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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知足了。
满身的伤口在水里泡了半天后发炎了。
白飞飞看后不冷不热地说:“既然自己不想好,那就别浪费她的时间和草药。”
团子叼根狗尾巴草,翘个二郎腿,躺在床上一摇一摇,丝毫未把她的话放在心上,甚至连她这个人也没放进眼里。
按照她的性格,如果有人救了她,她至少会说声谢谢。闻人拥白知道,她之所以如此不待见白飞飞,大概还是和以前那个老跟她混在一起的小神医有关。
江湖上人都知道白飞飞收过一个弟子,长得漂亮,脑袋聪明,就是说话有一点刻薄。起初大家还是很欣赏这对师徒的,师父是美人,徒弟也是美人,看着就赏心悦目,后来不知怎么就传出徒弟恋上了师父这种荒唐的言论。
可,尽管荒唐,尽管知道人言可畏,大多数人还是信了。再后来,白飞飞的突然出嫁,师徒关系的破裂也多多少少证实了大家的猜想。
但事情的真相,除了亲身经历过的两个人,其他人谁都没办法说清,到底谁对谁错。
团子这么做,是因为她喜欢护短。这是他从很早以前就发现的,只要是她在乎的人,不管那个人做得多过分,错得多离谱,她都能心安理得地护着。
晚饭的时候,闻人拥白趁着白飞飞没注意,偷了一些药膏,送进了她的房间。她也没客气,接过脱了衣服就往身上抹。
害得他狼狈转身差点摔下来。
其实,心里还是蛮想看一下的。
她好像还是戴着那一枚铜钱,闻人拥白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了,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心态来想他们之间的关系。
等她身上的伤再度结了疤的时候,外面传来消息说上次被抓进去的那帮武林人士统统在牢里畏罪自杀了。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的鸟,一夕之间飞遍了整个武林,搅得所有人都惶恐不安。更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事,被关进去的这么多人,单单就剑庄的封渊跟染凉一点事都没有,前几天还被放了出来。
这样一来,朝廷那帮人的用意就很明显了。虽然告示上贴的是他们畏罪自杀,但武林中的大多门派还是在一夜之间散得干干净净。剩下的几个后台比较硬的也收敛了起来,不再动不动就喊打喊杀,惹是生非。
齐孝帝统治的光和三十五年,是大齐历史上江湖最为太平的一年。
团子听完这件事,在床上打了滚,便把前因后果都串了起来。
原来兜兜转转了一圈,她还是只有被他利用的份。原来他废了那么多时间跟在她身后,一个计谋一个计谋地算计,只是想利用她。
起初的时候,她怨恨他,因为这五年他阴魂不散,不管她走到哪里,他都会带着人杀过来。一个计谋比一个计谋狠,那时候她常常会想,她到底碍着他哪里,才会这么不招他待见,非要赶尽杀绝才甘心。
现在才明白,她错得有多离谱。
五年的时间,一个精心编制的大网,为的是那些死在牢里的门派掌门人,而不是她,她充其量不过是快诱耳。
先是不停在那些掌门人面前煽风点火,让他们觉得她是祸乱武林的大罪人,只要能杀了她,便立马会变成武林公认的大英雄。
然后带着他们不停闹事,将武林搞得鸡犬不宁。然后同肖锦然一起把她送进大牢里,他再挑唆那些人跟他一起去要人,正好孟如生这时候出现,以一个共犯的罪名把所有人都抓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最后一章,~(@^_^@)~
、落幕
自古,江湖的存在就是威胁江山社稷的一个隐患,历代的君王都有打压过,但手段都不如齐孝帝的快、准、狠。
不过一手,且兵不刃血,却至少能让那些门门派派安守本分个四五年。
齐孝帝心情很好地站在池子边喂鱼,小太监带着孟如生走了过来。
“叩见圣上。”那个平日里看起来高傲的不得了的人,每次见到他,该有的礼数却是一样没少。
齐孝帝勾唇一笑,撒了一把鱼食进水里,淡淡道:“孟相啊,有你在,朕真是放心呢。”
“臣,不敢当。”
“有何不敢?”齐孝帝转身走到他面前,伸手在他头顶摩挲了两下,感觉到那人身体僵硬了一下,他愉悦地笑了。
“皇上。。。。。”那人小声喊,声音里有点不甘,有点疑问。
“孟相如此亲昵地叫朕有何事?”他得寸进尺地往前走了两步,只差伸一伸手就可以将面前这个小孩纳进自己的怀里了。
“皇上,臣是来禀告皇上,您吩咐的事已经办妥了。”刚刚还有些不自在的孟如生这会不知怎么就变得从容起来,看着齐孝帝的眼眸也平静地像一旁池子里的水面。
