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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走廊里撞倒了个打扫卫生的,抢了她车上的一条被单,还有她的拖鞋——可那也不能怪我啊——”
“等等,等等——我没说怪你,我是说——那身打扮是你自己弄的?”女孩咬住*点点头。
“你可以去搞服装设计了。”
女孩困惑地看着张纯良。
“可是,他们又没把你怎么样,你为什么要害怕报警呢?至少也可以找回自己的衣服啊——”
女孩突然张口结舌了。
张纯良诡秘道:“我猜,你贪上的事一定不比那两个想要欺负你的人小。”
“我可什么都没干啊!”女孩直嚷了起来,同时“腾”地一下站起身,涨红了脸。
张纯良不错眼珠地直看了女孩一会儿,忽然笑了,神秘道:“你信不信——我猜得出你的名字。”
女孩乱闪着眼睛。
“你叫——西施?不,不对——都说‘病西施’、‘病西施’,你看你有多厉害啊——把两个大男人都打趴下了,怎么可能是‘西施’呢?你也不可能叫杨玉环,杨玉环太胖了,你那么瘦。‘环肥燕瘦’——那——你肯定就叫‘赵飞燕’喽——”
转年刚过了春节,有一天晚上张纯良自己驾车出去跟朋友喝酒,一喝喝到后半夜,出来送走了朋友,晃晃悠悠独自奔了停车场。
驾驶室里突然钻出个蒙面人来,特种兵一样的身手,还没容张纯良有半点儿反应,掐着脖子把他从后门塞进了车里。
车上还有个同样身手不凡的蒙面人,接手的同时把一团东西直塞进张纯良嘴里。两个蒙面人配合着迅速捆上了张纯良,蒙上了他的眼睛,把他按在了后座上。
车马上给人开跑了,一路急驰,张纯良也不知是驶往了哪里,反正越跑越远,越跑越颠簸。
张纯良吓坏了,一直在紧张地思考自己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人家是想要他的命,还就是为劫财绑他的票……心里一直默念着可一定是后者啊,同时感谢歹徒蒙上了他的脸,这样要他命的机率比较小。
也不知怎么搞的,那辆开得正欢的凌志车突然猛地颠簸了一下,瞬时打了个横,“嘭”地一声也不知撞到了哪里,车子震荡着停住了。
车上的人说起话来了,一个骂“倒霉”,一个问“伤着了没有”。张纯良竟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虽只低低一声,却是分外耳熟,突然他记起了悠悠,心中一紧,暗叫“不好”。
果然不好,张纯良马上就给人从车上拖了下来,紧跟着就是拳打脚踢一顿暴揍,从打击的部位和力度上张纯良判断打他的人虽是下死手,但也并不真的想要他的命,所以并没有对付他的脑袋。
突然远处有人喊:“警察来啦——”“警察来啦——”
平地起惊雷一样,马上就响起了呼啸的警笛声。打得正起劲儿的几个人突然放开张纯良,朝远处狂奔而去了。
过了一会儿有人赶了过来,当蒙在张纯良眼睛上的布给扯下来后,他看到了眼前的女人,女人惊叫:“啊?——张总!”
救张纯良的是郑飞燕和她爸。他们一直租住在城郊,地方选得偏,隔多老远一户人家。他家离前面的公路和后面的山路都最近——郑年糕就是相中了这一点——跑方便。当初就因为他和飞燕跑得快才捡了性命,所以他早就爱上了跑,天天跟飞燕跑到数里地外的公交车站乘公交车往返上下班,一点儿也不嫌远。
那天晚上是外面巨大的撞击声把爷俩给惊醒了,赶忙起来察看。他们没敢开灯,飞燕眼尖,透过窗玻璃看到月亮地里有人在行凶,马上就叫他爸出去喊“警察来了”。
从前飞燕跟赵运起学过吹口哨,可以模仿各种声音,其中模仿得最像的就是警笛声——自从跟她爸从温州逃出来后再没吹过——平时怕还来不及呢,想不到这会儿派上了用场。
郑年糕一听当时就吓坏了,瞪着眼睛左顾右盼,生怕把邻居们给吵醒了,再把真的警车给招了来,马上就后悔不该管闲事了,所以还是飞燕最先跑过去查看挨打的人。想不到这一次不是英雄救美,而是美救英雄,飞燕最高兴的是她总算报了张纯良的恩了。
没过几天张纯良就向飞燕求婚,飞燕吓了一跳,立刻拒绝,还给他讲了她心里装着的“云哥”,说虽然这两年失去了音讯,但他是她的心上人,早晚她都要找到他的。
张纯良不死心,又跟郑年糕提了出来。郑年糕当然一千一万个愿意,回家苦口婆心劝飞燕,软的不行又以性命相威胁,还拿她妈来说事——她妈当年没跑出来,给人打伤了脑子,后来他们偷偷潜回村把她接了出来,发现她的精神出了问题,还落下了癫痫的毛病——郑年糕说:“你就不想让你妈有钱治好病、过上好日子吗?”
