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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良当即吓得魂飞魄散,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求饶:“小人知错了,大公子饶命,大公子饶命啊……小人再也不敢了……”
“这是我欠他的!”姜伯允呢喃着,忽的翻身坐起,桃花眼迷离摄魂,停驻在了毋良的脊背上,片刻失神后,他突然放声大笑,“哈哈,本公子也欠你的,要不然怎会任你肆意妄为?”
那一刻他分明在笑,但给人的感觉却如坠冰窟,想来所谓的笑里藏刀大概就是源于此处了。
“主人饶命!主人饶命啊!奴才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毋良匍匐在地,始终都没敢抬起头来,只是隐隐觉察到有丝丝寒气深入骨髓,不禁将头扣得更响了,吭吭吭,每一下都掷地有声,直至头破血流。
然姜伯允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全当他不存在,他只得一直磕了下去,心中叫苦不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哈哈,胡姬,陪本公子饮一杯何如?”姜伯允忽然吟起了诗,兴致高昂,搂住了身旁的女子。
“哎呀,讨厌了,大公子,人家叫春桃了,才不是胡姬呢!”女子娇嗔一声,故作恼怒地推了姜伯允一把。
姜伯允顿时浑身僵硬,面如死灰,眼里再也掀不起波澜了,如一潭被判了死刑的湖水,黑得深邃,甚至还泛着阵阵恶臭,那是他埋葬了自己灵魂的味道,除他以外似乎无人能够闻到,也无人会去关注。
他的心已经死去多时了,而人却又不得不活着,如行尸走肉般的苟且偷生,只因身在姜家,只因所谓的家族使命,他竟是连选择自己死亡的权利都没有,这是何等的讽刺啊!
毋良见状也是一愣,未得大公子的允许就暗自停下了叩头的动作,眼中分明闪过一丝惊诧与悲悯。难道就没有人跟她说过在大公子面前只能自称胡姬吗?那些老妈子办事太不利索,可惜了这么个美人儿!
“是吗?你既不是胡姬,那留你何用?来人啊,拖下去!”死火逐渐燃起,鲜红的身影缓缓离去,口中念念有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胡姬,胡姬……”
“不要啊,大公子,不要啊……”尖锐的求饶声渐渐远去,富丽堂皇的宝殿又恢复了平静,只剩下了毋良一人瘫坐在地,呆若木鸡。
刚刚真可谓是九死一生呢,在大公子手下做事就等于把项上人头拴在了裤腰带上,随时都可能命丧黄泉啊喂!
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加变。态!
痴恋自己父亲已死的妾室也就罢了,居然还把自己的弟弟当成亲儿子一般的去疼爱,和妹妹的关系更是怎么看都像不伦之恋的情侣,而且残暴嗜血,从来不把人命当回事!
“咦,变。态是会传染的,其实我以前也是正常人好吗?”毋良怔怔地摸了摸受伤的额头,见其上满是鲜血,不禁又是一声叹息,“看来以后还得更加谨慎了,唉……”
(注: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大公子一激动就会自称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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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误闯申伯府禁地
更新时间201458 9:30:12 字数:2660
雪锦退出大公子的豪宅后一路行色匆匆,只想着快些逃离这虎口狼窝,连卖长席的钱都顾不得去讨要了,反正已经拿了一块金牌,虽然看不懂上面写了什么字,但是她有预感:这金牌绝对是24K纯金打造的!
金牌大小约莫与她的小手齐平,掂量一下大概有三四斤吧,哈哈,这下发财了,雪锦乐得嘴都合不拢了,七弯八拐转进了一间小院,眼前的场景瞬间起了质的变化,与此前的奢华形成了鲜明对比。
古宅围墙掩映下是一望无垠的荒芜、颓败,残垣断壁在料峭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不复当年风光,这里是举国最宏伟的申伯府后院,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清理这边的枯枝败草,只放任它们自生自灭。
百草争艳是这里永恒的生命力,日复一日的寂寥无声给这片荒芜更增添了几分诡谲的氛围,就像传说中的鬼宅。
雪锦举目四望,没来由地一哆嗦:这院子也隶属于申伯府吗?不应该啊,堂堂申伯府怎么还会有如此破败的宅院?但是这院子距离大公子的府邸仅咫尺之遥,说它和申伯府无关也不科学吧!
