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不要太感动,”我边按摩边喘着气说道,“换作是另外一个人,我也会这么帮他的。因为我可不是免费帮你的,我不开慈善堂,你以后一定得把医药费补上给我。我想要钱,我知道你肯定有钱,我告诉你,我只要钱。”
我只能这样对他解释才能强压住自己内心的不安。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凝视着我的神情越来越柔和,越来越具有某种诱惑力的挑逗,我天天对着他的那双美目,已经快招架不住。
可我知道我和他是没结果的。他的容姿外形那么出色不说,还是这个异界里数一数二的人物,我一个臭要饭的怎么可能与他进一步的发展?做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另外高维之的前车之鉴仍然还历历在目,仍然还在我的心里,我不敢忘记。我既没有显赫的家世让一个男人能少三十年奋斗,也没有出色的外貌能让人觉得付出再多也值得,又怎么能拴得住一个那么优秀的男人呢?更何况,他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的父亲,我不会去做小三,还有,他男女通吃,还有……我痛苦地闭上了眼,总之,有太多太多的理由使我不想与他发生太多的联系与纠结。
*****************************************************************************************************************************
亲们,偶又开始打劫票票了,快快交出来,嘿嘿,~~~:)
第一卷 暗月风云 第十六章 冤家相遇(三)
那一晚,我为他按摩足踝到天明,他的伤处的肿痛似乎才稍有缓解。
第二天,喂他喝过药后,我匆匆出了破窑。外面依然是冰天冻地,我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连帽长衣,顶着袭卷而来的寒风大雪,将帽子拉紧了些。我奔进了一间药店,势力眼的小伙计一见我这乞丐行头,差点儿没把我赶出去,幸而我好说歹说才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问他是否有治疗嗓子的药,他斜眼睨了我一会儿,“你是不是上回来过?”
我连忙点了点头。
“不是都说没有了吗?”
“可是,”我说道,“你上回不是说你们铺里过几天就会新药进来吗?现在有新药运进来了吗?”
“没有没有,”他一副打发叫化子的傲气神态,不耐烦地挥着手,“什么都没有了,你快走。”
我愤愤地走出了药铺,这年头,真是世态炎凉。
我奔走在风雪里,又跑了好几家药铺和医馆,可不是被人赶出就是被人冷眼相待,不到几分钟就被打发走,我恨得牙咬咬。
风雪越刮越大了,我仍不肯死心,又坚持跑了好几家,终于遇到一家接人待物比较好的药铺。小伙计给我介绍了他们铺里刚运入的新药,有一种就是治疗哑嗓的草药。我欣喜若狂,忙将这种草药买下。
我一路直奔回破窑里,快要跑至破窑入口时,忽然看到有几个生面孔在门外徘徊,他们全身裹得厚厚,看不清面容长相,但一看就知不是破窑里的人。我警觉起来,抱着药材闪到一棵树后。
不到一会儿,有一男一女走了出来,女的穿着厚厚的长衣,披着一条长长的黑色披肩,身材有点眼熟;而那男的个子不高,但有点块头,膀粗腰圆,穿着一件紫色的长衣外套。他们低声说着话,门外的几个生面孔迎了上去,他们一起朝前走去。
他们缓缓往前方走着,离我躲藏着的大树并不远,隐隐有声音飘过来。
“表哥用写字告诉我,我们得再过几天才能走。”一个女孩的声音在说道。
“事出突然,我们需要尽快离开这里,你有没有对主人提及?”男人的声音极是熟悉。
“说了,”这个女孩的声音有点像诺儿,“可表哥的意思是还是要过几天。”
男人急了,“你有没问为什么?”
