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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海南岛如往常一样来到班上,等我们三人放学回家。叶灵在值日,我和胡巴在抄写黑板上的英语练习题。海南岛无聊就坐在了叶灵的桌子上,无意间看到她给顾朗写情书的那本日记。
对于什么事情,海南岛都是很直接。
所以,那天放学的路上,海南岛突然来了一句,你要是喜欢,你就追呗!
当时的我跟叶灵一样,也心惊胆战,以为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被发现了。可海南岛接下来的话,让我知道,不是在说我。因为他说,你看,你人这么漂亮,心地也不错,那小子就是神仙吧,也不会不考虑考虑。你现在写了那么多东西,简直就是做无用功!
无用功是我们进入高中后,才接触的一个物理名词,而海南岛那么年轻,就知道了。社会上混久了的人,知识面果然就是丰富。
叶灵被海南岛说得满脸通红。胡巴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最后插嘴问,你们在说什么啊?
海南岛拍了拍胡巴脑门,说,叶灵喜欢顾朗。
叶灵喜欢顾朗。
这句话,一直让我觉得很美丽。两个那么美好的人,两个那么好听的名字,一个是我最初的喜欢,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
单看名字,就知道,他们两个多么相衬。所以,这么多年,一旦想起了这一句话,我都会又心酸又幸福。为自己心酸,为他们幸福。
那天,送叶灵和胡巴回家后,海南岛对我说,哎,土豆,你说,胡巴是不是喜欢叶灵啊,怎么一听叶灵喜欢顾朗,就跟蔫了似的。
我瘪嘴,说,好像是这样。叶灵那么好看的女生,你们男生应该都喜欢吧?最后一句,我是小心翼翼地问的,似乎在探寻着什么。是想从海南岛口中探询到顾朗可能的答案。
海南岛根本就没留意我想什么,全部注意力都在懊悔自己的多嘴上了,他扯了扯衣领,很不耐烦的样子,哎呀,胡巴这个死孩子!说完,把我塞进家门,一个人不知道奔到哪里去了。
说完,他挎着背包离开了。
目送海南岛离开,我刚进门,老艾就端上了刚刚做的红烧鱼。
我妈对吃的一向挑剔,最讨厌吃鱼,所以,吃了几口饭,就出去串门了。我挺怀疑的,她这种人,怎么能在六十年代那场饥饿之中活下来。
晚上,我妈从外面回来,就跟我爸爸说,老艾,知道不?吴红梅家那死小子,跟着老穆家那混小子不学好,学什么喝酒。结果好,今晚给喝大了,一头掉到湖里去了……
我一听大惊,放下手里的作业,蹬上鞋子,就冲到门外去了。
我妈在我身后大喊,你去哪儿?
我头也没回地跑到胡巴家,大门锁得紧紧的。我又气也不敢喘地跑到老穆家,想找海南岛,可是他家里连小瓷都不见了,只有穆大官在里屋乱转,念叨着,呀呀呀,李将军你这个叛徒,害得孤王我登不了大统。
我想,糟了,难道我妈说的都是真的,难道胡巴淹死了?想到这里,我难受极了,直想哭。
最后,老艾在老穆家门口找到了我,什么都没说,大手伸过来,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去了诊所,胡巴被一群人给包围着,像一只倒立的青蛙似的,在挤压胃里的水。
海南岛愣愣地站在人堆里,被老穆训斥着。吴红梅就在旁边撕心裂肺地哭。以前,我最烦她哭,现在她一哭,我的整颗心都揪在一起,眼泪也跟着吧嗒吧嗒地掉下来。
整个卫生室里挤满了男女老少。出于关心人的少,来看热闹的人多。
不少人是想过来看看,谁谁谁家儿子不治身亡,谁谁谁他老娘哭断肠。然后几个大妈大婶谈论起这件事来时,再满是悲悯地说,可惜了啊,真是作孽哟。顺带着流几滴老泪,然后,中午时分,该回家抱孙子的抱孙子,该做饭的做饭。
后来,胡巴被救过来了。海南岛被老穆锁在家里足足一个星期,作为惩罚。
七天期满,海南岛被放出来后,去看胡巴,一直叹息老穆关他禁闭对他的事业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胡巴说,没事,我这里有好多想买书的客户,说完,掏出笔记本给海南岛看。
海南岛看了看本子上面记得非常认真的“客户”,跟胡巴说,看样子,老子拼了老命救你,是没错的!要是淹死了你,这得损失多少客户啊。
其实,关于胡巴失足落水的原因是这样的。
那天,当他从海南岛那里知道了叶灵喜欢顾朗,心里挺难受的。海南岛大概看出了原因,就询问了我,当他知道,好兄弟胡巴可能是伤心了,就直奔他家去了。
胡巴一向就不够大气,用海南岛的话说,做事特别娘儿们。果然,当海南岛找到胡巴时,他正在家里,一边抄作业,一边哭。
海南岛一看,就骂他不像个爷们儿。他说,胡巴,你要是喜欢叶灵,你就追啊!别在这里哭得跟个孙子似的,谁知道啊?