好奇心作祟,雪锦忍不住抬脚踏进了门槛。
目之所及皆是墨绿的杂草,都要没过她的纤腰了。她小心翼翼地拨开重重杂草,只觉得自己走入的根本就不是一间院落,而是一片荒原。
周围安静异常,阴森可怖,就连鸟叫虫鸣都没有,整个世界仿佛全都被杂草占据了。而隐约间她竟是觉得那些杂草所散发出来的清幽气息分外熟悉,垂睫细看,更是倍感眼熟。
有一个名词呼之欲出,但一时之间她又实在想不起来,只知道这些并非普通杂草,而是某种鲜花的茎叶,那花她以前似乎还挺常见。
小院的正中央立着一间古老的屋子,通体都是青灰的颜色,屋顶上瓦片参差不齐,墙皮也有多处剥落,只余下了一片斑驳。
黑底金字的匾额上写着三个雪锦无法识别的大字,附近的墙檐上蛛网错落,灰尘满布,给那匾额更添了几分年代久远的气息。
小屋门窗紧闭,由于其上附着的挡风布料破洞百出,屋内的场景若隐若现,让整间屋子看起来就像是电影里的兰若寺,神秘而阴森。
“我该不会真的那么倒霉,误闯进鬼屋了吧!”雪锦倒抽了一口凉气,轻手轻脚地摸到了门边儿上,透过破洞,朝着屋里看了过去。
屋内空空荡荡,似乎早就被人掏空了,使得正中间摆放着的那个灵位更显突兀,瞬间将雪锦的眼球吸附住了,吓得雪锦肝胆俱裂,从嗓子眼里扯出来了一声尖叫,扭头就跑。
“嘭——”某个不知名的身影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和雪锦撞了个满怀,更是吓得雪锦魂飞魄散,惊叫连连,“啊,救命啊!天灵灵地灵灵,急急如意令,恶鬼退散!恶鬼退散!”
“呃,”姜仲卿见状冷汗涔涔,一把抓住了眼前手舞足蹈的少女,厉声喝道,“喂,小鬼,你怎么会在这里?”
雪锦突闻人声,还是一个熟悉的人声,神经唰地松懈下来,将心脏吞回到了腹中,抬眼对上了姜仲卿的眸子,惊魂甫定地嗔道:“你……公子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闹鬼了呢!”
“哼,闹的怕是胆小鬼吧!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姜仲卿鄙夷地冷哼一声,仍旧没有松开雪锦的手腕。
雪锦手腕被姜仲卿捏得生疼,又不敢贸然反抗,毕竟自己理亏,只得弱弱地应道:“我就是路过,好奇来看看,不行吗?”
“好奇?哼,你可知道每天因为好奇心泛滥有多少人丧命吗?”姜仲卿冷厉的眼神剜过雪锦的面庞,突然觉得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眼前这个小丫头了。她明明才十来岁,怎么每次都能让自己震惊不已呢?
“这个我怎么知道!你能不能先放开我啊?我就是路过打酱油的,我可没别的意思!”雪锦据理力争,稍稍活动了一下小手。
“打酱油?那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姜仲卿继续追问道。
“我都说了我只是路过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拜托你不要再问我了好不好?”雪锦轻声告饶,眼神闪烁,转了转手腕,企图将小手收回,却是被姜仲卿捏得更紧了。
那一刻她甚至都听到了自己骨骼碎裂的声音!完了,这回肯定是粉碎性骨折没跑了,出门不利被狗咬啊喂!
某女瘪嘴欲泣,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仰望着姜仲卿,五分愠怒加七分委屈汇成了十二分的幽怨。她就那么看着他,似是在求饶,又似是在自我悲鸣。
怨天怨地再怨时运不济,千万般思绪最终汇成了一句话,“你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欺负一个未成年少女,好意思吗,害不害臊啊?”
姜仲卿闻言浑身一震,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如被鱼刺卡到了喉咙。
“好吧,我不问了,但是你给我记住了,以后都不允许踏进这里半步,否则休怪我不客气!”说罢,他凶狠地甩开了雪锦的小手。
雪锦猛然受力,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连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站稳身形,但是她依旧没敢发出半句怨言,甚至连瞪姜仲卿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只因为她怕会遭到姜仲卿的恶意报复。
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敢造次?
姜仲卿看着眼前小姑娘战战兢兢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雪锦看到他就如同见到了会吃人的野兽般畏畏缩缩,难道他真的有那么恐怖吗?没有吧,长得还挺帅的啊!
