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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下飞机就过来了,据说你滚楼梯了,哥来给你收尸,只是要失望而归了。”收到林暮晃了晃的拳头林墨正色道,“再说,我才是你哥好吧,沐朝那玩意儿算什么!那个操蛋玩意儿。”林墨始终对林暮和沐朝的事情耿耿于怀,时至如今一想到沐朝还是控制不住想揍他的冲动。
林暮不屑地撇撇嘴,“滚吧,你这时候跟我兄妹情深了,你上个月回部队之前在我们宿舍楼下一脚差点把我踹飞了,魂淡,尼玛老子的脸都丢尽了!大庭广众之下你踹爷的屁股!”
“你丫怎么不说我为什么踹你。”林墨一脸愤慨,“你丫先一脚踢到老子的蛋的!”
“就算我先踢到你的蛋,但是……” 林暮毫不吃亏地反驳被刚走进来的梁秦一声轻咳咽回肚子里。
看到梁秦走进来,林墨简直是喜上眉梢,这一个月以来林墨少的可怜的和外界联系的机会都浪费在他踹林暮那一脚是男人的条件反射还是他故意的,林暮还信誓旦旦地一口咬定如果她咪咪被人不小心碰一下她绝对不会条件反射,为此林墨还得不偿失地失去了和他家小狐狸煲电话粥的机会,过两天程彦那小子一回来他就又完了。
林墨现在已经完全被林暮折腾得闻蛋色变,一看到林暮没什么事就着急去找他家小狐狸,告诉了林暮一声自己转业到公安厅之后就把空间留给自己哥们和自己名义上是妹妹实际上兄弟情深的林暮相爱相杀,如果不是说出来略尴尬,他其实真的很想提醒自己哥们注意下自己可怜的岌岌可危的蛋。
偌大的空间只剩下林暮和梁秦相视无言,林暮转转眼珠有些词穷,每次到这时候她都极其羡慕她未来嫂子——顾狸那货绝对是口舌生莲一张嘴你就别想再插一句话,每次她打架打不过林墨的时候就去偷听林墨讲电话,看他被虐得如何的爽,最后林大公子一张嘴就是,“祖宗,我错了,我都错了,好,您说我还有哪里错了我都改,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把我塞回娘胎吧,亲!”
呵呵笑了一声林暮看着一身白大褂的梁秦,制服诱惑啊,这种禁忌一样的颜色往往让她色*心四起,林暮清清嗓子正想开口却听到梁秦用那种淡淡的却带着一丝威胁意味的语气开口,“沐朝是谁?”
“操蛋玩意儿。”林暮灵机一动回答得巧妙。
“……”
“我哥说的。”
梁秦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算不算恩断义绝的最高境界,正如他一直知道林暮极其绝对的人,爱得深恨得也深,那时候学小提琴他经常去林虞家里,林暮一个人抱着一只可爱的异国短毛猫坐在门口安静得摸着猫的毛,后来那只猫跟另一家的男孩跑了一次之后,他就再没见过林暮抱她的宝贝猫,那个孩子对于背叛有着一种近乎疯狂的偏执。多年之后她会抱着另一只长相相似的异短悉心照料,却不再是原来的那只。
猫如此,人呢?
看着眼前的银耳粥林暮抬头看了梁秦一眼,在心里估计了一下梁秦甘愿当托盘的可能性低头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小口,一小碗粥见底看梁秦还没有把手移开的迹象,林暮思索着莫非这货的洁癖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天要亡她啊。伸出舌头飞快地就着梁秦的手在碗里一舔,剩下的粥就比较往里了,舔的话可能会比较考验技术,林暮伸长舌头又飞快地尽量雅观地舔了一口,一不小心有一滴滴到梁秦的手上。
犹豫了好久,林暮低头准备重蹈覆辙就听到梁秦明显忍不住笑的声音,“你没吃饱?”
靠,林暮抬头,尼玛你早说啊,还没张口梁秦就像摸宠物一样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的下巴蹭着她的头发,微凉的大手伸进她的衬衣沿着她的腰线细细地抚摸,林暮翻了一个大白眼,“混蛋,我最讨厌别人玩弄我!”
“我还没开始呢,别急。”梁秦说着伸手去解林暮的衬衣扣子,林暮刚要欲拒还迎手机铃声就打断了暧昧的气息,按下接听键林暮一跃而起,“靠,点名了!”
