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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有些紧张,而江敬舟有些受伤。他收起了小动物般的神色,脸色暗了下来。
“是啊,我就是渣……”他有些自嘲地开口,“我就是只会说对不起,什么也做不来的人。”
窗外寒风刺骨,坐在车内的他却不觉得有更温暖。身上有些发冷,他试着勾起嘴角,但脸好像僵住了一般,即使是一丝丝细微的弧度,他也提不起来。
小小的空间内空气仿佛凝固住了,谁都没有再说话,就连开车的司机都有些尴尬。
先服软的是陶梦。
她伸出手覆在了他手上,两个人的手都有点冰,但明显他的体温要低些。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似叹非叹,“说那样的话,是我不对。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对这些事情上心。”
“我想替你争取更多的机会,想让你面对更大的市场。”
“我希望有一天你也能成为你憧憬的那种人。”
“这些是我该做的,但是有的时候,还是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努力,是我太心急了,对不起。”
江敬舟别开了头看窗外,不发一言。正当陶梦以为他真的动了怒不肯搭理自己,要把手抽回来的时候,他却突然抽出手,覆在了她手上,而后轻轻握住。
陶梦朝他看去。
“发呆是我不对,我只是……觉得你很辛苦。”他动了动喉咙,“为了我去管帝舒要签名的时候也是,和出版社负责人交谈的时候也是……其实那个负责人说的海天出版社被你拿下的事情,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了我和海天出版社不停周旋,就为了能让我多出一本书……”
陶梦睁大了眼睛,他保持着不看她的姿势继续道,“你确实比我能干很多,看着你换了一副模样,费力地和负责人赔笑脸,我就有种……负罪感。本来有这种想法更应该要帮忙的,结果反而因为这个走神,你说的对,我确实什么都做不好。”
她要开口说话,他却加倍用力地握住了她的手,“看你那么卖力,我突然在想,是不是我提什么要求你都会答应?可是又有点讨厌这样的自己,你说的云淡风轻,我就真的以为所有的事情都那么简单,如果不是因为我表现的那么渴望,你也不会那么拼命吧?”
“这些是我该做的……”
“不,就像你最开始说的,你是有私心的。”他突然转过头直视她,更加用力的握紧了她的手,眼里有无法忽视的光芒,“是有私心的吧?”
不是因为什么工作,也不是因为什么责任心,更不是因为其他的什么。
是私心。
是因为喜欢他的私心。
陶梦看着他怔愣了一会,他的眼睛太有吸引力,她不知不觉就看的入了神。
“是。”她出神的看着他的眼睛。
“我有私心。”
江敬舟在瞬间笑了起来,眼里嘴角的神采,就是天上的星芒也比不上。
“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和你一起,一起努力,一起争取机会。”他的另一只手抚上了陶梦的发顶,“也不用再为了我去要别人的签名,从今往后,再没有憧憬的其他人,最崇拜最喜欢最向往,你是第一,也是唯一。”
'叮!恭喜获得15点好感度,目前好感度共:95点。'
坐在前排的司机先生被这突变的剧情弄懵了,眼睛不住地瞟着后视镜。陶梦还没来得及说话,便瞥见后视镜里正显着司机先生八卦的脸,那点子少女心全作了鸟散。
“师傅,您看什么呢!”陶梦一张脸皱成了包子,不满地看着偷懒的司机。
“对不起对不起,你们继续你们继续……”司机连忙打着哈哈,视线移回了正前方。
陶梦再次转回头,却全然没了那气氛和心情。
这种事情也是要讲天时地利人和的,刚刚还温柔的不得了的男主角,这时也很破坏气氛地凑到陶梦耳边问了一句。
“编辑,你今天脾气这么大,是不是大姨妈来了?”
