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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的说只有我是时空旅行者,而马西莫斯只是搭了我一趟顺风车的朋友。”
麦克斯说着走到了休息室的门口,顺着墙壁的石缝朝外面望去。
“尽管马西莫斯和我不算很熟,不过我喜欢帮助他人去追寻自己的梦乡,这大概算是我的一种爱好吧,要知道,很多看似普通的人其实都是了不起的人,他们其实不过都生错了时代,在他们的时代里默默无闻,但是如果能够换一个环境,他们便可能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而我要做的就是将他们送到他们该去的时代而已。”
“马西莫斯本来就应该属于这个时代,属于角斗场,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够发挥出他应有的潜力,创造属于他的辉煌。”
林天语对他的这种做法却有些难以认同,所谓的角斗士的辉煌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马西莫斯确实杀了很多人,但无谓的杀人又有什么意义?历史上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对同类的疯狂杀戮而受到追捧甚至崇拜,但林天语却从不认为这样的事情是正确的,况且马西莫斯杀的不够多也不够狠,千百年后又有谁会记得他呢?
“即便因此要付出血的代价?”他很不客气的问道。
“没错,即便为此要付出血的代价。”卡奥重复了一边林天语的话,也回答了他的质问。
林天对他这种无谓的态度倒是有些无话可说了,“呵呵,这样说来的话你的爱好还真是奇特呢。”对于林天语淡淡的嘲讽麦克斯却并没有生气,“你感到惊讶那你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别的时空旅行者的怪癖,事实上有古怪嗜好的人远远不只我一个。”
麦克斯为林天语一一列举道:“刺客凯恩,他是这么称呼自己的,他最大的爱好是刺杀那些历史的英雄伟人,那些创造了伟大事迹的征服者、皇帝、国王、将军、又或者是其它一些名头的统治者,而且从来都是用冷兵器近距离刺杀,看着一个个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统治者死在他的剑下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成就。”
“还有雷克萨斯,他的爱好是打仗,各个时代的战争他几乎都有参加过,他和史前的野蛮人厮杀过,他率领十字军远征过耶路撒冷,他率领白人火枪兵横扫印第安部落,他也打过一战和二战的多场战役,并先后效命于不同的阵营。”
“奥利维亚,最大的爱好是和不同时期的历史名人上床,然后把床上的感受写到一本剪贴薄里,事实上我还看过那本剪贴薄,相信我,很多的历史伟人在床上的表现远不如他们在军事政治或者其它某些领域上的成就。”
看着林天语难以置信的表情麦克斯了然似的笑了笑,“所以说相比之下,我的这一点小爱好似乎就没那么出格了。”
林天语心说还有这种事情,这样看来时空旅行者之中还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啊。
麦克斯却又问道:“那么你呢?你的爱好又是什么呢?你又想利用时空之门获得怎样的成就呢?”
是啊,我又想获得什么样的成就呢?事实上林天语刚刚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他既像是在回答又好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在小的时候最大的愿望是获得超自然的能力,魔法、仙术、超能力随便什么都可以,只要让我拥有一种超越常人的神秘力量,我愿意为止付出任何代价。”
“但是长大之后我才发现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为此我降低了标准,我想过当一名作家,但可惜我的文笔一般,心中又总是浮躁,也没有什么非凡的经历,结果梦想依然是梦想。”
“那么现在呢?”
