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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媚的元婴呆呆的望着李皓,说不出话来。此刻,李皓居然已达到如此恐怖的境界!
灭天十七神君气得乱吼,方才发话的那个老者疯狂的咆哮着:“小狗,休得猖狂,看我等布下‘大寂灭灭天神阵’,再来好好的收拾你!”
李皓身上的金光全部收敛起来,摇摇头,笑着指点天空:“这个嘛,各位前辈,你们似乎难得把我怎么样呢虽然我很想领教一下你们把我碎尸万段的奇妙滋味,不过呢,我这个人一向心软,所以,有件事情必须提醒你们。”
十七神君狠狠的看着李皓,那个老者不屑的道:“你怕死了么?还有什么值得提醒的?”
李皓叹息:“各位没发现,天劫就要来临了么?而且可不是四百九十年一次的普通天劫哦,而是一个修士快要飞升仙界时降临的重劫而且,似乎范围太广大了些。”
十七神君浑身颤抖一下,仓惶的抬头。
被李皓的长啸所驱散云层后露出的蓝色天空,已经渐渐变成诡异的紫黑色;一缕缕极细极细的金光,缓缓的从四面八方汇聚,上千个金色的光团出现在空中。
李皓古怪的笑起来:“小子我刚才修练时,神念融入整个药神峰的先天灵气之中,也就是说,这个可能老天爷出错了,所以这个天劫的范围,是针对这些山脉而来的。唉,真是不好意思,连累了诸位呀,现在想跑都来不及了。”
灭天十七神君惨嚎一声,慌乱的把‘大寂灭灭天神阵’的方向调准到天空
天啊,他们心里不断的惨嚎着,一个修士的重劫,不过是一个金色光团,已经历过的他们,自然清楚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
这种上千个金色光团出现在空中的情况,只能说明,老天爷真的以为整个药神峰要飞升,所以降下相对威力的天劫。
别人面对最后天劫时,一般都是抱元守一,心神沉浸在元婴内不敢乱动弹,谁像李皓那样胡乱的把神念散发出去,还和整个药神峰的神念纠缠在一起?
难怪老天爷都摆了这么一个乌龙出来。
李皓阴笑着飞快的闪到心媚身边,抓着心媚元婴的一支手臂就走。
心媚也不是笨蛋,元婴跟着他走,自己的身体也飞快的跟着飘浮过来。
一股无穷的压力从天空中传下来,上千道极粗的金光破空击下。灭天十七神君齐声厉呼,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拼命的反击上去,同时法宝也纷纷祭出。
只有李皓这样的人,才会在自己的天劫降临时,抛下‘帮自己抵御天劫的朋友’,独自溜走了。李皓也是没办法,抵御天劫本来就是一件极度困难的事,如果他留下一起抵抗,还不见得能否抗过去;就算抗过了,事后也要被十七神君分尸,那还不如赶快溜走的好。
一道道威力无穷的金光,从天空疯狂的轰下,天空中的日食也越来越厉害。
渐渐的,日光就快不见了。
等到日食完成时,就是天劫最后也是最强的一次攻击。
第三十二章 幸运
无声无息的光华四处闪动,十七神君已抵挡超过八成的天劫雷火,可是还有两成轰击在药神峰上,一道金光闪过,方圆百里之内马上全体化为齑粉,无数天材地宝,就此灭绝。
李皓有点害怕的看着天劫的如许威力,咋舌道:“天啊,幸好有这十七个功力高得可怕的冤大头到了,否则小弟我今天可就麻烦大了。”
心媚面色严肃的道:“你现在的麻烦还是大。哼,十七神君怎么可能扛住这种古怪的天劫,你、你、你别人渡劫时,都要小心翼翼的,不敢多释放哪怕一点点的真元,就你居然还把自己的真气和整个山脉的灵气链接到一起?!!哼,怕老天爷劈不死你不成?”
李皓摊开手,抖抖眉毛,笑道:“这个么,我也是没办法呢那种感觉太奇妙了,我出神了,等我回过神时,天劫也就来了。唔,要不要求救呢?可是,人生地不熟的”
“碰一碰运气吧!”心媚重重的点头,指头掐出一个法诀,一道急令水雷‘哧溜’一声,破空飞了出去。
太阳已变成漆黑的圆盘,渐渐的和周围的紫黑色天幕融为一体;而那上千个金色光团,也有着逐渐融合的趋势。
李皓站在一座山峰的山腰处,不断的摇头叹息:“真是轻松啊,看样子就要是最后一波攻击了唔,十七神君会不会觉得很郁闷呢?平白便宜了我?嘻嘻,其实小弟我现在也算踏入幻界的顶尖高手了,不过如果躲不过天劫,恐怕一切也是白费。当然了,有十七个免费的打手,还真的是不好意思,平白便宜我渡过天劫了。”
心媚有点好气的看着李皓,摇摇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修士她也见过不少,哪个如果要渡劫没有信心的,不是亲朋好友的召集上百个?
