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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流年朝朝-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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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庭是聪明人,听了我的保证后,立马就说:“交换生名额定下来了。怡莲姐姐和副会长下学期去美国,待一年左右。你就放心小西哥哥吧。”

我突然觉得茹庭真是个可人儿啊~~

火车上,我一改上次火车上暴饮暴食的形象,非常矜持地喝起白开水来。即便列车销售员推个小车,无数次从我们身边吆喝而过:“泡椒凤爪、香辣鸡翅——”我还是执着于我手中的一杯水。方予可同志忽然甩开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沉闷转笔的形象,买了好几包的凤爪和鸡翅,并恬不知耻地和小西啃起来。

我无法忍了,轰地拍着桌子用力站起来。小西疑惑地看着我:“怎么了?”我气势倒了半壁江山,指了指杯子,咽了咽口水:“我倒水去。”方予可挑衅地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问列车员要了个杯子,满满地倒了杯热水,小心翼翼地端着杯子走到座位旁。我本来打算用夸张的谄媚的表情,跟小西说:“吃了这么多,喝点水吧~~”以不辜负“狂追”的定义。但事实上,当我把水端到小桌子时,我的勇气已消耗殆尽,我僵硬地对小西说:“喝!”

没想到小西这次没有像以前那样盯着地来个地毯式搜索,反而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轻声说:“谢谢。”

这是一种铺天盖地的温暖。有些柔软的情绪在我心中滋长,让我感觉在天堂。表白后,我把和小西的恋爱定义了一场战争。每次我都戴着面具、穿上盔甲,跌倒了站起来,流血了也看不见,自以为长了颗坚强的心。小西的笑容就像是阳光,穿透了各种缝隙,把我的心紧紧地包裹起来。我以前还口口声声要做他的阳光,驱走他的阴影。原来,永远是被爱的那个人才能成为对方的阳光。就像怡莲是他的阳光,而小西是我的阳光。

这么想着的时候,感动的同时生出些惆怅。而我,又是谁的阳光呢?

回家(二)

正当我沉浸在这种伤春悲秋又夹杂着一些暖意的复杂情绪中,方予可不合时宜地来了句:“打牌打牌吧。”

而我的恢复能力跟狗一样,立刻就生龙活虎地说好。

到晚上六七点的时候,我困得睁不开眼。哈欠连天的我屡屡出错牌,而我也不是出手不悔的君子,往往都打完一圈了,我叫嚣着要倒带。

方予可努了努嘴,不高兴地说:“晚上七点就困,你是不是记错生肖了;明明属猪。”

我反驳道:“孔子曰: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曰,孔子说得对。圣人都说午觉的重要性了。今天大中午的赶火车,我扛到晚上已经很不容易了。”

小西乐了:“你的圣人真是太入世了。”

我嘿嘿地笑。

方予可笑着问:“你家圣人还说过什么名言?”

我笑道:“圣人还说,再丑也要谈恋爱,谈到世界充满爱。”

我很高兴,在乌龙的表白后,我终于能在小西面前展露真实的一面了。虽然我不知道我是从哪刻开始放弃各种虚伪的装腔作势,但我希望,即便他喜欢上了我,也是真实的我,不是戴着面具的我。

不过,万一朱莉知道了,她肯定想揍我。因为她把这种事情叫做策略,而我要抛弃这些策略,变成一个莽夫,□上阵了。

一下火车,我就看到老妈频繁地看表。火车误点了。我一边感叹火车提速是一个理念上的事,一边朝老妈挥手示意。

老妈朝我款款走来,(我真的没有见过我妈这么贵妇式的走路)优雅地朝我一笑,然后转头对方予可说:“予可,麻烦你照顾我家林林了。”

靠!我才是你女儿,第一句话是不是该跟我打个招呼啊。怎么着也小半年没见了,这胳膊拐得真够远的。

方予可温柔地笑:“还行,阿姨。林林大多数时候还是挺乖的,不太惹事。惹了事,也有人给她收拾呢。”

我华丽丽地晕倒。方予可,你够狠!我拉过老妈的胳膊,指着小西介绍:“这是谢端西。你女儿心水的对象。”

我妈大概没听明白“心水”是个什么意思,但看到小西也是个帅哥的样子,又优雅地点头道:“你好。”不过非常有革命友情地补充:“不过我心水方予可。”

小西有些脸红,不知道要接什么话。

在路上,我妈开始审问。

“考试没问题吧?”