他兀自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更加确信了自己是美男子的结论,想到那些为自己神魂颠倒的女人,他不禁又鄙夷的冷哼了一声。
雪锦目光游移,扫过姜仲卿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心脏不由自主地随着姜仲卿的冷哼声抖了抖,腿脚亦是不自觉地向后挪了挪。
“呵,你还真当自己是小白兔呢!你不是胆子挺大的吗?都敢溜进申伯府禁地了,居然还会怕我?”姜仲卿不由得冷声嘲讽道。
“什么?禁地?”雪锦忍不住惊呼出声,联想起电视里演的各种私闯禁地的残酷惩罚,她顿时手忙脚乱,连连辩解,“我不是故意的!我来给大公子送长席,然后迷路误闯了进来,根本就不知道这里是禁地,再说了不知者不罪,二公子不会那么不讲道理,要乱杀无辜吧?”
说话间,由于情绪太过激动,金牌忽的从她的袖袋中掉了出来,啪嗒一声,落在了草丛里,如惊涛之石般激起了二人心中的涟漪。
尚未等雪锦有所反应,姜仲卿便率先弯腰将那金牌拾起,抬眼对上了雪锦的眸子,扬了扬手中的金牌,轻蔑地嗔道:“想不到你还是个小偷,连大公子的东西都敢觊觎,胆子倒是不小!”
“我不是……”雪锦连忙摆手,向后退了几步。奈何杂草太长缠住了她的脚腕,加之她又处于惊慌失措的状态,但听啪的一声闷响,她整个人都跌进了草丛里,被长长的杂草掩盖住了大半个身子,好似一只跌入陷阱的待宰羔羊,狼狈至极。
“哼,想想也对,这金牌大公子向来都是随身携带的,以你的本事根本就不可能偷到手!这么说,金牌是大公子主动给你的了?”姜仲卿高高在上地俯瞰着雪锦,尚未等雪锦应答,便又自言自语道,“他倒是任性妄为,连身份令牌都能随意的拱手送人!”
“他”指的是大公子吗?二公子对大公子不用敬称吗?
雪锦跌坐在地,仰望着姜仲卿,夕阳从他的背后投射而来,拉长了他的影子,落在雪锦的身上。那一刻,他们仿佛合二为一了,只是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模糊,一个是因为背光,一个是由于阴影。
第五十章 心口总不一
更新时间201459 9:01:05 字数:2782
雪锦跌坐在地,仰望着姜仲卿,夕阳从他的背后投射而来,拉长了他的影子,落在雪锦的身上。那一刻,他们仿佛合二为一了,只是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模糊,一个是因为背光,一个是由于阴影。
“起来吧!”他轻声说道,伸出了手,拿着金牌的手。
雪锦误以为他是要来扶自己一把,起初有些扭捏,但最终还是抓住了他的手,纤细冰凉却又带着神奇的力量,引领着她迅速站了起来。
“你还真是无所顾忌!”姜仲卿有些懊恼,甩开了雪锦的手,又将金牌扔了过去,嘱咐道,“大公子既然给了你,就好生保管吧!”
“哦……”雪锦唯唯诺诺地应了一声,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顿觉尴尬无比,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这个你拿着,对伤口愈合有好处!”姜仲卿冷不丁地说道,甩给了雪锦一个小瓶子,白净的袖口处一丝血痕极其惹眼,衬着他袖口上用金丝线绣着的百合花尤其醒目,好似将那花也染红了。
他似乎很喜欢这件衣服,或者说他有很多件相同的衣服!
雪锦怔怔,方才注意到自己的手掌在刚刚跌倒的时候划破了,呵,看不出来洁癖还有这种好处,细心到无微不至啊喂!
“谢谢公子!”简单地道了声谢,她又语塞了,慌慌张张地将小瓶子和金牌收了起来,再次陷入了相对无言的窘迫境地。
沉默了许久,姜仲卿似乎也按耐不住了,便挥了挥手吩咐道:“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是!”雪锦如临大赦,匆忙退出了小院,恰逢门口处有一小厮在看守,想来应该是姜仲卿的属下,她略作迟疑,打量了那小厮半晌,见其面色还算和善,便随意地行了个礼,向对方问起了出府之路。
路痴真心伤不起,特别是在这种古代大宅子里!
那小厮年约十五六岁,长得胖乎乎的,有些像大番薯,皮肤白净,眼睛就是一条睁不开的细缝,可能是因为他妈妈生他的时候太着急了。雪锦这么想着,不禁笑出了声。
大番薯也不懊恼,反而和颜悦色地抬手指明了方向。
“谢谢!”雪锦匆忙循着他手指的方向去了,此后又问了五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