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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用问么。香瓜心内冷笑,表面装作茫然无知。也就是雪梨这样的傻子,才会看不出端倪。
“不会是他自己戴吧?”雪梨自言自语道,接着脑子里出现少爷笑嘻嘻地往自己手腕上套珊瑚手串的画面,她吓得不敢再想下去。
唐天远再看到谭铃音时,他正思考着找什么理由把东西送出去,却陡然看到谭铃音手上已经多出来一串东西,也是红珊瑚手串。
也不知怎的,他看着这串红珊瑚,有些刺眼。
谭铃音看到县令大人盯着她的手串看,她抬起胳膊给他看个够,笑得灿烂,“好看吗?”
唐天远脸一红,连忙别过脸去,“真难看。”
“没品位,”谭铃音说道。别人都说好看,清辰也说好看,独独这怪人说难看。她摇摇腕上的红珠子,“清辰给我鉴定过了,这是真珊瑚,起码值上百两银子。”
原来她所谓的品位是直接用价格来衡量的。唐天远不屑,却还是问道,“你弟弟给你买的?”
“不是,朱大聪送的。”
唐天远皱眉,“你不是说你们有仇吗?怎么还带着仇人的东西招摇过市?”
“只要他不知道我是谁,我们就没仇。再说了,这是他给我的回礼,不戴白不戴。他开张的时候我也给他东西了。”
唐天远幽幽说道,“你送他的是五两银子一个的癞蛤蟆。”癞蛤蟆是铜铸的,只有表面镀了一层金。
谭铃音辩解,“那不是癞蛤蟆,那是蟾蜍,招财用的。”
“都一样,”唐天远说着,又看她的手腕,“你弟弟未必懂得鉴定珊瑚,不如褪下来,我帮你看看。”
不就是想看么,何必找这样的理由。谭铃音心想,他最近帮了她的大忙,她也不是小气之人,于是大方地把珊瑚手串褪下来给他开眼。
谁知道,他看了半天也看不够,非要拿回去仔细看。
谭铃音又大度了一把。
然而她大度的结果是,第二天,县令大人告诉她,那珊瑚手串弄丢了。
丢了?!一百两银子呐!
谭铃音一摊手,“赔钱!”
唐天远不以为意,“不值什么,我再赔你一串就是了。”
谭铃音以为他在拖延时间,没想到他真的很快就弄来一串。这一串比那一串的成色好很多,珠子的个头儿也大。
谭铃音的眼睛都直了,她吞着口水,却不敢接,“这个值不少钱吧?”
他有些不耐烦,“东西是拿来用的,不是卖钱的,你若不喜欢,想要钱,好,我还你钱便是。”说着又要拿回去。
“别别别,还钱多麻烦。”谭铃音忙把装着手串的丝绒小盒子接过来。
唐天远微不可查地牵了一下嘴角。
、第34章 旧事
谭铃音对朱大聪的态度有些复杂。她对他是有些忌惮的;但她又必须把这种忌惮遮掩好,不被旁人察觉出来。同时;她也不愿怠慢他。她更希望与他融洽相处,睦邻友爱,这样一来他若真的想寻仇;也能顾念些情分。
所以她在县衙外遇到朱大聪时,朱大聪与她搭讪,她便不推搪,也和他聊几句;套近乎。
彼时天高云淡,秋光正好。谭铃音从街上买东西回来,看到朱大聪正站在自家珠宝店的门口;仰头观望。
她便也好奇地跟着抬头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俩人仰着头,嘴巴不自觉地张开,像是两只等待投喂的雏鸟。
天空中有一排南飞的雁,路过此地,不打算停脚,继续往南飞去。
朱大聪看着谭铃音,问道,“谭师爷,你们读书人都博学。你说,这大雁每年南北往返,它的家乡到底是南方还是北方?”
谭铃音觉得人和鸟都是吃饱了撑的,整天想东想西。她摸了摸发酸的脖子,答道,“大概它们待在哪里,就把哪里当做家乡吧。”
“哦?”朱大聪追问道,“那么你呢,你的家乡是哪里?”
谭铃音有些无语,怎么一个两个的都爱追问别人家乡。她打了个哈哈,胡诌道,“我自小离家,四方漂泊,已经不记得来自何方。就像这大雁一样,人在哪里,家乡就在哪里。”
朱大聪笑道,“谭师爷真是有趣。我店内有好茶,又有时新蔬果做的点心,不知谭师爷是否肯赏光,入内一叙?”
