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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花开-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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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替代特护晚班,吃过晚饭后,我讲了一切经过,晨说,你因为泄私愤而成就了正义。我觉得不对,我不仅因为正义,而且因为良心,至于泻私愤而冒险,事情过去之后我觉得,不值。
 
 
案子的进展无疑有了更明朗的结果,公案内部的不法分子与贩毒集团勾结的事实已经成立,但是犯罪事实的证据收集还是一个艰苦的工作,为此专案组增加到100多人,负责单项的罪证收集,每个小组互相不能通报信息,只负责自己的一块工作,市局缉毒干警中又有三个人被双规了。 
警察这一职业,可以说是很特殊的,警察也就成为了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工作对象一般情况下都是违法犯罪分子,没有哪个人希望警察上门找他,因为按照常规思维肯定这人犯事了才会被警察找。几乎每个人在遇到危险或者困难的时候都是希望有警察出现或者第一时间内就想到报警寻求帮助。可能就是利欲熏心而丧失原则,以致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正义不能得到伸张好人承受冤屈,法律在普通民众的眼中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公正性。也更有甚者,知法犯法、警匪一家亲,站在社会不同的地方欺诈人民攫取利益,并通过自己的权利和关系为这些犯罪遮掩欺骗法律欺骗人民,成为社会与人民的敌人。 
警察为恶则罪恶滔天!因为警察比其他人有权利,更懂得一些潜规则或者自己就能替自己去掩盖。缉毒警察和毒贩勾结一起,可以说是毒贩大行其道,贩毒运毒猖獗一时。因为它失去了最基本最直接的监督打击主体,况且这种本来是它敌人的力量——缉毒警察已经成为了他的兄弟他的保护伞!如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已经失去了本来强有力的保障,这不仅仅是警察的假公济私那么单纯的问题,警察集体的团体性或者一个团体中一部分的腐朽带来的是全社会的损失和全体人民的不安全。所以,警察的腐败或者警察中的一小部分腐败分子所带来的损害有别于其他同等地位的公务员的腐败,也就是罪恶滔天的一方面原因。也可以这么说,警察的腐败和违法乱纪所带来的危害是全社会性的,是高于他的职务和权利的更高层次的腐败。警匪勾结、狼狈为奸,坑害百姓,执法违法,践踏至高无上的法律。在中国已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这种现象不是一天形成的,更不是个案。司法公安部门早已是腐败和犯罪的重灾区。而这些腐败已经演化为系列化、集团化的犯罪,并带有警察职业特色和便利条件。缉毒警察参与勾结毒贩贩毒;警察开办或勾结色qíng场所黑吃黑;车站警察与小偷结成利益共同体;警察身兼执法者和hēi社会老大等。警察与罪犯成了相互依存、共同牟利的长期利益关系。警察已经成为地位特殊、危害严重的犯罪群体。由于他们拥有其他犯罪分子所没有的国家强制力,对公众安全、社会安定的稳定和危害性特别大,远远超过了其他犯罪分子。真正建设法制社会,就必须坚决、严厉、从重的打击群体化、集团化的警察犯罪。在中国大力倡导“法制社会、以人为本”的今天。执法者本身却带头肆意践踏法律,法律的尊严何在?为什么警察如此大胆,他就不怕法律的严厉惩处吗?原因很简单,警察法对于警察犯罪的惩处力度,完全不能够真正起到遏制警察犯罪的作用。因为,一般的警察犯罪,尽管可能是全国震惊的大案。可折腾到最后,大都是轻描淡写、虎头蛇尾的“处理”了。没有真正的加大打击群体警察犯罪的力度,更没有对于执法犯法的警察从重从严的惩处。 





第二章(十二)


