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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千年的风 作者:堂桂花-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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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风风:好吧,简单点说,我的意思是,你肚子里有个孩子。
  小意意:你脑子出问题了吧?快上精神病院吧。不过记得先买单哦,我没带钱。
  小风风:ORL


追风(现代生子)48

  这家烤肉店的门脸并不算大,但味道却十分的好。尤其是可以提供各式各样的丰富调料,无论你长了个欧洲胃亚洲微还是美洲胃,总可以调配出自己喜欢的味道。
  所以江意吃得非常满意,在支使尉迟临风回家去给他拿那瓶忘在冰箱里的草莓酱时,已经吃得小肚子溜圆,再也吃不动了。
  可是,当看到那瓶草莓酱时,江意突然又有些胃口,一面说著“谢谢”,一面又找服务生来再点了几盘肉,好奇打听,“你是怎麽知道这个地方的?”
  年轻男人可从来没带他来过这里。
  尉迟临风的脸上闪过一抹异样,不答他的话,只含糊说“你喜欢就好”。
  可话音未落,服务生专程送上冰冻啤酒和一大盘子搭配好的菜,却并不是江意点的。
  “这不是我们的。”
  他刚指出来,那服务生却象是吓了一跳,看著年轻男人甚是敬畏的弯著腰,结结巴巴的解释,“这是东哥……东哥让给老大送来的。”
  江意无言的看向对面,尉迟临风只好拿出平时的冰山脸,瞟了那服务生一眼,“下去吧。”
  侍应如获大赦,立即跑了。
  江意忍不住轻哼一声,“既然是你管的产业,又有什麽不好承认的?”
  他抓起一只肉串,放在嵌著桌子里的铁板上炙热,使劲的咬了一口泄愤。可是不到一秒,却又吐了出来。
  “烫到了吗?要不要冰水?”刚把自己面前的冰啤酒递过去,尉迟临风又似想起什麽,立即缩了回去,害得伸手去接的江意扑了个空。
  这下就更生气了,江意把肉串一扔,瞪著对面的男人,自己去伸手倒啤酒。可是尉迟临风却连这样的机会也不给他。
  “你还是喝白水吧,啤酒伤身体的。”
  虽然他说这话的表情看起来诚恳无比,可江意还是怒了,连杯啤酒也不给,太小气了!
  “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要你来管?”
  “你真的不能喝。”尉迟临风严肃的望著他,摆明了绝不会让他在自己面前有沾任何一滴酒的机会。
  不在你面前喝,我自己去喝。既然有这麽好吃的地方,为什麽早不带他来吃?江意忿忿的喝著白水,心里奇异的逆反著,就象是陷入青春期的少年,却忘了以前的自己根本不爱吃烧烤。
  待嘴里那滚烫的感觉下去,他又把出气的目标放在面前的食物上。明明用中式酱汁烤的肉,他偏偏又要刷上一层酸酸甜甜的草莓酱,那果酱明显比平时的口味要酸一些,这样搅和起来,就象是有些老外吃中餐时,总要蘸一点蕃茄酱一样,说不出的古怪。
  尉迟临风绝不会去碰江意调制的怪味烤肉,但他对他的古怪行止表示充分理解和包容,只要江意愿意,哪怕他现在想去吃星星,尉迟临风都会想尽办法给他摘一颗下来。
  但他如果想要吃些绝对不应该碰的东西,尉迟临风还是坚决不会让步的。虽然知道对面男人可能会有怨言,但尉迟临风很安静的没有解释什麽,只是在烤好自己的食物时,只要尝著味道不错,就分一半给他。
  虽然江意一直有在吃,但吃的几乎全是肉类,这似乎不太健康吧?所以尉迟临风临时充当起保健医生,烤了些豆干玉米蔬菜给他,江意原本嫌弃的不想碰的,可吃了几口之後,发现味道似乎也不错,所以又在男人的盘子里叉了不少走。
  要是以前的他,是绝对无法想象自己会做出这样的行动,但此刻,江意不仅是胃口变得古怪,连脾气也变得古怪起来,脑子里好象断了一根弦,那些脑细胞都不知道被谁消耗走了,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尤其是在面对食物的时候,有种本能的东西驱使著他,要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管对方是谁。
  气氛诡异的一餐饭吃下来,好歹是把两个人的肚子都填上了。尉迟临风还有些不饱,可撑著不能动的江意一嚷著要去散步,他就立即停下了筷子。
  就算是红门的产业,但尉迟临风还是把单买了。又低声告诫了两句,江意不去听也猜得出来,肯定是说得一视同仁,不得优惠呗。
  这抠门的小气老板!撇了撇嘴角,江意优哉优哉的出了门,尉迟临风很快追了上来。他显然清楚的知道这条街的方位,让江意等会儿,他先换个地方停车,一会儿顺著这条街绕上个二十分锺,差不多就可以上车回家了。
  江意挥了挥手,示意他去,自己就顺著他说好的路慢慢走著。尉迟临风明显有些不放心,要叫个夥计来陪他,可江意却有些不高兴了,“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会走丢?”