这时,陡然间从县衙门口传来一嗓子,“谭妙妙,还不快回来。”语气不太好的样子。
谭铃音循声望去,看到那里立着一个身影,从身形上看,应是县令大人。他脚边还蹲着一团黄乎乎的东西,想必是糖糖。
谭铃音应了一声。
唐天远又道,“不过让你买点东西,就去了这么久,越来越没用。”
谭铃音有些恼,她又不是他的丫鬟,凭什么被他呼来喝去的,现在还斥她。谭铃音不是能忍气吞声的人,他责备,她偏不给他面子,身体一转,直接走进珠宝首饰店。
朱大聪立在原地,朝不远处的县令大人拱了拱手。
唐天远冷哼。
糖糖看到它主人走进那间屋子,便也兴冲冲地想要跟过去。
“糖糖,回来。”唐天远制止它。
糖糖只好走回来,不解地仰头看他。
“你娘不要你了。”
它像是听懂了,沮丧地低头蹭了蹭他。
唐天远眯眼看着那门可罗雀的珠宝店。他突然扬声朝身后喊道,“黄瓜。”
里面立刻闪出来一个小厮,满面堆笑地凑上前,“在,少爷,您找我?”
“嗯,你带几个人,去一趟济南。”唐天远说着,让黄瓜附上耳朵,如此这般地吩咐了几句。
黄瓜边听边点头,末了说道,“小的都记住了,放心吧少爷。”
唐天远点点头,又看向珠宝店。他心想,我倒要看看你们藏什么鬼。
这边谭铃音被朱大聪引着走进珠宝店。她再一次来到这里,难免又赞叹一番。女人嘛,谁不喜欢漂亮精致的首饰。
谭铃音并非没见识过好东西,但这几年过得不像往常那样富裕,她自己也变抠门了,因此虽然手头有余钱,她依然没买太贵的首饰。
朱大聪看出她喜欢,提议她可以免费试戴。
谭铃音摇了摇头。
朱大聪笑道,“你好像很怕我?”
“我又不买。”
“为什么怕我?”
“我……”
他执拗地看着她,表情严肃,像是要逼供一般。谭铃音张了张嘴,往后退了一步。说实话,她刚才也不是很怕,现在真有点怕了。
朱大聪突然身体一松,黯然道,“算了,你不说我也知道。”
谭铃音好奇,“你知道什么?”
朱大聪摇头叹了口气,“我家乡的人,也有不少怕我的。只因我爹有些势力,我自己面相又有点……凶。”
谭铃音心想,不只是面相凶吧……
朱大聪像是听到了她的心声,继续说道,“其实,我打死过人。”
“……”谭铃音没想到他这样坦诚。
“但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那个人该死。自那之后,我的名声更不好了,旁人都说我命主孤煞。加上我的两个未婚妻接连病死,我……”他说到这里,眉头拧得更甚,像是用小刀在额上划了“川”字一般。
“不是……三个吗?未婚妻?”
朱大聪点头道,“第三个得知婚配对象是我,未及成亲便郁郁而终。从那之后我就坐实了‘克妻’之名。其实我并不相信命理之说,但第三个姑娘确实是因我而死,我为此一直内疚悔恨到现在。自那之后,我心灰意冷,娶妻的心思也就淡下来。”
谭铃音心中像是压了一块巨石,压得她只觉烦闷无比。她试图劝慰他,“你不用内疚,两家的婚约是父母之命,你又没有错。而且,她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事而死的呀。”
“你不懂,”朱大聪摇头,神情落寞,“如果这世上有一个无辜的好人是因你而死,这个念头就会伴随你一生,你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内疚之心。”
谭铃音急了,“万一她没死呢?”
朱大聪扯着嘴角笑了笑,“她要是没死,那我这样算什么?”