还没等飞燕答应婚事,张纯良就把飞燕妈送到北京一家有名的医院治疗去了,两个月后病情就稳定了。
那两个月张纯良给了飞燕一场梦一般精致高调的爱情——经常当众拥抱她,亲吻她,给她献花,送她各种漂亮衣裙和贵重首饰,带她到南方旅游,给她家在紫烟江边买了高档住宅……
那年的四月初倒春寒,一连三天外面大雪纷飞,世界仿佛重又回到了洁白的冬天,夜总会的员工们有一天上班时全都大吃了一惊——诺大的舞台上和下面数十张桌面上,到处都铺满了火红的玫瑰花,就好像整个夜总会变成了爱神的后花园。
华灯点起,客人们陆续上来了,所有人全都眼前一亮,还以为是*了童话世界,不明白这又是夜总会搞的什么新节目。
没多久张纯良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白马王子一样一身雪白地出现了,单膝跪在了飞燕脚边,轻轻托起她的一只手,仰起脸深情款款地道:“飞燕,我爱你——一生一世只爱你,嫁给我吧!”
飞燕差一点儿落下泪来,半晌无语,然后点了点头,轻轻抱住了张纯良。童话世界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叫好声,张纯良把一只硕大的钻戒轻轻套在了飞燕右手的无名指上……
对于张纯良结婚的事当年有不少人都在背地里瞎讲究,说可惜了那花容月貌的女人了,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好几年过去了,飞燕果然一直杨柳细腰,完全就是个摆设的样子。可是九二年的时候,就好像是为了要出示证据给众人以有力的打击,飞燕竟挺出个大肚子来了。眼见得张纯良整天搀着飞燕招摇过市,很多人都难以置信,纷纷议论说该不是张纯良还有生育能力吧……也有人坏笑着说没准儿是“借的种”……
转年飞燕生了个女儿出来,竟然一头红发——不是假的,也不是染的,那红是货真价实的红,跟张纯良的几乎一模一样,阳光下像是流火的锦缎,薄暮中又是花园里沉醉的红玫瑰了,所以那个小女孩的名字就叫锦玫。
锦玫也有长得跟张纯良不一样的地方,除了比张纯良深鼻高目的特征还要明显许多,眼睛是浅棕色的,而张纯良的眼睛是黑色的,但是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人们早就猜测张纯良家祖上一定有外国血统,*是黑龙江人,没准儿就是老毛子的混血儿……
张纯良包下了江缘市最豪华的大酒店大排满月酒,还特地派了辆大客车把能拉上的老邻居全拉了去。“借种”之说自然是不攻自破了,可是一时间所有人全蒙了——张纯良没残?那伤残军人是怎么回事?他到底伤哪儿了?残哪儿了?
时间久了大家也就把这事扔一边去了,可是听说那女人居然带着孩子跑了,人们简直难以理解:嫁给张纯良这样一个多少人红着眼睛想嫁都嫁不成的男人,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人们又都议论纷纷了。
张纯良没听到过任何议论,不过也猜得出,并且猜得更复杂、更糟糕,他一向最讨厌别人对他的私生活有任何怀疑——哪怕仅仅是他猜出来的也不能容忍!最最不能容忍的是他的女人竟敢背叛他……他发誓,他是决不会轻易咽下这口气的,所有的问题都必须按照他想解决的方式得到解决!
第三十二章 剪不断,理还乱
因为韩杰的事,楚天舒一个春节都没过好,不过也还是愿意相信新的猪年一定正如猪的性格,肯定老老实实太太平平的——这样想时心里多少也能松快些。
果然不错,日子一直老老实实太太平平的,转眼就到了“五·一”节,王英杰的婚礼就定在这一天。
楚天舒后来一直都记得,那天的天气真是好得不得了,天蓝得让人渴望飞翔。扎挂得仿佛童话世界里的婚车却开得奇慢,仿佛不是车,就是婚礼进行曲中款款行进的新郎新娘,后面跟着一水由二十余辆宝马、奔驰、奥迪等名牌小轿车旖旎而成的仪仗,就是新娘华丽绵长得令人瞠目的婚纱尾翼了。路人无不侧目,疑为是哪位要员大款的公子成婚。
婚礼定在市里一家有名的高档大酒店。新郎高大帅气,新娘子苗条秀美,众亲友众星捧月,人人脸上皆喜气洋洋,风光无限。
台长赵兴荣证婚,“休闲时光”节目部主任于娜为他们主持婚礼。*阶段于娜笑问新娘子:“最喜欢新郎身上哪个部位呀?”