趁着梁秦被一个小护士纠缠住林暮逃一样冲出医院,坐在出租车上林暮打开窗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却突然有些怅然,沐朝的出现让她措手不及,甚至不知道如何面对梁秦。
以她的情商,她似乎从来看不懂沐朝的心思,一如现在,她完全不懂梁秦为什么会顺水推舟地娶她,他完全打得过她,所以说这场一脱二上三结婚的戏码,说是她想出来的,其实是他导演的,从头到尾她都没在这场游戏里掌握主动权,他对她了如指掌,她穿的裙子的号码,她喜欢喝的粥,甚至她一开始就对他存的心思,可是从头到尾,她对他竟然是一无所知的……
除了那场青春期时青涩而毫无缘由的暗恋,他们的人生似乎没有什么交集,所谓的一见钟情青梅竹马更是扯淡,林暮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小时候那种模样,除非梁秦是天生的抖M,否则,从那时候就喜欢上天生彪悍难自弃的她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顺水推舟地陪她玩一场有关婚姻的游戏,她却傻乎乎地从主导者变成了被动的那个人,永远风轻云淡的人之所以风轻云淡,是因为一切在他的掌控中,她的变相求婚也好,她在浴室里听到枪声时的紧张也好,沐朝的出现也好,他或是淡淡的问,或是连问都不问,是他给的自由体贴还是他的了如指掌,林暮不知道也不知道从何得知……
回到学校的时候那节原属于师太的课已经上了半节了,林暮偷偷从后门溜进去就看到程果在后面朝着她招手,讲台上年轻的女老师长着一张精致漂亮的脸蛋,师太上课时从未超过二十人的教室,一节课没上完现在已经被坐满了,擦,现在果然是个拼脸的时代。
被摔的右胳膊还是有些疼,林暮下巴支着桌子右手无意识地抄着笔记,一边小声地把自己在的士上的深刻思考细细地说给程果,程果侧着脸趴在桌子上眨着她那双琥珀色的大圆眼睛语气笃定,“暮暮,相信我,梁秦这货就是比较闷骚而已,他绝对喜欢你。”
“为嘛。”林暮不解,“我当初追了他那么久他都不同意,你说他是不是在我身上有利可图?”
“呸”程果出口直接,“就你,还有利可图,你爸留给你的遗产尼玛已经都被沐朝那渣男骗走了,你现在还剩什么,说起沐朝我就生气,算了,无论他说什么你都别再理他了。”
“嗯”林暮重重地点点头,手指在桌子底下划开屏幕就看到沐朝的短信——小暮,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小暮,你在这里等哥哥,我马上回来。
当初,他那么说。
然后她乖乖地站在原地,六岁的孩子一个人站在漆黑的夜色里不敢哭,不敢叫,她很乖,她从没那么乖过。她等了十年,从一个什么都靠别人遇到事情只会哭的小姑娘,变成连眼泪都不会掉的习惯用拳头解决问题的彪悍女,在她生活得很好的时候,他再一次出现证明了她当初所有的担心所有的害怕他出事,简直是一种辱没智商的愚蠢。
小暮,我喜欢你,很喜欢。
后来,他那么说。
她想一个傻X一样信以为真,以为他们毫无血缘就真的可以在一起,后来才知道,这种毫无血缘是十年前他毫不犹豫地把她一个人留在仇家必经之地的原因……
没有谁会一直站在原地,没有谁被人狠狠地打一个耳光之后再把另一半脸也凑过去,林暮动动手指打开通讯录,把沐朝的名片华丽丽地改成——操蛋一枚。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昨晚吧, 爷和爷家那位在宿舍楼下玩耍,然后,爷拿着一大桶可乐在哪里甩啊甩啊,然后……爷甩到了他的蛋!擦,一脚就踹爷屁股上把爷踹出去了,有木有有木有!
