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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像查觉到我在看他,抬头轻轻地用筷子敲了敲碗,得意洋洋地说道:“怎么了少夫人?不认识我了?古人云,风水轮流转。古人又云,善恶终有报。古人还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知夫人你听过这些话没有?”
何止听过,我正在亲身实践。如今服软是上策,我赶紧摘下斗笠,面带无比真诚的歉意对他说道:“上次真是对不起,不过我们后来不是把你放了吗?只要侠盗你送我回去,你的钱我一定加倍奉还,还有,你的匕首我也还你。”
他欢快地笑了起来,一双眼都弯成了月牙儿,还露出了一排整齐的贝齿:“夫人,你很聪明。可我不是小气的人,更何况你们也没怎么为难我,只不过是揍了我几拳,给了我几脚而已。”
其实他很美,五官无一不精致,是标准的单眼皮美男,而且还算是一个上品。只是单眼皮男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只是羡慕了一下他那两排牙齿:“那你想要什么,只要你保证我和孩子的安全,百里家都能给你。”
他突然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看了看自己腰间的刀:“我要的东西不在百里家,不过必须用你来交换。你放心,只要你听话,我绝对不会为难你。“说着,他夹了一块菜,“现在别再打扰我吃饭,否则,我割了你的舌头。”
看到他毫无风度狼吞虎咽扒饭的样子,我暗骂:吃吧吃吧,我看你死不死。
弦寄余音(20)
不过饿着肚子看人吃饭真是件痛苦的事,越看越饿。我摸了摸肚子,竭力地想着其他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要是早知道之后会和他打交道,当初就不该贪那点小便宜。怪不得,我说绑匪怎么会知道我的手镯内暗藏玄机,将它摘了去呢。想到这,我懊悔地伸手,看了看手上那双类似不锈钢材质的手铐。如果不注意到那根细线,这副手铐真的很像一对镯子。在昏黄的灯光下,手铐中间的那根细线只是微微地反射着一点白光,看样子比头发还细,是个宝贝。
吃过饭,狐狸将碗一推,自顾自地吹灭了灯,在那条不到一米的长凳上躺下了,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噜声。我也慢慢地躺下,舒服地伸了一下腿。就对待俘虏这方面来说,狐狸还算是个好人。
尽管很累,我却不敢闭上眼睛,只是默默地用眼睛测量着屋内的一切。
熄灯后,蓝莹莹的夜光从窗外透了进来,将屋内的东西照得依稀可辨。狐狸的呼吸声虽然大,但侧脸轮廓却美得如一尊雕像。他的刀放在桌子上,刀柄冲我。
不知过了多久,三条人影鬼鬼祟祟地来到门前,轻轻地撬开了门闩。接着,有人慢慢地推开了房门。门上显然是打了润滑油,竟然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早已在他们走到门外的时候,就悄悄起床,走到窗边,隐入了黑暗中。同时用那双适应了这片黑暗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屋内的一切。
两个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把长刀。还有一个人站在门外,守在门口。
只见进屋的那两人顺着狐狸的呼噜声,摸到了长凳边,同时举刀猛地剁了下去。
就在这时,桌上的宝剑突然消失了。几声利刃刺破皮肉的声响过后,雪亮的刀刃在黑夜里滑过了一道美如新月的圆弧,然后,一切都静止了。狐狸的右手极其优雅地握着刀,左手上抱着一个已没了四肢的男子。而另一个男人,还愣愣地保持着高举长刀的姿势。他们旁边的窗户上,溅满了一种暗色的液体。
这时,屋内荡过了一阵阴风。那个举刀男人的头突然分成上下两截滚下了身体,接着是他的脖子,他的肩膀……
