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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身份如此尊贵,怎么会沦落到与邪教为伍,实在让人费解。
秦明月看着手上的邪教总坛地形图,喟然一叹,想想青狐绝色容颜,情动的模样,昨日枕边的浅吟低语,便如这蒙蒙烟雨般,似梦似幻,梦境一场。
即便是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却仍然给了她地形图,越发让她觉得再也放不下他。
她无论如何都要将他带离邪教。
第二十六章 巧遇奚临风
彼时,跟踪姜兴德父子的涂白派人回来禀报,那父子二人一离开知府的宅邸连家都没回,直接御马出城去了。到了城西外三十里带上守卫苏州的一万精兵,往西绝尘而去,估计是与邪教汇合去了。
秦明天沉着的听完,一双剑眉微微皱起,赶紧命人找来了附近的地形图。这姜兴德虽然是个不足挂齿的小角色,也被他着力控制起来。可是那一万精兵里却也有一千精兵是他的嫡系部队,若是一个不小心没控制住,怕是要酿成大祸。
“这苏州往西是一片山林,地势险峻,易守难攻,是姜兴德的一大选择。再往西就是一个叉路口,左拐是上京之路,不出七日便可到达京城,可是此时怕那位少年将军已经领兵在路上,他此去无疑是送死。此路不可取。而右拐却是一个小县城,虽然小,却是前朝的罗友旺罗将军的驻地,周围环城吊桥应有尽有。虽然也是个好去处,但却是昭陵王的管辖范围,他若是敢收留他们父子,便是公然与朝廷抗衡。据我所知这些年昭陵王虽然暗中有所动作,但是实力不足,他应该是不敢轻举妄动。”孟青分析的头头是道,罢了还用手指臆测了一番距离,对于自己的第一个猜测有些动容。
殊不知,那一边山林正是邪教的总坛,而总坛后方的小村落里,秦明月正纠结着如何将地形图送出来。
若是她按照原路返回,靠着两条腿,怕是两三天都走不到。
是以,她不得不出重金聘请当地的农户,拉了一辆老牛车送她回苏州城。
老牛车走得极慢,也十分悠闲。半个时辰内,竟然一直保持着那个速度,从来没停下来,也从来没加速。一开始,秦明月还有些着急,可是到后来,知道急也没什么用。干脆仰头躺在牛车上,看着湛蓝的天空,咬着一根狗尾巴草,眯着眼睛睡觉。
一辆牛车,两个大活人走了一上午,才走了不到二十里路,看着远山一片没有尽头,秦明月彻底的死心了。
于是拉住牛车,打算喂喂牛,顺便喂喂自己。
她悠闲的晃到一个茶棚前,要了一壶茶水,两个白面馒头,一口一口吃得没滋没味的。不过好在她前世受的教育好,从不浪费一粒粮食。是以她忍着快噎死的危险,就着茶水将这两只馒头吃了下去。
她交完了钱,正准备上马,却发现迎面一阵尘土飞扬,脚下的土地犹如地震般微微颤抖。小茶棚的主人一个惊慌,赶紧藏进了桌子底下,显然对于这样的阵仗是没见过。
虽说秦明月也没见过,但是此时不是显示涵养的时候,她身份特殊,身上又藏着重要的地形图,是以还是躲躲的好。她闪进小茶棚的厨房,从那口烧水的大黑锅上抹了一把黑灰涂在脸上,又细心得将手和脖颈都抹了抹,直到将老乡也看得十分不忍的时候,这才住手。
而此时,那一伙兵马已经飞驰到眼前,那些兵勇一股杀气袭来,虽然端的是风尘仆仆,却也令人看了不寒而栗。显然这群人是经历过血腥场面的老兵了,而且看着一个个身材魁梧有力,脸膛发黑,估计是久经沙场,暴晒而至。
而苏州这样的南方,兵勇都擅长水路,虽然各个也是精神抖擞,可是毕竟照着这群兵勇来看,还是显得纤细了很多。
秦明月只一眼,便看出这群兵的与众不同。进而想着,是不是父皇听说了什么,从京城调来的兵马。
可是从京城到这里,若是快马加鞭还需三日,若是兵马辎重加起来少说也要七日。而她出事的时候不过是两日前,难道他皇帝老爹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秦明月有些迷惑了。
这一队人马显然人数不多,而且还都是骑兵,大约不过三千左右。只见一路上旌旗招展,那黑底白色镶金的大旗上赫然写着一个大大的‘奚’字。
只是眨眼间便到了眼前,秦明月的脑海中还停留着那一面大旗。还在猜测这支队伍到底是谁的人的时候,一个大兵却是猛地嘘声拉马,昂首阔步的站在茶棚前。
一把洪亮的略带沙哑的嗓音响起,“喂,店家来两壶冰茶水,我们奚将军要解解渴!”