“成绩还没出全呢。有些科目可以到优秀。”我诚实地说。我这倒不是报喜不报忧,确实有几门课,我平时下的功夫比较多,发挥地相当好。这半年的学习经验告诉我,北大严进宽出,只要平时上点心学习,期末狠点心复习,要挂科也不太容易。

我妈照例不可置信地点头,然后若无其事地扭头跟出租车司机说:“坐后面的,是我闺女。去年进的北大。”

我拿老妈没办法。子女争光,也不能这么□裸的炫耀啊。你让司机情何以堪,这不是逼人家夸自个儿吗?

出租车司机果然特配合地说:“羡慕您啊。我家儿子今年高考,要能考上本科,我就磕头谢天了。”

我妈高傲又满足地笑,跟身后跟了一堆帮他撑华盖的太监丫鬟的皇后一样。

到家后,我妈郑重地说:“虽然那个谢端西长得也不错,我还是推荐方予可做男朋友。不过我没想到,你还挺抢手的。”

我忍无可忍:“你当你家闺女是张曼玉呢。谁也不喜欢我,我单恋不行啊。”

我妈毫不示弱地说:“单恋也是从方予可这边开始好些。我看方予可跟你长得有夫妻相。”

我打算不理她。我忽然想问方予可,他忍不住骂我白痴那刻的我,是不是特像我妈。

整个寒假我俨然就是一只猪。除了吃就是睡,最多就是去参加各种名义下的聚会。在聚会上,我就化身成一只案板上的猪,因为我考上了北大,人人得而诛之。朋友、死党的聚会上我也乐意被宰。我的朋友都是一帮作业靠抄、考试靠蒙的人,跟他们相处,特实在特轻松;而大年二十九所谓的精英同学会,都是学校组织的考试前多少名学生的聚会。尽管方校长特地给我打了个电话,希望我们这届的文理科前20名的人都团聚一次,我还是想方设法地准备找辙不参加。我想象,这种聚会上,人前说我风光,人后说我沾光,话里话外都会对我考上北大颇有微辞,太像TVB演的豪门斗争。而且祝酒词都是他妈的敬学校、敬学业、敬前途,完全不像一个正常的校友聚会。

死党妖子组织的聚会上还是有所收获的,因为我碰上了小时候的邻居善善。

善善原来是个芦柴细的瘦子,小时候经常被我欺负。一般都是吃苦他去,享福我来。后来初一的时候,善善的老爸做房地产成了暴发户,就搬到了城中心的富人区。我妈倒是和他妈不定期地聚一块儿边打麻将边八卦。但善善秉承有钱人家的烧钱特性,没读完初中就到澳大利亚念书了。那时恰逢我的叛逆期,我天天想着怎么离家出走,所以我羡慕并嫉妒死善善,还念叨形势终于变成吃苦我来,享乐他去了。

不过眼前的善善让我担心他回国搭飞机的时候,是不是被要求买两张票了。第一眼我生没认出他,还心想着这死胖子是哪位。没想到善善一看到我,困难地站起来跟我挥手打招呼,摇手的时候,全身的肉也跟着一颤一颤。

我笑着问:“澳大利亚的羊是不是都被你吃没了啊?难怪人家今年羊毛减产呢。”

善善呵呵地笑:“嘿嘿,是啊,所以回国喝祖国的奶来了。”

庆幸善善没有化身为纨绔子弟,没有对我这种平民小辈横眉冷对。

我是典型的给点颜色,就能开个染坊的人。我揪了揪善善的下垂肉,厉声道:“回国要给国家做贡献,光想着喝祖国的奶哪行啊。怎么着也该宰点澳大利亚肥肉,才能报效祖国吧。”

善善弥勒佛般的笑:“你说,要怎么宰我?”

于是,我们一行人非常壮观地打了好几个出租去K歌了。

我们小镇虽小,五脏俱全。K歌房的音箱绝对能把每人变成拉轰的歌手。我阴着嗓子开始rap周杰伦的“以父之名”:“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我能决定谁对,谁又该要沉睡,争论不能解决,在永无止境的夜,关掉你的嘴,唯一的恩惠,挡在前面的人都有罪——”挡在前面的人确实有罪。因为前面的人一走开,我看见了方予可酷酷地进来了。

