,很听到他的声音。
我们偷偷溜进礼堂,坐在距离舞台稍远的角落。信息学院果真是校级土豪,学生活动中心装扮的比设计学院的院会议厅还讲究。
室内人员纷乱,我们俩乱望了半天都没发现惊喜。倒是前排一边嗑瓜子一边聊天的几个女生的谈话内容听得一清二楚。
“喂喂快看,院草和院花来了,这一对儿主持太般配了。”
“他们真是一对儿?”
“眉来眼去好些天啦,男生帮女生打水,女生帮男生洗衣,还一起吃早饭什么的,可甜蜜了。不过好像女方还处于矜持状态。”
“陆迅泽这么帅,人又好,她还矜持什么?”
“女孩子嘛,况且自己条件也是一等一的,不过也说不定想多钓一会儿大鱼,这样煮起来才够味嘛。”
“哈哈哈哈……”
我随着她们的指引看向灯光渐明的舞台。
流言蜚语杀死人,可是关于这二人的流言蜚语在我听来竟然像偶像剧一样青春动人。
英俊挺拔的陆迅泽身边站着一个美丽高挑的女生,他们看向彼此的眼神脉脉生辉。他们的笑容倾国倾城。他们一起在万众瞩目的中心闪闪发光。
我突然对整个活动会场失去了好奇心。我一定是后来对灵月露出了一个灿如夏花的微笑,一定是这个微笑耗尽了我继续呆下去的力气。我躲开人群,蹲在墙角,终于悄悄红了眼眶。
林黛玉了一会儿,我擦了擦脸。我凭什么呀,谁规定人家的身边站着的不能是别人?谁规定人家要一直喜欢我?况且我哪里值得人家喜欢了?我冷酷无情脾气臭,而且我口口声声说着不喜欢。我怎么能真的如此身体力行的实践着人之初性本贱?
我没有任何一刻像此时一样鄙视自己。
我只是把你当作朋友,就已经那么不能忍受你和别的女生亲近。我还没有拥有你,就那么害怕失去你。这种感受太难受了,比面对你的明枪暗箭防不胜防都难受。
扼杀爱情萌芽要趁早。
但是爱情这个词还是让我吓了一大跳。
灵月一连串的未接来电让我狠狠的吸了吸鼻子。我打回去给她,听到她恨铁不成钢的声音:“你个没出息的跑哪儿去了,我找你都快找到男厕所去了。不就几句八卦你至于吗,快滚回来,去跟陆迅泽问清楚,你不去我我就替你去,我说话可够难听,你别后悔。”
“你别去!”我急急的阻止她,“我在信院礼堂外面的小花园,你先过来陪陪我好不好,一会儿等他们排练完我自己去问。”我忍着眼泪说。
可我怎么可能去问。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离他远远的。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跟自己说。
周一早晨醒来的有些晚,满满一周的课让人望起床生叹。手机里两条未接来电都来自灵月。我窝在床上回短信给她:“放心,我已满血复活,中午和你一起吃饭。”
然后我在心里好好警告了自已一番又拍拍自己的脸:该醒醒啦。
再见满脸狐疑的灵月,我精神亢奋生龙活虎。
“你问陆迅泽了?他怎么说?”
“他说凉风有幸秋月无边,友谊万岁爱情随缘!”
灵月皱皱眉头:“他是这么打发你的?爷爷的,还真把自己当韦小宝了。不行,我现在就打给杜鑫牧。”
我赶忙按住她的手机:“你打给杜鑫牧干嘛呀,冷静点听我分析”,我娓娓道来,宛若一个情感专家,“首先,男欢女爱人之常情,我榆木难雕,陆迅泽及时转移目标是明智之举。再说了,你也见那个院花了,很不错吧?陆迅泽没理由不喜欢她。第二,我经过一夜修炼已经想通了,昨天是我太小家子气,按照你的悉心教导,我可不想做霸占着男生非要人家做我备胎的贱女人。第三,我实在不知道要问他些什么呀。况且我也没立场去找他。本来以后见了他还能做个点头之交,要是我真傻不拉叽去找他,大家可要再次撕破脸了。都18岁了,我要有自知之明,不能不知好歹。”
“也就是说你根本没去问清楚?”
“不用问,已经很清楚了。”
“那你真就打算把他放弃了?”
我点点头:“本来就没主动去争取,也说不上放弃不放弃。”就算错过,也是我自找的,我祝福他们。当然,后半句话我终没说出口。
“下午我陪你去上你们院的课。”灵月大义凛然。
“不用,我有舍友陪,你去找杜鑫牧吧。”
“他昨晚喝酒喝到半夜两点多,现在估计还睡着呢。正好我听说你们院有个老师特别帅,趁机去赏赏桃花。另外别在我面前提你那堆舍友,一个比一个花痴,估计到现在根本没人发现你失恋吧。”
“到底是谁花痴……”我仰面朝天大喊。
作者有话要说:
☆、拥抱
看到手机屏幕上第四次亮起陆迅泽的名字,我还是心慌意乱了。不自觉想起灵月最初的“复仇论”,真想接了电话告诉他,你得逞了,你成功了,我现在的确正在为了你的疏离心酸难过。但是谢天谢地,我离痛不欲生还早着呢。
我把震动的手机放进包里,口中默念:“严晓初你要是再为这个人哭,你就是猪。你要是再想这个人,就罚你再也不准去凤凰书店蹭书,就诅咒你永远没人爱!”我扯了一下书包带子,心想,够狠了。
“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正在满意自己坚毅决心的我被突如其来的吼声吓的浑身一颤。陆迅泽像个被惹毛的小老虎,瞪着眼睛张着爪子站在我面前。
我下意识一边后退一边握了握包里的手机。
“别退了都要撞人了!”他口气继续不善,伸手拽住我。
我却觉得自己的鼻子抽搭了一下,心脏里翻腾的苦涩味道快要从眼睛里溢出来。我使劲儿挣了挣,胳膊还是牢牢被他抓着。
“我这几天忙的冷落你了,你生气了么?”他声音软下来,“昨晚喝酒了,但今天一睡醒就赶快来找你,我跟你赔罪好不好?院庆已经结束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发生同样的事好不好?”
