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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飞闻言放下手中的茶具,轻轻躬了躬身退了下去。
“影,吃些东西吧。”夏末边说着,便把薛飞和自己动过的菜端到了一边。
“主子我来!”末影说着接过主子手中的东西,夏末也不推诿,直接交给了末影。
末影弄好后坐在一边,说道:“主子也再吃一些吧,今天主子可只喝了几口汤。”
“你知道的,我今天没有胃口。”夏末无奈的笑了笑。
末影没有说话,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盒子,这是他下车前专门取出来的。他轻轻打开盒子,薄荷的清香和那舒爽的感觉一块儿溢了出来。末影取出几片放入夏末的米饭中,又取出几片放入汤中。然后双手同时给两个器皿加热。不多久,清香甘甜的气息就从饭中溢了出来。
末影没有说话,只是淡笑着把碗放回夏末的身前。
看着末影的动作,夏末轻轻一笑,感觉心情好了许多,胃口也不自觉的好了些。吃了一口饭,那薄荷的凉凉的味道确实让她舒爽了不少。
末影看着主子终于开始吃了,也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这一顿,夏末吃的虽然没有平时多,但也不算少。而因为首次看到那些血腥场面引起的不适也舒缓了许多。
饭后,夏末如在沁园般,洗漱一番,同末影一同入睡了。
血腥的场面引起夏末梦中的颤栗,而末影身上那安心的味道和温度却让夏末很快的平复下来。
……
下一章会出现一个新的男主人选噢~~之前有出现过一次,大家猜猜是谁?
69 那个偷儿
69、
翌日,打发走了车夫,夏末并没有急着离开。余阳镇由于是一个交通枢纽,所以也是颇为繁华,夏末自然要逛逛。
夏末一身白色的低调棉布衣衫,腰上挎着一个竹箫,慢慢悠悠的晃到了余阳镇的闹市区。
街道两旁很多的小摊小贩,有卖小饰品的,买蔬菜的,买吃食的等等。夏末的目的是那些玉石,虽然千年暖玉是可遇不可求的,夏末也想碰碰运气。
“公子,来看看我们这些玉石吧,做工精细,价格绝对低廉。”小贩热情的招呼着。
夏末拿起几样东西翻看了一下,感觉小摊上一支簪子似乎对她有些吸引,这是每次遇到好玉的时候都会有的感觉。
夏末把那支簪子拿到手中把玩着,发现竟然是软玉的,“这支簪子多少钱。”
“公子好眼光,这可是小老这摊上最好的簪子之一,你看这玉质温润,还没有什么瑕疵。才收您10两银子,一点都不贵。”
这个价格确实不贵,不过这个小贩明显不识货,“五两银子如何。”
“得,七两银子就给您了。”
夏末没有多说,从怀中取出钱袋,掏出七两银子给了摊主。她并不在乎那么几两银子,只是习惯性的杀一下价罢了。
夏末甚是喜爱的摩挲着那支簪子,想着回去后把它换上。然后又向下一家玉石摊走去。
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夏末感觉到怀里一空。伸手一摸钱袋没有了,就连自己另外存放的银票也没有了。可恶!夏末扭头,看着那道青色身影,脚步微错,追了上去。
“公子!”薛飞目瞪口呆的立在那里。公子竟然会武功,而且还相当不错的样子。
半晌,薛飞回过神来想要追上去,却发现哪里还有公子的身影。他只能带着复杂的思绪回了客栈。
却说这边,那青色身影看到物主竟然追了上来,本想要停下来的动作,立马加速。他可是练武的天才,这人比他还要年轻肯定追不上他的。但是显然他这一次又失算了。
夏末运起轻功,追了上来,师傅都说了,她的轻功就是在武林上也是数一数二的。不过这还是第二次有人偷她的东西呢,上次是在京城,也是卖完玉石首饰之后,这一次竟然出奇的相似。
不过五分钟的时间夏末就追了上来,竹箫早已拿在手上,对着那人的后背就是一点。
那青衣男子显然也不是一个弱角色,只见他身体微侧就躲过了夏末的竹箫。
夏末拿竹箫当剑使,眨眼的功夫就与那男子对了几招。
“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可以不和你计较。”夏末停下身来,看着对面的青衣男子,那名男子长的也算丰神俊朗,阳光潇洒,怎么看也不像个偷儿。真是人不可貌相。
青衣男子也正郁闷呢,他还真是不适合偷东西呢,偷了两次被逮了两次。“喂,兄弟,不过是借个钱花,不用这么大动干戈吧。我看你也不缺这几个钱,就当救助贫困了。”
“我没看出你哪里贫困来,再说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夏末不为所动。
“那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好了。在下孟莫离,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名气。”孟莫离报出自己的名字,发现对面的人竟然没有半点反映。江湖上的人不应该没有听说过自己才对啊。
孟莫离?怎么这么熟?而且今天的场景也很熟。莫离,茉莉,原来他就是上次的那个偷儿。夏末这时完全忘了她前一段时间在有关江湖的信息里看到过这个名字。“有名的偷儿?”