“现在?”林天语忽然笑了笑,我想我或许可以从写作着手,当然实在经历了几次旅行之后,或许我可以将我旅行的过程写成一本自传体的小说,当然实在修饰了之后,毕竟我可不想被时空管理局的那些特警盯上。”
林天语越说越是兴奋,眼前几乎已经浮现出自己成为一名成名作家签名售书时的景象了,连带着眼前那个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麦克斯也变得有趣起来了。
“那我在这里就祝你成功了,希望你最终能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卡奥说着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他表情凝重的朝外面看去,似乎看到了什么。
林天语侧耳倾听,外面的欢呼声忽然寂静了下来,接着他听到了一阵惊叫声,野兽的嘶吼和马西莫斯激情的呐喊,片刻之后,休息室的门忽然被一下子撞开了,七八个人人把马西莫斯抬了进来,林天语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那个强壮如终结者的家伙,这会肠穿肚破的躺在一副但加上,他的盔甲被贯穿,头盔歪到了一边,武器更是不见了踪影。
“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
马西莫斯的神智似乎已经模糊了,只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知道老朋友,我知道!”麦克斯抓住马西莫斯的手,轻声的在他耳边安慰着。
当马西莫斯感受到手中抓到了什么的时候,他的精神忽然又一下子振奋了起来,“我做到了麦克斯,我成为了第一个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的角斗士,我成功了!”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的声音又低了下去,很显然这是他最后的回光返照了。
林天语静静的看着这个为梦想而付出生命代价的角斗士,直到马西莫斯的眼中失去了最后一抹神采,他无声的退了出去,没有打扰麦克斯和他的老友的临别,他从马西莫斯身上看到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他忽然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有梦想就要去实现,写作仅仅是第一步,而他真正的梦想,当然还是获得那超自然的能力,他想到了家中那扇通往异界的黑门,尽管那扇门后可能危机四伏,但这个时候,他却完全不在乎了。
下次我一定要走进那个世界,那里将会是我获得那梦寐以求的神秘力量的地方,即便为此要付出鲜血的代价。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走出了休息室的大门。
PS:白天停电,无奈啊,半夜应该还有一章。
第三十八章 热疫
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朝外面走去,半路上遇到几个奴隶正将几副担架从一间会馆里抬出来,上面躺着几个没穿盔甲的角斗士,看起来状况都不大好的样子,林天语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发现似乎是上个星期看过的那场‘特洛伊之战’扮演特洛伊军团的那些人,那个扮演赫克托耳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阿历克斯吧,似乎也在担架上的样子。。
他心中有些疑惑,看着那些奴隶将这些角斗士像抬尸体似的的抬了出去,放到一辆马车上,半路上遇到的人见了一个个都掩着口鼻,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在那会馆的门口站着一个商人样子的老头,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
“怎么了这是?”林天语好奇的问道。
“别提,竟然遇到了倒霉的热疫,这下我的角斗士全毁了,医生让我把他们送到医馆里去,不过估计也只是在那里等死了,唉,我真是太倒霉了。”
林天语来罗马这么长时间,也大概知道了热疫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个时代对细菌病毒什么的根本没什么了解,因此把所有的带有传染性的疾病都称为疫病,所谓的热疫其实就是传染性的感冒,因为生病时会浑身发热,所以被称为热疫。
或许对现代人来说感冒根本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对没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古代人来说,往往一场流行性感冒就能挂掉许多人,是否能够活下去也只能够看运气了。
林天语并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安慰了那商人几句,便回了皇帝专席的看台。
塞维斯并没有离开,他这会正爱不释手的欣赏着手中的那把宝剑呢,脸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到林天语回来他一脸的热情,显然这把剑让他十分的满意。
“怎么了朋友,你的神情看起来有些低落啊,你见到不败的马西莫斯了?”
林天语点了点头,“不仅见到了,我还看着他死掉呢。”
塞维斯摇头叹道,“他果然还是死了啊,那也是没办法啊,毕竟被犀牛挑开了肚子,换了谁也活不了啊,不过他也确实厉害,竟然临死前还把那犀牛给干掉了。”
两个人聊了几句,林天语便随口把路上遇到的那件事情说了出来。
塞维斯却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你是说阿历克斯?我认识那个家伙!”
林天语有些惊讶,心说一个禁卫军百夫长怎么会认识一个角斗士呢?
听到林天语的问题塞维斯却也没有隐瞒,“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还在耶路撒冷军团服役的时候,阿历克斯和我在一个军团,不过他那人可不怎么受军团长的喜欢,因为总是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比如?”
