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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凤华之保护皇上-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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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会子算是觉察出气氛地不对了,连忙把枫露茶搁下,一面道:“要不就给两位来一客桃酥,一客桂花糕,再来一碟蒸笋,有甜有咸,方有滋味嘛。”见两个人没有吭声,老板连忙擦了把汗退了开去。
一时,老板端着茶点上来,刚刚放下,凌书南就道:“老板,借把刀用用。”
“啊?!”老板背心一凉,怎么一眨眼功夫就到了要动刀子的地步,他赶紧瞟了那书生一眼,对方也是蹙了眉头,眼内流露出一丝茫然与隐忧。

第二十三章 回魂枫露茶(2)

“这个,小店没有刀。”老板捏了把汗,忽然觉得有时候没生意不见得比有生意好。
凌书南见他一副紧张模样,不禁笑道:“我不是问你要兵刃的那种刀。菜刀你总有吧?”
菜刀?!老板心一垮,那菜刀砍起人来可比兵刃还要恐怖,他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不得不劝慰道:“姑娘若是心里有什么过不去的,何不好好说出来,犯不着走这条不归路啊!”
凌书南终于明白过来老板的意思,不禁大笑,一面指了指桌上的点心,“我只是想要问老板借把刀裁一裁这糕点,老板枫露茶香,可桂花糕却厚了些,若是再薄点,那桂花香气才不会掩盖了枫露茶的别致。”
老板有些不愿相信,他的桂花糕再厚也不过三分,这厚度应该说是十分合宜才对,可经不住那女子的再三请求,再瞧她神情气色,倒也的确不像是想不开,一咬牙,只好去厨房拎了把稍小点的菜刀过来。
孙玉钦终究有些不放心,在老板递上菜刀时,伸手抢过,沉声问她,“你究竟想做什么?”
凌书南心中一暖,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腕,“公子放心。不知阿南从前有没有给公子做过点心?今日仓促,书南无法亲手为公子做点心,就为公子片一下这桂花糕,聊表心意吧。”
孙玉钦总感觉阿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终究还是松开手,叹了口气,转头望向窗外,“这又何必?”既然已经决定斩断前缘,又何苦再见?如今对坐着,只会更加刺痛他的心。
凌书南微笑着接过菜刀,取了丝帕轻轻地拭了拭刀面,拈起一片桂花糕,左右瞧了瞧,老板见她看了好半天,不由说道:“要不我去给姑娘拿个砧板或是盘子来?”他伸出手摸了摸那茶桌,“这个可是有些年份的水曲柳,我怕……”
他话还没说完,后半句忽然就直直地给吞了回去,因为他看见丽人手中的菜刀犹如梭子一般在他面前飞舞,他还没看清楚那菜刀是如何耍弄的,凌书南手中的那片桂花糕已经化作雪花纷纷落下,而她手中还剩下的一截桂花糕却已经化作了一袖珍小人,老板定睛一看,顿时惊呼出来,“是八仙中的铁拐李!”
老板眼睛都直了,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女子竟能用这样粗犷的菜刀雕刻出如此栩栩如生的细腻小人儿,此时再看自己切的那些糕点,实在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
孙玉钦听老板惊呼,也转过脸来,顿时便被那精致的小人儿吸引住了。此时再瞧凌书南,手中的菜刀就像是那杂技班子手中旋转的铁盘,直晃得他眼花缭乱,不过片刻,又一个长身玉立,手执拂尘的仙人已展现在她手中。
“啊,是吕洞宾!”老板兴奋地叫道。
“不是吕洞宾,而是李玄。”凌书南笑笑,转而把两个小人都摆在了孙玉钦的面前,“送给公子。”
这两个雅致的小玩意儿,还带着几分温热和桂花香气,孙玉钦的面色缓和了好些,“送给我的?”仿佛那暖暖的情谊又重新萌生于她与他之间。
“是,公子且尝尝。”她温柔的一笑,直令孙玉钦心头一荡,如珍宝般捧起那桂花糕,送入口中,入口即化,甜意直抵心里。可不过刹那,他忽然想起什么,转而抬起头看向凌书南,“这……阿南,你……你怎么会做这个?”
回想起方才凌书南舞动菜刀的情形,他顿时紧盯着凌书南持菜刀的玉手,有些难以置信。
凌书南把菜刀还给老板,见他退开,才缓缓道:“不知公子有没有听过铁拐李的故事,听说铁拐李原本生得十分体面,是个道人,名叫李玄。有一日,他元神出窍往华山游玩。他的童子见他七日还没回来,只当李玄已经死了,便将他的身体火化。哪知道第七日晚上,李玄回来,寻不着自己的身体,眼见天要亮了,地上偏巧有一具饿殍,他无可选择,便只好借尸还魂,这才成了日后的铁拐李。”

