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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国猎艳-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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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江帮奔雷堂的成员,大都是经过散打训练的好手,在滨海黑道上,也是出了名的难缠。谁能料想,只不过是几个照面的功夫,就被秦笛放倒一片!
    “他妈的,不管啦!吃米还是吃糠,全看这一把啦!”红狼不甘心就这么放过秦笛,他挥了挥手,招来几个兄弟,对他们耳语了一阵,让他们从侧面绕过去,把季玉蓉和许丹莹绑了,借以要挟秦笛。
    等到那几人绕过去之后,红狼亲自动手,招呼剩下的所有人,一起围到秦笛身边,前前后后,把他堵了个严实。红狼的计策并不算高明,不过就是要秦笛腾不出手,然后让那几个对付季玉蓉和许丹莹的兄弟,能够获得尽量多的时间而已。
    红狼也很清楚,以今天自己带的这么些个人手,仍然不是秦笛的对手。所以,他也做好了当人肉沙包,被秦笛狠揍的准备。
    秦笛转眼放倒了五六个流氓,可对方还有十好几个,除去围着自己的一群人,分过去对付季玉蓉和许丹莹的,也还有四五个之多。秦笛担心季玉蓉一个人应付不来,转身开始向另一边的人动手。
    红狼就怕秦笛不管那两个女人的死活,她们漂亮是漂亮,可抓来若是不能威胁秦笛,那用处就小了很多。眼见秦笛有些着急,他反倒兴奋了起来,大声吼道:“兄弟们,给我拖住这小子!只要能让那边的兄弟抓住那两个娘们,老子今天大出血,一人赏你们五千块,再带你们去‘大都会’上最好的小姐!”
第171章  双珠会
    混黑道的,谁不是把脑袋系在腰上讨生活,求的就是财、色二字。现在红狼许下重伤,一干混混像是吃了兴奋剂似的,哄然应诺,面对秦笛的时候,恐惧仿佛都降低了不少。
    开始的时候,秦笛断然下了狠手,就是想借机震慑住对方,让那些混混们有所顾虑。初期也达到了目的,给他乘机又放倒了对方几个人。
    可红狼许下的好处太大,一下子甩出去了二十几万,外加“大都会”小姐的诱惑,这让秦笛狰狞的面孔仿佛都变得和善可欺起来。
    一众壮汉嗷嗷叫着扑向秦笛,像是在扑向一座金山。他们的脸上,写满了贪婪与疯狂,手中的铁棒,被他们舞的虎虎生风,貌似强大的背后,也折射出他们内心的虚弱。
    一群流氓挥舞着铁棒,只是缓缓向秦笛靠近。倒在地上仍在呻吟的伤者,不时的提醒他们,眼前的男子,不是好惹的。于是,这些混混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能围住秦笛,在他们看来,就已经达到了目的。
    挥舞着的铁棒,如果只是一根两根,秦笛可以有很多躲闪的选择。可这么一群人这么围上来,一时间还真找不到什么不受伤的好方法。
    不!不是没有!“幻能术”的精神能力,可以刺激视网膜,让别人的动作看起来稍微缓慢一些。秦笛很快想到了一个办法。
    实际上,“幻能术”并不能直接刺激视网膜,只不过精神电波的运动速度,是以光速在运转,透过思感去感应身边的事物,远远比眼睛看到的,要快的多。当一个人感应能力变快的时候,会产生一种相对静止的错觉,于是,在秦笛看来,周边事物的运动,似乎开始变得异常的缓慢。
    其实,并不是那些事物变慢了,而是秦笛变快了!
    想到便做,秦笛运用起“幻能术”,透过思感去感应身前混混们的动作,果然,身前的那些混混,脸上挂着一成不变得狞笑,手中挥舞着铁棒,一个个像是蜗牛似的,许久才前进那么一下,秦笛若是不注意,甚至还无法察觉对方在运动!
    借助“幻能术”的助力,秦笛觑准间隙,闪过几根铁棒,撞开两名壮汉,冲出了对方的包围圈。跑开几步之后,“幻能术”的影响还在,秦笛只是一打量,便发现身侧四五个流氓刚刚围上季玉蓉,许丹莹则躲在她身后,正在打开自己的坤包,似乎准备拿什么东西。
    季玉蓉全情戒备着身前的几个混混,小嘴翕张,似乎在呵斥着什么。而她身后的许丹莹,手上做着取东西的动作,眼睛却望着秦笛这边,轻咬着下唇,一脸的担忧,显然许丹莹很担心秦笛的安危。只不过由于秦笛的动作很快,许丹莹还没有发现秦笛已经脱出了包围圈。
    秦笛微微一笑,撤去“幻能术”,时间流动仿佛一下子变快了起来,秦笛清楚的听到身后的喝骂声。
    “他妈的!那小子人呢?怎么不见啦?”