胡巴说,要你管啊?然后一边擦鼻涕一边擦眼泪。
海南岛就在一边看着他哭。最后看烦了,就一脚踢在他屁股上,说,就你这熊样,活该叶灵不喜欢你!
胡巴大概哭够了,就抱着作业本叹气,他说,其实也不是多喜欢她,我就是突然一听她喜欢了别人,特难受。
海南岛一听,就有些晕,说,什么叫“你其实也不是多喜欢她”?你不是多喜欢她,你就俩眼哭得跟俩烂桃似的!你要是真的很喜欢她,你……你这是干什么去?
海南岛的话还没说完,胡巴就冲出门去了。
最后,两个人买了两瓶二锅头,跑到湖边上喝酒去了。
那是胡巴第一次经历“少年维特的烦恼”。经验丰富的海南岛就帮他总结归纳,然后再做决定。
最后,海南岛科学总结报告出炉了——胡巴也就是第一次见到叶灵有点怦然心动,后面的日子,因为追求叶灵的人太多,他自己也忘记曾对叶灵怦然心动过这么回事儿了。直到后来大家经常在一起,习惯了四个人,习惯了这个小圈子,习惯了有朋友的日子,突然谁都不想失去。然后,今天突然听到叶灵喜欢上别人了,就觉得我们这个四人小团体要解散了。我们的友谊要结束了。胡巴又要回到曾经有过的水深火热之中了……
估计当时海南岛说的是“天涯喜欢顾朗”或者“叶灵喜欢上了蛤蟆”,胡巴照样也会失恋似的恸哭一场。
海南岛明白了这个事之后,深情款款地看着胡巴,说,我早该知道,多愁善感是你的本质,胡思乱想是你的天赋,有事没事像个娘儿们是你的爱好。
结果,就在两个人喝得差不多,胡巴打算放弃旧日怀念,拥抱崭新生活时,刚一起身,身体猛地一晃,整个人就掉进了湖里。
海南岛一看,猛地一吓,酒醒了一半,也不顾自己喝了一瓶多的二锅头,就下去救人去了。
我和叶灵知晓此事详情,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说道,幸亏你们命大。
海南岛斜着身子,挂在比自己矮半个脑袋的胡巴身上,说,放心,就是我们兄弟死了,也会变成你们俩的保护神的。
胡巴说,对!生是你们俩的人,死是你们俩的鬼!
海南岛一巴掌拍在胡巴脑门上,说,你这个死孩子!你一天不娘儿们,你会死啊!你个死孩子!
第二章 让
12 水缓缓地落入喉咙,湿漉漉的记忆,在那个午夜慢慢地苏醒。
大三下半年,长长的一段时间,她总会进入我的梦里。
梦里的她,坐在高高的主席台上,纤细的脚踝,飞舞的裙角,风翻飞过她乌黑的长发,露出她细而长的颈项。
她回眸,对着我笑,那笑容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一样,如同一朵花儿的盛开,那样舒张着,带着香气的笑容,缓慢地盛开。这么多年,我都忘不掉。
然后,她又沉默着落泪,眼泪大颗大颗漫过她的双眸。她流着泪喊我的名字,却发不出声响……
梦境里,她的声音散落在空气中,就像身体从高楼坠落一样,瞬间变得像谜。
我跌入了深深的黑暗……
黑暗中,胡冬朵从床上跳下,走到我床边,轻轻戳我的胳膊,她说,喂,女人,你又做恶梦了!
