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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逆天王-第3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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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舅妈撞破,对于他和米粒的关系,陈芳华问了他很多,而且语气中似乎有些隐隐不喜二人的关系。
    但是陈芳华也没说什么,就算是默认了,之后米粒便羞红着脸跟陈芳华告了个别,提着背包走了,剩下林轩尴尬的窝在床上被舅妈喂鸡汤,不管林轩怎么表达自己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陈芳华就是不同意林轩自己吃,而且还非要林轩把这锅鸡汤喝完。
    “傻小子,这是乌鸡,特别补身体,来,再喝了这最后一口。”陈芳华也是无奈的笑笑,将基本已经吃光的保温杯给林轩看了看,像哄小孩儿一样的哄林轩道。
    舅妈诚恳的表情让林轩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自己现在已经很少能回家跟舅舅舅妈相聚了,却还总是闯下大祸让他们来收拾,这次受伤舅舅虽然并没有表现出来多么关切,但是林轩知道舅舅一定是这些人里最着急自己的,而且,舅妈的担心也决不会比舅舅少一点半点。
    想到这里,林轩一咬牙:“唉,豁上去了。”
    随后便张口一口咬住勺子,将里面的鲜汤一股脑的喝进了肚子里。
    “呵呵,这样听话多乖啊。”陈芳华见林轩听话的将最后一口汤喝完,顿时心里美滋滋的乐开了花,这汤是她昨天晚上熬了一晚上亲手煲的,如果林轩没喝完,那她才是真要反思自己是不是做的不合林轩胃口呢。
    不过不等林轩接话,舅妈陈芳华就语锋一转换了个问题问道:“对了,小轩,上个礼拜你没回家,是不是就跟刚才那个女孩儿住在一起啊?我可跟你说啊,你们都还太小,再说她还是你那个大米兄弟的亲妹妹,现在就*有些”
    “呃!哪有哪有!舅妈你别乱猜啊,你看我像是那种乱做事的人嘛,而且我们还没到那一步呢。”就算曾经身为杀人不眨眼的特工,但是面对自己至亲至爱的舅妈的问题,林轩也不由老脸一红,说起话来都有些结巴了。
    “呵呵,我看你们是就差那一步了,你们还小,最好不要乱来,行行行,我不说她了。”陈芳华见林轩露出无奈的表情,不由也是无奈的摇摇头,随后再次语锋一转问道:“小轩,这几天你看没看到小琪啊?一个礼拜才能回家一天,也不知道在学校过的怎么样,当初你那么好的成绩,就应该进一中才对,真想不通你怎么就看上三中了。”
    “嘿嘿,人各有志吗,一中挺和谐的,不会出什么事,我在哪儿有个女生朋友,帮忙照顾着小琪呢,下个礼拜要出去郊游呢,我却在这节骨眼上受伤了,还好我体格壮,看我这样子下礼拜出去玩保准没事儿。”
    “唉,你这孩子就是太好动了,那个张老医生虽然是你朋友,但是你一定得多谢谢人家,他的医术太高明了,这么重的伤才这几天就好的差不多了,真是神人奇迹啊。
    这几个月你的变化也真是大啊,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但是不论变成什么样,舅舅和舅妈都喜欢你,哦对,小琪也喜欢你,记得出去玩的时候多照顾照顾小琪,呵呵。”
    陈芳华抓着林轩的一只手,双目深情的望着眼前的林轩,似乎是在嘱托即将远行的亲人一般嘱咐着林轩。
    听到最后一句话,林轩立马怔了一下,小琪喜欢自己?舅妈怎么会这样说啊,还是和前面的喜欢是一个意思,是自己想多了?
    不明所以的咂咂嘴,林轩刚想接着跟舅妈聊天,但是舅妈充满忧郁的眼神却让林轩一怔,舅妈的语气,怎么这么像要去远行啊,接着林轩便有些着急的反抓住了舅妈的手,看着舅妈的双眼眨眨眼,开口问道:“舅妈你怎么这样说?你”少爷撞上小乖女
    “呵呵,就知道你能看出来,好了,舅妈告诉你。”陈芳华摇摇头欣慰的一笑,提起另一只手按在林轩手背上,微笑道:“小轩,虽然十几年前你很小,但是应该也能记得一些东西吧?这十多年舅舅舅妈像个平凡人一样的熬过来了,现在你舅舅看你已经可以自立了,我们呢,想等你舅舅腿好了之后就回燕京看看,看完之后就回来边州安心养老。”
    “回去看看?”林轩愣了一下,还是有些不解的问道:“可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要回去看看啊?不如再等些时间,过段时间我陪你们一起去不好嘛?”