***
正式在一起以后,江敬舟整个人都荡漾了起来。「编辑」这两个字也仿佛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发呆的时候他总会念叨,小声地在唇齿之间细细咀嚼品味,然后像是着魔一般吃吃地笑。
就这样,他也能乐好半天。
最近陶梦又去了外地,不知道是在忙活什么事,他只知道她很忙。
不过,她发消息给他说今天会回B市,所以他一整天都很激动。这是把话说开以后的第一次约会,隔了这么久,那天在出租车上的场景,想起来还是让他觉得像在做梦。
江敬舟在家里坐立不安,无比焦躁地想着见到她该如何,该说什么做什么,又该怎样给她留下美好的记忆。
半个字都没有写,对着电脑发呆的江敬舟被社交软件提示音唤回了神。
因为陶梦的原因,瞻星也加了他,不是作为书城的编辑,而是作为朋友。
「快点开看看!不看你绝对会后悔!」——她发了这样一句话给他,后面还附着一个网址。
这语气像极了钓鱼信息,江敬舟有些黑线地点了点。
瞻星发来的是一段视频,标题是《第六届文学新人大赛颁奖现场》。
江敬舟有些疑惑,瞻星让他看这个做什么?不看会后悔,她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参加比赛?
正纳闷着,江敬舟却瞧见一闪而过的镜头里,有一张他无比熟悉的脸——陶梦!
他立时打起了精神,凑近电脑看了起来。
事实证明他没有眼花,出差的陶梦确实出现在了视频里,并且不是路人甲之类的存在。
这个文学比赛他也是有听说过的,虽然从里面出来的作者大多和他不是一个类型,但这个比赛在写手圈里还是很有名的。
由特等奖一路颁到亚军,最后一个同时也是最受瞩目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女友兼编辑,陶梦。
主持人在台上致辞,“这一次的冠军和以往不同,文学新人这个比赛一直都是以善出各种各样不同的言情写手而出名,但是这一届的冠军却擅写幻文,当然了,言情她写的也不弱。比赛的过程都是公开的,晋级者的作品在网站和杂志上都有刊登出来,她的文风文笔如何,想必大家也都有所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请上这一届的冠军得主,陶梦小姐!”
黑色中裙配西装外套,陶梦带着笑容走上台,气场全开。
负责颁奖的人把属于她的荣誉证书和精致的奖杯递给她,致辞时她朝前走了一步,对着话筒很平静地开口,“能站在这里很高兴,感谢主办方颁给我这个奖,希望以后能在创作道路上走下去,也好不辜负评委们的厚爱。”
到这里时江敬舟已经懵了,而陶梦接下去的话却更让他回不了神。
“刚刚主持人也有提到,我的风格或许和以往的冠军们不太一样。”她笑了笑,视线柔和地扫过在场的众人,“我觉得,不管是什么风格,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走出属于自己的那一种。我写文的时间也不算短,最开始写这种风格的时候,也有小小的不适应,后来有三年空白的时间,在那期间我没有写过任何东西,到现在重新拾起写作,这种风格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我这个人。不管是风格还是技巧,又或者是文笔,都离不开坚持两个字。”
主持人在这时打趣道,“陶梦小姐以前也写过文章啊?怎么没有早点来参加我们的比赛,早点来的话说不定早就是冠军了哟!”
“是啊,以前主要是专攻网文这一块,在网上用一梦无欢这个笔名连载了有两三年的时间。”陶梦淡笑着回答。
然而,「一梦无欢」这四个字一出,在座有好一部分人都露出了惊讶和恍然大悟的神色。
这四个字在几年前可谓红到发烫,横空出世直接杀入了大神行列,但在写完了两篇小说以后,又突然销声匿迹了。
如今她突然出现,不少人都有些吃惊,但惊讶过后很快又释然,难怪在比赛过程中看她的文字总有些眼熟。一梦无欢的文风相当有辨识度,只是她许久未出现,三四年过去,众人渐渐有些忘了。
电脑前的江敬舟也傻了,一梦无欢这个人他知道,他刚开始写文的时候她已经写完一本书了,那时候他是透明,她却已经一本封神,跻身大神的行列。
陶梦是一梦无欢?一梦无欢是陶梦?
