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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宠妖后-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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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冥之中,自有缘分。”就凭借她,那个狗血作者给她的凹凸曼荷尔蒙气质,美丽的小怪兽们都会积极倒贴于她的。
林晓晓莲步轻移,走到上官城面前,趴在上官城的肩上,冷面的上官城也是情节安排的美丽小怪兽之一啊。
“上官城这是吃味了?”林晓晓素指拂过上官城的下颌,对着上官城的耳边吹风,当初这小子在幽冥国,没事就拿侍寝戏弄她,如今她也要戏弄回来。
上官城嚯得起身。
林晓晓差点在椅子上跌个狗吃屎。
“本王吃味?笑话!本王是来告诉你,本王不养吃闲饭的人。白养了你四十九天,你是不是该做点事,别只记得吃白饭了?”上官城冷笑。
“上官城真是小气,当初你在我宫里,哀家可没亏待过你。”林晓晓刚碰了手肘,正疼得龇牙咧嘴,听上官城那一席话,忙摆了一个优雅的的姿势,笑道。
“想起来,本王可没白吃白住,不如……太后也来给本王侍寝?”上官城转头笑问。
林晓晓一手支撑着头,眉眼如波,问得暧昧:“哀家倒愿意,只是……累得只怕还是上官城吧?上官城不介意,哀家今晚倒是……”很有空!
上官城笑:“那么,静候太后的大驾?”
“上官城俊美无匹,如此盛情邀请哀家,哀家岂有不来的道理?”林晓晓笑得脸抽,心道谁怕谁?小怪兽,来一个收拾一个,来两个收拾一双。
“那么……晚上见?”上官城嘴角扬扬掀帘子出去。
林晓晓脸抽,见你个大头鬼,想吃哀家豆腐才是真!
但上官城听不见林晓晓的心里话,只留给了林晓晓一个峻拔的背影,然后被珠帘遮挡远去。
珠帘声犹在,但林晓晓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腹诽道:“还是那么别扭!”
但别扭的人走后,林晓晓肯定不会真当自己的侍寝的尤物,遵从作者的狗血安排,不掉表她要认命作者那疯狂的猎男叉叉圈圈、圈圈叉叉的类种马行为。
伸手招来服侍她的侍女,再命她寻来府里的管事等人,以及上官城身边的老熟人,林晓晓深深懒腰,不打算辜负作者那七七四十九天的闭关时间,此刻摩拳擦掌,她要做点妖后曾经做的事,例如:
拉拢朝臣、蛊惑其他皇子、再弄点什么三足鼎立,总之一句话给上官城一点自我发展的空间,顺便搅搅北地的浑水,再响应作者号召迷倒一片小怪兽,最后嘛——
自然真命天子不出现,她林晓晓拍拍屁股又走人,这是通常狗血文的必然走向。
管事的话叽里呱啦。
旧日数人的话添油加醋。简而言之,就是上官城的处境,与她昨天瞎掰那一堆相差**不离,要问她为什么能摆得**不离?
其实很简单:
一,她是穿越来的。
二,穿越的小白文看多了,几乎都是五十的所谓高智商,对付智商三十的自以为高智商,通篇宫斗,看白了,就是宅斗、再仔细一分析,其实无外乎一点,万能五十智商女主,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举例说明,例如某个聪明睿智、所向披靡、冷静果断、又雄才大略、且英俊又潇洒、不是王爷、就是皇上、要么就是武林盟主之类的多金又尊贵、痴情、某方面又很强的男人,一遇见女主我。
记住,一眼,只一眼就爱上女主我。
从此人间尤物不是尤物,是废物;其他的女人都是炮灰,女主才是人。
所以,综上所述。
林晓晓相信穿越前智商七八十的她,在这个所有遇见她都会变成小白的人面前,怎么掰,作者都会让剧情狗血地沿着她的万能无敌走。
所以,林晓晓在听完了所有人的旁白后,决定离开上官城府,去会她北地下一站的小怪兽。
北地的都城大抵和幽冥国差不多,不过民风更淳朴也更奔放些。
林晓晓女扮男装走在北地的大街上,过往的行人无不对她侧目而视,没办法,剧情设定,林晓晓也早已经习惯了她狗血的、即使易容也无法遮挡的美貌与雌性荷尔蒙散发,静静地在众人痴迷的、猥琐的目光中款款而行——
尽管在别人看来可能是搔头弄姿。
林晓晓凉凉地扇动着手中那把扇子,甚是潇洒地走着,目的地其实不明确,她在等。
等什么呢?
也许是一个登徒子、也或许是一个美丽小怪兽,反正狗血剧情不是英雄救美,就是他乡遇故知,所以林晓晓走得很缓慢,为的是好好收罗一下北地都有些美食。
“啊咧咧——要是穿越到美食小说里多好啊!”