晨对我的抱怨采取忽略的态度,坚持每天乐呵呵的锻炼身体,我反而气不打一处来,但无法无礼挑衅。我当然知道他对我的清楚了解,但更是郁闷之极。
一天,特护请假了,白天我负责帮他练习站立和走路,我成心不接应他,看着他大汗淋漓的,我内心恶毒的快乐着。
平时特护帮他的时候都是让他脱离铁架子,锻炼肢体的整个平衡,可我不敢,我怕自己扶不住,晨说试试。
我站在他一米远的地方,晨站在床边,试着伸出左脚,可身体的重心也没有移过来,我暗中着急,但没有动。他的两腿颤抖着,脑门的汗顺着脸上下滑。我伸出一只手,他终于挪动了一步,重心有些不稳,但晃了一下平衡了。然后是右腿,依旧那么艰难,再左腿,一步,两部,在快到我面前的时候,突然他不走了,而是扑了过来,我居然接住了,一下子抱住了他,我听到了他大大的哭声,死死的抱着我。
我没有激情,只有无尽的伤感,我明明知道,这些天我不在他身边的时候那么惦记他,想他,念他,但是让我原谅他已经彻底不可能了,我甚至可以为他去死,但恢复爱的激情我有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我厌恶他。这种复杂的心情他不懂,他一直以为我的愤懑是在跟他撒娇,他居高临下的无视我的愤懑,甚至归结于我依旧爱他,是的,我可以照顾他一辈子,我仍旧兑现我是他小老婆的诺言,可是一想起他与那些女人们的床上激情,想到他无视我的伤害,我不是恨,恨已经没有了,仅仅是永远抵不去的伤心,但我又离不开他,这种矛盾心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好是什么感受,但确实是真实的。
我抱着他的姿势有些僵死,他的哭声无法引发我内心的柔弱,我甚至没有一丝的怜悯,他哭够了之后,我将他轻轻的扶到床上,然后去卫生间拿了湿毛巾,慢慢的擦去他脸上的汗和泪水,一丝不苟的做着。
 
 
晨似乎累了,委屈的闭上眼睛。我心里说,晨不能怨我,事到如今,我尽力了,所以又回到了你身边,因为你需要我的帮助,否则,我会默默的守着自己的幻想,宁愿不要你伤害我的事实杀死我,现在已经被杀死了,无论留在你身边还是远离你,意义是一样的,我在你的世界消失了,真实的我,带着灵魂的我。这是我们共同的解脱。 
看着晨苍白而瘦弱的面庞,我悲哀的注视着,犹如注视一个雕塑,我爱过这个人,可那是多么久远的故事了。 
这两个月,我们重新在一切,却再也找不回以前的亲昵了,尽管我们相依为命,别人以为我们是重逢的恋人,但我觉得心里的隔阂远远不如一般的朋友,我那么离不开他而憎恨着他,心冷成一团。晨在装睡,估计心里并不好受。 
我默默的走到电脑旁边,开始看最近的一些消息。苏看来当晚就更新了他的博客,一个乐观而豁达的汉子又回来了,我给他发了一个微笑的信息。 





第二章(十三)


一天早晨,专案组终于传来消息,案件所有罪犯全部落网,整个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并由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届时有些调查取证工作还需要晨出面,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搬回康复中心了。
当然非常高兴,我和晨收拾东西,下午他们来接。这两个月,我们的紧闭生活结束了,相当与一段岁月的幽居。
我打开网页,一个消息同时映入眼帘:“缉毒英雄”到大毒枭--缉毒队长的堕落轨迹。
涉嫌“以运输、贩卖毒品罪。”而被***检察院指控的前缉毒队长杨**如今沦为大毒枭的被告人,曾是一个300多次深入毒穴,破案五六百起,令毒犯闻风丧胆的英雄。贪欲使其沦为毒枭
现年43岁的杨原系***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他因工作成绩突出而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禁毒先进个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但是,就是这个全国闻名的缉毒英雄,没有被毒贩打倒,没有被炸药轰倒,却被自己的贪欲击垮。在长期的缉毒执法过程中,他发现贩毒的“利润”巨大,思想开始“活络”了,忘掉了自己的职责,最终沦为一名毒枭。
被告人分别涉嫌犯有运输、贩卖毒品罪。公诉人痛心地说:“作为执法者,我们对杨以前的功绩相当佩服。但功是功,过是过,绝不能让功劳簿成为犯罪的理由!”
此案涉及更多的人参与,其他罪犯正在调查中。
看了这条新闻,我对晨说,太可惜了。我知道我的惋惜之情难以掩饰,对于杨,抛开政治法律立场,作为一个女人单纯的对男人的认识,我喜欢杨。
“你要不要等他?”晨醋意大发的说。
“或许吧。”我说的是真的。
晨郁闷着,一直到下午我们上了车他还是脸色阴冷,我的那句话,或许他认真了。人生就是这样,像一场没有剧本的闹剧,每个人的角色却身不由己。
车到达康复中心的时候是下午五点,惠欢蹦乱跳的到门口等着了,苏组织一帮医护人员在楼道欢迎,迎接英雄的凯旋,晨非要不用轮椅,被搀扶着上了电梯,这时我发现他的脸色好多了,甚至眼里有一丝感动的潮润,我也唏嘘着。
 
