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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严的目光落在抱着晓晓的李琅谕身上,他不知道这个看上去很年轻的男人和柳桑是什么关系,但这个男人身家不凡是肯定的,因为郑严一眼认出李琅谕手腕上那块手表,如果是真品的话,价值四万。另外,李琅谕松开的衬衫领口里露出的黑玉颈环,如果他没记错,那是Shuihge今年的限量版,全世界只三条。这个男人看似随意低调的打扮,分明在向他炫耀自己的身价。
柳桑怎会不知李琅谕的想法,这种见异思迁的男人,不给点教训和羞辱是不行的。想小琅这样一只狼,在她前世的墓前守了千年而不渝,郑严却连三年都守不住,真不知道这世界上,究竟谁是禽兽谁是人。
“这位先生怎么称呼?”郑严习惯性地递烟。
“敝姓李,李世民的李。”李琅谕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柳桑,见她在微笑,那笑中有几分得意,也是,他之所以姓李,还不是随了她的前世,因为她前世就姓李。李琅谕拒绝了郑严递来的中华烟,非常该死地说:“抱歉我不抽烟,桑儿不准我抽,否则我今晚就得睡沙发了。”
郑严脸色一凛,皮笑肉不笑地说:“柳桑,什么时候再婚了,也不通知我一声,我也好准备点礼物。”
这时欢欢插嘴道:“是结婚了还是包小白脸啊,叫你别给她那么多赡养费了,她拿你的钱去包二爷。”
“你们都错了,是我主动追求她的。”李琅谕不愠不火的,又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我和桑儿从小一起长大,但之后我们分开了一阵子,直到最近才相遇。我很感谢郑先生给我这个机会。”
“二手的你也要啊。”欢欢在此次的会面中始终扮演脑残小三的角色,请大家不要怪罪作者,因为一个女人如果当了小三,就别怨作者将她塑造成一个脑残。因此作者敬告各位女同胞,以不做小三为荣,以做了小三为耻!以听桃爷的话为荣,以不听桃爷的话为耻!
“如此说来,其实郑先生也是个二手。”李琅谕笑笑说,望着欢欢,“大家彼此彼此了。”
欢欢被他一看,真是心神一荡,也难怪,谁见了李琅谕不动心呢?
“一起走走吧。”郑严觉得很尴尬,只得提议说。晓晓巴着李琅谕,也不让他抱,甚至他还听见晓晓管李琅谕叫“爸爸”。到人工湖边休息的时候,也不知哪里冒出来一只狼狗,晓晓就骑在它背上玩得开心,一问才知道,那是李琅谕的宠物叫大宝。郑严看着晓晓和李琅谕他们玩得那么开心,心中忽然有一丝失落。
离婚这几个月来,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好像一时昏了头,欢欢当二奶的时候,他感觉很好,可是一旦成了妻子,他总感觉有什么不一样。大把花钱,要求多多,不干家务更不会等门。想想柳桑吧,虽然她生完孩子之后他对她就没什么性趣了,可是想象如果是当老婆的话,好像还是柳桑更合适。
而且他居然不知,柳桑有李琅谕这样的“青梅竹马”。如果李琅谕和柳桑早一点相遇,没准儿就没他的份儿了。柳桑到底有什么好,一个带了孩子的女人,能吸引李琅谕?郑严的目光,不禁又落在柳桑身上。
她和煦地笑着,望着晓晓和大宝玩乐,李琅谕买来几瓶矿泉水,给了她一瓶,她打开,并不自己喝,而是先给了李琅谕——她就是这样,什么事都先紧着别人,你看,下一个,她就把水给了晓晓。最后,才是她自己。一滴水,怎么地就从她唇边偷跑出来,顺着柔和的脖颈线条,流到那柔软的温柔乡里去。李琅谕,他望着柳桑的目光,怎么可以那么温柔,仿佛穿越了千年一般,沉淀着深深的蜜意。
“看什么呀!”欢欢恶狠狠地推了郑严一下。
“……没什么。”郑严故作镇定地清清嗓子。
“我说他的脑袋被驴踢了吧?”李琅谕邪恶地笑道,“他现在肯定后悔不已。”
“谁知道呢,说实话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什么欢欢,没想到这么没品一女人。”柳桑拍拍脑门,“我居然被这么一女人给逼离婚了,够失败的。还是我的小琅最好了,晚上赏你吃肉。”
“是你的肉吗?”李琅谕的爪子搭在柳桑的腰上,轻轻捏了捏。
柳桑受不了痒,扭了扭,扑哧笑出来,“你真是个流氓!”