谭铃音无言以对。是啊,他的克妻之名是她给他的,他内疚懊悔了三年也是她给他的,结果到头来你告诉他,她其实没死,在逗他玩儿。
这比死了还叫人难以接受吧。
朱大聪长长吐了一口气,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与谭师爷投缘,今日一时竟说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还望谭师爷不要多想。”
“不不不会。”
谭铃音失魂落魄地回了县衙。
、第35章
秋日的天气清凉干爽;谭铃音反觉得自己像是坠入夏天的热炉,闷得要命。
她正是朱大聪口中那死去的第三个未婚妻。
克妻之说;若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谭铃音一定不会信;但此事摊到她自己头上时;她难免犯嘀咕。不信;也不敢不信。
更何况;那朱大聪的名声本就不好。
至于她爹为什么要把她许给这样一个人,这又是一笔烂帐。
谭铃音本身就有些离经叛道;她对这种安排不满意;厚着脸皮来跟他爹争来吵去,父女二人谁也劝服不了谁。眼看着婚期将至,谭铃音不愿坐以待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跑路了。
她爹找不到她,急上了火。那朱家家大业大,朱大聪的父亲还是知府,这样的人家谁敢得罪?谭老爷不敢实话说自己女儿是逃婚,只好放出话说她病死了。为了演得真实,他还把“女儿”发葬了,做了好几天法事。
至于怎么死的,他不说,别人也能猜到。主要说法有两种,一种是好好的姑娘被朱大聪克死了,另一种是,她知道自己要嫁给朱大聪,烦死了。
朱大聪自动采信了后一种说法。
流言就这么传开了。自此之后,朱大聪“克妻”的帽子算彻底扣上摘不下来了。朱家对谭家一直抱有歉意,也十分照顾。谭老爷更不敢以实情相告。
谭清辰帮父亲料理完家中事宜,便来寻找姐姐。顺便帮谭老爷带来一句话:走了就不要再回来。
谭铃音就没敢回去。她估摸着她爹差不多消气了,便给他写了信。接二连三地,那些信件都石沉大海。谭铃音明白爹爹的意思,也就心灰意冷,不再和家中来往。
清辰一直陪着她,两人东游西荡的,到了铜陵县,钱花得差不多了,便定居在此地,做些生意赚钱过日子。
就这么一晃过了三年。
坦白讲,谭铃音不算个好人,但也不坏,正常人该有的良心她不缺。她本来视朱大聪为洪水猛兽,但现实却告诉她,他是一个不错的人,有情有义,古道热肠。
当得知朱大聪因为她而内疚了这么多年,还因为她而背负“克妻”的名声时,她心里是很不好受的。
总觉得她负了他。
谭铃音就这么郁郁地回了县衙。她心中有事,低头猛走,也不看路。走着走着,“咚”地一下撞到了什么东西。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时,本来在酝酿些嘲讽她的话,却没料到她越走越近,瞎子一样直接扎进他的怀里。
唐天远:“……”他竟然还扶了她一把。
谭铃音鼻梁比较高,这一撞,撞得她鼻尖发痛。她揉着鼻子,抬头看到县令大人精彩的脸,惊得一抖。
唐天远松开握在她肩膀的手。他看到她这样魂不守舍,便皱眉问道,“人回来了,魂儿丢在那里了?”
谭铃音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愧疚烦闷中,她下意识地问道,“哪里?”
唐天远没有回答。他的目光向下移,盯着她手中拎的东西,“拿来吧。”
谭铃音手中拿的是黄连。县令大人不仅对人憋坏水儿,他连狗,啊不,连狮子也不放过。这黄连正是用来对付糖糖的,之所以支使谭铃音去买,用唐天远的原话说就是,“谁让它是你儿子,你不操劳谁操劳。”
谭铃音于是就操劳了。她把新买的黄连递给他。他拿着吩咐人下去用黄连煮水,又让厨房杀一只火鸡,把新鲜的鸡血留一碗。
糖糖闻到厨房杂役身上的气味,就觉得很可能会有好吃的。它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它娘没有不要它。糖糖低着脑袋在谭铃音的脚踝上蹭着,示意谭铃音摸它的头。
谭铃音有些心不在焉。唐天远见她如此,欲言又止了几下,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还未凝固,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看着怪渗人的。
糖糖闻到血气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了。
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对谭铃音说道,“这血就要趁热喝,凉了就结块,不好吃了。”
那杂役听闻此话,胆战心惊地跑了。
糖糖仰着头,馋得直舔舌头。
唐天远蹲下身,将碗放在地上,“糖糖,来吃吧。”
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脸埋在碗里,大口地舔起来。才吃两口,它便停下,痛苦地嚎了一声,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跑到谭铃音脚下,仰头看她,两眼泪汪汪的。大概是怕她不理解,它看谭铃音一眼,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然后又看她,又看碗。
不用糖糖如此明示,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滋味肯定特别美妙。
训练要从娃娃抓起。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她也有点心疼它。不过心疼归心疼,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