    对于舅舅安致远和舅妈的过往,林轩记忆里还是有些许了解的,虽然舅舅并不是叶家的人,但是却是叶家家主叶老爷子的得力干将之子,为此舅舅便得到了跟妈妈叶依秋同等的教育待遇,并且是一起跟妈妈出国留学的人,也就是在那时候,自己老妈才跟舅舅结下了这身后的无法言说的兄妹情。
    就连自己妈妈跟那个不知名的父亲的恋情,都是舅舅帮忙遮掩躲过叶家耳目的,直到最后实在掩盖不住了,他们才无奈被叶家召回了国,之后便是那场风波,以及曝出了自己父亲是个异能者这件事,而舅舅安致远,就算当时已经身为叶家下属某集团的总经理高干,却也因此受到了牵连,连同舅舅的父亲一起被“贬出了”燕京,被叶家安置在边州,给了他们一个小产业。
    但是因为是被叶家赶到边州的失势者,舅舅家的财产很快便被人有意无意的吞并了,舅舅的父亲含恨而终,撇下舅舅舅妈两人带着小琪还债度日,直到叶依秋带着林轩出现在安致远的面前的时候,安致远家里才算好了一些,还清了总债,又借钱买了一套房子,到了现如今,安家才算是真正的处理完了所有事。
    林轩举市闻名,连市长和将军都要对他刮目相看,小琪也长大了上了高中,家里的债还完了,而且还拥有一个小超市,早已达到了国家指定的小康标准,这时候,安致远和陈芳华沉寂了十数年的心便也躁动了起来。
    他们生在燕京,长在燕京,对燕京自然是有外人难以言说的感觉,十几年从未回过燕京,二人自然也十分思念家乡,他们也想回那些老巷子看看,回到叶家老宅回忆过去,甚至得到叶家的原谅。
    “那自然好啊,可是,唉,跟你直说吧,你舅舅猜,接下来你是不是要做黑社会?而且还要跟那些黑社会帮派打架占领地盘?虽然我竭力不同意,但是你舅舅说要相信你,所以怕你分心,你舅舅才决定这个时候回去一次,而且也只是回去看看,要不了几个月我们就会回来了,那时候这边的事你也处理的差不多了吧?”
    陈芳华微微一笑,抓着林轩的手掌,继续道:“小琪我们不打算带走了,毕竟燕京对她来说有些太陌生了,而且我跟你舅舅也相信在这边你能照顾好她,更何况,其实我跟你舅舅对你一直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我们希望有一天,你真的能够变成我们的亲儿子。”
    陈芳华的嘴角微微颤了一下,有些情动的说出了这些话,只不过却始终没有点明自己的意思,她相信林轩这么聪明,不会不明白他们的良苦用心的。
    “呃,舅妈”林轩怔怔的望着发丝中已经有些白发的舅妈,心中忽然想起当初在城西荒庙见到的张雨泽的母亲,差不多的年龄,甚至张雨泽的母亲还要比自己舅妈要大上许多岁,但是张雨泽母亲的皮肤看上去还是跟三十岁左右一样,头发更是没有一丝白发,就连眼角的皱纹都没有看到,或许可以说这是化妆化的,但是这巨大的差距就摆在那里呢!
    自己舅妈年龄并不大,才四十多点而已,但是眼角的鱼尾纹已经十分的明显,皮肤比起张雨泽的母亲明显要粗糙许多,就连手掌,其中几根手指的根部也长起了黄黄硬硬的老茧。娇蛮甜心vs血族。。。
    想到这里,林轩忽然有些难以自制了,同样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家闺秀,舅妈却已经落魄至此,如果不是自己那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父亲做的孽,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诞生,说不定现在舅舅已经是叶家最为得力的干将,舅妈也过着奢华富贵衣食无忧的生活,何苦在这市井之间为了生计而奔波?甚至舅舅还开出租被人砍伤了腿
    他岂能不知道舅舅舅妈要走,其实这是他们怕自己因为他们而受到敌人的威胁?舅舅舅妈实在太过开明,他原以为这次舅舅说什么也不会再同意他继续走黑道呢,但是舅舅舅妈的举动却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他们不仅没有反对自己,而且还要默默地帮助他!