    “真他妈见鬼!”
    许丹莹刚刚掏出手机,正要拨打报警电话,就见秦笛突然出现在前方不远,忍不住惊喜地大声问道:“阿笛?你还好吧?”
    季玉蓉刚刚表明身份,就听到许丹莹的大叫,忍不住顺着她的目光,向着秦笛那边望去。果然,她看到秦笛好端端的站在那里,正在对自己发笑。突然,季玉蓉见到秦笛脸色一变,接着就听秦笛喝道:“危险,蓉蓉快点闪开!”
    秦笛提醒的很快,他的后续动作也跟了上来。可到底,季玉蓉没能躲过对方突下的杀手。
    几个混混听到季玉蓉自暴警察身份,也都愣了一愣,可其中一个却道:“狼哥许下了每人五千块,外加‘大都会’潇洒一晚的好处,你们难道不想要么?警察又怎么啦?这些事情,自然会有帮主和狼哥去处理,咱们只管照狼哥的吩咐去做就是!”
    这个混混的话,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认同。于是,在季玉蓉分神望向秦笛的时候,几个混混暴起发难。
    得到秦笛的提醒,季玉蓉闪过了其中几根铁棒,可还是没能全部躲过,结果手臂和背部分别挨了一下,她一个立足不稳,便倒在了地上。如果不是秦笛及时赶到,说不定接下来季玉蓉会挨得更惨。
    眼见季玉蓉被几个混混打伤,秦笛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暴戾之气,一个箭步冲到距离季玉蓉最近的混混,抬脚就是一记暴踹。当下把那个混混踢出了五六米远,摔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紧接着,秦笛像是发了疯似的,一把抓住另一个混混的手掌,往怀里一带,现实卸掉他的手腕,接着卸掉他的手肘,然后卸掉他的肩膀。
    也是合该那混混倒霉,原本他站的比较靠后,眼见季玉蓉被打倒在地上,他想要乘机拣点便宜,于是上前了一步,秦笛冲过来之后,踢趴下第一个混混,接着就看到了他,当下便毫不客气的开始对他动手。
    关节处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一旦被外力大力撞击,很容易就会出现脱臼现象。脱臼的时候,剧痛只有一瞬,可就是那一瞬,对于一般人来说,也是极难忍受的。如果一个人遭遇的不是一次脱臼,而是连续的脱臼,那对他来说,清醒的每一秒,都是人间地狱!
    那个倒霉的混混,被秦笛当作练手似的一一卸去关节,他的惨叫吓退了准备对付季玉蓉和许丹莹的几个混混,也吓住了另一边的红狼等人。
    “啊~救命啊!啊~狼哥~狼哥~快点来救我!我要死了~啊~”那混混越叫越是凄惨,到了后面,眼泪和鼻涕也都流了出来。
    距离秦笛比较近的几个混混,一个个吞咽着口水,颤抖着后退,都是黑道上混的流氓,他们不是没见过狠的。但像秦笛这般,一点一点拆卸他人关节的狠人,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秦笛手中那个混混的惨叫和表情,极具震撼效果,只是看上一眼,听上一下,半夜都会作恶梦,更不要说长时间接受摧残的混混本人!
    带着小弟们出来找场子抓人,结果却被人打了个落花流水。现在更是要眼睁睁的看着小弟在别人手里受苦,红狼心里的滋味,简直比黄莲还苦。
    苦归苦,该做的事,该说的场面话,红狼还是不能不说。仔细衡量了一下,他知道,今天对付秦笛的计划,再次宣告落空。面对同一个人,栽一次可以说是不小心,栽两次算什么?是自己笨蛋?还是对手太强?
    红狼越过人群,走到距离秦笛大约四五米远的地方,苦涩地道:“这位大哥,今天我红狼认栽了,还请你放过我手下的兄弟!错过今天,来日红狼必有所报!”
    出来混的,如果不能护住手下的小弟,以后自然也就没办法在道上立足。黑道上的人,不管手下对错,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护犊子。更何况,秦笛手里的那个小弟,是因为红狼的命令,才会遭遇这般惨事。
    秦笛冷冷一笑,手上的动作不停,在那混混的惨叫声间隙,语气冰冷地道:“我记得,上一次你被我教训之后,也说过认栽的话。不过今天看来,你显然没长什么记性!今天你又说同样的话,你以为~我会相信么?”