那大兵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的黑胡茬,一双虎目不怒自威,居高临下大刀阔斧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胆小的店家早已经头一歪,眼一翻,昏过去了。
“喂,没用的东西!”那大兵不屑的瞥了一眼那昏倒的店家,十分生气的说道。他本应该可以自己下马倒水,可是偏偏将军说了不准停留,马上赶到苏州。是以他不过是想节省点时间罢了。
他眼睛一扫,正看见黑煤球似的秦明月,长得瘦不拉几的,倒是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他们,似乎还很激动。
“喂,你叫什么?来给我们将军提两壶水来,赏钱绝对不少!”说着,那大兵大手一甩,将一锭碎银扔在了桌子上。
秦明月一愣,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锭银子,心想着,奚临风真是不会过日子,这锭银子可是顶的上普通人家一年的口粮了,他竟然只买了两壶水。
“还不快来!”那大兵见她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不由得冷哼一声。
秦明月猛地回过神来,伸手快速的拿起银子,露着一口小白牙,乐呵呵的提了两壶水,送到了这位军爷面前。
那大兵看也不看她一眼,一只手抄起两壶茶水,直接跑到了队伍的中间。
秦明月伸着脖子看着那大兵直奔一个年轻的将军而去,此人带着银盔白甲,脚蹬黑色战靴,身背一把长枪,虽然看不清脸色,可是从那熟悉的动作中,秦明月仍旧一眼可以看出,这家伙正是奚临风。
要说如何判断,还要靠那时几位驸马有事无事的跑来蹭饭,秦明月面对那么多的美男,虽然不能吃,却能看。奚临风的这双手孔武有力,特别是骨骼轻奇,青筋突出,十分性感。而且在他的右手小拇指接连手背的位置上,有一个十分奇特的棕色胎记。由于位置太过奇特,再加上形状可爱,长在那双手上反差极大,是以她记得十分清楚。
刚才她还想着如何回苏州,就碰上了奚临风。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她正可以搭个顺风马。
只是该如何才能让奚临风答应带她回去呢?
奚临风这个人看似不言不语,你说什么都喜欢反驳,看起来好像很好说话。可是固执起来,也颇为让人头疼。
“这位大兵哥,不知道你们此去所为何啊?需不需要一位领路人啊?”秦明月凑近边上一位看起来十分木纳的兵勇,谄媚的说道。
“走开,凑什么热闹!”轰的一声,那兵勇一嗓子险些将秦明月惊呆,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兵,和奚临风那一鸣惊人的脾气真是像。
可是她既然开了头当然不会临时退缩,当即向后退了一步,却是仍旧笑嘻嘻的说道:“诶,大兵你也太无力了吧?我好心好意的想帮你们带路,不仅不知道感激,还吼我。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前面就是一片山林,里面都是山贼,又有高人摆下了奇门遁甲,阴阳八卦阵,没有熟识的带路,你们即便人再多也出不来。”
那大兵轻蔑的看了她一眼,似乎对于她的夸大其词不屑一顾。
“喂,你这小哥还是该躲哪去躲哪去,什么钱你都敢赚,活疯了吧?”另一个兵勇似乎倒是很爱说话的样子。
秦明月立刻改变了目标,双手捧着那锭银子摸索来摸索去,那副奸诈的样子让人看了十分搞笑。
“这位大哥您说笑了,小弟可不是什么钱都敢赚,我也是看你们是从北方过来的,不认识路,走错了岂不是浪费时间?”秦明月料定奚临风如此急行军,肯定是有事发生,是以绝对不会走错路,她这么说只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罢了。
“哈哈哈哈……”身边的几位大兵都啊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在寂静的山路上十分的震撼人心。
奚临风似乎也注意到了这边,抬起头向着秦明月看过来。
秦明月水润的瞳眸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见他虽然风尘仆仆,却是帅气依旧,经历三年的磨练,却是更加的老练霸道,早已经不同于往日的年轻气盛了。
奚临风见这个黑黑的瘦瘦的小哥看着自己,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越发的觉得怪异。可是让他更觉得怪异的事,那人明明在哭,却露出一口好看的小白牙,对自己咧着嘴。
这一幅又哭又笑的模样,看起来好笑极了。
奚临风多年的行军经验告诉他,这个人似乎是专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若是别人,为了安全着想,大多会轰走了事。可是奚临风这人不仅胆大,更是心细如发,当即对着秦明月招招手。
秦明月见他对自己招手,立刻挤过人群,屁颠屁颠的走过去。忽然感觉脸上湿漉漉,才发现泪流满面,赶紧又伸出袖子摸了摸,越发的显得脸儿像个小花猫。
可是奚临风却看得真切,那张掩藏在黑灰下的脸似乎白净如玉,他眼中的兴味更浓,脸上虽没有什么表情,可是被在后面的右手却是握住了枪柄。若是有人胆敢图谋不轨,怕是打错了算盘。
秦明月眼睛很尖,一眼看见他握住枪柄的手,不由得心中一阵赞叹,却没让这个误会继续下去,从袖中拿出一块玉佩,猛地送到奚临风的眼前。
奚临风本来是一惊之下,刚想动作,可是待他看清这个人手中的玉佩时,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猛地一伸手抓住秦明月,眼睛如炬瞪着秦明月问道:“公主在哪里?”