  看他负气已经迈动的双脚,尉迟临风只好让人在他身後偷偷盯著,自己赶紧去换停车位了。他的车上有太多东西,可不能随便给人碰的。
  这是江意第一次到这条街来,难免好奇的左右打量。看得出,这条街属於城市的中等消费区,集中了不少特色餐饮,很受普通大众的欢迎。眼下正是晚餐时间,家家店里都是人满为患。
  “哟,我说这是谁呢,原来是江家大少爷呀!你怎麽有空,纡尊降贵来这种小地方了?”阴阳怪气的腔调,除了江恩,不作第二人想。
  象是刚吃饱了饭,突然看见厨房里蹿出只老鼠,江意好好的心情顿时给败坏了。吸口气慢慢的转过头,却差点认不出他那个的宝贝弟弟来。
  江恩新染了一头酒红色的头发,修剪得十分精致,看起来颇为时尚。而他身上的衣服也是新的,看起来并不廉价。耳朵脖子手上挂著的那些亮晶晶的饰品也是,在这个普通消费的区域里,显得格外出众夺目。
  江意微微皱了皱眉,心里疑惑他是哪来的这些钱,但他知道,如果自己主动去问,江恩反而什麽也不会说,所以他只是态度冷漠的道,“如果你只是想跟我说这些的话,那我走了。”
  “别走啊!”见他如此,江恩反而主动迎上来了。笑得幸灾乐祸,“不管怎麽说,我们还是一家人对不对?看你倒霉了,我这个做弟弟的听你哭几声的时间还是有的。听说风哥现在遇到真命天女,你被扫地出门了?这可真是风水轮流转。哎,你说,这是不是报应呢?”
  江意淡淡笑了笑,“你要觉得是就是吧,我只问你一句,爸妈还好吧?”
  江恩不答,眼神蓦地怨毒起来,“我们的死活你还放在心上吗?看你眼下这样子,混得也不怎麽样吧?等到有一天你跪在地上求我们的时候,我也绝不会让你再进家门一步!”
  虽然知道他不会说出什麽好话,但江意听到这里,还是心尖一疼。想想小时候,自己曾经是多麽喜欢这个弟弟,带著他玩,教他功课,有什麽好吃的好喝的全让著他,江意只觉得一阵悲凉。
  连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静静的走著自己的路。
  “这麽轻易就想走吗?”江恩忽地上前,把他的手腕紧紧抓住,“你刚才不还问起爸妈?那你身为长子,总要给赡养费的吧?可别说尉迟临风跟你分手,连一毛钱都没给你!”
  难得遇到,江恩才不会放过这样敲诈的机会。反正江意现在离开了尉迟临风,还有谁为他撑腰?
  “我确实是一毛钱也没给他,他也从没管我要过一毛钱。”蓦地,身後有个清冷的声音响起,虽然年轻,却充满威严,听得江恩浑身一颤。
  尉迟临风插著裤兜,就这麽闲闲散散的走过来,却宛如自丛林中走出的猛兽,带著摄人心魄的力量。
  江恩不觉松了手,连脸上的表情都已僵硬。只见尉迟临风淡淡扫了他一眼,目光又落到江意身上,象是在他身上画了个圈,瞬间让旁人不敢觊觎了。
  只得抖著嗓子,勉强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风……风哥。”
  尉迟临风看了江意一眼,头一次正正经经把目光落到江恩身上,“以後离他远些。如果有什麽事,就去找阿喜。哪怕你是他的弟弟,可要是再让我知道你惹他不高兴,我也会不高兴。走吧。”
  他抽出只手来牵著江意,就这麽继续迈著闲散的步子走了。
  江恩背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小恩,你怎麽样?”江母这才小心翼翼的从旁边暗处走了出来,她同样打扮得很年轻也很时髦,就是那过分裸露的胸脯和大腿实在不象是一个人到中年的良家妇女应该干的。
  “我没事。”江恩偷偷吞了吞口水,才让自己看起来没那麽狼狈,“走吧,咱们继续开工。”
  可江母犹豫了,“小恩,我们能不能不干了?我好害怕,总是这样,迟早会出事的吧?”