鱼食已经下水,水中的鱼儿却依旧没有动静,齐孝帝刚起的一点揶揄之心,瞬间消退了下去。
抓了一把鱼食放在他手中,齐孝帝拽着他转身,走到湖边,强迫他陪他一起喂鱼。
“既然已经把闻人拥白找出来了,就趁早收拾了吧,要是再让他跑了,就麻烦了。”齐孝帝看着跳出湖面的鱼不冷不热地吩咐。
“微臣明白。”
其实早在齐孝帝下命令之前,他就已经开始盘算这件事了。现在齐孝帝这么跟他说了,得赶紧想出一个万全之策才行啊。
年轻的丞相皱紧了眉头。
出乎他所料的是,三天后,他还未来得及行动,江湖上大大小小的门派就都收到了一封挑战信。
写信人居然是那个疯子。
信的内容很简单,一个时间:四天后;一个地点:断天涯。她到时候会在那里恭候,凡是江湖上的人都可以来杀她。期限是一天,如果一天之后,还没有人能杀得了她,从此便再不能来打扰她,而她也将退出江湖,再不在世人面前露面。
孟如生拿着密探送来的那张薄纸,陷入了沉思。
两天后,小山村里来了一个长相俊秀的年轻人,经过村民们的指点,找到了白飞飞的住所。
彼时白飞飞正在替一个村民包扎被镰刀割伤的手臂,见到他,脸立马黑了,没好气道:“你来干什么?”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当初分别的时候,他说过,死生不复相见。
“我又不是来找你的,你少自恋!”薄纵凌白了她一眼,“她呢?我听说她在你这儿治伤。这是我带来的金疮药,用了不会留疤的。”
白飞飞不屑地瞥了那瓶金色的药膏一眼,“心里的伤都数不清了,身上那几条又算的了什么呢?”
薄纵凌默然了,确实,心里的伤医不好,一身皮囊再光鲜亮丽又有何用?
“她真的去赴约了吗?”
“去了”
薄纵凌猛地睁大了眼睛,“你为什么不拦着她点?”
“我为什么要拦她,这是她的选择,我们没有权利干涉。事情不是一味躲着就能过去的,如果没有勇气面对,就永远不会有机会看到柳暗花明。”白飞飞替老人包扎好,将他送出去,然后回过身来看着薄纵凌道:“你也不用太担心,闻人拥白找她去了。”
三天后,断天涯上,一个红色的人影迎风而立。过了不知道多久,一个白色的人影出现了。
两个人静静对立了一会,红色人影先开了口,“你还是来了,做这个决定前,我就一直在想,你会来的几率有多大,想来想去,觉得应该是对半对半。毕竟你想做的都已经做到了,我也已经没了利用价值,你还来做什么呢?”
“来杀你”白色人影缓缓拔出了手中的剑。
潮涨潮落,斗转星移,兜兜转转了十五年。从被他救回,到第一次被他打,被他嫌弃,被他夸奖,再到后来的一起逃命。。。。。种种一切换回来的不过是“来杀你”这三个字。
“你为什么就不肯放过我呢?”红色人影淡淡笑着。
“因为不能”白色人影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简明扼要。
话不多,不长,却字字如刀,刀刀割人性命。
“既然这样,那你动手吧。”红色人影垂下了手,没打算反抗。
这五年,她变了很多,唯有一点不曾变。那就是,不管是现在的她,还是五年前的她,都没法对眼前这个人动手。
虽然最恨的那段时间,做梦都在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可只要一看到这个人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脑子里想到的都是,五年前他从大火中把她救出来,给了她一个安稳的住所,还有在冰天雪地的漠北带着她一路狂奔,并且细心地安抚她说别怕时的样子。
恨,不知不觉就淡了。
剑被拔出的那一霎那,寒光乍现,她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剑庄。
山青水绿,宽阔的武场上站满了白色的人影,大家都在专心致志地练剑,苏倾月冷着一张脸在旁边监督,女鬼狠狠抽了她两巴掌叫她赶紧滚去练功,走到半路遇到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三三,抹着鼻涕对她说:“你回来了。”
是啊,我回来了。
山风平地而起,裹着残破的身体坠入深渊。
也许,不该有恨。
救命之恩,注定只能用命来偿还。
傍晚,薄纵凌和一群武林人士爬到了山顶,却只看见浑身是血的封渊站在悬崖边,落日的金辉笼罩在他身上,很快又移走,光影交替间,一天又将逝去。
“小鬼呢?”薄纵凌气喘吁吁地问。
“死了”封渊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着所有人。
薄纵凌准备擦汗的手硬生生地停在了半空,哆哆嗦嗦地问了一句,“你刚说什么了?”