 第一百一十五章 回去不太容易(三)
 更新时间:20111025 22:47:47 本章字数:4465

 林晓晓探头看看这边买卤鸡蛋的,又抬头看看那边卖糖葫芦的,这两样每次逛街都有……丝毫没创意啊。
林晓晓心中不禁暗叹狗血的作者怎么不写点烧烤、满汉全席什么的,食色才是真性情嘛。
卤鸡蛋……不吃,再吃,她都要吐了。
糖葫芦,她又不是恋爱纯纯小丫头,拿住一串糖葫芦还能乐滋滋地发出一声:“好好吃哦!”
于是,林晓晓继续在街上打酱油,兼溜达,左眼看看那个谁谁,女扮男装也该有个限度吧,一看就是个女的!还有那个伪娘,扮女子有必要把腰扭得要断了似的吗?胡子多剃一下会死啊。
在一抬眼,嚯——
楼上那一行人,看着她的眼都瞪凸了!作者给你们多少报酬啊,演得有必要这么卖力吗?
“啧啧!”林晓晓感叹着低下头,不和想是从没见过美人的北地人计较,但就在她走过一个酒肆,路过某一个小巷时,一个声音吸引住了她。
“林晓晓,还是这般目中无人啊!”酸酸的语气,轻佻的尾音——
“上官枫!”
虽然他乡遇故知不奇,遇见出现频率仅次于上官城的上官枫更不奇怪,但林晓晓看见上官枫时,还是在心里忍不住高兴了一番。
“呵……”上官枫斜倚着墙,笑:“亏你还记得我。”
“忘谁还能忘你?”林晓晓对这狗血的相遇很喜欢。
“林晓晓记得谁,只有林晓晓知道了!不过我倒是很想你。”
上官枫眼波流转,看得林晓晓酥麻麻的,想起上官枫初次见面那男妓的扮相,如今想来,林晓晓还是无法相信他就是北地的二皇子。
能屈能伸的男人才有意思。
“怎么?突然发现喜欢我了?”上官枫欺身过来,笑问。
林晓晓一愣,再一回神,立刻发现这上官枫死性不改,她还没眨眼呢,人就进了他的怀里,知道推也无用,林晓晓干脆选择享受:“怎么可能!”
“那脸红什么?”上官枫玩味地看着林晓晓微红的脸。
“我皮薄。”林晓晓笑,心道,又要玩暧昧是吧?
“你确定不是喜欢?”上官枫的鼻子在林晓晓的颈边留恋似的摩挲。
林晓晓觉得很悲催,这是古代吗?
这是民风保守的封建时代?
作者尼玛狗血地把现代的披上古代的外衣了吧?
大街上这么你侬我侬,她在现代社会都没这么开放?
还是她活得很古老?
林晓晓在心里把作者骂了一遍后,决定淡定,于是她用一根手指,挡住了某小怪兽主动贴上来的唇:
“别说你想我、念我、爱我。爱得辗转难眠、爱得撕心裂肺、爱得不知道这是、哪、里?”
他喜欢亲热给人看是他。
她林晓晓对现场直播的狗血亲热,可是相当保守的。
“你不喜欢?”上官枫挑眉,似乎对他们身后一双双炽热的眼,好似天然呆的视若无睹。
“我喜欢你脱光了,绕城跑一圈!你跑吗?”林晓晓翻翻白眼。
“有何不可?”上官枫说着要宽衣。
林晓晓瞠目。
“不过……我们一起!”上官枫拉开领口一道相当诱人的口子,后对林晓晓发出邀请。
林晓晓吞吞口水,忙捂住自己的领口,她很保守的。
“玩笑了!”
林晓晓觉得自己明明决定放开了,可是临阵遇见不要脸的,她还是无法招架啊。
“怕什么?我堂堂二皇子都不怕!”
上官枫胸膛那诱人的一线风景,差点眩花了林晓晓的眼,是谁说只有女人隐隐约约很诱人?
其实男人也是的!
林晓晓此刻理解了林晓晓,那么多美男与一个老男人对比,实在诱惑太大!
“但我要脸!”