我一身冷汗地看着胡冬朵,胃隐隐的痛。
胡冬朵坐在我的床边,递给我一杯温水。她说,你又喊了那个名字。
哦。
叶灵。
水缓缓地落入喉咙,湿漉漉的记忆,在那个午夜慢慢的地苏醒。
断断续续。
续续断断。
戛然而止。
13 我突然听到了宿命的声音——十三岁,我遇到了自己的爱情。
叶灵。
这两个字,是叶灵写给顾朗的情书上面最后的两个字,她的署名。她小心地将信纸给折起,递给我,满脸通红。
她看着我,天涯,顾顾朗他他……
我皱着眉头看着她,说,你慢点说话,别那么急。
叶灵就稳定了一下情绪,舒了长长的一口气,说,顾朗……会不会觉得……我的字……很丑啊。
看样子,叶灵对江可蒙的话很是在意。其实,叶灵,你根本不知道,江可蒙那纯属嫉妒心理。嫉妒,你懂不懂?就像我,如果你不是我的好朋友的话,我也会嫉妒你这么高,这么好看的。没事的,反正将来和顾朗交往的是你这个人,又不是这些字。
十三岁的我,懂得果然很多。我安慰她,顾朗不会的。你别担心,我会把你的信交给顾朗的。
就这样,我成了叶灵的情书特使。
第一次到顾朗班上,递一封情书,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心里跟敲着拨浪鼓一样,后背一直在发凉。
我轻轻喊了靠门坐的一个女孩,她的眉毛长得跟蜡笔小新似的,非常有特色。我说,请问,顾朗在吗?能不能帮我叫一声啊。我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
而这个女版蜡笔小新大概是习惯了,整日坐在门口,被找顾朗的人询问这种问题,于是她是如此轻易地听懂了我的话,然后回头寻找,找了半天没找到,然后问另外一个男生,班头儿呢?
那男生说,班头儿啊,班头儿不是和一帮子人下去打篮球了吗?
蜡笔小新他姐很快地转头跟我说,小同学,他可能在操场。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篮球场就特别兴奋,忘记了自己刚刚还满心忧伤,踩着风火轮似的就往楼下跑,跑到二楼时,撞见正上楼的海南岛,他好像是来给胡巴的“客户”送口袋书,一看我,就问,土豆,你去哪儿?跟吃了耗子药似的!
我看了他一眼,说,啊,我去篮球场啊。
海南岛打量了打量我的身高,啊呀,打篮球去啊,还是当篮球去?瞧你长得就跟个篮球似的!
我没理海南岛,转身就跑。
在篮球场看到顾朗时,他正在场下休息,手里的毛巾换成了亚麻色,上面没有什么特殊标志,不如那条天蓝色的上面有一只小熊仔的毛巾和他相称。
一群女生在他身后,兴奋得像一群麻雀。有个卷发的高个子女生,打扮很时髦,眼神却迷离得跟喝酒喝多了似的。那样子,勿用细辨,就知道是艺术班的。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传说中的隋菲菲,不久前我还替她挨了飞天大宝手下小混混的一闷棍,脑袋上碎了一个血窟窿。
隋菲菲并非喝醉了酒,她的眼神是习惯性迷离,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睡觉时若你扒开她的眼皮,那眼珠子也是迷离的。海南岛说,那叫做“魅惑”,估计也是小混混飞天大宝所谓的“热辣”、“勾魂”,可在我眼里,就是喝酒喝多了,或者睡觉睡少了。
隋菲菲笑吟吟地将一瓶新买的矿泉水递给他。顾朗摇摇头,指了指自己手里,大概是说,这里有呢,谢谢。
隋菲菲也不恼,依旧笑吟吟的,眼神迷离得跟起了雾似的。
我慢吞吞地靠过去,想着,我应该怎么跟他说呢?在这么多人面前。我就说“你是顾朗吗?有人托我给你一封信”好了。
嗯,就这样。
顾朗。
我喊他的名字,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
可惜,声音太小,而球场又太吵,没有人听到。
我深呼了一口气,稳了稳心跳,声音高了八度,我喊他的名字,顾朗。
他转头,看向我,好看的侧面轮廓变成了完美的正面容颜,星星般明亮的眼眸里闪过探寻的目光。被汗水粘湿的头发贴在他饱满的额头上,嘴角弯起,眼睛微微眯起,他说,你喊我?
三个字,每一个都敲在我的耳膜上,如同乐章。而他整个人仍站在原地不动。很显然,他见惯了这种搭讪,这种习惯让他很自我。
哦,我红着脸点点头,在那么多人好奇的注视下,拖着步子走到他面前,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叫顾朗吗?
身边的那群大孩子就轰地——笑出了声音,哎呀,小同学,你不是喊他顾朗了吗,怎么又问他是不是顾朗?小孩儿,稳住,别激动!然后一群人在旁边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