我哪里需要你赔罪,又哪里会索求你的保证?
眼眶里的雾气越来越浓,终于不争气的变成水滴大珠小珠落玉盘了。严晓初,你是猪。
陆迅泽被我的眼泪唬得方寸大乱:“唉你别哭啊……”
我趁机从他手里把自己的衣袖解救出来,头也不回的跑进不远处的宿舍楼。正式开学以后,男生就不能进女生宿舍了。我停在四楼的窗台上偷偷看他愣在原地的样子,胸腔里的难过竟然越来越浓稠。
我们本应该好好捍卫自己的领土,从此井水不犯河水的。
舍友们逛街的逛街,参加社团的参加社团,我突然觉得自己碌碌无为很罪恶。于是我开了电脑开始听英文广播。然而一篇4级难度的文章,我却听了四遍都没懂。正准备百折不挠的听第五遍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雄壮响起。以这种频率和响度叩门的,只可能是管理员阿姨,我暗叫不妙,一定是偷晾在走廊的衣服被逮到了。
我小心翼翼打开门,却见笑容满面的陆迅泽侧身闪了进来。
我几乎尖叫:“你怎么进来的?”
他递到我眼前一只雪白的毛绒兔子:“我跟阿姨说女朋友病了,顺手在楼下超市买的,只求博你一笑。”
“你……”
“嘘,别说话。”他打断我,然后伸出胳膊把我拥进了怀里。
他的怀抱让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爸爸搂住我的场景。
我闻到他头发里摇曳的清凉,还有他衣领上微泛的肥皂香。那种他曾经靠我很近而我却一直触碰不到、分辨不了的气息。像春天叶子刚刚变绿的时候被雨水冲洗过的气息,像夏天灿烂阳光照耀大海浪花的气息,像秋天白云高去蓝天渺远的气息,像冬天大雪纷飞,冰凌悄悄凝结在屋檐的气息。
可是我却恐惧自己对这种气息的依恋和向往。我甚至清楚的知道,那并不是属于我的。
我感到惆怅,想推开他。
“乖,别动。”他在我耳边说,声音温柔而清澈见底:“对不起,我刚刚才知道原来你难过不是因为我忙的顾不上你。真的很开心你在意我。”
我想要对抗到底的战斗力,瞬间殆尽。
终于从他肩头脱离,我迅速自弹到远处。
“还说你不喜欢我,吃醋都吃的那么悲壮。”他一脸得意。
我把玩着那只毛茸茸的兔子装没听见。一抬头看到他眼神里泛滥着欠扁的光芒,突然很想也把他当芹菜切了。
“跟我一起主持的那女生,我跟她之间跟棉花一样雪白雪白的,早晨一起吃饭是为了对词,因为白天课多晚上排练,她吃过饭打热水我纯粹绅士一下替她提着,但是我发誓以后只替你一个人打水,而眉来眼去洗衣服什么的纯粹是子虚乌有……”他语气泰然。
我丢开兔子,忍笑捂住耳朵。
他终于不讲话了。
他突然把脸靠了过来,而时间缓缓流淌。
“其实这才叫接吻嘛,高中那次太浅尝辄止了。”他放开我以后,故意咳咳两声,眼睛里闪烁着细密暖意。
我终于光明正大的、无比仔细的看向他的眼睛,直到骄傲的相信了我面前的这个男孩子看我的眼神跟他看别人的,不一样。
我知道自己脸红了。
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忘。
这一天风景流转,四海晴和。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
御姐把书店关了,因为她要结婚了。
我想起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和她去饭店庆祝,恰好遇见饭店二楼豪华餐厅承接婚宴。喜庆的横幅上新郎新娘的大名幸福的依偎在一起,我却觉得新郎的名字格外眼熟,或者分明就是上次跟御姐回家时我用的那张火车票上的名字。
我默默的吃饭,御姐表情也恹恹的。
我忍不住说:“那个女的,比你丑多了。”
御姐眉毛一挑:“真的?”
“当然是真的,而且一看就克夫。”我目光恶毒,满含杀气。
御姐终于笑了,笑着笑着叹了一口气。
那顿昂贵的饭吃的气愤填膺。而那天以后就好久不再见御姐,直到听说她即将回家乡办婚礼的消息。
“我想当你伴娘。”我在电话里说。
“我们家小地方没那么洋气,不请伴娘伴郎。”她语气平淡,“我未来夫婿是村东头那家熟食店老板,你还记得么?”
记得,那个壮实憨厚的男人是御姐的青梅竹马,我住在御姐家那几天吃到过很好吃的卤猪蹄。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开书店的,却不知道我根本不是文化女青年,而且,马上要滚回老家卖猪肉了。可惜了,在这里混了十几载,还是没能进化成城里人。”御姐的声音在听筒里忽近忽远,我却真切的感受到了心疼。
“我给你寄到学校一箱书,当给你的离别礼物了。”
“我回家去送你!”我说。
“不用了,我已经快上车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