    红狼咬了咬牙,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出来混的,要讲义气,更要讲脸面。红狼做出这般举动,不但让秦笛大感诧异,还镇住了红狼身后一干混混。
    就见那些流氓呼啦啦全都围了上来,其中几个拉着红狼大叫道:“狼哥!你不能啊!咱们跟这臭小子拼了!我他妈就还不信了,咱们二十几个兄弟,还能怕了他怎的?一定要把黑皮救出来!”
    其他混混也是哄然附和着,那架势,似乎恨不得马上把秦笛给撕成几瓣。
    红狼扬了扬手,摇头阻止了身后那些弟兄的哄闹,然后大声道:“这位哥们说的没错,我红狼前一次说过了认栽,结果又跑来找他的麻烦,是我自己照子不亮。被人教训,那是我活该。但是~带着兄弟们一起吃瘪,就是我红狼的不是!”
    随后,红狼扭头对秦笛道:“这位哥们,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红狼今天彻底的认栽。我发誓,只要你放了我兄弟,不再折磨他。从今天开始,我红狼就脱离清江帮,哪怕受那三刀六眼之刑,我他妈也认了!”
    秦笛深深望了红狼一眼,眼中不禁透出一丝赞赏。他不能不承认,红狼是个带种的男人,肯为了手下小弟,做到这一步,他应该也是一个不错的大哥。只是可惜,脑袋瓜子不太灵光,一再的找自己麻烦!
    “我凭什么相信你?”秦笛不动声色的给手中的混混接回关节,那混混不免要继续痛叫出声。
    眼见兄弟还在继续受苦,红狼脸色胀得通红,睚眦欲裂,他从身旁一个混混手里夺过一根铁棒,抡起来朝自己手掌就是一下,这一下极是用力,痛得他忍不住浑身一阵抽紧,可他还是大声道:“只要您放过我兄弟,今天我红狼这只手就他妈不要了!”
    站在秦笛身后的许丹莹,实在不忍心看到眼前这残忍的一幕,她扶着季玉蓉,站的远远的,任凭季玉蓉怎么用力想要挣脱,她都要死拉着不放。
第172章  今夜可缠绵
    秦笛对红狼这种有担当的行为,益发的赞赏。现如今的社会,为了一己私利,出卖兄弟手下的黑道人物多如牛毛,像红狼这种这么讲义气、有担当的混混,已是越来越少,几乎都快要绝迹。
    尽管秦笛很欣赏红狼,却没准备就这么放过他。这么讲义气的人,要么不轻易跟一个人,如果跟了,就会死心塌地。日后,秦笛还有需要用到黑道势力的地方,这个红狼,实在是成为他黑道代言人的最好人选!
    “你的手~我不要!”秦笛淡淡地道,“只要你肯答应我一件事,我不但可以放了你兄弟,还可以帮他把脱臼的关节重新接上!”
    红狼一听事情有回转的余地,哪里还考虑那么许多,他当下丢掉铁棒,说道:“别说是一件事,就是十件事,我红狼也可以答应。不过~有一条,如果你要我出卖清江帮的机密,那你就死心吧,打死我也不会说的!”掉落的铁棒和地面接触,发出“咣铛”一声爆响。应和着红狼的话语,倒也颇有几分气势。
    秦笛微微一笑,摇头道:“我连你们清江帮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我了解你们的机密做什么?条件我还没想好,你给我留个电话,等我想好了,再通知你!现在,我给你兄弟接骨,你用不着大惊小怪!”
    说罢,秦笛捏着手中混混的关节,一阵拍打,把他的骨骼关节重新接回原处。
    经历了一番脱臼和接骨之后,那混混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都已经湿透。秦笛刚一撒手,他就软倒在地上,半晌爬不起来。
    等到那混混被其他人抬回去之后,他趴跪在红狼面前,鼻涕一把泪一把的道:“狼哥!你不该救我的!不该救我的!我黑皮虽然贪生怕死,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我今天对天发誓,从今天开始,狼哥你就我亲哥。谁他妈要想动你,除非从我黑皮的尸体上踩过去!”
    红狼拍了拍黑皮的肩膀,扭头对秦笛道:“我的手机是社团给配的,如果脱离社团,手机还要上缴。你记一下这个号码,623923,这是我家里的电话,有事你随时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多晚都可以!只要我红狼能做到,皱一下眉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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