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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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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现实已经残酷得让人失去生存的勇气,那么不如为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活下去吧,至少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活着,没有什么不可能,即使是挽回过去的遗憾。
高俊行一顿,偏首望出去,原来细雨原来已经不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下来,只有水点从屋檐上滴下来,雨后凉风,说不出的清爽怡人,他不继续把话说完,取出青翠晶莹的玉箫,低首吹奏起来,箫音悠长,像是山涧的涓涓流水。
“清风送别离人泪,花开花落……”
大街上似乎有人听出他吹的是哪曲,随口唱和起来,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歌声愈来愈低,最终只剩下箫声独自在众人耳边徘徊,直到终结。
始终未发一言的朱璇光这时拉起高俊行,指着外头的天际说道:“你看!”
 
 
仿佛奉他的话为命令,朵朵绚丽的花火蓦然在夜空绽放,虽转眼落成碎屑,却绽开不绝,高俊行倚在栏边,看得天空瞬间被染得七彩缤纷,不由赞叹道:“真美……如果连白天也放的话……” 
“那好,只要你喜欢的,我连白日也为你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朱璇光笑道。彩光照耀下,五官轮廓更显得柔和,仿佛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风流才子,写意随风,清秀自然。 
高俊行猛然回首,脸上犹带不信,“白日烟华,这实在是太奢华……” 
朱璇光柔声道:“浮生一梦,梦想对每个人来说也是奢侈的东西,但只要我们愿意努力,终究还是可以得到的。小高,你有愿望吗?” 
高俊行明白朱璇光是在拐个弯开导他,怔怔看着花火沈默半晌,他道:“我要当——万人之上的天下第一人。” 
说毕,连他自己也有些恍惚。 
是不是这样子,便再没有他得不到和无法守护的东西呢? 
向岸风失笑道:“天下第一人?那岂不是要当皇帝了?隔墙有耳,小心皇上命人将你斩首。” 
“谁说‘天下第一人’就一定是要当皇上?”高俊行伸手直指向中土极北处,“我要那儿建立属于我的国度,一座能够让汉人与契丹人和平共处的天下第一城!” 
坚定的目光越过帝京万家灯火,穿过大漠万里风沙,只见漠北草原无边无际,高山雄伟俊秀,大河滔滔不绝,湖泊水平如镜。 
深邃的黑眸凝睇着花火,清亮无杂质,宛如两颗深海里的琉璃晶石,仿佛一眼看透未知的未来。 
朱璇光笑了,神情看起来有点苦涩,他摸摸高俊行的头,淡淡道:“假如有一天你能够拥有一座这样的城池,你会给她改什么名字?” 
“飞雁城。”高俊行露出自信飞扬笑容,两眼闪烁的精光比漆夜明星还要耀眼,“因为只有展翅的大雁,才能抵达碧落天,我要成为一只这样的大雁,用我的羽翼保护我的兄弟们,为他们打造一座无人可攻克的不落之城!” 
说这番话的时候,高俊行才十八岁,血气方刚,实在是太年轻,他并不知道,在现实面前,梦想对他们来说才是最残酷血腥的东西,因为那意味着有人得到,必定有人失去。 
其实那年,他们几个也很年轻,歌楼听雨,少年不识愁滋味,真的天真地以为大家会永远在一起,不会有背叛,不会有分离,可以嘻皮笑脸到老。 
只是与梦想相比起来,原来友谊是如此奢华得无法拥有,因为权势利益,因为伤心背叛,两人之间,始终隔有一条无法越过的鸿沟。 
——最后,朱璇光还是没有为高俊行放白日烟华。 
此岸看彼岸,这是彼此一生也无法跨越的距离。 





三生.白日烟华(二)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当英雄的人。
当英雄,要杀身成仁,要舍生取义……然而他害怕死亡。
因为他一死,向氏一族便会遭朝中政敌连根拔除,为他的家族,他绝不能冒任何风险——他不要成为向家的罪人。
自古,帝京皇城就是一座美轮美奂的舞台,权力与欲望上演出一出出跌宕起伏的戏码,刻划出历史,塑造着传奇,也摧毁每个人那伙纯洁无垢的秋水明心。
尘本不红,以言其染也。
帝都就是一个这样残酷的黑暗骯脏之地。一切始于人心,帝都每一个人,不论本身有一种什么样的色彩,最终也会被染成黑色。