这个玉佩本是她的印信,代表着皇室的高贵身份。
奚临风见此玉佩,自然要激动万分了。
秦明月只感觉手腕被掐的生疼,像是马上就要断裂一般,她疼得龇牙咧嘴的说道:“你,你松开!”
奚临风不但不松,反而将秦明月猛地拉到马前,一下将她按在马腹上,冷冷的说道:“再不说,本将军就立刻杀了你!”
第二十七章 识破身份
有必要刚看见一块破玉佩就要打要杀的吗?秦明月心中哀嚎,脸上的表情也是疼得扭曲狰狞。
“你要是再不放开我,我就快死了!”秦明月艰难的吐出一句话,随即大脚一伸,猛地踢在马腹上。
那马儿受惊,腹部被重物击中,立刻扬起马蹄子,乱跳起来。
奚临风看得真切,知道这小子不老实,脚下使坏。他的这匹黑马也算是跟随自己多年,十分通人性,见秦明月踢它肚子,跳着脚的要去踩秦明月。
秦明月看的脸色发白,心里着实捏一把冷汗,虽然害怕却一动未动,以刚才奚临风对那块玉佩的紧张程度,他一定会出手救自己。
果然,待那马扬起前提险些踩上她的时候,那奚临风猛地跳下马背,纵身一跃,拎着秦明月的后脖领子将她甩了出去。
秦明月人在空中,无论如何也止不住飞行的速度,她没想到奚临风竟然这么狠,直接将她扔麻袋一样的扔了出来。她瞪大眼睛,脸色吓得煞白,眼看着身体不受控制的直接向地上栽去。若真是脸着地,她可就真的毁容了。
情急之下,秦明月闭上眼睛,忽然大叫起来:“奚临风,我要是摔死了,你就再也找不到明月公主了!”
奚临风刚刚安抚受惊的黑马,猛的听到这句话,心中一震,想也未想的飞身而起,直接向着秦明月落地的方向而去。
秦明月感觉一双强有力的大手环住了她的腰肢,心中一松,知道自己是得救了。可又想想这奚临风刚才狠毒的手段,又觉得不能这么轻易的放过他。当即一转身,对着奚临风胳膊就是一大口,咬的十分的用力。
奚临风没想到秦明月还会咬人,当即有些傻眼,等感觉到有些疼的时候,已经可以看见血涌出来了。他扬起手就要给她一掌。殊不知正对上一双委屈,可怜,却又埋怨的眼睛。这一双眼睛似曾相识,却又陌生得很。
记忆里的那双眼睛,时时带着忧郁,而这双眼睛却是内涵丰富,同样会说话一般。
他的手轻轻地放下去,看着白色铠甲上染上的血红,一时间竟然有些怔忪。这三年来,他整顿西北军,没日没夜的训练,东征西讨,终于不负父亲当年的功勋。
其实他这么拼命却也不单单是因为父亲,更多的是因为那个女子。那个将所有的悲伤都留在心底,为了他们拥有一个肆意洒脱的人生,宁可选择一人离去的女子。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每当身处荒野战斗之后,他都会想起那在阳光下,同他一起骑着马驰骋在咸阳大街上的随性女子。
这三年来,这个女子一直住在他的心底,他想忘也忘不掉。
“你可以松开了吗?”奚临风目光沉着的看着面前的黑瘦男子,或者说是女子。
秦明月大眼珠子瞪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随即放开了奚临风的胳膊。眼角撇到奚临风被血染上污渍的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