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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险象环生,我吊着一颗心七上八下,想尖叫,想呼唤,却一声也叫不出,喉咙被无形的手狠狠掐住
我想我是做了一个噩梦,被虞仲之摇醒的时候,脑子一阵空白,愣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低头触摸到右手的尾戒依旧粗糙的质感,心才逐渐踏实。
“把药吃了。”
我不由看着虞仲之,此刻他站在沙发居高临下的样子特别高大,手上是医院开的药包;原来是提醒我吃药啊。只是他的脸色不太好,眉间似有心事,昏暗的光线下,总觉得他脸上的线条似有化不开的郁结,淡淡的,不近人情。
我摸摸脸,不禁想是不是自己说梦话得罪人了;但随即摇头,我跟他磁场不通,不太可能在梦里和他吵架。我嫌恶地捏着鼻子看他的手中之物抗议:“我不要吃。”
“不行。”
“我只是感冒,过两天就好了。”
“如果吃药的话。”
“。虞仲之,我能不能不吃?”
“不能。”
淡淡的两个字,配上他不带表情的酷脸莫名就是一副要逼人就范的恶魔样,或许是刚刚的噩梦太可怕,或许是突然变故所致内心无人倾诉的惊慌和苦闷,又或许仅仅是生病的人特别脆弱,我霎时红了眼眶,第一次在人前掉了泪。
“虞仲之,我讨厌你。”25年来我第一次说讨厌一个人,我讨厌他总是不待见我的样子,讨厌他的不近人情,讨厌他脸上常常隐晦不明的不耐烦,连他不说话的样子,都是那么讨厌。
都说人与人之间的感觉是相互的,虞仲之必定极之讨厌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像外面那些说三道四的人一样,对我感到厌烦和不屑。他之所以在满城风雨的当口给我容身之所,也不过是看在爸爸的面子,看在白家带给美亚的利益。
“随你。”他蓦地丢下药包,转身往书房走去,白色的背影在昏暗的视线里显得有些冷冽;这一次,木质的房门发出低哑的撞击声。
随后,便是了无声息的寂静。
偌大的客厅光线逐渐微弱,阳台的白色座椅空无一人,只有白色的帘子被风吹得飞扬,偶尔带来一丝丝院子里的青草味;落地窗处空无一物,几抹霓虹闪烁跳跃,远处灯火阑珊,安静而华美。
这是北京惯有的黑夜,美丽而残忍,带着初冬的寒气,稍有不慎便会乘虚而入,给人一场苟延残喘的救赎。我愣了好久,终是硬着头皮把药吃了,白色的颗粒带着苦涩的异味,果然像很久以前,还是小孩子的白流瓷哭着说的那样:恶心,反胃。
所以说,真的很讨厌!我跑到卫生间刷了三次牙,喝了大量的水,然后把屋子里的灯全部打开鼓着肚子躺在沙发作挺尸。
然后,就真的沉沉睡死了,没做梦。
再醒来,是被渴醒的,喉咙干得灼热又生疼;屋子里的灯早被关掉,彰示着是屋子里另一个人所为;药力未散头晕晕的,站起来发现脚步虚浮,不小心撞到沙发角和不知名物体,乒乒乓乓一阵声响后膝盖火辣辣的。正想诅咒虞仲之没事干嘛把灯全关让屋子黑漆漆的,腰间就被一股力量扶住,手臂触碰上温热的物体,我吓得惊叫一声。
“别乱动,伤着没?”居然是虞仲之!或许是黑暗中神经线特别敏感,这次他的声音总算有了温度。
“虞仲之,没事干嘛不睡觉躲在背后吓人?”我拍着xiōng部压惊,想瞪他,又想到黑暗中看不清楚而作罢。
他没回答,扶我坐下后把灯打开,突然而至的光线教我不适地皱眉,等可以看清楚物体的时候,见到虞仲之端着水杯递给我。他身上还是白日那套衣服,多了不少褶皱,头发稍嫌凌乱,虞仲之这副模样让我忍不住怀疑刚刚他是故意窝在沙发后扮鬼吓人。
但基于下一秒见到他手中的药酒瓶,我也就懒得指责他的不安好心完了又假狐悲,只管喝水看着他跪在膝前准备帮我推拿祛瘀。
“你会这套?”
“学过一点。”他头也没抬,一边轻轻将我的腿摆放在小矮凳上点压按摩,几个来回,看得出他动作果然挺熟练的。
“该不会是在部队混出来的吧?”