众人皆笑得一塌糊涂,新娘子给逼得实在躲不过了,红头胀脸地答说:“耳朵。”
于娜细细研究王英杰的耳朵,一面赞叹:“果然不错——真的是大耳垂轮,有福得很啊——要不然怎么能娶到这么美丽的新娘子?不过‘福耳’、‘福耳’——是不是一归了新娘子,就要‘俯首帖耳’了呢?”
众人又是一顿疯笑。
于娜又问王英杰最喜欢新娘子身上哪个部位,王英杰情知躲不过,脆快地答说:“腰!”
——答得太痛快太响亮了,于娜做势吓了一跳,招众人又笑了一回后,才到底恢复了如沐春风的笑容和优雅的仪态。她请新娘子慢慢旋转腰身,她在一旁配以动人的解说词道:“纤纤细腰不盈一握——多么曼妙婀娜啊!都说腰肢柔软的女人必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咱们的新娘子就是一位秀外惠中的美人——让我们祝福这对新人吧,愿他们的爱情地老天荒永不褪色!”说完带头鼓掌,立刻掌声雷动。
却谁也料想不到,仅仅半年后,这对举办了隆重婚礼的伉俪就离了婚。
这却不是新闻部发生的最糟的事,最糟的是:就在王英杰度蜜月期间,姜晓云出事了。
姜晓云是所有记者中最内向的一个,二十八了还没有谈婚论嫁,据说是因为曾经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后来那个叫小笛的男孩子因病早逝,从此后她便对爱情有了洁癖,发誓非遇到像小笛一样好的人不嫁。
姜晓云一向素衣素服,从不化妆,又总是少言寡语,调子低得也许很容易让人忽略她的存在,然而她的相貌又是截然相反地出类拔萃,让人想忽略都不成。
姜晓云是修长柔韧的小身形,一双长腿仿佛舞蹈演员一般,纤长的颈项上顶着颗小小的蛋圆形头颅,也像是舞蹈演员一般的,给紧拉到头顶心的发髻撑开了饱满高贵的额。凤眼幽幽,拖着云影般长长的尾梢斜扫云鬓。一笑一口糯米银牙,阳光照耀沙滩一般照耀着她亮闪闪的金棕色皮肤。要是她轻声软语地讲起话来,就好像是静幽幽的海水汩汩地涌到沙滩上,听的人很容易迷醉了一般留连着,不想走了。
姜晓云出的是性命攸关的大事——给一辆大货车剐到了车底下,总算因为身材苗条,落地的位置也侥幸,竟然只是给撞成了轻微的脑震荡,额头上落了道两寸长的口子,缝了针。
姜晓云住院时台里很多人都去看她,她轻易不讲话,额际一层层雪白的绷带底下,一双没有一丝光亮的大眼睛空洞阴森得仿佛杳无人迹的洞穴,慢慢转向谁,就是要跟谁说话了,一开口却总是唯一一句:“小笛叫我去呢——他让邓丽君唱歌招我的魂儿——”这样说时脸上会泛起笑容,可谁都觉得有股阴气直朝自己袭来……
邓丽君是五月份去逝的,之后满大街到处都飘荡着她的歌声。姜晓云和小笛一向都最喜欢邓丽君的歌,尤其是那首《何日君再来》,小笛常常说姜晓云唱得跟邓丽君一样好听。
那天姜晓云骑车回家,路上也不知是哪家店铺很大的声音在放《何日君再来》,小笛的音容笑貌瞬时就跳进了她的脑海,就那么一恍惚的工夫,她忽然觉得自己直飞了起来,然后就钻到了车底下,再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姜晓云住了十天院,又在家休息了两周才上班,上班那天却叫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从前姜晓云素衣素面,就像是一朵素净的幽兰,可是突然间变成了一场大雨催发的一朵红牡丹——一身的火红,晃得人眼睛一落上去就觉得烧得慌。为了遮掩伤疤,姜晓云额前齐眉剪了一排刘海,不少人一开始都没认出她来,她却朝愣神的人笑了,抬手愉快地打招呼道:“嗨!怎么——不认识啦?”
大家全都背后议论:“一场车祸叫她改性啦?”姜晓云很快就给出了确切答案。
先是她的衣着,几天一换,常换常新。一忽儿是一件纯白耀眼细腰身宽*的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