不到三秒钟,他的身体就像山崩一样,完全垮掉了。
屋外的男人还浑然不知,着急地催道:“怎么还没好呢?快点啊。”
狐狸轻移左手,那个没了四肢的男子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啊——”随后,狐狸又将他的嘴巴堵住了。
屋外的掌柜还以为事成,点亮灯笼,兴冲冲地走了进来。
只见狐狸手上的刀花再次一闪,掌柜重重地飞了出去,贴在墙上。接着,他的身体在墙上分成了均匀的左右两半,滑落在地。
掌柜的灯笼落在房间中间,飞溅的火花将笼身点着了,熊熊地燃了起来,照亮了整个修罗场。除了我站的这个方向,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新鲜血迹。狐狸像抱布娃娃一样抱着那个男人,站在一堆破烂的尸首中间,也是浑身鲜血淋淋,连吹弹可破的脸颊上都沾了几滴璀璨的血珠。被火焰的黄光一映,竟然有种勾魂夺魄的别样妖娆。
我正看他看得全身发冷,忽然觉得墙那边有点怪,忙转头一看。只见刚才掌柜的那一撞,将那堵墙的表皮撞了下来,露出了一大片灰扑扑的尸首。那些尸体一具压着一具,一具叠着一具,布满了整个墙壁,都快堆到天花板了。一眼扫去,我的头嗡地一声,只觉得魂飞魄散。
这时,最顶上那具尸体摇晃了几下,接着,本来就不稳的尸山“哗啦啦”地垮了,干尸全从墙里滚了出来。其中还有一颗脆弱的头经不起摔,同主体分开了,几下子就弹到了我的脚边。我毛着胆子低头一看,这颗头虽然已经变成了一枚干核桃,但是还能隐隐约约地从它那扭曲的下巴和脸颊的刀痕中看出它临死前的惨样。
狐狸“啪”地一下把手中那具已经晕厥的躯体往地上一扔,随即将刀一掷。锋利的刀立刻穿过躯体的喉咙立在了地板上,刀身上的鲜血纷纷成股成股地往下流。
接着他走到那堆干尸前蹲下,就着火光仔细地查看起来。
我看了看那把插在死人身上的刀,又看了看他。他正伸手扳着一具干尸的头,湿淋淋的衣服还不断地向下滴着血珠,于是我打消了心里的那个危险念头。
不一会儿,他站起身背对着我说道:“全是被乱刀砍死的,骨头上还有刀刮的痕迹,估计都是倒霉的住店人,被杀了之后,肉割下做人肉包子,尸骨被砌在这里面。”
我对这种散匪很熟悉,他们比我们山贼还狠。平时没钱了就去劫个道,不管老弱都抢,弄点钱后就回大本营快活。大本营一般都伪装成客栈的样子,平常也做正经生意。但一旦有貌似经济宽裕的人来住店,就会下手将人做了。还美名其曰:劫富济贫。
不过他们这种小人行径一直被我们这些正大光明的山贼所鄙视。因为如果真的是很有钱的人,哪里会住到他们这种山间小店里来?即使偶尔入住,也会带着很多随从,怎么会让这种人得手?所以这些散匪,不过是打着正义的幌子杀害些辛苦人罢了。
可因为都是自诩为英雄的绿林人物,所以山贼和散匪之间也有秘密的约定,双方绝不互相残杀,井水不犯河水。我还想利用一下这条规定呢,没想到这几个散匪太不中用了,弄蒙汗药都不弄点厉害的。不过现在看到那些干尸,我又庆幸起他们的蒙汗药不管用。
灯笼已经快烧尽了,死尸的味道逐渐占领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臭得让人窒息。于是我提起裙子,小心翼翼地指挥着已经轻飘飘的腿,踩着那些干净的地方,跨过地上的那些血迹,走到了门外。
闻到新鲜的空气,我差点满足得晕倒,身体也开始后知后觉地颤抖起来。刚才怕宝宝吓着,所以我一直命令自己不要害怕,不准发抖。现在到了门外,被压抑太久的惧怕情绪一下子毫无保留地反噬了回来。
不一会儿,狐狸也出来了,身上的腥味在屋外这种清新的空气里闻着特别刺鼻。他没有看我,而是无精打采地拖着刀走到院子里的水缸边,将刀往旁边随便一扔,洗起手来。
忽然,屋内好像传来了一声沉重的叹息,听得我寒毛直竖。死了这么多人,这里不变阴地也变阴地了。想到这,我忽然神经性地觉得背后有无数具尸体在看着我,赶紧扶着腰走到了狐狸身边。
他洗手的姿势很笨:伸出一只手飞快地从水缸里捞出一捧水浇在另一只手上,然后双手快速地合在一起搓两下。待水流尽后又伸手捞起一捧水,如法炮制。
我拿起旁边那个黑呼呼的葫芦瓢:“为什么不用这个?”