大庭广众之下啊,情侣一对一对的啊,唔,嘤嘤,爷的心肝脾肺肾啊,呜呜,
爷都用自己来娱乐大众了,你们,为嘛不收了爷,为嘛只涨点击不涨收,为……嘛……
爷……是一个华丽丽的……悲剧,画圈圈,嗷呜,悲……剧……(这是爷刚在天涯上学会的呻吟体~~~)
☆、非奸即盗1
“嗯,有志气。”看到那四个闪闪的大字,程果凑过来一只修长的手伸过去板着林暮的脸,长睫毛下那双琥珀色的眸子蕴满认真,“相信我,暮暮,那个放弃你的人总有一天会知道是他不配,而你之所以失去是因为足以得到更好的,比如梁秦。”
林暮被这样赤果果的赞美和浓浓的煽情说得老脸一红,伸手一把把程果那张漂亮脸蛋推过去,“滚。”
当初那场像一个笑话一样的甚至算不上爱情的独角戏,对于林暮而言其实悲伤的成分并没有那么重,沐朝在她心里十多年如一的扮演着一个哥哥的角色,只是这个角色对于她的意义太过重大,在林虞死后的那个晚上,他曾经是她的全世界,是她救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紧紧地抱着他肆无忌惮的尖叫发出像小兽一样的嘶吼,她一头扎在他怀里沉溺于那种温暖无法自拔,只是她没有想过当初的救命稻草会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无论如何,她很好,最起码现在很好,就算她对梁秦一无所知,他的温暖那么近那么真实,她感受得到。
听到林暮的那个“滚”程果一副了然的样子微微一笑低头把林暮的笔记抽过去对照着自己的笔记认真地把刚才林暮没来时讲的要点补充上去,这货一向这样,连羞涩的样子都带着绝对的彪悍。
下课铃声一响林暮就拽着程果冲出了教室,C市的秋天夜风微凉,林暮下午着急着跑回学校把外套落在出租车上了被冷风一吹差点打个寒战,鞋子踩在厚厚的落叶发出吱吱的声响。林暮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正走得飞快就被程果戳了一下,一抬头就看到梁秦站在不远处一手随意地插^…^在剪裁精致的卡其色休闲裤里,黑色的V领薄毛衣带着一种淡淡的性感,看到她们走过来梁秦礼貌地和程果打了招呼就把自己的风衣随手披在林暮身上打开了车门。
“你专程来接我吗?”林暮侧过脸一脸期待的表情毫不掩饰,但是更无需置疑的是如果梁秦点头她肯定会惯性地飙出一个羞涩的字眼——滚。
还好梁秦只是挑挑眉一脸云淡风轻,“晚上我们同学会,顺路。”
林暮失落地应了一声腹诽了句傲娇个鬼啊,自己扒着座位回头看后座上那一堆礼物,眼尖地一眼就看到了一大包和早上一模一样的葡式蛋挞心领神会地一笑伸手把那包蛋挞抓过来撕开,自己咬了一口把剩下的一半递到梁秦嘴边,看梁秦微微皱起的眉林暮毫不气馁,“老大,你不能一直嫌弃我啊,你丫和我上床的时候也没见你嫌弃我。”看梁秦无动于衷林暮加大音量,“擦,难道其实你和我上床的时候也在嫌弃我?”
梁秦无声地抽抽嘴角,低头任由林暮把那半个葡式蛋挞送进他口中,林暮心满意足地吃了几个蛋挞拍拍肚子,“唔,被噎到了,你怎么不帮我买杯冰咖啡?”
一手搭在方向盘上梁秦一言不发 ,林暮看他不动声色自觉反省了一下自己,难道她一不小心把得寸进尺这一真谛诠释得太完美了?正犹豫着要不要说几句恶心巴拉的话表达一下自己对于梁秦体贴表现的感谢,就听到用那种懒懒的语调似乎漫不经心地说道,“后座有杯红糖水,这几天最好不要喝凉的。”
“梁秦,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伸长手臂把那个银色的保温杯拿过来,林暮把脸伸到梁秦眼前正色道,“说吧,你想干什么?”
“嗯”梁秦若有所思地看了林暮一眼,“前者吧。”
“……”
走进九重天之后林暮才深刻体会到人怕出名猪怕壮的含义,比如说现在梁秦在和别人客套而她乖乖地坐在座位上喝小酒总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你看你看,那个就是林暮啊,咱们西中的一大传奇啊。”
“不是说把咱梁少的肋骨都撞断了吗,传说中的相爱相杀啊。”
听到这些林暮才深刻地体会到她当初把一向骄傲脸皮又薄的梁大少爷变成了个怎样的笑话,历久弥新啊。
甚至更有甚者,一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的黑色燕尾服男像一只花蝴蝶一样窜过来,两手迅速捧住林暮拿着酒杯的那只手,一脸膜拜,“林暮,啊,林暮,我思索了好久都没想出来你是怎么一头撞断他一根肋骨的,你看……”花蝴蝶说着从杯子里抽出一张餐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