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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下,男人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灿烂的眼眸缓缓闭上,心底,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小东西,我好像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东西,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定”他的决定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些话,全在他心里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过去,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时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沉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渴望了多少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出现,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迷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可贵。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吃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不曾怨过,闹过,不曾让他的心在纷扰时更加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理解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但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性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过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一夜的旖旎,欢爱的气息伴随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时候,做梦都会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礼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得到。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同居生活还是那么惬意,温馨,在安逸舒适的家庭氛围里度过。
文菁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CD的事,打算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时候将CD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13345677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人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高雅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人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经历过磨砺的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沦陷,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身之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表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安全感,你说只是朋友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好看啊其实我觉得吧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好看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调皮。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搜索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明明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起前眼要。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