“是流氓吗……”李琅谕故作气恼地皱皱眉,“是不是换一个词比较好呢?”
柳桑想了想,顿悟,“你个色*狼!”
李琅谕在她耳边说:“我会争取名副其实的,公主殿下。”
“你别老叫我公主啦,被人家听见还以为我搞封建复辟,会被公安局抓走的。”柳桑推了一下他的胸膛,却被他握住了手。只见李琅谕眼中始终又化不开的笑意,“你是公主,我是骑士。”
柳桑笑开,“保护公主的骑士?”
“主要是骑。”李琅谕促狭道。
“色*狼!”柳桑狠狠拧他的手臂,他躲闪着,忽然躺在草地上,头枕着她的腿,就好像千年之前,一只叫“小琅”的苍狼将毛绒绒的脑袋枕在命运多舛的新城公主的腿上一样,公主喂它吃吐番进贡的葡萄。
柳桑剥了葡萄皮,喂给李琅谕吃,他咽下葡萄,含住她的食指不放,用舌尖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指尖。
“你还真爱吃葡萄啊,连我手上的葡萄汁水都不放过。”柳桑用另外一只手梳理着他的头发。
“我爱的是你。”李琅谕说。
故意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郑严恰好听见李琅谕说的这句话,心里好像被大锤给捶了一下似的,再看前妻和李琅谕那熟悉亲密的样子,他甚至觉得,自己只是这对璧人间的一个插曲。
“有事吗?”柳桑微笑着抬头问。
郑严压住心中的不快,平静地说:“我订了个房,中午一起吃饭吧。”
“好啊。”柳桑点头道,仿佛眼前的这个人,只是自己的一个普通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抽打潜水者,你们吃泡面永远没有调料包!
多么恶毒的诅咒哇,怕了咩???
30
30、苍狼5 。。。
酒店包房里装饰考究却不失豪华,欢欢最喜欢来这样的地方,紧紧挽着郑严的胳膊,一副“我是郑太太”的得瑟劲儿。郑严见随后而来的柳桑手里牵着一只黑色的大狗,却不见了李琅谕,就随口问:“你那位……李先生呢?”
“他有点事,带晓晓先走了。”柳桑摸摸狼狗的脑袋,其实这只“狼狗”就是变回原型的李琅谕。狼和狗的区别在于耳朵和尾巴,狼的尾巴比较硬,耳朵比较圆,而且狼的眉眼比狗要凶狠很多。但一般人们会把柳桑牵着的狼以为是狗。
“那个人该不会是你租来炫耀自己的吧?”欢欢毒舌道。
郑严虽然一时希望真相确实如此,可想想他们那个样子,实在不像装出来的。“这只狗又是谁的?看起来好像很凶,会不会咬人?”
“这只……还是琅谕的。”柳桑答,挠了挠李琅谕的黑色耳朵,“他很乖的……不咬人。”(==只咬你……)
郑严不禁问:“他该不是养狗的吧,怎么家里这么多狗。”
“这不是狗,是苍狼。”柳桑安抚住几欲龇牙的李琅谕,狼最讨厌别人把它们误以为狗,同样的,狗也讨厌人家把他们误以为狼(狼狗表示鸭梨很大……)。
郑严和欢欢无所谓地一笑,开始点菜。欢欢娇嗔地要吃这个要吃那个,郑严渴望从柳桑的眼里看出一丝失落,可是很遗憾,柳桑认真地看着菜单,还问那只狗想要吃什么。欢欢厌恶地说:“能不能别让你的狗跟我们一桌吃饭啊,它配吃那么好的东西吗?”
“你错了,在动物面前,食物是没有好坏的。”柳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把小琅带回来时的情景——她跟着哥哥们去狩猎,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其实是狼),就带它回了宫,试图喂它燕窝银耳,但它一口也没有吃。她不知道该喂它什么,却发现它从御厨房的下脚料中挑了些猪下水吃。后来,母后,也就是长孙皇后告诉她,狗狗们不吃银耳燕窝,他们爱吃肉。那时她还很奇怪呢,为什么狗不喜欢吃珍稀的燕窝银耳,偏爱吃普通的肉?想起那时,柳桑不禁自嘲地笑笑,接着说:“动物眼里,只有能吃和不能吃。他们为了填饱肚子而到处奔波,一时失误就有可能饥饿而死或者被更加强大的动物吃掉,它们经常挨饿,所以十分珍惜到手的食物,一丝一毫也不浪费。对食物,它们比人类要尊重得多。”
李琅谕趴在柳桑腿上,她的发丝垂落在他眼前,他伸出爪子拨了一下——他的公主!他的公主!真性情的公主!她贵为大唐公主,却不自命不凡,当他因为体弱而被狼群抛弃,即将死亡之时,她带给他一线生机。当初若没有她,即使自己能活下去,也注定一辈子孤独地为食物而奔波,而离开狼群的独狼,十有八九都会在冬天饿死。柳桑方才那一番话,说出了他的心声,也说出了所有为食物奔波和迁徙的动物们的心声。李琅谕轻轻在她的发丝上烙下虔诚的一吻,这样的公主,用一千年去守护、去等待,又有什么损失?不单这一世,下一世,下下世,他宁愿不成天狼,也要和她厮守永世。当初的修炼,本就不为成仙,他只想一直活着,活到她醒来的那天。
欢欢讪讪地一笑,假装去洗手间而避开尴尬。
包房里剩下柳桑和郑严两个人,呃……如果不算李琅谕的话。
“为什么……”郑严终于将自己心中的问题问出口,“为什么你以前没有告诉我关于你那个青梅竹马的事?”