有的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若不是与上次相似的场景,想必现在夏末想起的会是江湖上的孟莫离而不是偷儿孟莫离。
“这叫借好不好,我可是有给你留纸条的。而且我也不过是第二次借别人钱而已。”孟莫离委屈的眨眨眼,出来之后只能靠打劫强盗养活自己了,偷两次东西都被逮到了。
“第一次是在京城!”夏末淡淡的说道。
孟莫离脸色一变,摆出一个防备的姿势,冷冷的说道:“你是什么人,你怎么知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怎么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人。
夏末不屑的撇撇嘴,“上次你偷的是一个湖绿色的钱袋,里面有一百五十六两三钱银子。”夏末也不知道当时为了什么,鬼使神差的就把钱数给记了下来,也许是为了纪念首次遭遇小偷。
“你怎么知道!”孟莫离是真的惊讶了,就算监视他也不应该把钱数都了解的这么清楚吧。
“因为我就是那钱袋的主人。”夏末淡淡的吐出这么一句话,然后又说道,“上次你可就欠我一个人情没还了。”
孟莫离窘迫的挠挠头,这才发现对面的男子确实有些眼熟。自己就偷过两次,竟然两次都偷到一个人身上了,“那你说要我怎么还吧。”
“第一个人情就给我当保镖来还就好了,第二个人情,你就先欠着吧。”她的鞋底袜子里,还有裤腿,好多地方还有钱呢,倒也不是差那些钱。不过这个人既然在江湖上小有名气自然对江湖也会比较了解,总比她这样盲目的乱逛好。
“行,你管饭。”反正自己也是到处游荡。
“没问题,跟我走吧,不要试图逃跑,你逃不过我的。”
孟莫离撇撇嘴,有人管饭他才不逃呢,这样刚好还能逃过父亲的追查。
夏末带着孟莫离回到了客栈,薛飞只是诧异的看了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少爷会武功的事情,大家竟然一点都不知道,那么多出来这么一个人倒也没什么稀奇的了。他也是今天才发现他竟然一点都不了解少爷,他显然不像自己的印象中一样只是个纨绔公子。
“这是薛飞,我的书童。也是孟莫离我的保镖。”夏末介绍着两人认识之后,又喊来小儿要再定一间房。
“哎呦,客官可真不巧,小店的房间都已经定出去了,几位客官恐怕只能挤一挤了。现在估计其他的店也都没有多余的房间了。”小二为难的说道。
“噢?有什么事情,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你们这里平时也是如此吗?”夏末狐疑的问道,就是京城的客栈也没有这么火啊。
说道这个小二就来劲了,“公子有所不知,三日后及时全国首富金福贵的独女金小姐的抛绣球选亲的日子,大家自然都来碰碰运气。不说那金福贵许诺的万贯家财,就是那金小姐的容貌也是冠绝四方。有闭月羞花之姿,沉鱼落雁之美啊。”
“你见过那金家小姐?”夏末看着那小二说的天花乱坠的,开口问道。
小二挠挠头不好意思的说道:“首富的千金,我们这些普通人怎么可能轻易见到。但是传闻也不会作假,要不然三天后那金家千金一出来岂不是就戳穿了。几位公子如果不赶时间也不妨去碰碰运气,就算是见见这场面也不错的。”小二说完,看着夏末没有再说什么,就训练有素的退了下去。
“你对那金家小姐感兴趣。”孟莫离在夏末一边的椅子上坐下给自己斟上一杯茶问道。
“我只是好奇那金家为什么非要抛绣球选亲,以金家的财势想要找个什么样的亲家应该都不难。”夏末轻轻摩挲着茶杯,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这些人的思想又怎么是普通人能够猜的透的,不过如果你感兴趣也可以去看看,没准儿还真被选中了,到时候那可是万贯家财啊。”孟莫离说着,似乎对那万贯家财很感兴趣,可是眼神却是很平淡。
“我倒是还没有见过抛绣球选亲的,自然要去凑凑热闹。”夏末轻抿一口茶,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对这种场面的兴趣。抛绣球选亲呢,前世在电视中才有机会见到的场面,自然要去看看。
“行了,我去午休会儿,我的房间怎么办。”孟莫离现在很是悠闲,有人管饭吃,有的玩,他也乐的自在。
“你和薛飞先住一个房间吧。”
孟莫离看了看在一旁站着的黑衣冰山男,下意识的摇摇头,“我还是和你一个房间吧,我可不想被冻死。”
“在我的房间我不保证你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夏末淡淡的瞥了孟莫离一眼,不甚在意的说道。
孟莫离盘算了一下还是打算先不惹自己的金主,起身回了自己和薛飞的房间。
薛飞一直没有动,他希望主子能给他一个解释,主子竟然会武功,那主子那天全是装出来的了。他不过是一名小小的书童,主子需要下那么大的心思来装出来骗他吗。他是不是该感到荣幸呢?