“她死了,尸体掉下了山崖。”
“你混蛋!”薄纵凌猛地朝他扑了过去,狠狠扇了他一巴掌,吼道:“你居然杀了她?你个畜生!”
封渊平静地站着,任他拳打脚踢。
而他身后那群人听说尸体掉落在了山崖下,都纷纷去山崖下寻找了。
不一会,就抬上了一具摔得四分五裂的女尸,尽管已经血肉模糊,但薄纵凌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锁骨上那颗红痣。
一点朱砂痣,红尘万寸殇。那是十五年前,他亲手弄上去的。
那时候他还打趣她,就当留个记号好了,省得以后走丢了找不到。
可现在,她却死了,尸体就摆在他面前。薄纵凌跌跌撞撞地跑过去,抱起那堆破碎的肉,眼泪一颗一颗掉了下来,渐渐哭得不能自抑。
。。。。。。。。。。。。。。。。。。。。。。。。。。。。。。。。。。。。。。。。。。。。。。。。。。。。。。。。。。。。。。。。。。。。。
躲在青山绿水里的小庭院,不大但很别致。没有九曲十八弯的回廊,却有一条小小的幽径,连接了厨房和主屋,路两旁长满了大花蕙兰。
一身白衣的封渊挽着袖子站在锅前专心致志地熬着一锅雪梨汤,他记得那个人喜欢吃,她说她娘每年都会做给她吃。
可是,自从那年被他揍了一顿后,她就再没做过。
要不是听小薄说了做法,他绝对不会想到这么简简单单的一碗汤居然那么耗时间,从早上一直煎到了黄昏,才煎好。
特地挑了一只蓝底青花的瓷盅,装上晶莹的汤,放在同样精致的托盘里。他放下衣袖,整了整衣衫,端起托盘朝主屋走了过去。
推开房门,那个本应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了地上,正一点一点在地上磨蹭,他亲手帮她穿上的一件白色衣裙,已经被她这么脱了一半。洁白的身体,有些晃眼。
他赶紧放下东西,走上前,讶异地看着她。
那人也抬起眼睛看他,那种眼神他很熟悉,过去的六年看了无数遍,也梦了无数遍,空洞洞的,让人很心疼。
他忍不住蹲下,想要伸手抱抱她,那人没有躲,他轻轻松松把她揽进了怀里。可就在抱住她的瞬间,那人居然借力将脱了一半的衣服全脱光了。
赤条条的身子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以一种狼狈不堪的姿势瘫在他面前。
他怎么就忘了,从六年前,她离开客栈的那天开始,就再没穿过白衣。
其实她穿白色不是很好看,但还是一直开开心心地穿着,直到那一天,她从窗户纵身越了下去,他就知道,有些事情已经变了。
俯身将她抱起,手贴上她肌肤的那一霎那,他的心颤了颤。怀里的人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脆弱的一碰就碎。
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他却舍不得起身,索性就这么躺着,眼睛看着她的眼睛,希望能从那里面找到他的影子。
事实却是什么都没有。
他忍不住轻轻碰了碰她的眼睛,那人的眼珠终于动了动,说:“我恨你。”
他顿了顿,“我知道”
我一直都知道,可就算知道,也要这么做。
都怪那时候他没能保护好她,如果不是他不愿意连累剑庄,如果不是他太狂妄自大,她也不会变成后来的样子。
所以,尽管知道她会恨他,他还是不后悔设计让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包括挑断她的脚筋和手筋。
轻轻握住她的手腕,那里有一道很浅很浅的伤疤,不仔细看看不出来。那是那年逃亡,在小河边他给她揭黏在伤口上的纱布时留下的。
那时候她宁愿痛晕过去,也不愿做一个残废。
可现在,他却亲手把她变成了一个比残废还不如的废物。
因为他自私,不想再看到她杀人,所以就对她痛下狠手。
从她练成神火术那刻起,他就知道,她这辈子不过再有安宁日子了。果不其然,江湖上满是想要借杀她树立威望的人,更让他觉得不安的是,连朝廷也开始蠢蠢欲动。
他想了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