我不由自主地问:“你跟踪我?”这句话通过麦克风,无限扩大,不适事宜地穿插在周董的rap中,显得荡气回肠……

所有人看着我,不过没看几秒,这种杀死人的眼神减少了一半,因为女性的眼光都立刻转到方予可去了。

我忘了说,我的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都是外貌协会高分毕业的颜控生,见色忘友是她们的本性,正所谓朋友就是用来两肋插刀的。为了方予可,我预计每人插我两刀,累计要被插十五刀。为什么是个单数呢?因为妖子是个很血腥的家伙,她肯定要比别人多插一刀才会善罢甘休。

方予可没看我,径直走到善善那里,跟他来了个很有爱的大Hug。鉴于善善的臃肿程度,大家都得相信这个拥抱绝对是方予可能给的最大范围的了。

善善拿起一个麦,说:“给大家介绍一个朋友。方予可,听说过没?一中的高材生,高分考入北大。是否单身之类的与学业无关的私人问题,本次记者会拒绝回答。请大家遵守职业道德——”还没说完,咻地飞过一空啤酒罐,砸在善善肉肉的肚子上,并神奇地卡在善善的肉褶子里。

哄堂大笑后,色女们一哄而上,开始批天盖地的抢问私人问题去了。

我无聊地重新唱起“以父之名”来。我勉为其难地孤芳自赏吧。不料色女们齐声炮轰我:“要唱出去唱,音乐太大声,听不清楚话了。”

方予可笑着绕过她们,走到我旁边,大声说:“幸会。”

我白了他一眼,幸会你个头。当然我不能说出来,不然我两肋上插得可不止十五把刀了。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不料方予可要故意给我难堪,又大声说:“大学时,我跟你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幸会。”

唉,算了,这次姐妹们的刀已经把我插得像个刺猬了。

我把音乐调低,跟姐妹们解释:“你们怎么宰我的时候,记着我是北大生,现在帅哥一来,却忘了我也是北大的了呢?我们是校友。”

妖子得到满意的信息后,妩媚地朝着方予可笑。

不过杀千刀的方予可说:“对,我们是校友,同窗三年高中。”

我怒了。大哥,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啊。谁跟你同窗了啊?你们住在水晶宫,我们住在破寺庙,两教学楼之间都可以再开辟个操场了。

我没好气地说:“我们是同一级的,他是理科生,我是文科生,高中时没什么接触机会的,到大学才认识。而且他有正规女朋友,她还交代我,要好好看着他,不可被你们这些狼人勾引。”

这时,善善笑了:“说什么呢,怎么可能刚认识啊。我家相册里我和你的合照都被他拿走了,就是你把泥巴砸我脸上的那张照片。”

我把嘴巴张得无限大。

善善忙补充道:“你不记得那张照片了吗?就是你缺了颗门牙,看我脸上的泥巴还张嘴傻笑的那张……”

NND,我真是被雷得不轻。我不得不从脑海的几角旮旯里搜索那张传说中的照片,顺便我还得考究为什么这位仁兄要拿走如此有创意的照片。

妖子立刻给了我满意的答案:“帅哥的爱好就是不一样,爱收集各种有性格的照片。话说,林林小时候拍了无数张照片,刚才那张也算得上有代表性。如果你还想要,我可以再秀一些她穿着开裆裤捏毛毛虫,流着鼻涕拿冲锋枪之类的——”

我连忙打断妖子的话:“行了行了,妖子,有你这么损我的吗?我招你惹你了?”

妖子拍了拍我,笑着说道:“朋友就是拿来卖的。你就先让我卖会儿,我还愁没话题呢。”

我挤兑她:“你找不到话题?那你让贫嘴张大民撞墙死吧。”

妖子不说话,把音乐调高后,对着麦深情问方予可:“方先生,可否赏脸共唱一曲《广岛之恋》?”

我当时差点没把口中的饮料喷出来。不得不说,妖子有柯南的霸气,就是那种她到哪里,人就死到哪里的霸气。

方予可看了我一眼,摇着头说:“不会唱歌,听歌就好了。”

妖子绝对是不撞南墙不死心的,她立刻说道:“是不会唱歌,还是不想唱歌,还是不想和我唱歌呢?e on;baby!”

我觉得妖子英语说得最好最溜的就是这句了。不过我也了解方予可,这人一旦做了决定,绝对可以冷酷到底。

我可不希望把气氛搞僵了,连忙说:“这样吧,我给你们念个rap,然后方同志买我个面子,唱一首吧。不会唱歌不可怕,不敢唱歌才可怕。”

虽然不知道我的面子是否足以成为让方予可一展歌喉的砝码,但是我能感觉到大家的嘴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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