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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救赎下的影子信仰-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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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艾维不久前还贵为起义军殿前骑士团第三支队队长,二十二岁的年纪长着一张娃娃脸,不幸的是这位队长所表现出的个性,有时和他的长相颇为相称。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伪装。
“谁说魔法师不会过时!小孩都知道弓手克法师。”丰塞卡气鼓鼓地说。
“那得看什么样的弓手和什么样的法师。”路易斯立马回敬。
“我对付三个瘸腿法师没问题。”
“来练练吗?别忘了我位阶在你之上!”
“那是你的腿还在时……”
路易斯和丰塞卡是两兄弟,可他们之间的争吵却从来没有停息过,包括米尔迦丘陵一役溃败后逃亡的三个月里。
“有动静。”
菲利的低声警告壶即中止了这场刚刚开始的斗嘴,路易斯和丰塞卡同时安静下来,维姆也停下脚步拉紧马缰。
“三百米开外,八到十个。都骑马,很快到。”菲利凝神听了一会儿后说。
“冲着我们来的?跟你说别大喊大叫的!”路易斯开始活动手指和手腕,另外两个则看着队长等他的判断,战或避。
环顾四周,悬崖峭壁迂回曲折,路却只有一条。
峡谷内无藏身之处。

一队人马奔驰而来。打头的是一个系着黄色披风的人,离得很远时他就看到了山道边驻足停步的四个人:两个抽着烟在闲聊,一个大个子闭目养神,剩下那个侧身看着峡谷外的风景。他们似乎是路经峡谷停下休息的旅人,但他们只有一匹马,衣装褴褛且带有武器。
黄披风摆手示意队伍停下来,他的盔甲上绘有庞珀尔朝的银色鹰衔剑徽章,显然是军人。
“你们是什么人?哪里来,哪里去?”
“我们是狐皮商,三天前在卡迁走夜道被强盗抢劫了,只能回隆里老家。”答话是看风景那人,他的上衣已破烂不堪,腰带上的佩剑倒能看出之前算是个有身份的人,只是这人还背着一把长剑,看起来颇为古怪。
“太平盛世哪来的强盗?听你口音也不像西谷那边的人。你们都有武器,不会是逃亡的叛军吧?”黄披风狐疑地看着四个人。
“大人误会了,这些武器都是用来防身的。我们几个就是聿亏有这些家伙,才有命从歹徒手里逃出来。”
菲利说话不紧不慢目光坚定,看起来不像是撒谎者。黄披风心想叛军也没胆子停在风声峡谷里歇脚。于是他挥挥手示意继续赶路。
一个戴着眼镜骑着灰马的家伙突然策马上前,靠近黄披风,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他说话声虽低,却被菲利听得一清二楚。那人说:“一个月前东边传来的通缉令说有个叛军魔法师少了条左腿,我看那个骑马的一直控制着马用右边对着我们,很可疑。”
黄披风眼中的怀疑之色重新盛起,“骑马的那个,给我看你的左腿!”
不远处的植物枝叶整齐划一地倾倒,瞬间,一阵风从前方的破口处涌进峡谷,轰鸣声震耳欲聋。马儿兜着圈努力保持平衡,众人都或拉紧缰绳,或放低重心。
峡谷内的风就是如此高调且猛烈。
很久以前有军事家说过一句真理:人少打人多就要出其不意。此刻,最后一个突击的机会就在风弱之时。
菲利·艾维拨出细剑冲进马群,眨眼之间刺翻一个军人。维姆虽身材魁梧,反应却一点也不慢,他紧跟队长冲进马群,巨型十字剑俨然已双手把持。黄披风第一个恢复意识应敌,他抽出佩剑砍向维姆,被他的巨剑结实挡下。维姆借着力道,顺势右腿发力,竞将右边对手连人带马一起踢倒。
丰塞卡在菲利冲进人群的那刻向后一滚,等他半跪左地上时,手中的弓和箭早巳就位。第一箭射倒了跳下马举剑游弋到菲利后侧的人,第二箭则正中在马上刚掏出V2步枪的枪手咽喉。
先出手带来的嘉奖是干掉三个人,将人数比扳到了四对六。
对手付出三条性命才算完全清醒。这伙军士中有三人佩枪,被丰塞卡干掉一个,另两个有时间举枪瞄准。其中一个把枪口对准了速度奇快的烂衣剑士,瞄准间却被他又干掉一名同伴。枪手仓皇开枪但没命中,反让菲利·艾维注意到这边,他身形一晃就已接近目标。枪手没来得及再放一枪,身体某处便感觉到一丝异样,眼前一黑栽下马去。