“是。”
“会很疼吗?”
“会,你忍一下。”
不得不说还是第一次见到虞仲之对我有问必答,好说话的样子令我一下子就把之前说讨厌他的怨气给忘了,他的手又大又烫,按在我腿上有热热涨涨的感觉,舒服得我忍不住笑起来:“那你得轻点啊,我可不是那些皮粗肉厚的大老爷们。”
“好。”
“那明天吃肉好不好?”
蓦地,膝上传来一阵刺痛,火辣辣的痛楚从脚底窜上脑门,痛得我挣扎着要踢向他,双眼泛红泪水哗哗流,气得我眼刀直杀向他:“虞仲之!不管饭不给肉就算了!何必拿我的脚出气!”
同居生活(4)
第二天天气难得放晴,一大早阳光普照,金黄色的光束透过缝隙落在床边,暖洋洋的;睁眼醒来时已近中午,我跑到阳台拉开帘子深深呼吸一口气,好不惬意,发现感冒居然好了大半;我归功于昨晚喝的那大喇喇三大杯白开水。
路过厨房时里面传来一阵乒乓声音,接着是一记低沉的闷哼;我好奇的伸头进去看,发现电磁炉上有东西在吱吱作响,我不由自主的嗅一口,嗯,是葱。我狐疑的继续搜寻,终于在洗手池旁看到虞仲之背对着我,不知在忙些什么,连我走进来都没发现。
光是看到他背影,我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不用照镜子我都猜到自己走路像个企鹅般难看;即便眼前这个背影用许宁宁的话来说,高大威猛,精壮结实;另外一身白色休闲服很适合拍杂志广告,但绝不会让我因此忘记这厮昨晚是如何虐待我的脚的,那力气,那态度,居然眼也没眨一下,这口气实在难消!
“喂!”我狠狠拍一掌他肩膀,注意到他看我的神色略显错愕,不由得狐疑地盯着他:“虞仲之,你不上班鬼鬼祟祟窝在这干嘛呢?”
“这是我家。”
他直接越过我,走向电磁炉摆弄吱吱作响的锅子,霎时香味四溢,我吞了吞口水,单脚一跳一跳的跟过去伸头看,橙黄的一大锅泥巴一样的东西。
我眯起眼审视良久,用我出色的脑袋分析出:它是一锅粥,一锅味道很香,卖相不咋样的粥。
“虞仲之,你该不会就想用这难看的肉丝粥补偿我吧?!”我加重‘肉丝’两字,顺带瞄一眼自己的左膝盖,提醒他不要妄图用吃人的嘴软这种不入流的方法逃避罪过;再说了,就算加了肉也不能掩盖它是粥的事实。
虞仲之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没有医理常识的女人,也懒得解释再多,“你不吃就算了,但我还没吃午餐。”说完他端到餐桌自顾自吃起来,完全将我无视了。
“有你这么对待客人的吗?!”我气愤的跳到他面前,不敢置信他这么对待一个半残疾的女性病人!
“你不是不吃吗?”
“我有说不要吃吗?”被他这么一激,我还真想吃了!懒得看他的脸色,抢过他未吃完的跑得远远的,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或许真的饿得慌,不入眼的米粥吞进肚子里异常的好吃,味道不淡不咸,配上葱香味,很是开胃。
不知道病人很需要补充体力吗,居然还敢私吞!我鄙视的转头瞪一眼虞仲之,却见到他在发呆,目光像见到鬼。小家子气!我严重鄙视!
吃饱喝足后我拍拍肚子点评:“味道算可以入口,就是那卖相。虞仲之你真的得好好学,不能让人有食欲的卖相就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一样,不堪入目!”
“你会吗?”他蓦地来一句。
我脸一红,瞪他一眼得意道:“我家宸歌会啊,这世道难得高富帅还厨艺一流的男人也就这么一个了,虞仲之不是我说你,你真得该跟人家好好学学。
同居生活(5)
记得把碗洗了。”他又是一副欠债的面瘫样,看也不看我,双手插进口袋直直往书房走去;拽得跟二五百万的极其欠揍。我摇头惋惜,虞仲之越来越没风度了,记得不久前他还是我会英雄救美的虞叔叔,起码在我眼中不失为一枚正人君子;果真是越了解越失望,现在他就跟当初在女厕所对小姑娘耍流氓的样子一样!一样的‘不堪入目’!