    林轩的眼眶红了,他一直抱怨自己没有父母,一直憎恶厌恨自己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但是这世界上最为纯真朴素的亲情在他眼前他却还不自知,这两个礼拜以来,如果不是他这次受伤了,说不定还想不起来回家看看亲人呢。
    舅舅舅妈是大度无私的,是爱自己胜过爱他们本身的。
    林轩笑了,咧开嘴无比真挚的笑了,笑得像是一个迷路之后找到父母的孩子,从枕头上起来一下子扑进了陈芳华的怀里,紧紧地抱着陈芳华的腰,将脑袋深深埋在舅妈的怀里,林轩第一次无法忍受的哭了出来,同时嗓子沙哑的叫道:“舅妈老妈。”
    陈芳华在林轩流下眼泪的一瞬间怔住了,像个木头一样的看着怀里痛哭着的林轩的脑袋,连忙伸手抱住了林轩,轻轻抚摸着林轩受伤缠着一层层纱布的背部,生怕弄疼了林轩,同时口中连忙应声:“诶诶,乖小轩,乖儿子,怎么哭了,舅舅舅妈又不是不回来了,只当是出去旅游两个月而已。”
    而在听到林轩叫妈的一瞬间,陈芳华心里像是被一块巨石冲撞了一下一样,突然之间觉得这几年对林轩得好都是值得的,觉得这一刻她跟林轩真的有了血浓于水的刻骨亲情,就算因为林轩一家人,她和安致远被赶到边州又如何?
    就算继续留在燕京挣再多的钱,就算家产再多,她也买不到这种充满温暖的心跳,这种亲情的感觉以及这么一个有出息的大儿子!
    时间这种东西,说它快的话眨眼之间便是一生一世,说他慢的话,一秒钟就像是一年一样的难过。
    一下午的时间,林轩就这么趴在舅妈的怀里,虽然后面他睡着了,但是那种血浓于水的暖心感觉,就算是睡着了也还是在他心头绕着,同样也在陈芳华心头绕着,虽然不是亲母子,但是这一刻他们好像已经建立了心灵相通的母子结,从此以后,林轩再也不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他有一双深爱他的父母,安致远、陈芳华。
    时间静静默默,一个下午的时间便在二人相依相偎的温暖里消逝,等到下午六点的时候,林轩自动醒了过来,虽然有些不舍,但是跟舅妈抱了一个下午,就算是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揉揉惺忪的睡眼,不等林轩开口,陈芳华就已经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好像生怕他打破了二人间的宁静似的。
    陈芳华看着自己眼前这个大儿子许久,温暖的笑容依旧挂在脸上,最后才站起身来,帮林轩盖好被子,对林轩摆摆手,提起保温杯走出了病房,为林轩关好了房门。
    见舅妈走了,林轩躺在床上枕着两只胳膊,心中的暖意并未消散,而且还想回到中午,舅妈给他喂汤的时候。
    今天舅舅一直没来,不知道过一会儿会不会带着吃的过来。
    林轩暖暖一笑,慢慢闭上了眼睛。
    虚无神在都市
    半个多小时之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傍晚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跟凌晨四五点钟时一样,这两个时刻正是一天之中人们精神最为放松,最为惬意懒散的时刻。
    就在这快要七点钟,外面夏天的傍晚即将彻底黑下去的时候,林轩病房的房门传出“咔”的一声轻响,接着“吚呦”的一声开门微声,林轩耳朵一动,知道是有人进来了,但是走进来的人把脚步放得非常轻,像是蹑手蹑脚的小偷一样。
    不是舅舅?林轩纳闷的想到,不是舅舅那就只有米粒了吧?这丫头要做什么呢?
    只是似乎这次林轩又猜错了,进来的不是安致远也不是米粒,甚至不是林轩认识的任何一个人,这是一个穿了一身白大褂的男人,就好像是上次他在医院暗杀张青父子的时候一样,这男人走到林轩的床边,双眼微微眯起打量了林轩两眼。
    随后伸手从白大褂的怀里掏出来一只装有消音头的手枪,冷冷翘了一下嘴角之后,便将手枪子弹上膛,慢慢将手枪枪口抵在了林轩额头上。
    男人冷冷的笑着,看着他枪口下的林轩,像是一只潜伏已久的鳄鱼看着岸边饮水的小绵羊一样,此刻林轩的小命就抓在他的手里,只要他手指一动,林轩立马就会爆出一枕头脑浆,处于这深深的睡眠中再也睁不开眼睛。
    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看到了林轩枕边的一枚奖牌和一枚勋章,男人不屑的一笑,伸手就想将那勋章和奖牌拿起来看看,却不知道他这一个犹豫和多余的动作,却让他彻底失去了机会!
    下一刻,原本闭着双眼似乎正在熟睡的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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