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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为柄,无鞘,青色刀身,森森寒意,刀刃映人。
“野人。”我对那刀没兴趣,只对人有兴趣,于是不高不低先叫了一声。
当然,比那全黑斗篷魔术师说十句都管用,野人顷刻便抬起眼看我,泰然自若的神色,令我放下一半的心,而眼神温和明亮,又与平常没什么两样,他向我伸手,我走上前一把握住,然后脚跟用力,猛地一转身,便与野人同一阵线,面朝了在场之人。
“他是哑巴。”我先声名,并自发自愿做起了野人的传声筒,“你们到底想要他交代什么,我替你们问。”
铁券誓书
在场的都是高人,这个我知道,也很明确,但我只能在担心野人安危时心慌,其他时候,我很难紧张。
想当年,壮烈起来,我连着三篇论文超出Deadline,都死不了,还是挺过来了。
所以此时,我做好了为爱献身的一切准备。
却忽然觉得身边握住我的手一紧,转头去看野人,他则冲我摇头,并不动声色在我掌心写:什么都不要做,只要站在我身边。
“可是……”我皱眉。
他却很轻巧地一笑,笑着侧过眼,眼神便在瞬间变得凉淡,看向屋内诸人。
然后放开了我的手,动作缓慢,却让人觉得他只是要把每一个动作做到位,而非耍手段,浪费大家时间。
野人从怀中取出一张宣纸,写过字的,他慢慢将折成方块的纸展开,伸手,将纸递出去。
纸张很软,震了一下翻过,一角盖在他手上,纸背上闪着金屑,显然是好纸,徐夷家偷拿的。
野人将手臂前伸,等着某人走过来,取走他手上的纸。
最终取纸的,是紫服的高官。
但高官的表现很奇怪,他是一路低着头上前的,两手毕恭毕敬接过纸张,好像他面对的,根本不是燕朝红口中的钦命要犯,而是一个随时可令他丢官的更高阶层。
原来武林盟主这么吃得开的,我知道很不合时宜,但突然就想笑了,野人何必千方百计瞒着我,我都不知道多希望我老公有出息,望夫成龙,谁不是心里打着小算盘,图着这门心思?
结果紫衣官员只瞟了一眼那纸,便顺手,将纸张交给了南宫家比较年长的大公子,一旁的魔术师耐不住寂寞,先阴着声音问:“写了什么?”
南宫公子比紫衣官员看得长久,一目十行,仍是用了些时间,最后抬起眼,手举着纸还没离开眼前,“是名单,”他答,“正派中人内奸的名单。”
一片哗然,并且是众口同声的倒抽气声。
连我也想不到,竟然是这种东西,看来我这位野人的演技真的不是一般的好,每天在我面前扮失忆,转头却能将一个个与他非亲非故的人名罗列而出,所以他事前也一定做过准备,也设想到了此刻的局面,不然便不会有此应急一举。
至于内奸名单,自古以来(的电视剧),坏人、好人,倾覆天下,争来争去,除去宝藏、武功秘籍、绝世神兵、账簿……便只剩下这一份名单。
更何况藏宝图之类的大都影响个人,反而是账簿与名单,不值钱,却涉及到阶级内部的高层斗争,关乎一个整体,甚至能够动摇一个庞大组织的根基,包括国家。
这么好的东西,却偏偏有人得了宝,不领情,来卖乖。
“盟主这是何意?”南宫家公子走至野人面前,手里攥着名单,沉声问道,“您莫不是以为,单凭此一份名单,便可抵销昔日所犯之罪,又或者——”
对方的话顿住,因为野人忽然抬起眼,下对上,两个人直视。
当野人与人直视时,目光从来不含糊,并且具有穿透力,让人很不舒服。
这一点,绝对与他犯了错,我骂他、或是指着他头教育他的情况不同。那时候即使他不小心抬起头,不小心看了我,也是一种含羞又内秀的目光,好像眼后始终有一种灼热并炽烈的情感支配他,即使很多时候,外在的表现已经被缓和稀释,然而我却知道,在他用某种平淡甜蜜的视线追随我之时,其实他体内的苯氨基丙酸正在全速分泌。
我沉溺于我美好的幻想,野人却忽然抓了我的手,我低叫,他掰开我的手指在我掌心写:告诉他们,我愿放弃神泣之刀,让出盟主之位与凉风山庄,只要……他们肯放过我。
写完松开我的手,我笑,又忍不住挖苦他,“还说什么都不让我做,光站着就行了,现在还不是要靠我?!”