另一个射手则对准对方的远程火力输出。他位置较好人也心细,稳稳地瞄准,力求一枪致命。丰塞卡刚射出一箭,突然才看到对准自己的枪口,他意识到来不及避开,生死关头冷汗大出。
枪声响起,然而却偏得离谱。逃过一劫的丰塞卡斗气大盛,回报的一箭毫无悬念地命中。
“是你。”丰塞卡边移动位置边对路易斯喊道。
“显然是老子。”路易斯双手不停地结出魔法印,念魔法咒语的嘴百忙之中回了丰塞卡一句。表象曲率可以在视觉上破坏敌人的位置感,结界科的中阶必修课。随着这些年枪在部队中的普及,这种魔法被使用得更加频繁,属于交战前必定释放的一种。
优劣势瞬间逆转。菲利和维姆又各自解决一个,对方只剩下黄披风头目和眼镜揭发者。黄披风还在和维姆缠斗,试图顽抗到底。揭发者看出势头不妙调转马头就逃。
“烟鬼,别让他逃了!”菲利将黄披风拉下马,干净利落地千掉后指着山道喊。
丰塞卡不用队长提醒已拉箭在弦。他定了定神,对准那人后心射去。
箭比马快,正中目标。
那人身体发颤双腿用力一夹后伏倒在马背上。马被他一催跑得更欢,竞追不上了。
维姆受了剑伤,自己包扎着伤口。菲利和丰塞卡掩埋掉地上的血迹。路易斯则下马一瘸一瘸地挨个搜查尸体衣袋,找到四个让人满意的钱袋。随后四人各自从尸体上扒下没有染血的衣物,除了维姆那套看上去不太合身外,其余三人都比先前感觉好多了。马匹是重要资源,他们选了四匹好马,将剩下的四匹和原来那匹老马一起除下马鞍后赶跑,把马鞍则连同八具尸体从峡谷缺口处抛下悬崖。
“想不到这种地方还会打一架。”维姆捂着右肩上的剑伤说。
“都是那个戴眼镜的家伙,本来都已经混过去了。”菲利有些不忿。
“那人说不定没死,他要是回去报告,那可就没完没了了。”路易斯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突然想起自己是四个人中出汗最少的。
“你在质疑我的箭术吗?没见正中后心?”丰塞卡怒道。
“就算死了,毕竟是被马载走了,会被发现得更早。我们要尽快赶到那里。”菲利·艾维作出队长的决断。
“我找到了不少钱。”路易斯开始得意地数那些钱袋里的钱。
“你不会找几包烟吗,白痴。”丰塞卡刚才那根烟只抽到一半就开打,现在想去捡了把它抽完,哪儿还找得到。
“蠢货,有了钱什么烟买不到。”
随着新一轮争吵的开始,逃亡者赢得了他佃逃亡后的第四场局部胜利。

出了风声峡谷再往西南走一天,就会进入被称为自由天堂的里卡贝多。那里是夹在西部珐嘉山脉与东边王朝统治区域之间的灰色地带。流亡者、叛逃者、隐匿者——任何在社会中无法露脸的人都可以来里卡贝多,或拉帮结派或独自苟活,只为能够生存下去。庞珀尔王朝的统治者曾经数次派出军队,试图清扫掉这片光从地图上看就令他们恶心的区域,但小股部队进入会被吃掉,要是大规模集结,里卡贝多的居住者又会四散躲进气候恶劣的“珐嘉怒吼圈”,结果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这个地方慢慢成了约定俗成的灰色区域,成为了天堂。
进入天堂之前有个特殊场所,它坐落于通往风声峡谷、里卡贝多以及峡谷西北城镇隆里的三岔口之上。
中午时分,初春柔和的阳光往往使人懒散,但这伙逃亡者还远没到可以允许自‘已偷懒的地步。
“‘呓语旅店’?真是奇怪的名字。”丰塞卡望着头上旅店的招牌说。
“可能是指在这里会睡个好觉的意思吧。”菲利笑着说。
“笑话,来这里的人有哪个能睡安稳的?还呓语,我看改名叫‘悲鸣旅店’更贴切。”丰塞卡对这个解释很不认同。
“唉呀,不知道有没有漂亮的女招待呢,我可是很久没见到美女了。我们今晚就睡这里吧。我全身都要臭掉了。”路易斯这次没有与丰塞卡抬杠。
说话间,他小心地跳下马,取下魔法杖改装成的拐杖,慢慢拄着和同伴一超将马牵进旅店外的马房,然后步入旅店。
旅店很袖珍,只有三层楼,一楼是个简易的餐厅,随意地摆着几张饭桌。进门右边有一个小型舞台,正对门口的那面墙下则立着柜台。室内几乎根本谈不上装修,采光也很差,若不是今天外面光照极佳,店内还会更暗些。
“四位客人光临,请问是住店呢还是吃饭?”柜台里的女人还没等他们走近就热情招呼着。
可在这之前,菲利分明听到她对身边伙计说:“可能是叛军,别让他们住下。”
“来四人份的饭莱,多加些蔬菜和水果,再拿一瓶餐酒。对了,请问还有房间吗?我们只住一晚。”菲利上前一步,站在柜台前。