“没。”
我屏住了呼吸,躲在树后,一动不动。看来,他的下属已经找到他了,女的可能是他的表妹诺儿,那男的可能是我曾经在牢里见过的那个执事。他们正在劝他回去,但他不知为何却不肯走。
难道,他是为了我?我的心紧缩了一下。
待他们走远,又过了一会儿,我才抱着药走入了窑内。远远的,他一看到了我,俊美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我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还是像往常一样,我首先摸了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然后又将火堆烧大了些,为他煎药。
我们陷入了一种异样的沉默里,这种氛围怪怪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不大擅长隐藏自己情感的缘故,一有什么心事,便在不知不觉中表露在外。我干咳了两下,想打破这种奇怪的尴尬气氛。
药煎好了,我把他扶靠在墙边,拿起汤匙,一点一点的喂他喝药。他目不转睛的凝视着我,乖乖的与我合作。在我小心给他喂药的那个时候,我忽然在想,如果现在换成了是诺儿给他喂药,一定会比我更加用心和仔细吧。不管怎么说,任何一个女人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机会,去照顾一个受了重伤的超级帅哥,大概都会如我一般将他照顾到底吧。
我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比较幸运,得到了照顾他的这个机会,所以才有了他现在注视我的温柔目光。
想到了什么,我的手不禁一抖,汤药撒了出来,溅到了他的手上,立刻起了一片红色。我慌忙放下药碗,拿过湿毛巾,按在他的手背上。
“很痛吧?”我有些内疚,抬起头来,正对上了他依然温柔如水的目光,竟没有丝毫责怪我的意思。我的心一下子跳得厉害,赶紧又低下了头,忙着用湿毛巾按在他红红的手背上,假装忙碌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半夜,我一直没有睡,离奥斯纳远远的,在破窑的另一边为两个发烧的小孩熬草药和不断更换湿毛巾。
明亮温暖的篝火的光亮下,我不经意地朝角落里的他看去,他已经静静睡着。看着他平静的睡颜,我竟有几分痴呆了,再次回神过来时,又开始痛恨起自己的不争气,痛恨自己时不时的为他的动心,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对一个曾经想杀自己的男人感兴趣,为一个曾骂自己为“贱人”的男人脸红心跳。
我握紧了手中的湿毛巾。是的,已经快到结束与告别的时候了吧,再不走,我便会越陷越深。我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爱他与想他的心绪,更无法控制自己被他身上散发出的魅力磁场的不断吸引。所以我只有走,只有尽快的走,才能避免使自己将来伤得更深。我和他,终究是属于两个世界里的人。
后半夜,那两个小孩子的烧渐渐退了,我悄悄起了身。
回到自己的住处,我把为他买的,采摘的草药全放在一起,打了个包裹。我不敢把这个包裹放到他的身边,怕他会被我的动静惊醒。我把这个包裹放在我平日睡的稻草堆上,就悄悄的离开了。
快到窑口时,我还回头看了一眼奥斯纳,他正闭着双眼,就像一个正在熟睡的纯真的婴孩,小小的发呆了一会儿,我就快步走了出去。我不担心他此时会醒来,因为据我的观察,通常接近天亮时,会是他睡得最沉的时候。
走出破窑时,天还没有亮。街面上有三三两两准备出城的人,我把连帽戴紧了些。这时的城门管制还不算太严,我夹杂在他们中间,混了出去。
出了城门后,我出了五个伦币,搭上了一辆小小的载客马车。虽是一大早,可车上的人很多。我挤在最里面的角落,忍受着马车的剧烈颠簸,想着自己的心事。奥斯纳的伤虽然还没有好到四成,但也基本上没有生命危险了。早上的粥也为他煮好了,我给了一个小孩一个伦币,拜托他到时为他端过去。他现在决对可以自己动手吃东西了。
天渐渐亮了,我也累了,靠着车壁,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一直到傍晚时马车停下,我才醒了过来。
已达目的地,所有的人都下了马车,我也跟随在后。这里应是暗月国的边境了,我很快就要出这个王国了。
正在发呆时,忽然听到后面远远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我眯起了眼,只见几个人挥舞着长鞭,骑在高头大马上,正急急地朝这边赶来。
想到了什么,我忙溜进了路边深深的灌木丛里。
那几个骑马的人很快到了这边,他们跳下马来,其中有人向那些刚下马车的人问道,“有没有看到一个二十来岁,全身脏兮兮的女人从这里路过。”
难道是在形容我?我躲在灌木丛里,大气都不敢喘。
那些人纷纷表示没有留意,他们刚从马车上下来,没见到路边有什么人经过。
我也是从马车上下来的。