他低着头,没说什么,半天后,他将双手伸到了我面前。好家伙,还想要我为他服务。
我没好气地说道:“蹲下。”
他耷拉着脑袋,乖乖地蹲了下去。
我舀起一瓢水,慢慢地倒在他那脏兮兮的手上。他也很配合,就着我的水赶紧搓。不一会儿,那双手就在黑夜中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像象牙一样白。
洗干净双手后,他还是那样伸着手,一动不动。我会意地舀起水,朝他的手臂上倒去,接着是他的身体,他的头……
天很冷,水缸里的水当然也冰凉刺骨。我每浇一次,他就轻微地发出一声:“嘶——”
听多了,我忍不住劝道:“你不想杀人,就不要杀嘛。干嘛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以为鲜血能护肤么?就做一个快乐的毛贼,多好。”
“深,深仇在身,刀不得不快。做个毛贼,也只是为了不以杀人糊口而已。”他哆嗦着说道。
我叹了一口气:“人活于世那么多年,要是不懂放下,那还活不活了?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执迷于仇恨的,有时候,看开了,也就看开了。”
真正适合报仇的人根本不会像他这样故意弄得一团糟,而是白衣飘飘,脸上带着魅惑众生的笑,轻轻一抬手,别人的命就已经化为乌有。那种人脑海里没有任何生命宝贵的概念,所以,他毁灭别人时也不会有任何痛苦。还有一种人,被逼无奈不得不报仇。但她有着明确的目的,所以幸苦劳累也不算什么。至少她知道,报完仇后,生活会变得更好。
最可怜的就是像狐狸这种人,刀快,却不衬手。
“喂,脸上还有。”脚边的人嘟囔道。
我忙将注意力从沉思中收了回来,舀起一瓢水朝他头顶上淋了下去。
“哇,好冷。”他像藏獒一样摆了摆头,甩得水花四下飞溅。然后他站起身,用手抹了一下脸:“我去找件衣服换。”说完,他拿起刀,转身朝客栈的老板房走去。走了几步,他忽然回过头来盯着我,细长的眸子里流动着玩味的笑。
我这才想起自己的身份是人质,只好认命地跟了上去。
他在屋内翻了半天,最后穿了身挺艳丽的衣服出来。鹅黄绿的广袖长袍,内搭朱红色的长衫,腰系金丝腰带,颇有司清的风范。本来他就是个美人,换上件好衣服,那美人的身段就显出来了。昏黄的烛光中,那双有着美好弧线的眼睛明亮而研妩,足以让人散去七魂六魄。再加之刚才他洗了头,所以他解开了发带,一头美丽的直发温柔地垂在脸颊两侧,将他的脸衬托得更加妩媚。狐狸的样子虽然不如司清那么美得惨绝人寰,可他这头头发却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头发,滑亮得简直可以当镜子。
见我直直地盯着他,他的脸上有些不自然:“另外的衣服都又臭又脏,不合身,只有这几件还能凑合。可能是他们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还没来得及卖。”
我赶紧点头,表示我并不在意。一般见过司清的人,都不会对其他任何男人的打扮提出异议。
他更加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咳,你去院子里等着,我弄点东西到车上。”
我很听话地朝外边走去。
“喂。”他又叫住了我。
我回头询问地看着他。
他挤出一丝笑:“里面真的没有其他衣服可以穿了。”
我无奈地翻了一下白眼,转身,再也懒得看他。
搬东西时,我发现狐狸确实很有当贼的天赋。你看他将宽大的袖子系得高高的,光着膀子。左手一只酒坛,右手一个箱子,在院子里走得飞快,眼里闪着异样夺目的光芒,嘴里还哼着小曲。不仅杀人时那份郁闷一扫而空,还越来越精神。活脱脱就是一只偷到了鸡的得意小狐狸,甩着尾巴跑来跑去。我一边看着他笑,一边暗自发力,用脚在地上画了几笔。
搬完后,他朝我挥挥手,让我先上车厢,他自己去放火。我走到车厢边一看,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不由火上心头。
冬天的房屋特别干燥,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等他从院子里走出来的时候,火舌已经舔到屋顶了。看到我还站在车厢旁边,他愣了:“怎么还不上去?”
我指着被占了一半的车厢气愤地说道:“这么小的地方,你放了这么多东西。不行,你得给我开扇窗。”
他摇摇头:“开窗你跑了怎么办?”
我冲他挺了挺浑圆的肚子:“你有没有人性啊?那窗户像碗口那么大,我能钻出去吗?不开窗车厢里都能闷死人,你忍心让我一个大肚婆憋死在里面啊?”
“那万一,你往窗外扔什么线索?”他挠挠头。
我又挺了挺肚子:“你的刀那么快,我敢扔什么线索?”
他想了想,点点头,走到车厢边,打开了一扇小窗。
我这才费劲地爬上了车厢,再顺手拿起旁边一个不稳当的箱子,“嗖”地一下扔了出去。
他急忙挥舞着光光的胳膊心疼地接住了那个箱子:“喂喂喂,这里面可是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