“好咧,酒菜这就准备。”柜台女人应承道,然后转头对身边那个年轻小伙说,“达尔斯,替客人们看看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
名叫达尔斯的伙计装模作样地翻看入住登记册,然后抬头,“很抱歉各位客人,今晚的房间都已被预订完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黄金期,就这破地方还能住满?”丰塞卡显然不信他的鬼话。
“这位背着弓皮肤性感的客人说得对,这年头生意难做得很。只是几位客人来得不巧,昨天来了一批卖狐皮的游商,他们把房间都占了,而之前的几个散客又都没退房。我们这里小打小闹,竟腾不出房间来给四位安歇,还望见谅。”掌柜一边笑着,一边用女人特有的带着商量的语气拒绝。
菲利·艾维听着不禁好笑:这年头来里卡贝多说谎都要扯上狐皮商人。不过这个女人的确老辣,居然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起义军的逃亡者。
“美艳的女掌柜,你的举手投足都在告诉我你是这家旅店的老板娘,只要你说句话,我相信房间就不是问题。我们需要个能撑一晚的地方,哪怕没有床,房钱也一样不会少了你。你看我们这个兄弟受了点伤,刚止住血。你的慈悲也不会忍心让他再这样在野外过一晚吧?我们已经在野外睡了四天。”说着话,路易斯手上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朵蓝色的花,“蓝色的图戈雅正好可以配得上您的美丽与仁慈。”
“哎呦,这位英俊的客人把我的脸都要说红了,如果我再年轻十岁,一定已经爱上你了。可是美貌和仁慈并不能生出房间呀,你真的让我为难了,我是多么想收获你的赞美啊。不如这样,你们先在座位上歇息一会儿,慢慢享用店里的食物。现在还早,或许下午迟些的时候,会有别的客人离开也说不定,那时候我发誓把房间留给四位——特别是你。”
趁女人和路易斯说话间,菲利观察着她:大约三十五岁左右,算得上是漂亮女人:身材丰满;褐色长发扎着一条暗红的头巾,很惹眼。
“珊娜,带四位客人入座,吩咐厨子赶紧。”女老板转头喊了一声。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从厨房跑出来,把他们领向座位。
“上完菜把安吉拉给我叫出来。”女老板吩咐说,然后她像换电台频道一样换了种口气,“凹位客人请叫我姬玛,有事随时吩咐。”
上莱时路易斯也没忘记与女孩调情。名叫珊娜的女孩长得矮小瘦弱,脸颊上挂着几颗雀斑,胸部平平,全身上下只有鼻子比较令路易斯满意。
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女孩居然深得老板娘那套与客人逢场作戏的真传,和路易斯你来我往说了好几段。当她背身离开时,菲利听到她在嘴里小声嘟囔:“腿都残了还想勾搭我,恶心。”
两大盘牛肉一上桌就被四人风卷残云地消灭个干净,他们确实太饿了,连酒都顾不上喝。
当桌上只剩点零星残渣时,老板娘姬玛领着另一个年轻女孩来到他们桌前。这女孩看上去和珊娜差不多年纪,不过要比珊娜高半个头,身材也显得玲珑有致。女孩留着青色披肩发,脸蛋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对眼睛,怯生生的很让人怜爱。
“这位客人的伤口还是需要包扎一下,我们的安吉拉处理伤口有一手绝活,让她来为客人清理一下以免感染。”姬玛说着推了下女孩,用手指了指维姆·琼克右肩上简单包扎的伤口。
名叫安吉拉的女孩像是松了口气,似乎明白原来是叫她做这个。她迅速拿来一盆水和两条干净毛巾,身上还背着个药箱。
安吉拉轻轻触摸了一下维姆的伤口,然后小心翼翼地揭开维姆自己绑上去的布条,用毛巾蘸水把伤口边上的瘀血擦去,又从药箱里拿出一个紫包药瓶,倒出几滴液体,用另一条干毛巾抹在伤口上。
“从紫藤草中提炼的消炎药水,对伤口愈合有好处的。”姬玛在一边介绍说。
女孩接着拿出纱布,在上面撤上青檬膏颗粒后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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