我躲在丛中,动也没动。
一直到那群人都走远了,才缓缓地从灌木丛中走出来。
一切都该结束了吧,我和他的相识与相遇,终于划上了一个休止符。我想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我要去赤鹰国找到傲鹰之星,然后再寻到回家的路,回到我的世界,从此与你,再无相见的机会。
天空又飘起了大雪,伴着寒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没有戴帽子,任由寒风吹起长发,任由雪花不断落在我的身上,独自一人站在路边,感慨着这所有一切一切的发生。天色已暗了下来,但我仍傻傻的站在那里,回首望着暗月小城里的那条路,告诉自己,一切终于都过去了。
****************************************************************************************************
今日更晚了,向大家表示抱歉,才刚刚进屋……
第一卷 暗月风云 第十七章 被囚禁的艳后(一)
太阳高高挂在天空,艳阳高照,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大街上一派繁华。阳光照在青石板铺成的古朴街道上,反射出耀眼的光亮。街道的两旁全是小铺,商品琳琅满目,无论是珍珠挂饰,还是银色手链,都在太阳的金色光芒下闪闪发光。
站在人潮拥挤的街市上,我看花了眼。这里只是多罗列国的一个小城镇,由此可以见到终年冰封雪飘的暗月国是多么贫瘠。
终于脱离了长年累月的风雪之国,站在阳光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是说这几年来战争累累吗?这里却似乎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
今天是赶集日,街市上尤为热闹,人来人往,我转瞬间就被淹没在了人海里。
人实在太多了,我挤过了一拔又一拔的人群,试图找个人少一点的角落躲着,却怎么也挤不出这条街。
一个不留神,我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我被撞得头昏眼花的同时,忙不迭的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抬眸的瞬间,我一下子震住了。那是一个极为奇特的男子,他一身白色的连帽长衣,白色的帽子几乎遮住了半边脸,几缕金发从他的耳际微微露出,在阳光下,隐隐泛着金光。他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深沉的绿色,犹如深潭,又如美丽的绿色图拉斯海,深深而不见底。
他的鼻子极为完美,比古希腊的完美男子雕像上的鼻子还要高挺与好看,那高挺的完美弧度,甚至连奥斯纳都比不上。他的下巴尖尖的,优雅的线条形成了一个高贵的弧形,我不禁看呆了。
他身上隐隐散发出的高贵与优雅气度,是我平生从未见过的。
奥斯纳的气质无法与他的相比。我不明白一个外形这么出众的男人怎么会没奥斯纳出名。
他也看到了我,墨绿色的眼睛里露出了微微惊讶,隐隐的,我似乎还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炫丽的七彩之光。
我惊呆了,这是一个长相多么奇特与混血的完美男人啊。
奥斯纳的外形虽然出众,但是缺少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那是一种由内到外散发出来的东西,不是后天能练就的,而是在与生俱来的天生的隐藏在你的基因密码,融入你的血液里的东西。
凭着一股直觉,我觉得他是一个出身非常非常高贵的王子,那种周身散发的气质与男人魅力,决非一个普通男人所能拥有的。而且那种非凡的气度和无形的诱魅,连我曾见过的暗月国的若巴尔和亚罗两位王子身上都没有。是的,他才是一个真正的王子。
他对我微笑了一下,嘴角弯起的弧度尤为动人,忽然之间,他扬手就拉掉了我头上的帽子,我的长长黑发流泻而出。我已经呆住了,不管他在做什么,我都没有在意。
他又抓住了我的手臂,把我拉出了拥挤的人潮。
一个小巷的角落里,他问我,“你从哪里来?”
“我,我也不知道……”我看着他的混血儿英俊脸庞,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笑了笑,然后突然问道,“你可愿意跟我走?”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艳遇吗?天啊,我张大了嘴,又点了点头,“愿意。”
我一介小小的平凡女子,一身脏兮兮的小乞丐装扮,却被一个如此高贵英俊的男人牵起了手,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深深地望着我,说出了一句让我怎么也想不到的话,“你真的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