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在那三年的空白期里,我什么都写不出来,压力巨大,每天都很痛苦,甚至有过一段自暴自弃的日子。但是还好,现在已经走出来了。”视频里的陶梦又继续道,“我遇到了让我想要和他一起奋斗的人,有了努力的目标,和不愿让之失望的人,克服一直以来的恐惧也变得简单了许多。”
“希望在座的各位,在热爱写作、认真写作的同时,不要忘了珍惜和把握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人和事。”她说完最后这句话就带着奖杯下了台。后面的环节还在继续,而江敬舟却如死机了一般,只知道呆呆的看着电脑。
好久好久,视频播放完以后,他才回过神来,拿出手机给陶梦打了个电话。
“编辑……你……”他有些艰难地动了动喉咙。
“怎么了?”电话那一头的陶梦似乎是有些困倦,“有话就说,我在回来的车上,很困啊……不好好说话我就挂电话了。”
“我……文学新人颁奖现场的视频我看了……”他只好这样说道。
“是嘛,视频这么快就放出来了?”陶梦倒是很淡定,“怎么啦,想说什么?”
“我以前也是景江的作者,笔名是一梦无欢,写了两篇小说,后来遇到了瓶颈,写不出东西来于是就没写了,转行做了景江的编辑,然后遇到了你。”她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继续道,“看你那么努力我也想要试一试,不然感觉得对不起自己和你说过的那些大道理。”
“你……”江敬舟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并不生气,只是惊讶,她把事情这么一说,他便不知道该再问什么。
“你说最崇拜最喜欢最向往,都是我,所以,我当然也不能落后啦,以后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人,也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作者,把书柜的第一排空出来吧。”陶梦慵懒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又女王气场十足,“做好要崇拜我的准备了吗?”
江敬舟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没有什么好疑惑的,过去的她是荣耀还是失败,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他们在一起,并且准备要一起创造更好的未来。
“是!我已经准备好了!”
'叮!恭喜获得五点好感度,目前好感度共:100点。恭喜完成任务,被盗者丢失的天赋将全部归还!'
他「温柔」的编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完全进化成女王了……
握着电话笑成傻缺的江敬舟,心里正有一个小人在挥舞着白旗。
表情欢乐,压根连一秒都没抵抗,就投了降。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来了,大家一定都睡了吧……下一章是番外哦,两个女神的合集,当然啦,陶妹子也会出场。
感谢留言的读者们!
今天中午和朋友说我在厨房门口晒太阳等吃饭,她回我说猪也是这样的。
噎的瞬间就不要不要了。
在周围人的眼里我貌似真的很蠢啊可恶!
☆、第24章 兰歌番外浮沉终得圆
—兰歌篇—
两千五百多天,六万一千三百多个小时;三百六十七万多分;两亿两千零七十二万多秒;大概还要更多。
取个整数,约摸是七年。
这七年里,她从兰歌变成天后;从谨小慎微到跋扈嚣张。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时间是神奇的,它能在不知不觉间教人转了性子,用那流逝的光阴来细细打磨雕琢;将一个人完全变成另外一副模样。
隔着这迷眼的七年往回看,她竟有些想不起自己当初的样子。
三十楼高的公寓里;一个长发女子颓然坐在满地凌乱中间,恍惚间似乎是出了神。一大半的墙都是透明的,那外头青天白日,光线亮堂堂的打了进来,整个公寓里一片锃亮。
无所遁形,好似那最后的一丝尊严都被人扯了出来,曝在毒辣日头下狠晒、践踏。
这是实打实的富人区,寸土寸金,寸土难求。有人曾说,星级酒店越高越奢华,也越彰显身份,公寓大概也是这么个理。
住在这奢华公寓三十层的兰歌不仅是富人,还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名人。
只不过这一切很快就要到头了……不,应该说已经到头了。
她眼睛肿的像核桃一般大,哭的时间有点久,眼泪也似流干了,再挤不出一滴。
地板上散了一地的纸张,全是她以往唱过的歌的谱子。
她慌乱地随手抓过一张,张嘴便唱,只那声音却无比沙哑。她连调都没有找到。
手机铃声在这时候响起,催魂般不依不饶响了好半天,她才摸索着拿过来,按下了接听键。
只不过她却没有给那头的人说话的机会,她操着那口沙哑的声音,气势半分不弱地对着电话吼道:“要解约就解约!别再打电话过来假好心了,一群吸血鬼充什么菩萨,滚!有多远滚多远!”
话毕便毫不犹豫地把手机摔在了地板上,那机身没有裂开,只屏幕却在瞬间四分五裂,很快就熄了亮光,成了报废品静静躺在地上。
她的经纪公司要跟她解约,律师都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她要提起诉讼的话,想必他们也会打起精神陪她周旋到底。
诉讼是没用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