“比如拒绝屠杀那些波斯人的妇女和小孩,说什么会伤害他的荣誉,简直是不知所谓。”塞维斯一脸的感叹,好像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想法似的。
“而且对放下武器的俘虏他也从不下手,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百夫长的,杀女人和小孩确实没有什么成就感,不过嘿,他们可是异邦人啊,等他们长大了再想杀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即便刨除这些,既然军团长大人下了命令我们照做就是了,服从命令才是军人的最大荣誉啊。”
听了这番话林天语原本对塞维斯的那一点好感一下子全都不见了,虽然他知道这种想法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或许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没办法忍受一个衣冠楚楚的家伙大谈如何能够更加轻松的砍掉一个小孩的脑袋。
反而是那个阿历克斯,那个坚持原则的阿历克斯引起了他的兴趣。
“就这样,阿历克斯被将军一怒之下下令处死,好在平日里他和我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当时大家一起求情,才仅仅是把他当奴隶卖掉了,后来被派拉斯会馆看中成了角斗士,没想到他还是老毛病不改,每次将敌对的角斗士击败以后很少会杀那些失去反抗能力的人,为此甚至不惜违背观众的意愿,这种事情可不多见,不过也因此他获得了一个响亮的绰号,人们都叫他仁慈的阿历克斯,反而因此大受欢迎,呵呵,这世间的事情还真是难以理解啊。”
林天语点了点,他心中却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
如果他真的要去黑色木门后面的那个世界闯荡的话,他一个人恐怕并不会安全,毕竟就算有武器,他也仅仅是个普通人,需要睡眠和休息,万一遇到危险也需要有人互相照应,他曾经想过回到现代之后找几个信得过的朋友一起去,但是正所谓人心叵测,他和以前的那些同事虽然处的的还算不错,但也仅仅是点头之交,远远谈不上可以互相信任的地步。
同学里虽然有几个十分要好,但也好几年没有联系了,同样指望不上,这样看来,他似乎注定得一个人去异界冒险了。
但是后来他却想到了一个点子,为什么不干脆在这古罗马城找几个护卫呢?
毕竟这些古人一来没有现代人那么多心眼,相对比较单纯,二来一旦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来到对他们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必然就只能依靠自己,到时候也不会那么容易背叛了。
虽然这个想法是不错,合适的人选他却一直没能找到,忠诚的不一定有能力,有能力的有不一定忠诚。
因此这个想法也一直只是停留在脑海里,但是这会塞维斯的话却让他眼前一亮,还有什么能比一个具有原则性和荣誉感的百夫长兼角斗士更加合适的护卫呢?
他拍了拍塞维斯的肩膀,“多谢了朋友,你的话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再见了!”
说完急匆匆的走了。
塞维斯看着林天语远去的背影一脸的疑惑,心说我说什么了我?
林天语回到阿皮乌斯的家中,顾不上上前打招呼的阿莱希雅,立刻就翻出了自己带来的那几个提包,在装生活用品的那个提包里翻找了一下,很快找到了一个小盒子。
这里面装的都是一些常用的感冒药、消炎药、碘酒之类的日常药品,是林天语特意为这次旅行准备的,万一遇到个头疼脑热的也用得上,只不过他的身体还算不错,在古罗马待了这么久一直没出过什么问题,原本他都忘记有这么个盒子了,但是这会却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当林天语急匆匆的感到罗马斗兽场的时候那个会馆的商人尚未离去,林天语拍了拍他的肩膀,“嘿活计,你的那些角斗士呢?”
那个商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个人为何对那些生病的角斗士这么关系,不过他也听说过林天语的名声,知道这人关系挺广,因此还是打起了精神说道,“还能在哪,都在医馆躺着呢。”
林天语冲他笑了笑,“我跟你做个买卖怎么样,如果我可以把你那些角斗士大部分救活的话,你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那商人听了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如果你能将他们救活的话,我愿意付你二十个阿斯(古罗马货币)。”
林天语摇了摇头,“我要你二十个阿斯干什么,我仓库里的阿斯都堆满了,不如这样,如果我能把你的角斗士都救活的话,我要从中挑选一个角斗士作为我的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