只有李皓这个家伙,凭空来了十七个倒霉鬼做苦力,而且因为天劫的目标是整个药神峰,十七神君躲都来不及,逼得帮他抵挡天劫,他们这不是郁闷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仙界的人划分一个修士的水平,其实是很简单的。
没有修练成元婴的,全部都是算为人界,只是功力高低而已;修成元婴了,而没有达到飞升境界的,全部都是地界;而达到飞升水平,随时可引发天劫,就是天界的水准。
而那些借助仙界的秘诀逃过天劫,滞留于人间界却不肯飞升的家伙,他们的实力比之修士强大太多,比之仙人却是不如的,全部算成幻界
所谓幻界,就是他们的实力虽然强悍,看起来威风八面,风光无限,实际上却是梦幻一场,哪日天劫临头,照样躲不过一死。
而仙人之间,分为散、灵、天、金、玄五个等级,而且各自有仙界的职务在身,只要一看他担任的职务,再看看他的品流,就可以知道他的实力高下。
仙界是绝对的以实力说话的地方,所以很容易分辨出自己的实力水准。
灭天行宫的十七神君,已可以算是幻界的一流高手。
一阵阵微妙的玄奥乐音,从天空中传来,上千光团突然一闪,瞬息间组成一个巨大的、彷佛融化的金汁汇聚而成的漩涡,在空中不断的卷动着,映衬着黑色的天空和漫天的星辰,看起来是如此的诡异、恐怖。
李皓长吐一口气,有点担心的道:“嘿,最后一击呢,十七神君恐怕抗不住。唉,我加上也没有用,这起码是普通天劫的百倍的力量。嘻嘻,空间都被天劫封锁了,想出去都没办法天啊,我其实做的坏事也不多,怎么今天就要死在这里?”
心媚紧张的低喝:“闭嘴,闭嘴,哪里这么罗嗦”
‘轰隆隆’的巨响,彷佛是上亿面牛皮大鼓在疯狂的捶动一般,一点极亮的金芒出现在空中。十七神君绝望的看着天空,努力的把全身真元都注入自己法宝,那是十七柄奇形的、彷佛玲珑宝塔一般的物事,号称‘灭天神槊’。
十七柄‘灭天神槊’发出刺目的金光,渐渐的汇聚在一起,摆成一个奇奥的法阵;然后,一道金光含而不吐,隐隐的对准天空。
‘嗤啦’一声脆响,远在十几里外的李皓、心媚都是浑身毛发一炸,空气中充满不安分的电荷。随后,一道足足上千里粗细的、有史以来还没有任何修士有缘得见的巨大天劫雷光,疯狂的劈了下来
正常的情况下,这样的金光不过百丈粗细而已!
‘轰’的一声,十七柄灭天神槊粉碎,十七神君肉身炸裂成无数粉末,元婴闪动一下,惨嚎一声后也被炸成乌有。上天之威,以至于此!
李皓苦笑:“莫非,就这样死了么?可惜啊,四周被天劫封锁,电子卡也起不了作用,无法返回伊甸园。”
药神峰山脚的的一块大青石,突然射出万丈毫光宝气,随后变得水晶般透明,紧接着碎裂成万千碎片。一个高大的人影,彷佛刚刚睡醒一般,缓缓的站起来。
发出一声响彻云霄的吼叫后,他稳稳的上前一步,刹那间附近地动山摇,风云变色,似乎老天也在惧怕这个生物的出现,那道粗大的天劫雷光疯狂的劈向他。
这人猛的抬头向天,吼叫一声:“贼老天,勿来烦我。吼”
一道似龙非龙的吼叫声出口,他随手一拳轰向天空。漫天雷光彻底的碎裂,化作无数细微的电火花四处飘舞。
这个人狂笑一声:“哈,老子又醒了!妈的,爽快,爽快!老子生在天地之间,最爱为非作歹,杀人放火”
李皓已经看清此人的打扮,赤条条的他,覆盖着乌金色的巨大鳞片,除了拳头粗细手臂长短的非人阳具昂首朝天,没有鳞片之外,浑身彷佛笼罩在一层盔甲之中。
豹目铜铃,头上有着十几个犄角,面容古朴粗陋,却有一股天生的逸味在里面,双足不,那不是人足,纯粹就是彷佛带鳞虎爪一般的蹄子,双手也宛如蒲扇大小的巨大肉掌。
尤其让人赫然的,是这个家伙浑身笼罩在一层金色的光雾之中,蕴涵着一股极度纯正、近乎圣力一般纯正而圣洁的气息,又是如此的强大
李皓将长袍脱下,抛给怪人,笑嘻嘻的道:“兄弟,遮盖一下吧。”
怪人的大脑袋左右看看,嘎嘎狂笑一阵,挥手把长袍吸过来,胡乱的缠绕住下体,吼吼大叫:“唔,你虽然是大老爷,但还有一个娘们啊小子,不能让你看得太多,否则你心里一定会觉得自愧不如,我就罪过大了。如果引动了那个娘们的春心,我对人类的女人可没有兴趣,啊哈哈哈哈哈!”
