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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千年的风 作者:堂桂花-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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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这麽晚了,幼稚园肯定早就关门了,但操场和教学楼里亮著的几盏小夜灯却显示出这里夜里也是有人看守的。
  “我去後门盯著。”不知何时,默默赶上的罗智贤站在了尉迟临风身後,指著三层高的教学楼道,“教室上面应该有园长办公室,电脑里面肯定有学生名单。”
  尉迟临风没有废话,避过大门处的监控头,从一侧的围墙外翻了进去,然後从楼道外的窗户里爬进了教学楼。
  罗智贤叹了口气,“等到明天早上不行吗?就为了干这点破事,还得大半夜的来做贼,我这是倒了什麽霉?”
  可他虽然嘟囔著,却迅速绕去了後门,看到那个监控室的保安正在电脑旁聊得起劲儿,就蹲在外头陪著他了。
  突然草丛中一只蚊子飞过来,叮上了罗智贤俊美的腿。罗智贤怕打出声音,只挥手把它赶开,可更多的蚊子闻到人味,飞过来了。
  罗智贤咬牙切齿的开始以无形的掌风与有形的蚊子做斗争。
  尉迟临风潜进了园长办公室,打开了桌上的电脑。
  开机密码难不倒他,打个越洋电话过去,也不管对方是几点,正在干什麽,立马把专业人才叫来帮忙了。
  十分锺後,密码解锁,电脑入侵成功。又十分锺,找到学生名单,再度破译码。
  最後一步的查找工作,尉迟临风没让人帮忙,他要自己亲手动手。
  可手却不由自主的发抖了,在输入查找命令後,尉迟临风甚至不敢看那屏幕。
  他转过脸去,心头如一百面巨鼓同时被擂响。
  那孩子姓江,他会是江意和自己的宝宝吗?如果不是的话,那该怎麽办?如果是的话,他又该怎麽办?
  尉迟临风从来没这麽紧张过,手心竟是沁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怎麽也擦不干。
  突然,手机一响,收到罗智贤的短讯,“动作快点!”
  应该是保安到点,要上来巡查了。尉迟临风没办法等自己做好心理准备,他强迫自己扭过头去,就见电脑早已定格在了某处。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张小半个巴掌大的登记照。
  小家夥没有笑,板著小脸瞪著镜头。可尉迟临风却看出来了,他不是不高兴,而是在害羞。
  旁边显示著他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血型和身高体重等基本资料。
  孩子叫江石,他的出生日期跟自己宝宝的预产期差不多,血型也和自己完全一样。
  咽了咽口水,滋润下莫名干燥的喉咙,尉迟临风按捺著快要蹦出来的心脏,僵著手滚动了鼠标。
  资料下方,填写著孩子父母姓名的一栏里,清晰的跳出两个字──江意。
  脑中瞬间一片空白,可怜的年轻男人跟雷劈了似的,有好几秒锺的时间都不能动弹。要是让罗智贤知道,肯定会取笑他,被杀十七八次都足够了吧?
  直到听到保安逼近的清晰脚步声,尉迟临风才猛地回过神来。迅速清除电脑记录的指令,悄然从窗户跃出了。
  夜风在他四周安静的盘旋,却令得年轻男人越发兴奋的想大叫!可他知道不能,他不是怕惊动了保安,他是怕惊动了那个已经逃跑了三年的男人。
  尉迟临风,你不能冲动!年轻男人拼命劝自己忍住这份激动的心情。
  他得好好想一个万全之策,把那个男人抓到,打造一副全世界最保险的锁链,把他牢牢的拷住,让他今生今世再也无法逃离!
  还有他的儿子,是叫小石头对吗?也该回家了。真想抱一抱他,亲一亲他啊,孩子都快三岁了,他还从来没有抱过亲过。
  而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得向那个狠心的男人讨回来!