第二十三章 回魂枫露茶(3)

她顿了顿,笑吟吟地望着孙玉钦,“公子印象中的阿南,可会做这样的茶点?”
孙玉钦回味着凌书南刚才那一番话,面色惨白,“你……是什么意思?”
“公子就不觉得奇怪,公子与阿南的过往,我毫不知晓;而公子印象中的阿南,也绝非我这样,是不是?我同公子说过了,我叫凌书南,并非阿南。”她指了指桌上的桂花糕小人儿,“便同那李玄一样……”
“你……你是说你不是阿南?那阿南呢?我的阿南呢?”孙玉钦声音陡然变得尖利,整个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她所谓的“铁拐李借尸还魂”便是在暗喻阿南就是那具尸么?那么,她的意思是,他的阿南早在狍灰逞凶,天降神物时,就已经死了?
这些日子,他早已觉得她陌生,眼眸中不再有那浓密的爱意,行事也和从前判若两人,可她说的话,实在是离谱得很。明明还是那眉眼那神情,他如何能相信眼前活生生,熟悉的阿南却是个陌生人?!
见孙玉钦迟迟不语,凌书南轻声道:“公子的阿南,从始至终,心里只有公子一人而已。阿南从不曾背弃公子,只不过我不是她罢了。”
“书南不忍心隐瞒公子,更不愿公子为我伤身。”她站起身,向孙玉钦轻轻一福,“书南要说的就是这些,还望公子保重身体,这必是阿南所愿。”
“阿南所愿?”在沙沙细雨声里,孙玉钦总觉得自己有些耳鸣,“你若不是阿南,那你又是从哪里来的?”
“公子就不好奇为何我能打开那神物?当真以为是梦中偶得么?”雨渐渐大了,凌书南朝孙玉钦莞尔一笑,一溜烟便冲入那雨中。孙玉钦看着她在雨里狂奔,那抹丽影终于消失在雨幕中,只觉得心里头说不出的惆怅,他的手仍旧握着吃了一半的铁拐李,半倚着那荷叶交椅,就沉沉睡去……

凌书南再回来时,身后已跟着郦天霄和君由绛,郦天霄看了一眼脑袋歪在椅背上的孙玉钦,轻笑道:“到底还是旧情人出马事半功倍。”
“那也要太子爷的蒙汗药好才行。”凌书南淡淡道,那蒙汗药就被她洒在帕子上,用帕子擦菜刀时,再削起桂花糕来,自然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带了上去。郦天霄不愧是用毒用药的高手,孙玉钦服了药只是微微有了困意,沉沉睡去却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下了药。她从他身上搜出密函,小心取出来递给郦天霄看了,又重新将那密函封好,放回原处。
等药效一过,孙玉钦只当自己是倦了累了,不小心睡着了,根本不会猜到自己是被她下了药。
凌书南将密函放妥帖后,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而对郦天霄道:“既然太子爷已从密函知晓孙聚堂儿媳下落,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上路吧!”
对于凌书南的积极,郦天霄若有所悟,她对孙玉钦存着相护之心呢!
君由绛上前来,小声道:“主子,可要卑职去打发了这茶馆老板?”
郦天霄心念一动,“何必打草惊蛇?我去同他说两句便是。”
那茶馆老板远远躲在厨房里,多年生意经,他自是认定了,少听少看生意才做得长久。眼见那英气逼人的贵公子朝自己走来,将一袋沉甸甸的钱囊扔给自己,老板连忙道:“公子放心,小的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
“错,他若问起,你据实相告就对了!”郦天霄回望,天色渐暗,昏暗中,只看见那女人站在门口,仍旧望着孙玉钦的方向,他的唇边已起了一丝笑意。

