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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他横眉竖目。
「真的,钧楷说,他和他女朋友感情很要好,可是为了爱她,为了能让她顺利嫁进贺家,就算痛到快死掉,他还是会在最後紧要关头忍住。阿擎你是不是很难忍?」
胡扯!他不敢说钧颃,那个男人对女人不友善,但钧飏钧楷换女人比换内裤还勤快,所以最後关头忍住?屁!这种话只可以骗骗涉世未深的无知少女!
蒋擎没戳破,只不过五官皱在一起,用痛苦表情企图博取女友的同情心。
「对,很难忍受。」他说。
「我就知道,你和钧楷是不能比的。」小今叹气,把手支在下巴上,满脸的苦恼。
他眉头一竖,脸色发青,「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男人怎么能被拿来比较,而且还是比输的状态!
「钧楷是乡下小孩,从小跌跌撞撞、皮都磨厚了,当然比较能够忍受痛苦,对你来说,这种痛一定很难熬。」她叹气,然後摆出一脸壮士断腕的悲怆牺牲,用力说:「阿擎,虽然我很喜欢跟你抱抱亲亲,但是我不想你那么痛,以後我们还是不要太靠近好了,我可以忍耐的。」
说完退开两步,整个人好委屈。
蒋擎用力叹气,他想,他应该提醒家里的弟兄,千万不要爱上有很多兄弟的女孩子。
「是不是一定要结婚之後才可以」
「贯彻始终?」小今接下他的话。
好吧,贯彻始终就贯彻始终。「对。」他回答得很无奈。
「嗯,钧飏是这么说的。」
「那么我们结婚吧,明天我就跟姊夫说。」
「可是不行啊。」
他无声哀号。「哪里又不行了?」
贺家的门风诡异,他无条件支持同意,她爱当处女新娘他就让她当处女新娘,怎么又会不行?
「钧飏说,我要把大学念毕业,要当个能够和你旗鼓相当的女人,以後我们同进同出,才不会再度发生芬蒂事件。」
钧飏分析过了,她的问题在於太笨,解决笨的唯一方法就是念书,所以她非拿到毕业证书之後才能够嫁人,不然结婚再离婚,很麻烦的。
蒋擎从鼻孔喷气。他懂了,贺家男人联手玩他,也不想想万一他忍不住爆掉,损失的人还不是贺家小表妹。
他深吸气,紧握拳头的手臂浮出青筋,不知道该气谁,不过他现在清楚了,小今的娘家「很硬」。
「阿擎,你是不是在生气?」她好担心哦,万一阿擎改变主意不娶她了怎么办?
「没有。」他回答得咬牙切齿。
「那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要帮你申请哪间大学。」有哪间野鸡大学钱缴一缴就能毕业?最好半年内就能拿到毕业证书,至於旗鼓相当?省省吧,他就不信贺钧飏敢说自己和他旗
鼓相当!
「噢,阿擎,你对我真好。」
说著,小今感动的勾上他的脖子,献上热吻,不过十秒钟後,她又恢复清醒,用力把自己从男友怀里拔出来,满脸抱歉,「对不起,我害你很痛了对不对?我只是、只是厚,情不自禁啦!」
「没关系。」
他脸色铁青,呼吸不平均。整个人快爆了!
很好,这群贺家大佬,他们就不要谈恋爱,否则,他绝对要找机会复仇!
「对不起,下次我会很小心,不会再随便吻你」
「没关系。」这三个字是从他的牙齿缝里挤出来的,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分明。
「嗄?」小今没听懂。
「吻我没关系。」
「可是你会很痛。」她舍不得他痛啊。
「对疼痛的容忍度,需要经验磨练。」意思是,他愿意接受磨练,他是Hero,愿意为她的情不自禁彻底牺牲。
「真的吗?阿擎,你真的对我好好哦——」
说著,小今二度飞身扑到他身上,「情不自禁」到不行。
啊~~呜咿~~呀~~他软香在怀,却要尽力克制著蓬勃发展的欲望。
贺钧楷、贺钧飏,他们之间仇大了!
【全书完】
*想弄清心机男蒋擎如何摘下小茉莉贺惜今?请看花园系列1059王牌小女人之一《心机男の小茉莉·上》
女人味 千寻
自我介绍啊最後一次自我介绍好像发生在念嘉师的时候,之後,我再没有对著谁,向大家剖析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面对出版社给予我这样一个任务,倒让我有些苦恼。
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先说外表好了,我很高,有一百七,身材有点平,我最满意自己的L号眼睛,但同学说我的眼睛很大,拍照的时候,容易流露「金光」,她告诉我,以後人家问
我最满意自己哪里时,千万不要提眼睛,不然人家会说我是钱嫂。
好吧,不提眼睛,那最满意嗯,我的皮肤满白的,小时候的外号叫做白雪公主,後来知道当白雪公主要吃毒苹果,就开始否认自己皮肤白。
那么,我还有哪里比较有女人味?啊,我有两个梨涡,笑起来的时候若隐若现还不错对不起,很烦了是吧,但我非得时常提起我的女人味,不然,唉太委屈。
高中的时候念女校,因为够高,总有许多可爱的、个子小小的女同学,喜欢依偎在我身边,当然我也左拥右抱、乐不可支,高兴自己的人缘真好。
直到好几次被误认为男生,直到同学高兴地转述说:「学妹说我的男朋友帅爆了。」(不必怀疑,我就是那个男朋友。)直到交通警察把我摩托车拦下来,问:「那么冷,为什么安全帽不给女朋友戴?」(当时,我的「女朋友」因为怕冷,把手插在我的口袋里面。)我才惊觉,自己真的非常缺乏女人味。
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留长头发,立志彰显自己的性别。(很悲伤的是,还是有人对我朋友说:你男朋友很时尚呢,居然留长头发。)
火了,把头发烫起来,在脸上涂厚厚的粉底,穿起裙子、高跟鞋经过多年改变,总算让这种误认不再出现。
後来长大了,我慢慢了解,会被误认不单是我的外表,我大剌剌的个性也得负点责任,他们说我是阳光男孩,阳光的不会只是我的脸。
但性格发展第一期,是十一个月到两岁,接著是青春期,再来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了啊。
我已经习惯让大家因为我的存在而开心,习惯让大家误会我是那种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逆境都打不败的强人,习惯把脆弱隐藏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习惯大声说话、放肆大笑,习惯替大家排解困难这样的我,怎么改变?
於是,我很高兴拥有这样一份职业,可以把自己某部份性情表现出来,可以让
自己某些想法得到宣泄,也可以让自己某部份的真实在纸上呈现。
所以我非常非常喜欢写小说,如果环境许可,我但愿可以写到再也打不动电脑那一刻。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小说,未来的日子,我会更加努力,为大家编织更多瑰丽的、甜蜜的爱情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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