  江意,你给我等著。
  (本部完)



追风(下)1

  “the other day(前几天)
  I met a bear(我遇到一头熊)
  A great bear(一头大熊)
  away out there(远远的在那边)
  he looked at me(它打量著我)
  I looked at him(我打量著它)
  And then he said; ”Why don’t you run? I see you ain’t Got any gun!” (他说你为什麽不跑?我看见你没有枪)
  And so I ran Away from there (於是我远远的跑开了 )
  But right behind Me was that bear(可是熊就在我後面)
  In front of me There was a tree(在我前面 有一棵树 )
  So I jumped Up to a branch (於是我跳上树枝)
  that’s all there is(就是这样了)
  there ain’t no more(再也不会了)
  until I met that bear once more(直到我再次遇到那只熊)”
  早上七点半,欢快的歌声就在小屋里流淌,男人清晰的吐词发声和幼童语焉不详的咿咿呀呀交织在一起,听起来却是无比的美妙与和谐。就是不时冒出来几声狗吠,也令人心情愉悦。
  凌晨下了一场大雨,令气温瞬间低了十度不止,外面的天空阴沈沈的,路上还积著水,看著就让人心烦。可这些都阻止不了小屋里的父子俩对生活的热情,唱著歌儿穿上厚实保暖的秋衣,江意把儿子抱下了小床。
  喂他喝了杯温开水後,江石很自觉的拿个小板凳,踩上马桶放下自己专用的小马桶盖坐了上去,拉粑粑。
  江意去厨房看早点,自从小家夥开始吃饭,他的饮食也跟健康了许多。每天晚上都会根据季节与天气的不同熬上一锅香甜软糯的五谷杂粮粥,设定好时间,早上起来时父子俩一人一碗,再配上自己做的馒头包子,或者是面包蛋糕什麽的,就是非常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了。
  大狗西西的肚子也饿了,闻到厨房的香气,忍不住凑过来蹭蹭。因为有个擅长厨艺的主人,它基本不吃狗粮,一日三餐都得现做。
  江意拿脚把它往外拨了拨,“西西别闹,等一会儿就好。去看看小石头,问他拉得怎麽样了。”
  大狗伸长脖子,看自己专用的小锅已经架上了炉子,流口水的伸出大舌头舔舔嘴,甩著尾巴跑洗手间去了。
  “西西不乖,不能吵爸爸。”江石坐在马桶上,一面憋著小脸使劲拉臭臭,一面还不忘伸出小手指指点点的训大狗。
  大狗讨好的上前蹭蹭小主人,也不嫌臭的就在他旁边转悠,可是忽地,它嗅到点陌生的味道,顿时警觉的汪汪叫了起来。
  江石顺著它的目光看过去,眼尖的瞥见自家洗手间的窗户上好象有人!
  “爸爸快来,有人偷看我拉粑粑!”小不点吓了一跳,顿时从马桶蹦到小板凳上,再从小板凳蹦下地,这样连蹦两级的跳下来,连屁股也来不及擦,就这麽踢踏踢踏拖著褪到膝盖的裤子往客厅里跑。
  江意把炉子上的火调小,赶紧迎了出来,把儿子离自己半尺远的抱起,皱著眉头道,“你跑出来干什麽?真臭!”
  “可是,可是有人看我!”小不点委屈了,难道比起臭臭,自己的小屁股被人偷看了不是更重要的事情吗?
  把儿子又放回马桶上,江意站窗户那儿左右看看,“哪里有人嘛?就是小偷也不会这个时间出来吧?肯定是你眼花了。”
  “那……那西西也叫了!”小不点立即传证人上堂。
  大狗认真叫了两声,表示它也看到了,只可惜江意听不懂这样高难度的语言,“行啦行啦,可能是隔壁邻居探个头出来就被你们看到了。没事的,你快拉。”
  江意又回去忙活他的早饭了,小不点很郁卒的坐在马桶上托著小下巴,他明明看见的,那个偷看他的坏蛋到底藏在哪儿了?
  大狗也在严肃的思考著,可惜很快它就被主人煮好的狗粮转移了注意力,江石也给爸爸收拾干净,坐到了餐桌旁。
  等吃完早饭,江意给儿子洗了把脸,又漱了口,看看外面的天气,拿出柜子里儿童霜。
  “不要!”小不点顿时别扭的转过关去,两只小手还死死的捂著脸,象是看到了洪水猛兽。
  可江意却不顾他嗷嗷叫著反对,强硬的把他拖到怀里,硬是在他的小脸抹上了一层油,“小孩子的皮肤最嫩,要是吹坏了,弄成个丑八怪怎麽办?”
  “那爸爸也要!”小不点心理不平衡的也抠了一坨要往江意脸上抹,小心眼里半点也不明白,这香喷喷的玩意儿不是女孩用的吗?为什麽他也要用?