林晓晓狠狠心,奋力要把目光从上官枫胸口的风景移开。
“但你的眼睛却不是这么说的?”上官枫挑眉。
“我发现你长胖了!”林晓晓咬咬牙,撇开眼:“我们换个地儿说话吧。”这么说下去,她迟早因流鼻血而失血过多。
“楼上雅座,有我的位置。”上官枫拿手指往上一比。
林晓晓循着上官枫的手指处,只见那雅座就在约莫两层楼地距离处,难怪他能如此恰巧的偶遇……
跳上跳下就可以了,还是直线距离。
林晓晓才想,就觉得身体已经腾空。
大叫放我下来?那更狗血!林晓晓没叫。
她习惯地把手搭在上官枫的身上,以确保自己不被摔回上官城府,再躺个七七四十九天。
作者高兴拖字数,而她林晓晓只盼着早点把这狗血的剧情走完,然后,天可怜见的,剧中时,请把她送回家,千万别来什么她和她男宠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再番外、番外地,把她彻底折磨死在这本坑爹的小说里,永世不得超生。
“你和过去有些不同了!”上官枫打横抱着镇定自若的林晓晓调笑。
“那么谢谢,请把我放下来!”
她林晓晓是小强,适应力不强怎么与那个狗血的作者斗出生路。
林晓晓拍拍上官枫的手,示意安全着陆后,可以把她放下来了。
“不放,我觉着这样顶好!”上官枫笑,“你看好风景在眼前,美酒佳肴在桌,而美人却在怀,人生美事不多,今儿我是占全了。”
“呵呵,的确!你的手不酸,抱一天也成啊!”
她林晓晓更美,还得个美男沙发垫……
林晓晓笑,心里却在盘算要和上官枫说点什么,毕竟受人之恩,哪能享受不办事的。
“你煞风景的性格还是老样子!”
上官枫放下林晓晓,大喇喇地斜靠上栏杆,两手独自酌酒,看着楼下川流的人息道:
“说说来意吧!”
肯这么大方让他调戏,必有所求。
林晓晓挑眉,难道她走进了小说的预设情节?
没办法小说太烂,好多情节她都忘了……
“我是来挑拨你和大皇子的!”





 第一百一十六章 回去不太容易(四)
 更新时间:20111025 22:47:48 本章字数:5646

 拐弯抹角,不如挑明来意。
林晓晓也自行拿过酒杯自酌。
“为了他?”
上官枫两肘支撑在栏杆上,头开始望天,似在吹风。
“也为了你!”
林晓晓喝下一杯,觉得口感很好,索性又倒了一杯。
说实在的,上官枫这人真会过日子。
和上官城那一本正经,循规蹈矩比起来——
林晓晓想,如果她先遇见是上官枫的话,也许会喜欢的是上官枫而不是上官城。
因为与上官枫这样的人过日子,生活不会无趣吧!
“呵呵,有意思,说来听听!”
上官枫品了品酒,似在回味酒的味道,又似乎在闻风中的花香。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这道理无需我说吧!”
林晓晓也闲闲地品酒看风景,兼看美男的风景。
“你这是把我往火坑里推!”
上官枫笑言,收起吹风的姿势,翻身压住林晓晓,笑得邪乎。
“错,拯救你于水火!”
林晓晓吃疼地贴上栏杆,笑意不减,心道我也是流氓我怕谁。
“那先解我的心火……”上官枫话音未落,林晓晓就彻底摊平了。
林晓晓无语,不用看,她也知道此刻正两爪在上,两腿一副欢迎光临的姿势。
林晓晓暗骂作者——
尼玛太狗血了,才说几句话就扑,主动献身的小怪兽们天天都喝伟哥啊!
最最可恶的是,尼玛这女主的姿势,配上她的神情分明就是欲迎还拒啊。
“可以拒绝吗?”林晓晓做最后的挣扎。
“你说呢?”
上官枫低笑吹出的风,都在林晓晓那悲催的敏感女主身体上引起阵阵颤栗。
林晓晓叹息,她说什么?
她这奥特曼,是悲催得被怪兽压着反调戏的。
这个时候,根据剧情的原有规律,林晓晓在倒计时,等待解救她的另一只小怪兽。
不过倒计时前,她还是需要竭力自救,至少她得给下一只怪兽出场前一点点装扮的时间。
衣物。
落一件。
缓缓得又落一件……她今天似乎多穿了那么一两件。
吻痕——
颈上、肩上……跟着最后一层包装一路迎上。
魔爪……
已经分不清谁的爪子是魔爪!
林晓晓如果还能管得住她的手的话。
她会先捂住自己的脸表示她很羞涩,而不是在撕扯上官枫的身上摸索。
一句话。
林晓晓悲催地发现,她越来越无法控制住她的身体——
就在她全力抗拒那一阵阵肌肤摩擦的颤栗时,她的身体已经叛变了她,牢牢地缠住了上官枫,本性暴露地打算——
恶羊扑狼!
啊啊啊啊啊——
就在林晓晓自叹她要完时,一只手拍了拍上官枫的背:
“放手!”
林晓晓抬眼,然后傻眼。
“你以为这是幽冥国?”
上官枫不动,抬眼挑衅地打扰他好事的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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