野人低眉轻笑……笑了,人就看起来和颜悦色多了。
“不要总绷着一张脸。”我上手轻捏了一下他脸颊,更在他来不及反抗之前收手,站直身,站正了,开始声情并茂传达野人的心意。
“孙青山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我把一句话的最后一个音发结实,燕朝红就跳出来抢了所有人的发言权。
“他做了什么那是以前的事!”我也冷下脸,“现在他都不能说话了,你们还要他怎样,不就是杀过一两个人么,怎么就成钦命要犯了?照这说法,燕朝红你大清早不也砍了一个人的脑袋,你怎么不去官府投案自首?!”
“孙青山你……”燕朝红憋气,又低哼,“我看你真是昏了头了!”
“废话!”我扬声,“他是我官人,我不昏了头向着他、难道还昏了头向着你?!”
“你——!”
“一人少说一句。”这时南宫家的另一位公子上前,咳了两声,冲野人道,“盟主,看来您是误解了,不是我们这些人非要追着您纠缠前事,而是您涉嫌勾结魔门辰罡殿,更为夺取颜氏宝藏宝图,不惜痛下杀手杀死前任石盟主连其家眷一十三人——石盟主是官家亲封的节度使,有官衔在身,且其身为正派领袖,居功至伟——”
“砰!”南宫公子话没说完,他身后露臂的某位江湖好汉,便一声巨响,拍碎了竖排的一张椅子。
“与这厮何须废这番口舌!”好汉大喝,跳出场,“石盟主临死前拼着所有内力,也要在神泣之刀刀柄上留下一个‘邵’字,为的是什么?!不就是希望真凶伏法、慰其在天之灵——现在倒好,好不容易引得这厮来偷刀,证明他心中有鬼,却偏生卡在这节骨眼上——没错,他是盟主,他身份卓然,你们都怕他,老子可不怕他!”
说着就要挽袖子,结果发现自己今天根本没带了袖子出门,索性上前一大步,身后却不配合地再次传来巨响,竟有人破了前门,木质的碎屑炸开乱溅,白花花的太阳光大剌剌穿入,这一日,这第n个身姿笔挺的黑衣之人,便以任何人都无法认同的暴力不合作方式,出现在满屋子高人面前。
“你们好大的胆子?!”黑衣人提脚进门,冷声冷面,边走边道,“三十三帮、六十四派之首凉风山庄庄主,当任武林盟主,官家亲封正五品安州观察使,咸平元年因追查魔教余孽生死不明,朝廷表其功绩,留其盟主之位十年,追赠武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从二品,赐铁券誓书——”脚步“嚯”地停下,黑衣人瞬间站定,停在了紫衣的高官面前。
“侍郎大人,”他道,“鄙人倒是有一句话想问个清楚明白,你们这次所谓的奉旨缉拿,果真是奉的官家旨意吗,还是有些人自恃位高权重、自作主张,躲在暗处假传圣旨、图谋不轨!”
“大胆!!”终于,一直站在人群边缘没出过声的糜神捕,也被这话炸到了人前。
一声暴喝,神捕双目圆瞪,手持剑身以剑柄指着黑衣人问:“你又是何人,怎可在吏部侍郎大人面前放肆?!”
“吏部侍郎?”黑衣人不屑轻笑,忽然正过头,提高声音高颂,“邵氏之家,恐系远房或高曾祖至曾玄孙以下议,杖刃伤遇,死一人至七人者放,七人以上者奏。无居址者,遇所属州军县邑僧寺道观,令自措躬安歇。无官者可以荫资,有官者重跻极品。妄议谗言,奉持减剥,并不如命。邵氏到日,如朕亲行。今给此书,永为照据,与国同休……”
所颂内容,我有耳听,正是真真切切的免死金牌——铁券誓书。
每日一秘
啪——一声巴掌响。
啪啪——连着两声巴掌。
啪啪啪啪啪——燕朝红两手举在胸前,似乎很开心地拍掌,唇边还带着三分笑意,迈出小步,像是自然行走,却又在一瞬间,站到了我的面前。
同一刹那,野人猛地拖住我的手,也霍地站起。
“今日故人齐聚……”燕朝红不紧不慢,几个字之后瞥向野人,再微微侧眼,去看他身后紧跟上来的黑衣人,“若是少了这位仁兄,”燕朝红轻笑,“还真是少了莫大的乐趣。”
“你这话——”黑衣人正待询问,燕朝红却已不理他,直接转向了我。
“孙青山,”燕朝红正色问我,伸手指向一旁黑衣之人,“此人的嗓音清亮有底气,虽无甚特色,但想必要将你剁成三十六等段喂狗的那句话,你应当印象深刻吧?”