走在人潮喧闹的大街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即便初冬的太阳又缩了回去,空气不算特别清新,却丝毫不影响我重见天日的心情,我捅捅身旁的人:“虞仲之,大白天的能不能不要板着脸影响路人心情啊?!”虽然我违背约定撞了他的书房门是我不对,但出发点也是由于我行动不便才敢劳烦他嘛;就算这样他也不用出门到现在脸色就没变过吧,看看,路上的姑娘瞄了几眼就被人家男朋友拉走跑了没影,太寒碜人了!
“我为什么要陪你逛街?”
“因为你是我虞叔叔啊,咱关系都这么熟了,还跟你非法同居呢,就我这腿你不陪我,我怕你良心不安!”我装作没看到他的冷淡,特意把那四个字说得特别大声,引来不少人目光看着他窃窃私语。
虞仲之蓦地停下脚步,我差点没把自己给绊倒,正想发作,却见到他脸色极之淡漠,眉间又一丝凝重,目光竟然是我看不到底猜不透彻的冷清。
人来人往中,没有人比他的神色更决绝,扶着他手臂的手下意识松开,明明嘴角的笑忘了卸下,心口却清晰的疼了一下,犀利,尖锐,像今早的太阳,快而短。
他说:“白流欢,不要叫我虞叔叔,我一点也不想跟你扯上关系。”
记忆里,他难得的正儿八经叫我名字,然后明确表达他的意愿,这很像他的作风,像否定我的创意那样,直接,不加修饰,一针见血。
“虞仲之,我的脚一点也不痛了;你一个大男人跟着女人逛街太丢人了,快去公司吧。”我嫌弃的看着着他,怕他不相信般,我双脚轻松跃起再重重落地,稳稳地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笑。
我狠狠的推一把他肩膀,不客气地赶人:“还不走小心我喊非礼了啊!就我这出尽风头的名字,跟我上娱乐头条有你好受的!”
周边太吵,钻进耳朵里嗡嗡响特别晕眩,我笑着看他转身,笑着笑着,突然觉得嘴角很酸,一点也不快活;忍不住打从心里鄙视自己做作,笑个毛线,不爽上去揍他一拳就是了,虞仲之他凭什么在我心情很嗨皮的情况下突然打击我,天天面瘫对着我我又不是瞎了能看不出他心眼里的不痛快么,何必出口伤人!
虞仲之,不用你说,我都知道你不待见我,你跟其他人没两样,我只是,只是脚疼,才没法追上去揍你!
我突然看不懂这个世界(1)
再也没有逛下去的兴致,但抖着脚站在大街上发呆的样子估计会很傻,我锁定了一间摩卡咖啡店。这店在附近颇有名,据说店里就只供应一种咖啡,店主却有七窍玲珑心,花样百出,总能讨得来客开心。
我突然想试试是否如传闻中一样;虽然开始之所以注意到是因为它旁边有个某位明星代言的购物中心;因为,宸歌的生日快到了。
过马路的时候脚下传来密密麻麻的痛楚,连带的,心口似乎余痛未消,每走一步,心尖像有根细细的刺轻轻刮一下,不动声色,反反复复。
我告诉自己不要在意虞仲之的话,他本就是那样一个刻薄冷情的男人,那么一两句不中听的比起往日反复无常难以猜测的脸色来得更真诚。只是,只是,今天怎么就特别的刺耳;我想是不是因为感冒未愈的缘故,抵抗力不好导致心灵抗压能力也下降了。
空气中有咖啡、红酒的香味,我还没来得及擦额头的细汗,一抬头就见到了玻璃橱窗里熟悉的人;那人有温润如玉的眉眼,天生笑得温柔。离他最近的舞台,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在一架黑色钢琴前专心投入地演奏,曲子很耳熟,是特伦茨的《LoveToBeLovedByYou》,女孩年纪轻轻,这么一首富有浪漫情怀的曲子倒也演绎得十分有感情。大抵也是才情满怀的文艺少女吧。
我愣了一会神,下一秒便想到:白流瓷自小就爱此道。
或许是我看得太久,原本低头专注交谈的人似有所觉般,转头对上我的目光。只是他似不认识我般细细端详,好一会终于确认,飞快推开玻璃门走向我。
他见我卷曲着一条腿,不由扶住我心急地问:“阿欢,你的脚怎么了?”
“不小心撞了一下罢了。”我安抚性地拍拍他手背,扫一眼他身后跟上来的人,笑道:“安哥哥该不会也是来挑礼物的吧?本想给你惊喜来着,现下被你碰上多难为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