 
病房还是那个房间,已被打扫干净,晨躺在床上之后,等待着入院后的简单查体。苏说,明天正式宴请你们,今天坐车累了,先休息吧。然后带着大家离开了。 
我问:“喝水吗?” 
晨不理我。 
“还是因为那句话?” 
他依旧不出声。我心想,他妈的也知道嫉妒了,何况杨还是罪犯,说不定还是死刑,我想着,升腾起报复的快感。气死他,我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换个人都不会有今天,何况我没有对不起他。男人真的是自私的东西,活该心里难受,我才高兴呢。 
虽然这么想着,我还是没有回去宿舍,铺好外边的床单,我准备留下来,可能已经习惯了,他在里屋觉得踏实。 





第二章(十四)


晨的案子也终于有了结果,鉴于他的卧底身份没有备案记录,而他的介绍人死亡,无法认定他的合法身份,而他的持械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我查阅了相关资料,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法》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枪支、弹药管理等方面作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枪支管理法》中对哪些部门、哪些单位、哪些人员可以配备、使用枪支,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管理方面的规定,不具备配枪、用枪资格而拥有枪支、弹药的情形都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而不具备配枪、用枪资格的人藏匿枪支、弹药的情形就是非法私藏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数量比较大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结果晨不能接受,许多人也觉得出乎意料,事情又出现了让人无法接受的转折,大家陷入新的苦恼中。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晨正在看书,书滑落在地上的时候晨并不知觉,我轻轻的捡起来,放在桌上,晨看着我,我说:“没有什么了不起呀,就算是,你的情况也仍然是保外就医,一个意思。”
“这是个污点。”他痛苦的说。
“是的,你在我心里早就乌黑了,还不是这样?你想竞选人大代表?”
“不!”
“我们申诉,又有事情干了。”我说。
他不说话,眼睛看着窗外,一丝伤感的情绪流露出来,我拉着他的手,说:“你和杨,面前都涉嫌犯罪,你们谁将来释放的早我就接谁。”
“你!不要这样说话。”晨急了。我知道我的玩笑过分了,正要道歉,这时,晨突然给了我一个耳光,我一下子感到脸上辣辣的,捂着脸没有出声。晨继而抱住自己的脑袋,低下了头不再动作。就这样很久。
我走过去,轻轻的拦住晨的头,让他倚在我的怀里,他像个孩子温顺着,我将一只手插在他的发间,梳理着。我越发觉得跟他在一起我像一个母亲,也许我真的产生母爱的时候才能原谅他。
风透过窗幔吹拂进来,空气里弥漫着忧伤的气息,这忧伤仿佛来自天籁的灌顶,透析着人生的无奈。我们像一幅剪影一样的呈现给世界,但我们微不足道,我们只能沉浸在自己的心绪里,构筑着我们的世界,我们的世界没有风景。此刻。
我不是涉案人,而且现在也没到法院审理阶段,只是司法调查期,一切只能靠晨自己的陈述澄清事实,晨的问题,没法回避的是他确实持有枪支,而且参与了那次活动,对于那次活动的警方线索来源,实际上是一个假象,属于贩毒集团上层为了让警方合作者更加受到重视有意制造的一起事件,也同时包含着对另一直团伙的报复,所以警方线索来自杨接受局长的旨意,而晨的行为属于个人参与,甚至很大程度上是盲动的成分。
如果将晨归类在杨的案子里,结果只能是更加恶劣,正面意义的证明人已经死了,反面的证明人全部收监,其中那个女人的口供也会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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