那些张牙舞爪地盘踞在宫顶上的瑞兽,如同帝都黑暗背后的野兽,在旁虎视眈眈,伺机而动,然后毫不留情把败者逐一吞噬,根本无法数清究竟有多少人死在帝都的爪牙下。
帝京其实就是一个战场,以欲为枪,以恨为箭,只是要对付的强敌并不是任何人,而是这座帝京本身。胜者,操纵京都一切,手拥一壁江山;败者,反被帝京所控,迷失本心,败得一涂糊涂。
在帝京打滚一番,最终朱璇光和他皆成为败者——朱璇光变得阴狠,他变得懦弱,再也忆不起,每年相约在醉仙酒馆把酒言欢、楼上听雨的五个人……究竟是什么模样。
为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皇位,朱璇光诬陷支持太子的留国侯谋反,将这位好友逼得走投无路,只得一死以保军中兄弟性命无虞。奉命追捕留国侯的高俊行平乱有功,晋升为平剑侯,兼并留国侯的黄泉军,加上本身所率的碧落军,手拥两支大军,权倾朝野。
众人皆知平剑侯贪得无厌,对主动巴结的朝臣武将来者不拒,殊不知,他贪得千万家财,为的,就是要找回那支不知失落于人间何处的发簪,以及,替他梦想中的飞雁城扎好根基。
不过向岸风知道,高俊行表面春风得意,实质对留国侯之死一直耿耿于怀,因为每年再聚醉仙酒馆的时候,高俊行时不时会对着枱上四只酒杯发呆,内心某处,似乎只余空虚,再也无法修补……
每一回,知道实情的向岸风便觉得无地置容,可恨自己懦弱,一个沙场上奋勇杀敌的武夫,竟然连告知挚友真相的勇气也没有!
后来不知是谁走漏风声,让高俊行得知留国侯谋反一事乃朱璇光从中作梗,一怒之下与朱璇光决裂,处处与朱璇光针锋相对。终于,朱璇光决定对他狠下杀手。高俊行和独孤傲山及时逃出帝京与他们在漠北的手下汇合。不久,飞雁城建成,连骁勇善战的契丹雄狮大军也无法攻下这座根基未稳的新城,飞雁城很快就获得“天下第一城”的称号。
先是失去战神留国侯,再失去这位手权重兵的平剑侯,凤国便只剩下他向岸风的伏虎军可与声势如日中天的李如鹰一拚,外忧内患,凤国根本就是危如累卵。
眼看李如鹰叛军快要杀入皇城,不少文官武将也连夜逃出帝京,他与手下也逐渐无心恋战,暗中着家人先逃离皇城,待一切处理妥当,自己也准备随时带同部下离京的时候,刚授封太子的朱璇光却宣他入宫。
向岸风心底一凉,心想事情多半已经败露,但也只得硬着头皮陪随宣旨官入宫,只能暗自祈求家人并没有被捉拿或降罪。看到朱璇光的时候,心里却是一阵惊愕。
他几乎认不出眼前那个身穿龙纹华袍,却失魂落魄,像是在一夜间老去十多岁的男人,就是他自小所认识那个总是从容淡定的朱璇光。
“虎儿,现在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吧?”似乎在飞华石亭守候他多时的凤国太子一脸惨白,发丝如东风中无力反抗的垂柳,在风中抖动着身子。
向岸风心中一震,还来不及行礼便脱口叫道:“孔雀!”
那一声“虎儿”,这一声“孔雀”,仿若两支在他们耳边呼啸而过的响箭,剎那间射穿他们的胸膛!
他们的童年,那样纯洁无尘、碧水清澄的一段时光,竟然遥远得如同残旧的老画,被岁月磨去细腻的笔触,被时光褪去亮丽的色彩,只余下一个模糊的轮廓。
“虎儿,你去吧。”没有责怪,没有愤怒,朱璇光的语气淡若止水,隐隐有一些欣喜,更多,被压抑的叹息,透出一种穷途末路的落寞,“要好好活着。”
向岸风连忙跪下来,在剎那间忘记身后所有,冲口说道:“臣愿意与太子殿下同生共死!”
“太子、太子……”朱璇光轻吟,伸手折下一朵红芍药,衬得他的脸更加苍白憔悴,昔日那个如画中风流墨客的朱璇光,在向岸风记忆中渐渐变得模糊起来,那卓然出众的身影梦似的虚幻,仿佛会随时消逝,“虎儿——”
他还是叫他“虎儿”,不由令他回想起昔日的童年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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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朱璇光的父皇还未称帝,是前朝懋国的右丞相;而他则是懋国的将门之后。得懋帝喜爱,他们被获准入宫与一众皇子皇孙学习六艺。那时候他们总在失落的一角看到一道小小的红影以羡慕的目光瞧着他们,初时他们并不为意,可是日复一日,也渐渐对那孩子上了心。
他们悄悄向宫人打探那孩子的身份,才知道他是长渊侯的长孙高俊行,因为身上有一半契丹蛮族血统,早已被朝廷否决侯位继任人的资格,自小随大伯高灵歌离开长渊侯府入住大明宫,在朝廷监视下长大。
小小年纪便因身份之错受此待遇,实在叫人心怜,所以之后再遇见那一抹小红影,他们也不由对他释出一抹善意的笑容,高俊行见状,小脸会泛起可爱的红晕,怔然看着他们一会,然后逃难似的转走奔开去,也不知是欣喜还是害怕。
有次高俊行如常躲在一旁偷看,却被一位皇孙发现,皇孙走上前随手便拾起石子扔向他,口里还骂着:“契丹杂碎!”