李皓微笑:“这位先生,请问你的姓名是”
怪人疯狂的吼叫一声:“他妈的,什么名字?我爹我娘生了我,就被人宰了,老子天生无名无姓,东方人叫老子麒麟,他妈的,来个人让老子杀杀过瘾啊哈哈哈哈”
李皓苦笑:“你这不是为难我么?”
怪人哈哈狂笑,一拳轰向李皓;同时大嘴一张,一团黑色的火球破空而出,直接撞向他。
心媚一剑击出,恰恰击中怪人的指缝之处。‘当’的一声,剑断,心媚浑身巨震,麒麟的力道彷佛大海怒涛一般无穷无尽,一股灼热的充满破坏力的劲道直冲她的心脉。
心媚飞退,一口血狂喷而出。
“连女人也打?!!”李皓阴沉着脸,右手抓住麒麟吐出的火球,硬生生的把这黑色的火球捏成粉碎,左手搂住踉跄退回的心媚。
麒麟浑身冒出金色的火焰,兴奋得双目射出万道银色毫光,天空中被他的天生真元吸引,一朵朵瑞气祥云飘了过来,俨然一派清净福地,谁知道却是个杀戮血场。
“我不是你的对手”李皓摇摇头,突然诡异一笑,“但我可以逃跑呀!”
将心媚挡在跟前,遮住麒麟的视线,迅速点选电子卡上的紫色圆形按钮,返回伊甸园
第三十四章 狠毒
两天之前,凯斯已经打了电话给血鸦,讲明自己的方位,让对方拿一亿个金币来赎古烽和山水惠回去。
之后,他们一直住在这座百货商场的地下室,只等血鸦到来。
说来凯斯倒也有些舍不得这小娘们,不过他也很清楚,艳遇这种东西一两次是可以,要真是从露水夫妻变作长久鸳鸯,拿炒股票的话来说,这可就算“套牢”了。
这两日,他俩在地下室里也没别的事好做,不知道已欢好多少次。
凯斯的体质却有异常人,越战越勇,被那荡妇稍稍一撩拨,便忍耐不住,倒把个古烽冷落在一边,一副恨不得要把凯斯连皮带骨吞落肚子里去的样子。
凯斯这浑人却半分也不在乎。他这辈子,最佩服那些力量强大、身手高明的高手,对这等肉鸡也似的男人,哪怕是个什么所谓的教父,根本是不在乎的。
他只知道,这荡妇也是自己心甘情愿、两家欢喜的,既然如此,旁人还管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凯斯又在山水惠柔软的胸脯上大力揉搓起来,下身也再次变得如钢铁般坚硬
就在这时,天花板忽然抖落一阵灰尘,日光灯一闪一闪,忽明忽暗。整个大地都开始抖动起来。经过一天时间的周密安排,血鸦终于找准时机,向一柄钢刀似的插进吸血鬼占领区的要害部位。
为了达成这次突袭,他全盘考虑了各个方面的情况,问题的难度并不在于如何突袭吸血鬼腹地救出古烽,而在于如何不被吸血鬼发现。暂时,他还不想惹太多麻烦。
所以,他只能军方的力量。
自卫队在早些时候,对吸血鬼的另外一个战略要地发起佯攻,待吸血鬼方面抽调大批力量前去增援之后,血鸦独自一人进入大厦,很快就找到地下室的入口。
“你是什么人?”凯斯警惕的道。
“古菘,骷髅帮的帮主。”血鸦从黑暗的楼梯口慢吞吞的踱下来,展开欣慰的笑容。
“帮主?骷髅帮的帮主,不是古烽么?”凯斯奇怪道。
“他已经不是了。因为他不配!”血鸦冷冷道。
古烽走进卧室,近日所积的怨气已抑制不住,厉声道:“为什么迟迟都不来?有我在这,骷髅帮的帮主,何时会轮到你来坐?!”
“父亲,容我再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