  “好吧好吧,你也给爸爸抹。”每次给儿子抹霜,江意都得丧权辱国的同时也抹一脸油,还得是儿子专用的,以示父子同甘共苦的决心。
  一家三口都吃饱了,也收拾妥当了,这就该出门了。
  江意一般是在送儿子上学时,顺便也把狗带出去蹓了。所以看主人从门背後的架子上取下自己的牵引带,西西就知道是要带自己出门了,立即很勤快的去厨房把购物用的小拖车给半叼半拖了出来。
  “西西可真聪明。”江意笑著拍拍大狗的头,小不点见状,大眼睛眨巴两下,立即去鞋柜把江意的鞋拿了出来,还加了一把雨伞,然後同样一脸期待的看著他。
  江意哈哈大笑,“小石头也很聪明,不过今天下雨了,爸爸可不能穿这双皮鞋,去把那双运动鞋拿给爸爸好吗?”
  小不点立即转身照办,然後如愿得到爸爸的一个吻。小不点顿时幸福了。
  大狗咧嘴傻笑著,凑过去拱拱小主人的手。
  江意懂它的意思,“西西,今天外头下雨,就不玩球了。”
  可小不点却突然想起件事来,摊著两只小手如实交待,“球球,没有了。是我丢过去的,可是叔叔没还给我。”
  “是昨天吃饭的叔叔吗?”
  小不点点了点头,江意以为是给赵子翔的爸爸或是在酒店玩丢的,不甚在意的道,“那爸爸回来会再买一个,不过小石头,爸爸是不是教过你,玩具要好好保管?你把球球弄丢了,那就罚你晚上回来背两首新诗好不好?你要是背会了,爸爸就给你玩,你要是背不会,就不能玩。同不同意?”
  小不点露出为难之色,但还是很讲道理的点了点头。
  江意满意的牵著儿子,带上狗,拖著购物车,边出门边问家里的两个小成员,“今天变冷了,晚上炖大骨头汤好不好?你们想喝吗?”
  “想!”
  “汪!”
  两个小成员表示都很爱喝汤啃骨头,江意笑著,锁门走了。
  一个年轻男人从窗户里爬了进来,墨黑的眼眸盯著那扇门,里面布满了红血丝。
  只穿了背心与大短裤的他和这寒冷的天气半点也不搭调,尤其脚上还趿著双拖鞋,拖鞋上还印有王府大酒店的字样,更是显出几分突兀。
  年轻男人身上单薄的衣服早就被雨水打湿了,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墨黑的头发也紧贴著头皮,还在往下滴著水。就算年轻,但男人身上也是青白一片,显然冻得不轻。
  可与他冰凉又狼狈的外表完全不相符的是,男人浑身上下似乎都燃著一团火,尤其是那双眼睛,灼热的快要把这房间里的一草一木都要点燃了。
  那是一种奇异的,充满了妒忌的眼神。
  是的!他连这些不动的东西都在妒忌,妒忌它们竟然有幸陪了他们三年,得到了他们的注视抚摸,经历了无数自己未曾经历过的好时光。难道他不该妒忌吗?
  


追风(下)2

  “是这里吧?”罗智贤站在一户居民楼前,正自言自语的按下门铃,忽地後面过来一位老伯,“小夥子,你找谁?”
  罗智贤吓了一跳,就见那老伯瞄一眼电子门铃上他刚刚按下的门牌号码,目露怀疑之色,顿时按了取消键,开始扯谎,“我是来找同学的,可是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大伯,你知道住在这里402的住户,是姓许的吗?”
  “不是!你上别地方去找吧,别在这里瞎转悠了。”大伯断然拒绝,冷著脸盯著罗智贤的表情就象看著小偷。
  罗智贤无法,在大伯杀伤力堪比激光的注视下,只好灰溜溜的夹著大包撤了。
  出了小区,才敢跟藏在楼上的某人打电话,“楼下有情况,我暂时上不来,你再等会儿。”
  电话那头传出来的声音无比阴寒,象是有点感冒了,“谁叫你走楼梯了,爬墙你不会吗?”
  罗智贤听得嘴角直抽抽,光天化日之下让他爬墙?这万一给人抓到,可不就更加坐实了小偷的罪名?要是当真去偷点什麽也就算了,问题是他现在根本不是去偷东西,而是要去给那个半夜淋著雨还硬要趴人家窗户上的变态男人送衣服。
  这要给人抓著,他亏不亏的?
  可拒绝是不行的,从昨晚陪那变态男人潜进幼稚园,在草丛里赶蚊子开始,罗智贤就知道这男人已经进入半疯癫状态了,在他眼里,已经没有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有不努力的盟友。
  怎麽办呢?说来说去,他们父子分离三年,自己多少也有点责任,所以罗智贤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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