当时才五岁的高俊行还不懂得害怕,不知要避,额头被石子磨出血来。他没有哭,也没有说话,只是举袖拭去额上的鲜血,红色的袖子显得更明艳。
那个皇孙以胜利者的姿态说道:“你这杂碎还看什么?还不滚过来给本少爷行礼!哼,叔侄俩也不是好东西……一个贱人,一个贱种,倒是匹配。”宫里一直有传言高灵歌实为懋帝的娈童,以色侍君,他此话一出,立即引来其他人的哄笑。
“不许说我大伯坏话!”五岁的红衣小孩抖着身子,用黑溜溜的眼睛盯着他们,目光里射出带刺的怒意。
“你……”对上那样的目光,那皇孙突地觉得舌头像是在打结,难听的说话再也说不出来,只好指挥手下狠狠教训高俊行一顿。
这时朱璇光却拦住他,谦卑地道:“殿下乃皇族贵孙,何必跟一个无知小孩一般见识?这岂不是有辱殿下圣名?”
“璇光,还是你说得有理。”终究是小孩子,地位一被人抬高便觉得洋洋得意,怒气也立即消了。
低首恭送皇孙们离开,向岸风向朱璇光竖起拇指,眼中满是激赏,朱璇光冲着他一笑,他这样一个才十一、二岁的男孩,竟然忧虑道:“一想到懋国以后就要交给这些烂人打理,我真是不敢想象国家以后会变成怎样。”
“所以国家以后得靠我们哩!”向岸风打了个哈哈,半开玩笑地说道,转身向高俊行走过去,掏出手帕为他拭净伤口上的血迹。
“哥哥,你们真好人,不像他们光是会欺负我。”高俊行怯怯地开口,声音有若蚊蚋。
“明知他们会欺负你,你就不要走近他们。”朱璇光立即摆出一副兄长的样子,“我们还未到出宫时间,你往什么地方?我们送你回去吧。”
“可是我也好想象哥哥你们一样跟大伙儿一起……我想大伯陪我,可是大伯常常被皇上召见没空理我,我想找小宫女、小太监玩,可是他们一看见我便躲得远远的,我找不到他们,所以只能偷偷看着你们。”高俊行一边说,一边像只兔子般蹦蹦跳跳地领路。
 
 
向岸风听得心酸,说道:“那么以后我们跟你玩吧。哎,那花真美。” 
不经意往旁一瞥,便见繁花似海,无边无际,午后灿烂阳光慵懒地落在色彩斑斓的花海里,红、粉、黄等夺目色彩所交织出的绚丽盛景令他再也不能挪开目光,仿似进入了蓬莱仙境。 
高俊行遁他的目光看过去,黝黑的眼睛仿佛被繁花印上色彩,介绍道:“那是芍药花,又叫将离、犁食、余容,可以入药。” 
“小鬼知道的倒是不少。”他调侃道。 
“我不叫小鬼,我叫美人。”高俊行撅着小嘴,怒气冲冲地纠正。 
向岸风与朱璇光互望一眼,最后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往后,他们三个小孩子总喜欢约在一起去看芍药花,有次高俊行嚷着要花,朱璇光便不顾犯禁偷偷为高俊行去摘芍药,不巧刚好有宫人经过,高俊行生怕被发现,胡乱将花塞入怀里,再拿出来看时,发觉花已经被压坏,忍不住大哭起来。他们慌了一整个下午,便是想哄他开心起来。 
大明宫中那一园五彩缤纷的芍药,一直是他生命里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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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朱璇光凝视着那朵芍药花多久,他忽然五指一拢,将它狠狠揉碎,那力道似乎可将红瓣在他手中揉出鲜血来,直到芍药被揉得稀烂,他才毫不怜惜地松手,任由它落在地上。 
石亭旁边是一片春意悠绿,生机盎然,却显得他们脚下那株芍药格外残弱无依,像遍体鳞伤、血肉模糊的士兵,动弹不得地苟延残喘。 
朱璇光的目光并没有自芍药花身上挪开,眼神深沉而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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