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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程琛一时没有说话。
叶寻寻碰了碰我,低声说:“顾衍之对你比鄢玉对我好多了嘛。”
“我觉得鄢玉对你挺好的。”
“你省省好了。这一帮年青人里也只有顾衍之靠谱一点,剩下江燕南跟楚煜一个滑一个花,姓鄢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凉薄得跟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你知道么,你前天离家出走,顾衍之都找到我这里来了,打电话问我你去了哪里,我怎么会知道你去了哪里啊,他当我是金毛寻回犬吗?”
“……你昨天晚上一跑出去,鄢玉也立刻就去追你了好吗?”
“他?他追上我把我训了一顿,顾衍之训过你吗?我昨天听江燕南说,你在网球馆里一失踪,顾衍之一边找你一边给报社打电话,直接要去晚报当晚新增版面,整一个篇幅都登你的寻人启事。还说要是找不着就明天接着登。那可是占据整个版面的寻人启事好不好,市局领导人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搞得晚报主编都快哭了,但是没办法印刷厂还是得印刷。结果印刷到一半又听说你给找着了,搞得晚报主编又大哭了一次。”
“……”
叶寻寻叹了口气:“顾衍之可是T城硕果仅存的一枚钻石单身汉。才貌能力家世统统没得挑,杜绾,你可要加油。”
“……加油做什么?”
“加油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表白!然后他就会是你的了!”
叶寻寻低声说到一半,突地戛然而止。仔细看了看我的表情,脸上慢慢现出一点意味深长的感觉来。
片刻后,她试探着开口:“……杜绾,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顾衍之了吧?”
“……”
叶寻寻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我警告你啊杜绾,刚才的话我只是说着玩玩的。这都是鄢,楚煜他们那些人常开的玩笑话。我自己也经常被他们这样开玩笑的。可是你要一直保持冷静,千万别喜欢上顾衍之。你要是真的这么干,日后必定有你生不如死的那一天。”
☆、第 十一 章、 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
叶寻寻在门板边抱膝坐下来,一副语重心长的叹息态度:“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顾衍之喜欢过谁呢。这也就意味着他活到至今二十二岁,连初恋还没有过呢。而且据江燕南讲,顾衍之甚至连暗恋都没有过。他对待所有人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些年唯一做的事就是一直跳级跳级再跳级,二十岁的时候读完本硕回国,在各个部门转了一圈,今年接任身体不好的顾伯父掌管顾氏。除了这些之外,再也没有做过别的事。你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像是可能动感情的人了?我觉得他手掌里根本就缺少一根感情线才对。”
我说:“可是他现在有女朋友的啊。”
“谁?我怎么不知道?”
“你堂姐叶矜。”
叶寻寻眼角眉梢都透着淡薄的冷笑:“她?这不可能。叶矜追了顾衍之多少年了,什么时候追到手过。要我说她就是一根筋,明明人家不喜欢她,非要缠上去。女孩子要有点自尊好不好,只能甩人和被人追,怎么可以追人和被人甩。就算喜欢这个人喜欢得死心塌地,也要在嘴上留一分余地才行。这样一点点的占据上风,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坏处。矜持是女孩子的杀手锏,是最妥当又轻松的事。欣赏不了你矜持的男子,都不是你的良人,舍弃才是硬道理。”
我说:“可叶矜是顾衍之亲口承认的。”
“亲口承认又怎样?结婚了还能离婚呢。”叶寻寻一脸不以为然,“我猜顾衍之一定是被什么事情弄得烦了,才拿叶矜做挡箭牌。要不就是顾衍之被叶矜缠得烦了,这才来一招釜底抽薪。要不你就等着看好了,不出两个月,肯定分手。”
“……你这样说你堂姐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她又不是我的谁。”叶寻寻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过话说回来,杜绾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乖……”
“等等,”我打断她的话,“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叶寻寻自动跳过我的话,接着说:“总之不管因为什么,我还是很少看见顾衍之对哪个人有像对你这么上心的。说不定他清心寡欲这些年,就为了等你一个人呢?这总是说不准的,对不对?所以你现在跟他共处一室,有机会的话也还是要把握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说不定他慢慢就真的弱水三千取你一瓢了。”
我看了她一会儿,说:“你消遣我的对不对?”
叶寻寻行云流水地点了点头,说道:“你能看得出来就行呀。”
“……”
只是,喜欢这样一种心情,并不可以像灯光那样,随时可以调节亮度,随时可以开关。叶寻寻曾经将话说得这样轻易,今年她在嫁给兰时的时候,照样哭得不能自已;而我对着叶寻寻信誓旦旦,转头自己处理这一问题的时候,仍然搞得一团乱麻,无措而茫然。
首先,我用一种谈论天气的态度,装作很随意地问博古通今的叶寻寻,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她想了想,说:“会觉得他浑身都在发光,像个天使。”
“……你还有其他比喻吗?”