“我要午休了,薛飞你也先回去吧。”夏末并没有解释什么,或者说夏末从来不认为自己需要解释什么。自己并没有说过谎,骗过人,她自然也很坦然。作为一名下属,也不该过问主子的隐私。
薛飞眼神带着点失望的抱拳躬了躬身,然后退了下去。
是夜
末影看着怀中的主子,想到主子这么一个淡漠的人却轻易地被那名叫孟莫离的男子撩拨了,不自禁的有些担心。那个人会影响到主子吗,自己还有多少机会可以像现在这样抱着主子入睡呢。末影轻轻叹了一口气,在主子那莹润的粉唇上烙上一个浅浅的吻。
……
70 就是他了!
夏末在余阳镇游玩了几日,余阳镇与其说是一个镇倒不如说是一座城,它比之一般的城市还要繁华,还要像一座城。听说除了这里是交通枢纽的关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金福贵,发家之后回报乡里,把余阳镇发展了起来。
夏末不时的让孟莫离讲了一下江湖的现状,才知道江湖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安平静。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皇家可以统御江湖,可以引导江湖,却不能消除江湖。江湖人向来快意恩仇,是以江湖上也分好多个势力,虽然都受武林盟的管理,但是彼此之间的争斗武林盟却不能插手。
现今武林上的三大势力是白帮、青帮和红帮。白帮有一些武林世家组成,有公孙、司徒、百里、南宫四大家族管理。青帮则是一些闲散的武林人士组成,里面的亡命之徒比较多,都是一些狠角色。红帮则是类似于乞丐帮的一个帮派,由一些地痞流氓和乞丐等组成,它的优势在于人多,分布广对于各地的情况都比较了解,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情报来源。强龙不压地头蛇,虽然从武力上不能与其他两个帮派相比,但是却让人无法小觑。
白帮向来自诩正值仁义,私底下却免不了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青帮倒是恶名远扬,也确实做过一些坏事,毕竟亡命之徒并不是那么好管理的。白帮看不惯青帮的作恶,青帮看不惯白帮的伪善和假道义。两帮之间本就有些摩擦,后来慢慢升级到现在完全对立。而红帮一直比较安稳的发展着,不怎么参与他们的争斗,比较安于现状。另外两帮也就不太关注他们。
而如今,由于家族的模式有利于长期的发展和壮大,白帮的势力也是越来越大。而与之相对的青帮的势力确实逐渐缩小,隐隐有被白帮吞并的趋势。
“那些恶人,都是些亡命之徒,被消灭了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白帮虽然会用一些阴谋,但是青帮却是赤果果的杀戮。”孟莫离下定义道。
夏末却不这样认为,暗中的刀子永远比放在明处的刀子更可怕。白帮现在想要消灭青帮,成为江湖上的一支中流砥柱的势力。但是谁又能保证白帮的野心就会到此为止呢。人总是不会满足的,得到了江湖,他们还会想要更多,那下一步可能就是江山。
“平衡未必不好,打破平衡也必然会引来动乱。以前三足鼎立的时候不也天下太平,完全没有改变这种形式的必要。”皇室应该也知道这种情况才对。没有出来制止的原因,是有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