孙玉钦悠悠转转地醒过来,惊觉天都已经黑了。
他唤来老板,“怎么不叫醒我?”
“见公子睡得香,不敢打搅。”老板陪笑道:“小的去为公子再提壶热茶来。”
孙玉钦点点头,身上微微有些凉意,他伸展了下筋骨,正要拢拢身上的袍子,忽然觉察出一丝不对劲来,伸手就翻出了藏于袖中的密函,他明明记得这密函是放在右手袖筒口袋的,怎么此时却到左边来了?
孙玉钦心里一凛,狐疑又警惕地打量起老板,“我睡着后,可有人靠近?”
“这……”老板微微迟疑,正对上孙玉钦探究的目光,他只得据实说道:“公子小睡时,与公子一同来的那位姑娘领了两位公子来,小的不便在场,就进了厨房里,也不知他们是何时走的。”
“领了两位公子?”孙玉钦神色一变,心下已是一冷,“是什么样的两位公子?”
“像是一主一仆。”老板小心翼翼地描述着那两人的模样,只见孙玉钦的面色越来越差,到最后突然便发了狂似的,将那一碟桂花糕使劲地往地上摔去。
“好啊!好一个借尸还魂!”孙玉钦只觉得齿间酸冷,什么不是阿南,借尸还魂这样的鬼话都编得出来,她根本就只是为了他那封密信而来!他不懂,那郦天霄就有那么好?能让她如此心甘情愿地为他驱使?竟连他与她往日的情分都成了她可以利用的筹码?
他的拳头越捏越紧,双目中火光迸发,好啊,你既认为郦天霄是你的良人,那我倒是要拭目以待了!

第二十四章 楚都蓝甲军(1)

君由绛眼见郦天霄换了一身粗布衣裳,又把自己的脸涂成了灰黄色,不禁有些忧心道:“主子,就我们三个人去武昌城,这会不会太危险了?”
“大张旗鼓地去,才是最危险。”郦天霄又取了些女子用来敷面的白粉涂了涂自己的嘴唇,“生怕武昌城的人不知道本太子去了么?”
“可是,卑职有一事不明。殿下为何要让孙玉钦发现我们已知密函内容?他若是向皇上告发,那皇上不就知晓殿下有意龙珠?”
“孙玉钦不会告发的。真正偷看密函的人可是那女人,若是追究起来,那女人才是第一个该死的。”郦天霄成竹在胸,“别看孙玉钦表面上好像放下了,其实心里恨着呢,对本王越是恨,说明对那女人越是爱,他不会舍得让她死的。”
君由绛就越发不懂了,“可他如此恨主子,不知他会生出什么事端来暗害主子。”
“本王要的就是他的暗害!”郦天霄笑道,“皇叔探子那么多,必定会知道本王与他因一个女人而结仇,只怕就算他向皇叔告发些本王的什么,皇叔也未必信他。最好他能拿把刀来捅我,我迫于无奈,只好取了他的性命,报到皇叔那,也只不过是为了个女人争执,一时失手杀了他而已。顶多训斥我两句,又能如何?”
君由绛这才恍然大悟,他就说他的主子品味一向很正常,怎么独独为了这么个质素一般的女人会这么失了方寸,原来一切都只是在演戏而已。
他不禁松了口气,这才是他效忠的主子。
门外响起敲门声,君由绛一打开,就瞧见一个妇人站在门口,颇有些不满道:“你怎么还没换衣裳?”
君由绛茫然地看着她,不知这个皮肤黝黑的妇人从哪里来,警惕道:“你是何人?”
那妇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君由绛这才意识到眼前的妇人正是凌书南。
郦天霄不由赞道,“看不出来,易容术倒是不赖。”
对于凌书南来说,不过是往脸上糊点面粉,稍稍改变一下鼻尖、下巴与额头的形状,再调点颜料改变肤色,对于她而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技艺。她斜了郦天霄一眼,饶是他已经将自己装扮成一肤色暗沉的寻常百姓,可那双眼睛还是能轻易出卖他。“太子爷,我看要不你就扮成一个重病的人好了。”只要闭眼装死,就不容易惹人怀疑了。
郦天霄觉得这个主意还算不错,他于是扬了扬眉,“还叫我太子爷?”
凌书南点头,“那怎么称呼呢?”
郦天霄道:“自然是扮成寻常夫妻入城。”
“夫妻?我和你?”凌书南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地不情愿。
郦天霄面色一冷,把手里头的脂粉盒往镜前一扔,冷笑道:“就你也配与本王假扮夫妻?自然是你们二人。”
君由绛颇有几分不情愿,但是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也就只有忍了。凌书南倒是面色一松,老实说,只要不和郦天霄扮夫妻,其他人她倒是不太在意。
郦天霄忽然就心情不佳了,对君由绛不觉斥责道:“还杵着做什么?还不去换装?”

君由绛驾着马车,忽然在外头轻咳一声,低声提示道:“马上要入城了。”
原本坐直着身子的郦天霄,只得扯过被子,把腿一抻,乖乖躺下。
只听外头有人大声问道:“什么人?进城干什么?”
君由绛赔笑道:“二位军爷好,我大舅子生重病了,我们乡下的赤脚大夫不中用,一直不见好,所以想到城里来寻个好大夫瞧瞧,还望军爷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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