  “就是出事就又怎样?又不会少你一块肉,不过是给人占点便宜,有什麽大不了的?要是不开工,你哪里有钱去买那些化妆品,新衣服?”
  面对儿子理直气壮的质问,江母无语了。
  她是个爱物质爱享受的人,要她没钱,真比死还难受。所以她才会同意儿子的话,去布最古老的仙人跳局。由江母以美色诱人,再让江恩出面闹事,多半能讹些钱财以供挥霍。
  江母虽老,但风韵犹存,还是很能吸引一部分中年人的。要是有人看上了江恩,还可以反过来闹事,所以母子二人总是一起出马,增加机会。
  只是这法子好是好,就是让人害怕,江恩是男孩子,胆子大,但江母却胆小得很。
  刚才看见江意,那最後一点为人父母的廉耻之心让她不好意思出来相见,後来又见他和尉迟临风一起走了,很是惋惜。
  “要是能搭上尉迟这条线就好了,可惜你哥就是个榆木疙瘩,不开窍。只是这尉迟临风也是个狡猾的,一面去追求冼家的小姐,一面还是偷偷包养你哥,他倒是什麽都不耽误。”
  江母这番话,突然让江恩脑子里灵光一闪,兴奋的道,“老妈,我有个发财的好主意了!”
  “什麽?”
  可江恩却有些嫌弃的看了江母一眼,不肯说了,这件事如果做得好,赚多少钱全是自己的,又何必分给老妈?
  她花钱花得实在太厉害了,江恩觉得自己可不能当冤大头,哥哥都不养父母,他凭什麽养?
  行了,这事就自己去办了。至於江母,用几句甜言蜜语,很快就哄过去了。
  想想很快就能有一大笔钱入账,江恩的开心难以言表。
  作家的话:
  某包子:喂,小风风,你也太磨叽了吧?快告诉他,本小人的存在!
  小风风:(眼刀)小风风也是你叫的?
  某包子:(缩回某人肚子里)叫叫又怎麽了?小气!你凶我,我还不跟你玩了。偶去找大家要礼物,最近出了好多吃的,我吃了2样,还有几样没尝过呢。
  小风风:你能不能再无耻一点?
  某包子:伦家本来就没牙齿~~~
  小风风:…_…||||||||||


追风(现代生子)49

  坐在副驾驶位上,江意的心情有点乱。
  刚刚,年轻男人第一次当著外人的面,出言维护了他;还第一次牵著他的手,走在大街上。虽然天已经黑了,但街上还是有不少行人。就算他们不是刻意亲密,但肯定还是被人看见了。
  只要一想起来,江意的耳朵就有点烧得慌,心也没来由的怦怦直跳。他不是小孩子了,他知道这种感觉意味著什麽。可是,自己不是都跟他分手了吗?他为什麽还要这麽做?
  就算是念著旧情,在江恩面前说那几句话也就算了,牵他离开也可以理解。可为什麽,为什麽在走远之後,自己甩了好几次,也甩不开他的手?
  尉迟临风的手始终是温暖而干燥的。不象江意,爱出汗。从前看过中医的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有点虚。那是爷爷过世後,从小就为了家计操劳,无论寒冬酷暑还是夏日炎炎都要在水里洗洗涮涮,做卤菜时落下的病根,怎麽也调养不过来了。
  带汗的黏腻的手,摸起来当然没那麽舒服,可尉迟临风没有嫌弃,一直抓在手里心,并不算强势,却让江意挣脱不得。
  眼神不由自主的落在年轻男人把握著方向盘的手上,白皙匀净,沈稳镇定。指间因长年习武留下的茧也跟他的人一样,再犀利也是隐藏的,不动声色的释放著压力。
  尤其是这双手落在自己身上时,完全无法拒绝。
  该死!自己想到哪里去了?江意只觉耳朵更烫,连脸上也烧得慌,而手心里当然又开始冒汗,心也怦怦的跳得更快。
  强迫自己把目光挪到车窗外,可脑子里却忍不住开始回想年轻男人的脸。尤其是在浴室里,那张镜子里沈浸在情欲中的脸。
  俊美的脸颊上带著一丝绯红,象春天的桃花,樱红的唇里喷吐出如上等美酒一般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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