叶寻寻抄着手沉思了一会儿。这个动作我总是在鄢玉身上看到,如今被叶寻寻做出来,几乎如出一辙,惟妙惟肖。过了片刻,她说:“或者像只萤火虫?”
“……”
我终于意识到叶寻寻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她也有走下神坛的那一日。面无表情地打算离开,被她一把抓住袖子:“好吧我好好跟你说。两个人就像是黑暗里的两束光,喜欢上对方的时候,你会觉得你是柔和的,他也是柔和的。等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会觉得你的光芒都归了对方,你渐渐黯淡,直至融入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他一个夺目耀眼。”
说完她满怀期待地看着我:“你听懂了吗?”
我说:“不太懂。”
“不懂就对了。”叶寻寻感慨道,“我也不懂。这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至今还没参透呢。”
“……”
我们之间这番谁都听不懂的谈话一度被尘封很久,直至去年叶寻寻在婚纱店中试穿一袭拥有长长曳地裙摆的婚纱,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的有关两束光之类的那段话?其实哪有描述得那么晦涩,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只有一个。”
她指了指心口的位置,轻描淡写道:“就是这里总是会痛。除了这个,再没有了。”
叶寻寻的讲话总是很精准,这句话自然不例外。只是她还没有总结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体会到所谓痛的滋味。
我在询问了叶寻寻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之后,又鼓足勇气去询问了顾衍之。只是我虽然准备得充分,去见顾衍之的时候,还是架不住他戏骨级别的临场发挥。他那时正在给院前那棵银杏树浇水,袖子挽起,露出小半截手臂,一边指挥我说:“去把花锄拿来。”
我站定了片刻,还是不情愿地跑回去,把花锄拿了来。递过去后,他又把空空的水桶递给了我:“把这个交给管家。”
“……”
我只好又把水桶接过去,回到房屋中交给管家。再回来的时候顾衍之已经把银杏树周围的泥土疏松好,对我说:“去把剪刀拿来。”
“……”
我只能又腾腾腾跑回屋,问管家把修剪花枝的剪刀拿过来。然后站在旁边等了好了一会儿,顾衍之终于把墙边的蔷薇花枝修建完毕,直起身来,对我说:“叫管家再拎两桶水过来。”
我等得忍无可忍终于爆发:“我才不去呢!”
他偏过头,看我一眼,微微一挑眉:“为什么不去?”
“……我有作文写不出来,需要帮助。”我说,“你看我都站在这里等你这么久了,你不能稍微停下来听一听我的问题吗?”
他笑了一声。眉眼间再好看不过的模样。问我:“什么作文?”
我定了定神,说:“题目叫做‘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语文老师会给你们留这样的作文题目?”
我仰脸看着他,说:“啊。”
他淡淡地说:“你再啊一个试试。”
“……好吧,这确实不是语文作文。”我按照第二套方案很快改口,“我只是看到很多男生都在追求叶寻寻。他们都说他们很喜欢叶寻寻,我觉得我也挺喜欢叶寻寻的。但是我完全没有想给叶寻寻写情书的想法啊。所以,我来请教你,他们喜欢叶寻寻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感觉呢?你也这样给别人写过情书吗?”
☆、第 十二 章、 你令我神魂颠倒。(四)
我说这段话的时候,T城的天空湛蓝,绣着几缕云边。我眼前的这个人随意穿着件白衬衫,举手投足间从容蕴藉,看过来的眼眸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慵懒。
我在他的眼神底下连动没有动一下,可是心脏那里跳得究竟有多快,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在来问他之前,已经将这段话在背地里练习了许多遍。我想到许多他可能回答的方式。并且想到我来一一应对的方法。当时一边想一边觉得自己在自掘坟墓。因为这种问题不管顾衍之怎样回答我应该都会伤心。他如果给我详细描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必定就代表他喜欢过人,不管如今是不是仍然喜欢,我都觉得很嫉妒。可如果他说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就真的应了叶寻寻之前所说的话,他的掌纹里大概真的缺少一根感情线,这样看的话,本来就希望渺茫的我便更加没有了希望。
由此可见,喜欢上一个人是多么盲目的一种行为。人家分明什么都还没有做,我就已经悲悲喜喜得不能自已。
我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看到顾衍之笑了一声。他把剪刀丢到一边,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理了理我的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