“青梅竹马?谁啊?”柳桑一时头脑短路,但马上又反应过来,“小琅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连我自己都快忘记了。还好后来想起来了,真是谢天谢地。其实我谁都可以不要,但绝不能不要他。”
“你不用故意说这些话来掩饰了,你以为我会吃醋吗?”郑严不屑地说。
“谁管你啊,你吃不吃醋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要是吃醋了,我还怕小琅吃醋呢。”柳桑挠着李琅谕脑后的毛,他乖乖地趴在椅子上。
“你和他发展到什么程度了?”郑严一脸铁青地问。
柳桑耸耸肩,不置可否,但心里碎碎念道:哎呀你别问了,问了会更加刺激你的,难道我要回答你“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做而且一做就是两三个钟头”吗?这样只有五分钟的你,会不会羞愤得撞墙??
欢欢从洗手间回来,柳桑牵着李琅谕也去了洗手间。
“我真不愿意你和那个男人多呆下去,我看得出来,他快后悔嫉妒死了。”李琅谕蹲在洗手池边,看着正对着镜子补妆的柳桑。
“他也挺可怜的,我预感他和那女的不会长久。”柳桑蹲下,捧着李琅谕的头,亲昵地蹭着,“到时候他最后哭着求我跟他复婚,然后我再……喂喂,你干嘛?你要变回去吗?不准!这里是女洗手间!好啦好啦,我不会和他复婚的,我又没被驴踢过。”
李琅谕冷哼一声,不情愿地保持原状。
“干嘛,你生气啦?”柳桑搓着他的腮帮,“表生气嘛……回去时候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李琅谕眼睛一眯,歪着头问:“什么都可以吗?”
“呃……如果你想说,就以原形的样子跟我做,那我是不会答应的。”
“……那我没其他要求了。”
“你还真想啊!色×狼。”柳桑使劲扯了一下他的耳朵,气得跺脚就走。
回到包房,菜已经上齐,柳桑喂了一块橙汁排骨给李琅谕,而郑严恰好也吃了块橙汁排骨。郑严放下筷子,说:“嗯,这道菜蛮不错的。”
“你喜欢吃啊?”欢欢自然而然地说:“那我们下次再来啊。”
“你喜欢吃吗?”柳桑欣喜地问,“我去问问厨师怎么做,回去做给你吃好吗?”
郑严恍若隔世,看向柳桑,但却发现她并不是在对自己说,而是冲着她那只狗。那一刻郑严明白了,自己真的错了,他错过了一个好妻子,送给李琅谕一个大礼,这个妻子温婉而贤淑,做得一手好菜,可惜,可惜不再是他的了。她今后不会再为他等门,不会再为他学某道菜,她今后的日子,都再也没有他的戏份了。
他现在的地位,可能连她身边的那只狗都不如。
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回不来了……
一顿沉闷的午餐,郑严看见柳桑的狗吃饱之后就大摇大摆地先走了,等他们吃完,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出去的时候,郑严趁欢欢去洗手间补妆,忽然想跟柳桑说点心里话的时候,他看见李琅谕站在酒店外,一手抱着晓晓,一手抱着腊肠,微笑着等柳桑出去,他已经到嘴边的忏悔和挽留,都硬生生咽了回去。
可能,也许,柳桑本来就不是属于他的女人。
郑严顿悟!他错得离谱,大错特错。
知错太晚的郑严,站在柳桑身后,看着李琅谕把腊肠往她怀里一送,空出的手搂着她的腰,就这样离开了。
柳桑今后会很幸福吧,本来他可以和她一起幸福的。
最终不过是……成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