“喂狗——?”我怔了怔,忽然间想起那场长街之上的械斗,那个泼天的人肉屠场里,海棠花落,滴血聚流,那时野人捉住我的手,寒刀便刺入了某个蒙面人的胸口——“啊!”我叫,“是他?!蒙面人?!对了对了,没错没错——就是他!!”
因为,我认得他黑布蒙面下的一双眼睛。
如墨,深不见底。
而我现在又看到了他的脸,相当年轻,线条硬朗,当他绷起唇角严肃的时候,我完全想象不出他为何要将自己的形象刻画成“三十六等分喂狗”,说真的,玩笑什么的,并不适合他。
所以,当他说我满大街祸害男人,不是开玩笑,是认真的。
“他可说你满大街祸害男人啊!!”
燕朝红你真是太了解我了——我转过脸,无限感慨地瞪去废话一堆的燕朝红一眼。
“但你却不知他口中所说的男人,”燕朝红又道,“特指了何人。”
我一怔,瞬间回头,果然不出所料,野人的脸色惨白。
“因此,”燕朝红不厌其烦地为我总结,“你明白了吧,孙青山?”边说还边将头探向我,“这个人之所以要杀你,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你妨碍了他主人的计划——至于他主人是谁,或许我应当先为你介绍一下。”燕朝红冷笑,退回,再一次将指尖指向黑衣人的脸,“这位便是宋观,凉风山庄影卫、天下第一杀手、武林盟主手下最为忠心耿耿的、一条狗!”
“燕朝红你怎么说话呢!”我习惯性瞪他、纠正他,再怎么样,这人也是野人的人。
野人的人,就算是条狗,也与我是一家的。
这般想,我把视线投向野人,却在最为关键的一刻,捕捉到他僵白着脸、最为关键的一个眼神变化——野人看向黑衣人宋观,视线冷且果决,并且具有含义,那道视线里,包含着某种可以转化为实质的信息,以我对野人的了解,我甚至可以百分百肯定,那是一种长年主仆间、早已默契了的——下令与受命。
“唰”地一声,黑衣人腰间围住作束腰的软剑便堪堪刺出,证实了我的推论。
野人要黑衣人杀小红红。
我有点不太能接受。
但我更不能接受的是,黑衣人宋观拿剑直刺燕朝红,偏偏燕朝红不管不顾,招架都谈不上,一伸手便去抓茶案上的神泣之刀,要不是野人反应快,一手拦,一手劈,那刀早到了燕朝红手上,然后先告别人世前行一步的,便成了野人。
所以同一时间,燕朝红要拿刀对付的——是野人!
然而取刀不成,顷刻手起,掌变拳、拳又化掌——“噗”一声,黑衣人宋观的剑已刺入燕朝红腰眼,而野人身前,燕朝红内力雄厚的一掌却半途改向——
劈向了我!
我心惊。
死人燕朝红,原来真没有他做不到,只有我想不到,他知道野人身形快轻功好,那一掌下去,即使野人全无内力,也不会受重伤,所以唯一的取胜之道,在于最后一刻变招,让野人猝不及防,看到我受伤,野人必定豁上性命来救。
我还偏偏就不让你得逞了,小红红我不了解,难道野人我还不了解吗,当掌风改变的那一瞬间,我以我能想象的、完全想象不到的、非常、超常、不同寻常的直觉与神速,往前跨了那么一厘米。
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一厘米足以让燕朝红更快拍死我,让野人就慢了那么千分之一秒,来场王子救公主。
当然我很有把握,燕朝红并不是真的想拍死我,因此他会战略性留手。
砰——!
这一声,不是由我耳中响起,而是直接爆裂了我的四肢百骸。
身后一双手抱住我,活了二十四年,做人以来第一次受内伤,那双由一侧扣住我肩膀的手,手上的颤抖与寒意,甚至透入我衣下,完全成功地转移了我对疼痛的注意。
眼前,燕朝红吐了血,他也战略性地拍了我一掌,又被当机立断出手的魔术师救了一命,那斗篷魔术师暂时应付了黑衣人宋观的软剑。
眼下的状况,五个人形成一条链,我在野人身前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